第四节
“大亨”的女儿,耳濡目染,自然也是个厉害角色,心领神会了吕不韦的话,辞别故主,高高兴兴地投入异人的怀抱。说也奇怪,她怀孕怀了十二个月,这称为“大期”;但异人不曾发觉,只当她十月怀胎,生下一子,十分高兴,把她立为夫人,她的儿子便成为嫡子,取得了法定的王位继承权。其时为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
异人的这个嫡子就是秦始皇。秦王姓赢,异人把这个儿子取名为政。据说赢政生得极丑陋,身不满五尺,说话是极难听的“豺声”。脖子细长,能够转一百多度看到后面的人,名为“狼顾”。“豺声狼顾”都是阴险之相。此人真是戾气所钟!
在赢政出生时,秦赵的关系,正在急剧恶化,前一年——秦昭王四十七年六月,秦将白起大破赵军于长平,即今山西高平附近,坑杀赵卒四十五万。他出生的那年十月,王屹代白起为将,攻赵国的武安等城,赵国割地求和。不久秦又发兵攻邯郸,赵国的平原君飞书魏国,向他的小舅子信陵君求援,“信陵君窃符救赵”;始得解围。
赵国忍无可忍,决定要杀异人泄愤。吕不韦得到消息,赶紧奔来通知。商量结果还是靠了吕不韦的神通,以六百斤黄金,贿赂关卡上的官吏,偷渡出境,逃回秦国。异人的夫人则由于她的“大亨”父亲的庇护,带着三岁的儿子隐藏了起来,始终没有给赵国抓到。
回国以后的异人,第一件事就是去叩见华阳夫人。受了吕不韦之教,他穿了楚国的服装去见母。华阳夫人喜不可言,为他改名“子楚”。这样过了六年,秦王驾崩。太子也就是安国君继位,立华阳夫人为王后,子楚为太子。赵国也把秦国的太子夫人与嫡子,送了回来。再下一年的十月,吕不韦的计划,全部实现。子楚终于登上了王位。
子楚就是秦庄襄王,他即位后,尊华阳后为华阳太后,生母夏姬为夏太后。吕不韦做了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十万户农民所纳的赋税,都归他所有。庄襄王对他言听计从,自不在话下,华阳太后、夏太后以及庄襄王后,得有今日,亦都是他当初拥立之功,所以吕不韦在咸阳宫庭所受到的礼遇,在秦国是前无古人的。
庄襄王即位三年,一病而亡。赢政即位,这时才十三岁。国事都由太皇太后及太后作主,于是吕不韦受到更上层楼的尊敬,以王命尊他为“相国”,又仿齐桓公尊管仲的前例,号称“仲父”。不久,盛年寡居的太后,难耐寂寞,重拾旧欢,以重金封了左右宫人的嘴,不时密召吕不韦进宫幽会。
这一来,吕不韦等于成了秦国的实际统治者,大贵大富,光是家僮就有万人之多。但是当时天下享大名的贵人,依然只是还活着的平原君、信陵君。因为他们门下的食客,都是知识份子,“士”的身分岂是僮仆可比?吕不韦是个极好场面虚名的人,耻不如人,决意要压倒“四公子”的声名。
于是他亦招致食客,待遇极其优厚,短短的期间内,就聚集了三千人之多。又因为那时诸侯的食客中,饱食终日,相互质疑,著书立说,布行天下,不但自己扬名,连带为他的居停也增添了光采,所以吕不韦亦请他的食客著书。
他的方法是集体创作,不拘题材长短,自由发挥,等各人交了卷,再提出讨论,加以修改,等定稿后,汇辑成书,题名《吕氏春秋》,算是他的著作。为了宣传,他又摆了个噱头,把他的“大作”在咸阳闹市陈列出来,并“悬千金其上”,说是“有能增损一字者”,就能获得这笔巨额的奖赏。世上哪有不能增损一字的文章?
但是,尽管来看这部书的人很多,却始终没有人敢生妄想去发那笔横财。因为畏惧他的权势,究不知他的悬赏是真是假,怕挑了他的眼,千金未得,一命呜呼!
“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富贵而好名,必于社会有益,吕不韦就是如此!他编的这部《吕氏春秋》,虽归入“杂家”,但为周秦诸子中的杰作,它的学术价值,至今不减。全书分为“八览、六论、十二纪”,每览分八篇,每论分六篇,每纪分五篇,总计一百六十篇,流传至今,只不过第一览缺一篇——秦始皇焚书坑儒,何以《吕氏春秋》没有烧掉,是个很有趣的谜。有人说“焚书”的献议者李斯,原为吕不韦的门客,感念旧主,所以独存其书。战国诸子百家之语,在《吕氏春秋》中保存得不少,而此一端,就可想见此书的价值。
《吕氏春秋》的内容很驳杂,大至治国,小至养生,无所不有,大致是一本谈“治道”的著作,多用故事作寓言,庄谐并作,简洁生动,是第一流的“专栏”。
如《当务》一篇,开宗明义就说:颠倒黑白的雄辩,不近人情的正直,莫明其妙的勇气,只重形式的法律,好比心无定见的人骑了一匹千里马,疯狂的人手里拿一把宝剑,“大乱天下者,必此四者也”!以下用四个故事作“此署”的例证,第一个是“盗亦有道”的典故。第二个是“其父攘羊,其子证之”的故事。第三个例证谈愚勇,最有趣:
齐国有两个出名勇敢的人,一个住东城,一个住西城,有一天无意间相遇,其中之一提议:“一起喝两杯吧?”另一个无可无不可,便弄了酒来喝。
寡酒乏味,有一个就说:“弄点肉来吃吃吧?”
“你身上是肉,我身上也是肉,何必还要另外去买?”
“这话不错!”
于是只弄了些蘸肉的酱醋来,两人各自抽刀,你割我身上的肉吃,我割你身上的肉吃,一直到死。
在这段原文只七十多字的冷隽的寓言中,很深刻地表达了“勇若此,不着无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