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01
五羊新城。客家王。
"来两只清炖鸡,一份上汤西洋菜,喂,还要不要啤酒?"Cat一坐下来就开始向服务员下单,当然,后面半句是问我的。
"不喝了吧,晚上蒲吧怕喝不死你呀!"
"那好,就这样,快点上!"Cat熟练地点了一根ESSE,狠狠地吸了两口。
我看到她这一副毛毛躁躁的样子,知道这家伙心情不佳,一定有话跟我说。
果不其然,她开始噼里啪啦地数落起助理的不是来。
这已不是我头一次听到她助理的恶劣事迹,今天似乎又给她添了大麻烦。
Cat骂骂咧咧地唠叨着要赶紧找人换掉这个废物云云。
清炖鸡很快就端了上来,我忙撕下一只鸡腿,堵住了她滔滔不绝的嘴。
我和Cat毫无形象地撕咬完各自的清炖鸡后,驱车回到珠江新城。
车驶入星汇园绕了两个弯停在我的单元前,我推开车门走下去,回头对她说:"半小时后见。"
"一个小时?"
我头也不回:"40分钟。"
电梯镜子里的女子高瘦身材,粉紫雪纺背心搭配手工做旧的牛仔绣花短裙,长发挽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
我看着这个神情慵懒素面朝天的自己,与平素那个妆容精致沉稳职业的我判若两人。
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自己,我竟一时恍惚起来。
拉开车门,Cat眯着眼睛色迷迷地打量了我一番,嘴里还啧啧有声,一只咸猪手就要摸上我半露的后背。我赶紧挡开,一边拨大了冷气的开关,一边催促她赶紧出发。
02
我们到达GolfClub的时候,这里早已灯红酒绿,一派花花景象。
我们在花园散布着的玻璃K房里找到了安公子和一大帮朋友,他们正声嘶力竭地吼着周杰伦的《双截棍》,在座的大部分认识,还有几张新面孔。
于是有人开始介绍说这是谁谁谁,那是谁的谁,还有谁的谁的谁。
彼此一一点头示意后,我和Cat就毫不客气地点了几首饮歌,端起酒瓶,开始了我们大口喝酒大声歌唱的腐败之夜。
酒过三巡,熟悉的不熟悉的都已闹成一团,不亦乐乎,借着酒意一伙人叫嚷着要到Club里面跳舞去。
酒吧真是一个奇异的场所,你能在这里认识许多人,也会遗忘许多人。
如果哪一天你在马路上遇见一个似曾相识却又记不起是谁的人,不用怀疑,他(她)肯定和你一起泡过吧拼过酒,甚至有过亲密的肢体接触也不一定。
GolfClub位于花园的中心,和露天花园的树影婆娑流水潺潺相比,里面是截然不同的世界。
推开厚厚的玻璃门,阵阵强劲的音乐夹杂着热浪扑面而来,这里果然是"蟀哥霉女"的集中营。我们像鱼儿回到大海一样扎进人群,随着音乐疯狂起舞。
射灯飞旋,忽明忽暗,映照着每一张迷离的脸。各种酒味烟味香水味混合在一起,变成了一种叫糜烂的气息。
跳舞的人实在太多,不一会儿我已经浑身燥热,Cat张牙舞爪地凑到我身边,对我咬着耳朵:"看那边!!"
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一个身形高大、留着仔仔式发型的帅哥正坐在吧台旁边,神色忧郁地啖着酒,目光时不时飘向我们这边。
我斜了眼Cat那张发情的脸:"要不要我去问问多少钱?"
Cat两眼一瞪:"切,我还需要给钱?!"言毕身体扭得更加风情万种。
我正欲再损她两句,手机却在口袋里哆嗦起来。
我排除万难杀出重围,一边走向花园那间能看得见星星的洗手间,一边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
"喂,在哪里蒲?"
一听这把声音,我笑得灿烂:"GolfOne。"
"老爹12点会在咆哮唱歌,你来不来?我现在去兜你。"
"哦?求之不得。"
03
电话的那端是罗杰,我的铁哥们,大学的师兄,当代传播集团时尚娱乐部策划总监,帅气、多金,身上贴着明晃晃的钻石王老五标签。
最重要的是,此人不但潇洒,还很风流。
这位仁兄当年在我们外语系可谓是风云一时。
据说此人早在大一的新生晚会上就以其英俊的外表及一篇精彩绝伦的"丘吉尔战时演讲"澎湃了所有人的心房,从而一举成名,成为无数女生的入梦之宾。
我入学晚他两年,无缘一睹他当年的风采,对他的事迹风闻之下甚不以为然。
直至后来参加校舞台剧大赛与他一起合作演出《莎翁情史》,我才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还真有两把刷子,单是那口纯正优雅的牛津口音,就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Cat对老爹没有兴趣,不愿随我去。我便拿着手提包,扭扭歪歪地拐下了Golf的长楼梯,站在夜深却不寂静的马路边上。
当夏夜的凉风吹得我脑袋一阵阵发懵的时候,一辆白色本田CRV"嘎"的一声停在我面前。我马上看到了罗杰那张春风得意的脸。
这厮一贯昼伏夜出,永远都是晚上比白天精神。
钻进副驾驶位,我东嗅嗅西闻闻,开始四下摸索起来。自打曾经从这里捡到一条闪亮的卡迪亚脚链开始,我便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尽管罗杰一再强调搭过他车的美女无数,掉点东西稀疏平常。我却很好奇,在什么情况下这脚链才会掉落呢?啧啧。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多像那些黄脸婆在查岗。"罗杰一边转着方向盘一边好笑地瞅着我。
"美的你!"我剜了他一眼,"还查岗哩,我是巴不得你多风流几回,好让我再捡个翡翠耳环钻石戒指什么的值钱玩意儿。"
"想要翡翠钻石啊——"
罗杰拖长了语调,痞笑着:"这还不容易,我明天就去买个钻戒放这,看你敢不敢拿。"
"你敢买我就敢要。"我嘴角一撇,不甘示弱,"不过少过一克拉的我可不收哦!"
罗杰大笑起来,伸手扯了扯我的头发,几分促狭地说:"拿了可就是我的新娘了,mydearViola。"
"拜托,换点新鲜的好不好?"我不屑地看着他:"亏你还是干策划的!总是老调重弹,一点创意都没有!"
Viola是我在《莎翁情史》里的名字,也是这家伙的情人。当年和他合作这出舞台剧之后,两人十分投契,从此便亲如兄妹,他私下经常半开玩笑地用剧中的名字称呼我,肉麻当有趣,这么多年了依然乐此不疲。说起来,我大一的时候认识他,至今已经有不少年头了,彼此早已熟悉得都不怎么把对方当成异性来看待,这样的玩笑当然谁也不会当真。
这些年来,我身边有太多人来了,又走了,聚了,又散了。好像也只有罗杰,一直都还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在我需要的时候拉我一把,让我敢于撕裂一切伪装,恣意痛哭,放肆撒泼,做回那个脆弱任性的自己。
就像子昕和莫然相继离开的那段日子那样……
04
初遇莫然,是在晚霞残照里。
白云山下的校园一角,杂草疯长,不知名的小昆虫盈盈飞舞,低矮盘旋。我撑坐在荒废的旧双杠上,仰着头看并不十分高远的天空,大学第一个暑假即将来临,思乡的情绪如天边最后一抹红霞,映红了我的眼眶,令我一时忽略了身侧不远处那道陌生的目光。
长长的黑发逶迤垂落至腰际,最普通的白衬衣和牛仔短裤,细长的小腿晃荡着,刘海细细碎碎半遮住的眼睛似秋水清冽。
这是后来罗杰转述的莫然当时对我的观感。
这个女孩子并不属于眼前尘嚣浮躁的世界。他如是说。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默默注视我的便是众口皆传的校园风云,经管系三年级、校体育部部长、NoirShade乐队最才情横溢的吉他手,莫然。当我意识到他的目光,随即从杠上跳下,面无表情地从他身边走过,自行离去。
直到半年后,在我们话剧夺冠的庆功宴上,罗杰把他带到我的面前:"嘿,我最好的兄弟,莫然。"
我凝望着那张一向清傲狷狂诸多睥睨的脸庞,竟带着似乎令他自己也觉不安的轻微局促,若有若无的微笑在他嘴角。四周往来人影成了移动的背景,他最初的轮廓就这样,成为我记忆里一处生生不息的温暖烙印。
渐渐熟悉,我成了NoirShade的主唱。频繁的排练,演出,到城市中心的和平路酒吧驻唱,越来越多的耳鬓厮磨。
骄傲如他,骄傲如我,谁都不肯先低头,捅破那张薄纸。少年心性,执著于得失之间,总以为时光正长,故意把过程拉得漫长,一贯只顾没心没肺地嬉笑怒骂,打闹成戏。
直到那一天,多年后我依然清晰记得的一天,子昕闯入我的世界。
秋日的午后,乐队正在社团活动室排练,阳光从门外透进来,干燥暖煦,映照着万千浮尘。莫然带着子昕从尘光中走了进来。
"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中学的师妹,刚考到我们学校法学系,钢琴八级,想做乐队的替补键盘手。"
某年秋末出生的孩子,有着一双小鹿般灵动的眸子,她安静地仰视我的面孔,似清醇绽放的花蕾。她说:姐姐,我叫叶子昕。
不自觉的微笑,心底最柔软的一处仿若潮汐浮动。第一眼,我便喜欢上这个恬静温和的女孩子,美丽而不娇纵。
子昕在南方刺骨的湿冷寒夜里坚持跟我们跑场子,做我们每一次演出最忠实的观众。她为我们打点一切琐碎,帮我们收拾所有的曲谱,乐器,帮我们买饭盒,吃饭的时候总是先用消毒纸巾将所有筷碟抹净,她会替我细心复印好考试笔记,冒充我在公共课、辅修课的考勤表上签名以掩饰我不计其数的旷课和离校。子昕从不会大声说话,除了间或会黏着我诉说秘密,点滴心情之外,总是静坐一旁,微笑着聆听。就连罗杰这个一向对围绕身边的花花草草视若无睹的高傲之人,也不禁对我说,子昕这样的女孩,谦和宁静,美丽却不自知。她是蚌里的珍珠,打开来便光芒四射。
不能不提那一场圣诞舞会。校园里一年一度的民间盛事,多少花卉在此崭露头角,多少情愫借此修成正果。
舞会开始,作为主持的子昕穿着粉色的公主裙,长发高高挽起,如公主般矜持而羞涩地缓缓走到舞台中间。多少人暗自颔首赞许,她的声音如春风拂面,醉人心弦。
灯火迷离的舞池角落,子昕凝望着对面谈笑风生的莫然,脸庞似被笼罩上一层晶莹的柔光。
她紧紧握住我的手,声音竭力平静,姐姐,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他。
心跳刹那停顿,我失怔地看着子昕突然绯红的双颊,看着那个不羁的身影向我们走来。
当他停住,伸手,那双我再熟悉不过的眸子神采飞扬,仿佛就要说出蓄谋已久的话语。慌忙中,我迅速而坚定地把子昕的手塞进他的掌心。
一边满脸错愕,一边受宠若惊。
子昕说:师兄,谢谢你请我跳第一支舞。
05
事后莫然送我们回寝室,子昕执意要歇在我的宿舍。一路上三人各怀心事,都不曾在意彼此的沉默。是夜子昕兴奋得无法入睡,跟我说起童年往事。
"我们是邻居,小学、中学都是一个学校,整天跟在他后面像个麦芽糖。当时他是校里最优秀的男生,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托我把信呀纸条呀小礼物什么的转交给他,可我总会偷偷把那些纸条给扔掉。我努力地考到这所学校,因为他。整整十年。这不是巧合。"
子昕将头靠在我肩膀上,轻柔甜蜜仿若叹息。
"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他,又多么近情情怯。有时候我真希望自己爱他少一点,能像你和罗杰师兄一样,和他平起平坐,无所顾忌地嬉闹。"
我搂着她微笑,笑出了眼泪:"傻瓜,我和罗杰都是他的兄弟,所以嬉闹。但兄弟是不关爱情的,你值得拥有他的爱情。"
排练室平素热闹和睦的气氛开始变得暧昧诡异,子昕和莫然同出同入,给他递水擦汗,莫然也不抗拒,子昕便有着小小的幸福和满足。
莫然一如既往地和我说笑,眼底眉梢却无半点柔软。没有人知道,我们经历了多么激烈的争吵,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莫然的愤怒止于我最后的一句话。我说:对不起,莫然。
我看到子昕经常偷偷吃药,我查过药名,那是治疗心脏瓣膜病的对症药。
然后就是那一天,忘了拿乐谱的我匆匆折回练习室,我看见蓝得刺目的条纹衬衣和子昕柔软漆黑的长发渐渐重叠在一起,那样,绵长缓慢而忧伤的亲吻。
我怔怔站在窗棂的阴影里,剥落的木刺深深扎进攥紧的手心,竟不觉疼痛。
没有方向,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只是不停地奔跑。果即因,因即果。阳光猛烈地当头砸下,悲哀无处可躲。
我以为,在生命的残缺面前,任何感情都是渺小的。我高估了自己的坚强,是我自己亲手给自己划上了一个十字的伤疤。短短一个月内,我暴瘦了十斤。无奈之下,我找了个原因退出了乐队,并搬出去和维维住,我不愿待在校园里,这里到处都是痕迹,诉说并嘲弄着我的自以为是。
06
后来,莫然和罗杰都毕业了。
罗杰去了时代媒体,莫然去了一家唱片公司做幕后。子昕搬去与他同住。我的Demo和演出收到了国内一家颇大娱乐文化公司的青睐,要跟我签七年歌手约,那是一个卖身契。我犹豫着,面对工作还是唱歌的困惑。
我想,我应该从儿女情长中站起来,我要积极开始我的人生。
我去找罗杰商量的时候在楼道里遇见了莫然,他整个人笼罩在灰雾里,憔悴,焦虑。我们长久地对望,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他伸出手,按着我的头发轻轻摇晃,像他从前经常对我做的一样,然后就走了。
罗杰说他的情况很不好,子昕总是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负面情绪,为了她的身体莫然一味地哄着,压抑着。我看他快疯了。
当天深夜,子昕来找我。
一开门她便扑进我的怀里,我小心翼翼搂住她颤抖的肩膀,便听到她因哽咽而喑哑的声音。
"姐姐,我那么爱他。这么多年。他是真的不懂,还是根本不想懂。为什么直到今天,才告诉我他爱着别人?"
她抬脸看我,美丽的眼睛满含泪水。脸色比身上的长裙还要苍白。我沉溺在突如其来的情绪里,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姐姐,你爱过他吗?你知道用生命去爱一个人的滋味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可是,我不能说。我抚摸着她的黑发,轻轻摇头。
怎样才能让他心里永远只有我呢?她开始喃喃自语。
子昕,冷静点。我害怕起来。
她退开数步,冷冷地看我,良久,直到脸上的泪水干去。然后转身下楼,没有和我说再见。
心里腾地一痛,下意识地想叫住她,她已消失在楼梯口。我追了出去,死死拉住她,街上来往的喧嚣遮盖了子昕情急挣扎下不堪的辱骂,也遮盖了那一记狠狠的耳光。
我愣在原地,左颊火辣跳动地疼痛,子昕怔怔地举着她那带着檀木镯子的手腕,终于先我一步回过魂来,跳上了一辆的士,绝尘而去。
我坐在阳台上待了半宿,直到手机响起,子昕的声音带着醉意。她说姐姐,他夜里叫的是你的名字。姐姐,你不该让。
疯狂的寻找,两天,子昕的手机再无信号。
留在记忆里的,是莫然那双钳锢在我双肩的手,那么用力地摇晃着。
"你为什么不留住她?为什么不追出去?为什么不及时通知我?她只是个任性的孩子!"
决了堤的眼泪通通猝不及防,恍惚中我仿佛听见心脏破碎的声音,像寒夜里冰冷的枯枝簌簌抖落,无声哽咽。
要怎样,才能让你知晓我的无能为力。又或许,怎样都已经没有用。
子昕用她的决绝在我们之间掘开了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深渊。谁的眼角触了谁的眉,谁的掌纹赎不回谁的罪,谁的万劫不复,谁的百折不回。
接到消息是在报警的第五天。我们慌忙赶往江边,被胶带封锁的草地上,我透过人群缝隙看见一只静静摊开的青白透明手腕,古朴纹路的红木镯子鲜艳夺目。
莫然一拳砸在旁边的石墩上,鲜血顺着手指无力张开,他没有再看我一眼,就此离开。
我弯下腰,在翻江倒海的晕吐中宁愿被溺毙的,是自己。
07
寒假罗杰送我回家,向父母解释我突如其来的沉默寡言。
大学好友离世。简单的六个字,囊括了多少内容,又省略了多少内容。
我夜夜不能入睡,梦魇如影随形。整整一个假期,足不出户,人比黄花瘦。
开学后我接到莫然的电话,话筒里拖动的喧嚣背景里,他的声音喑哑疲惫。
再讨论孰是孰非已没有任何意义。一切的误会虽然无法避免,但是子昕的死,我们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说得没错。子昕的灵魂已经变成一副沉重的枷锁,将我们永恒地锁在十字架的两端。
他决定出国。
他说,我们都要好好的。
他没有说你要等我。
我拒绝了那家唱片公司的邀约,选择去猎头公司实习,白天上班晚上写论文,如行尸走肉般度过我大学的最后一段生涯。
那时比我早毕业的罗杰已在时代媒体做得风生水起,一路平步青云。他时不时开车来找我吃饭,接送我上下班,和维维变着法子逗我笑。后来他又逼着我请了半个月假,带我去了一趟云南。
我们没有去昆明、丽江、大理等被游人广为传颂的美丽城市,反而去了很多少数民族聚集的边陲小镇。在那里,我接触了太多太多质朴的面孔和清澈的眼睛,那些原始的纯净深深地触动了我。
临走前,我们把身上的现金全留给了当地那所民办小学。
罗杰对我说,你看,生命中还有那么多有意义的事。
云南回来后,维维惊喜地发现我脸上开始有了笑容。
我开始把一切尘封,强迫自己遗忘。
我知道,我必须待在这座城市里,好好地活下去。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这些年里,莫然没有给我打过电话,罗杰隐约提过一次,说他跑到伦敦搞地下乐队,见我没有反应,也就没有再提起。
我想,我大概可以做回正常人,不再沉溺于往事,痛苦无法自拔。
虽然有时候我也难免会想,以罗杰和莫然的交情,他对我的照顾,是不是也有莫然当初的嘱咐?
时过境迁,在地球另一端的他,是不是也已经把一切彻底地遗忘?
我知道,在命运选择的分岔里,再多不舍亦无力为继。唯有彼此珍重,各自上路。
如是我心,只愿让自己变成一条沉伏在水底的鱼,冷暖自知,安静地生活下去。
"下车了,又神游!"
罗杰话音未落,我额头已吃了他一记弹指神功。
"痛死了,贱人!"我揉着脑袋,从亘久绵长的回忆里重回人间。
看着罗杰得意扬扬的脸,我决定收回刚对他产生的一点点感激之情。
咆哮吧,老爹以自己第一张专辑命名的酒吧。位于沿江路解放桥旁,由一栋五层中空的工业建筑改建而成,据说这里原来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德国人建造的火力发电厂。
这里我来的次数很少。坦白说,我个人不怎么喜欢它这种西方宗教历史色彩加重金属摇滚的硬线条装修风格,但是今晚我是来听老爹唱歌的,其他的都不重要。
走上楼梯,大厅里熟悉的旋律已经响起,一把沧桑的嗓子正在深情地唱着:
我这个你不爱的人
还单身一个人
没日没夜心和回忆抗衡
你就不要来触碰我的疼
让我一个人
穿过爱背后的伤痕……
08
回到住处已经是半夜三点多,我头脑发涨地站在自家门口翻了半天包,终于接受了丢钥匙的残酷事实。
我揪着头发努力地想了又想,终于卑劣地决定,去打扰Cat妈妈的清梦。我不敢指望Cat,她要么没回来,要么已喝得烂醉。
按下Cat家的门铃,我站了好一会儿都没人来开门。
此时的我已是昏昏欲睡摇摇欲坠,恍惚间,一个踉跄跌靠在冰冷的大理石墙面上,陡的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啊!"
我绝望地想起,早几天Cat就说过这个周末她妈妈会带冬冬回清远乡下探亲,她这个时候怎么可能在家呢?
天亡我也,难道我要三更半夜一个人跑去开房吗?!还是要去敲罗杰的门?不行,一定会被他笑到面黄的,再说这家伙说不定又跑哪个温柔乡去了。
还有谁我可以找的呢?我懊丧地想着,不死心地晃了晃Cat家的大门,妄想Cat那头猪正在里面熟睡,然后被我吵醒。
"呀"的一声,门居然开了!
我狂喜之余,不由得生出几丝寒意与愤怒。Cat这三八,也醉得太凶了吧,居然连门都没锁好!
我走进去开了灯,客厅里静悄悄的,夜风徐徐,廊灯却幽幽地亮着。Cat的房间里传来隐约的喘息声。
这个人,又吐惨了吧。
我摇摇头,都奔三的人了,还跟小女生一样放纵,不过我也好不到哪去。
我走过去一把推开房门:"喂,你知不知道你连门都没锁好。"
床上两个纠缠的人影迅速分开,Cat慌乱地扯过被单遮住自己几乎全裸的身体。
那个裸背的男人慢慢地转过头来,脸上写满了无所谓和不耐烦,赫然是酒吧里抛媚眼的忧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