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道关卡—一渎关
我是对得起我的职位的,回地方履职近二十年来,我没有办错过一个案子,没有怠慢过一件事,没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失职之事。在我几十年当领导生涯中不渎职,我自以为是难得的。
记得我在检察院第一次当领导,就批评了领导们。记得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第一次召开党员大会传达文件,我就显示了庐山真面目。那天,我通知八点半开会,结果九点多才来齐。因此,我讲了几句开场白。
我说:同志们,今天是我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第一次召开党员大会,在我的想象当中,检察院这支干部队伍应该是非常不错的,绝大部分是共产党员,相当一部分是在部队受过专门训练的转业军人,但是,从今天开会的情况看,我认为你们不如农村的社员们,农村的社员怕扣工分还要积极参加社员大会,你们因为不扣工资,所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早就早想晚就晚,太不像话。最不像话的是没有一位检察长按时到会,无论你们职务多高、资格多老、年龄多大、阅历多深,在党内都是普通的一员。大家既然选我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那么,我根据党章的规定,跟你们提出要求,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包括会议。今天因为是第一次,我就不点名批评了。下次出现了类似情况,我将一一点名批评,还要张榜公布。如果你们认为我这个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当得不合适,你们可以把我轰下台,我回科室办案去。
散了会,有几个老同志就跑到我办公室来,说:老黄,今天我们几个老同志准备合计要起哄呢?我们干了大半辈子革命,还从没有人说过我们不如社员呢,还想把你轰下去呢!但你能将检察长作为最不像话的对象批评,我们佩服你的公正,所以没有起哄。我说,你们理解我就好呀!轰下去好,我已说过了,我搞不了我就下去办案子去啦。
我还说,当纪检组长或主管纪检工作,就是干维护检察机关健康肌体的啄木鸟的活儿。但你真要将虫子啄出来,被捉的虫可能无力反抗,但是如果这条虫子是护林者喜欢的那种,轻则护林人可能会因为一棵树被啄了一个洞而对你进行指责,重则,你还可能遇到不测。
人,为什么有时只能在嘴巴上履职,而不付诸行动,甚至不敢跟领导提建议?因为你太认真地履行职责或老跟领导提建议,就会给自己设置障碍。人都会趋利避害。有包容心的领导不会计较。若遇上一个小人,你的麻烦就大了。但是,当领导者,该做的事不做是渎职,该说的话不说也是渎职。
一个领导若失去良知,就必然会失职、渎职。失职、渎职,危害的是人民和国家的利益。
一系列重大的矿山、食品、医疗卫生等等事故发生了之后,数十条、数百条珍贵的生命化为永远的冤魂,他们的家庭成为悲惨的世界;一个个上百万、上千万甚至数亿元的天字号损失摆在我们面前,我们的国力受伤了,我们的民族利益受伤了……
面对这些,有的人归咎于国民素质不高而叹息不已,别有用心的一些势力对我们的执政能力发出质问,我们也就应该问问我们自己:“我们究竟是怎么了?”这就是我要思考的当领导的第六道关卡——渎关。
如今,渎职犯罪造成的损失正在不断创出新高,且越来越大。
原浙江金华县长王新根玩忽职守,放纵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40多亿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亿多元;广西南丹“7·17”特大矿难令人震惊,由于当地政府领导的严重渎职,助纣为虐,致使南丹当地的非法采矿非常猖獗,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非常混乱,给国家、给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带来极其严重的损失。南丹县委书记、副书记、县长、副县长、矿产资源管理局局长、副局长等15名领导因滥用职权罪被查处;南丹矿难就是典型的政府领导渎职犯罪带来的灾难;1999年1月4日綦江虹桥垮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21万元,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遭受巨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经查明,虹桥垮塌是一起有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严重失职、渎职,少数腐败分子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管理混乱,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而导致的特大责任事故。
这些损失和伤亡后果令人痛惜,但背后的渎职犯罪才是罪魁祸首!这是一些见之于各种媒体为公众详知的大案,而发生在基层的渎职案件更是举不胜举,时有发生。
为什么这样?我们的各级领导,我们的国民,我们的社会对这种犯罪有一种什么样的包容和谅解,能使它公然地酿出一幕幕的惨剧?
渎职犯罪猛于虎,渎职犯罪的危害性无论怎样认识都不过分,在人类的错误中除了战争、恐怖活动造成的损害再其次恐怕就是渎职了。可恰恰是这样的犯罪并不为人们认识、重视。
于是我们有必要对渎职犯罪进行认识,只有认识它才有可能正确处理它、防范它。
在农业社会,人类从生产经营到衣食住行都是自然经济,社会化程度很低,也正是因此农业社会是小政府大社会,一个县有一两个政府付工资的领导就行了。
而到了市场经济发达的商品社会,大规模的生产和经营需要规范,人类的方方面面对社会形成了高度依赖,人们为了秩序也为了使自身得到保障需要政府做很多事情。
国家权力的运行复杂起来,国家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调控需要我们组织专门机构去管起来。于是我们要有卫生行政、教育行政、环保行政、土地行政、安全行政、工商行政、民政行政等等等等。
于是国家受公民的信托要授予他们权力,把税金的一部分作为工资支付给这些人员,同时要求他们能够依法、合理、正当地行使职权,从而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就是说从这些职权设置的一开始,权与责就是不可分的。
在这个庞大的组织形式中,一个行政领导的行为往往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是整体的一个部分,在任何一个环节,权力被滥用都有可能是噩梦。目前,渎职犯罪的多发性与社会的认识程度不相称,在价值观上对其包容和谅解,这将会进一步纵容它的发生。
渎职犯罪的现象,说到底反映出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信守契约、缺乏责任意识。腐败,不仅仅是权钱交易,还包括权力和责任的分离。
说到底,渎职也是腐败。
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赋予可行使的权力时,同时就肩负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由此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危害,不用怀疑,必须是要由法律去评价去调整的。
我想说明的是,我们对渎职犯罪的诸般不力,是社会对它的认识不足,特别对那些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渎职,虽然给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和特别恶劣的后果,但总认为其没有主观故意,只是一种过失而已,没有在意识深处把它进行准确的法律定位。一个问题当总也解决不好的时候,要从观念上再认识,然后才可能正确解决。
古往今来,领导们头上有乌纱,手中有权杖,臀下有交椅,内心有私欲,太多的干部轻而易举就可以践行权为己所用、情为己所系、利为己所谋。无奈胳膊拗不过大腿,老百姓是弱势群体,得服从领导,得听天由命,得忍气吞声,如果说被压抑被盘剥者尚存一线希望的话,那就是寄托于领导的良心发现,寄托于明君的铲奸除恶,寄托于苍天的因果报应。
于是,领导没仗势欺人,没鱼肉百姓,没贪赃枉法,没包养二奶,就是好领导,就要载入青史。
其实,当领导也是一种职业,他们月有俸禄,年有奖金,该得的得了,该拿的拿了,执政为民,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表率于众,恪守职业道德应尽的本分,如同牛必须把地犁好一样。相反,若背离了领导道,就是渎职,就应受到相应处罚。
用好手中的权力,过好渎关。就必须“为民办事要不遗余力”。哪里要修路,哪里要架桥,哪里的孩子没有好教室,当领导的都要往心里去,都要想方设法去解决。群众要致富,“低保户”有困难,张家有冤情,乡里有恶霸……当领导的都要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竭尽全力去对待。老百姓把权力交给你,你就要负全责。你不负责,你也许没什么,但这一方老百姓就苦了。别忘了,当领导是肩负着人民的命运啊!
为民办事是当领导者的天职,当领导者不应当指望得到什么物质的报偿。只要合乎条件,老百姓要做生意,你给他办营业执照;老百姓需要住房,你给他办建房许可证;老百姓要外出打工,你给他联系用工单位……没有什么价钱好讲的,也没有什么理由好推辞的。办事图什么?办事只图对人民有利、有用,只图让人民方便、快捷,只图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只有真正关心群众疾苦,群众才能心里有温暖,脸上有笑容,生活有欢乐。
一个好领导,就要像一颗小太阳,燃烧自己,温暖别人,照亮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