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第十七节

五十七

应该为这样的偷看平反昭雪。除了陷害式的偷看,世间还有一种“偷看”,比如写作。写作,便是迫于社会美德的围困,去偷看别人和自己的心魂,偷看那被隐藏起来的人之全部。所以,这样的写作必“与社会美德有相当程度的隔绝”。这样的偷看应该受到颂扬,至少应该受到尊重,它提醒着人的孤独,呼唤着人的敞开,并以爱的祈告去承担人的全部。

五十八

所以,别再到那孤独的音符中去寻找灵魂,灵魂不像大脑在肉身中占据着一个有形的位置,灵魂是无形地牵系在那浩瀚的音乐之中的。

据说灵魂是有重量的。有人做过试验,人在死亡的一瞬间体重会减轻多少多少克。据说那就是灵魂的重量。但是,无论人们如何解剖、寻找,“升天入地求之遍”,却仍然是“两处茫茫皆不见”。假定灵魂确有重量,这重量就一定是由于某种有形的物质吗?它为什么不可以是由于那浩瀚音乐的无形牵系或干涉呢?

这很象物理学中所说的波粒二象性。物质,“可以同时既是粒子又是波”。“粒子是限制在很小体积中的物体,而波则扩展在大范围的空间中”。它所以又是波,是“因为它产生熟知的干涉现象,干涉现象是与波相联系的”。我猜,人的生命,也是有这类二象性的——大脑限制在很小的体积中,灵魂则扩展得无比辽阔。大脑可以孤立自在,灵魂却牵系在历史、梦想以及人群的相互干涉之中。因此,惟灵魂接近着“整体性知识”,而单凭大脑(或荷而蒙)的操作则只能陷于部分。

五十九

这使我想到文学。文学之一种,是只凭着大脑操作的,惟跟随着某种传统,跟随着那些已经被确定为文学的东西。而另一种文学,则是跟随着灵魂,跟随着灵魂于固有的文学之外所遭遇的迷茫——既是于固有的文学之外,那就不如叫写作吧。前者常会在部分的知识中沾沾自喜。后着呢,原是由于那辽阔的神秘之呼唤与折磨,所以用笔、用思、用悟去寻找存在的真相。但这样的寻找孰料竟然没有尽头,竟然终归“知不知”,所以它没理由洋洋自得,其归处惟有谦恭与敬畏,惟有对无边的困境说“是”,并以爱的祈祷把灵魂解救出肉身的限定。

六十

这就是“写作的零度”吧?当一个人刚刚来到世界上,就如亚当和夏娃刚刚走出伊甸园,这时他知道什么是国界吗?知道什么是民族吗?知道什么是东、西方文化吗?但他却已经感到了孤独,感到了恐惧,感到了善恶之果所造成的人间困境,因为有了一份独具的心绪渴望表达——不管他动没动笔,这应该就是、而且已经就是写作的开端了。写作,曾经就是从这儿出发的,现在仍当从这儿出发,而不是从政治、经济和传统出发,甚至也不是从文学出发。“零度”当然不是说什么都不涉及,什么都不涉及你可写的什么作!从“零度”出发,必然也要途经人类社会之种种——比如说红灯区和黑社会,但这与从红灯区和黑社会出发自然是不一样。

一个汉人在伊甸园外徘徊、祈祷,一个洋人也在伊甸园外徘徊、祈祷,如果他们相遇并且相爱,如果他们生出一个不汉不洋或亦汉亦洋的孩子,这孩子在哪儿呢?仍是在伊甸园外,在那儿徘徊和祈祷。这似乎有着象征意味。这似乎暗示了人或写作的永恒处境,暗示了人或写作的必然开端。什么国界呀、民族呀、甲方乙方呀,那原是灵魂的阻碍,是伊甸园外的堕落,是爱愿和写作所渴望冲开的牢壁,怎么倒有一种强大的声音总要把这说成是写作的依归呢?

六十一

回到原来的话题吧。从人的“魂(波)脑(粒)二象性”——恕我编造此名,也是一种无知无畏吧——来看,人就不能仅仅是有形的肉身。就是说,生命既是有形的、单独的粒子,又是无形的、呈相互干涉的波。甚至一个人的出生,一个承载着某种意义的生命之诞生,也很像量子理论的描述:“在亚原子水平上,物质并不确定地存在于一定的地方,而是显示出‘存在的倾向性’;原子事件也不在确定的时间以一定的方式发生,而是显示出‘发生的倾向性’。”“亚原子粒子并非孤立的实体,而只能被理解为实验条件与随后的测定之间的相互关系,量子论从而揭示了宇宙的一种基本的整体性。”人的生命,或生命的意义,也是这样不能孤立地理解的,还是那句话,它就像浩瀚音乐中的一个音符,一个段落,孤立地看他不知所云,惟在整体中才能明了他的意义。什么意义?简单说,就是音符或段落间的相关相系,不离不弃,而这正是爱的昭示啊!

六十二

那么,灵魂与思想的区别又是什么呢?任何思想都是有限的,既是对着有限的事物而言,又是在有限的范围中有效。而灵魂则指向无限的存在,既是无限的追寻,又终归于无限的神秘,还有无限的相互干涉以及无限构成的可能。因此,思想可以以来理性。灵魂嫩,当然不能是无理性,但他超越着理性,而至感悟、祈祷和信心。思想说到底只是工具,它使我们“知”和“知不知”。灵魂则是归宿,它要求着爱和信任爱。思想和灵魂有其相似之处,比如无形的干涉。但是,当自以为是的“知”终于走向“知不知”的谦恭与敬畏之时,思想则必服从乃至化入灵魂和灵魂所要求的祈祷。但也有一种可能,因为理性的狂妄,而背离了整体和对爱的信任,当死神必临之时,孤立的音符或段落必因陷入价值的虚无而惶惶不可终日。

病隙碎笔6

一个人对一个人说(碰巧让我听见):“他们提倡爱,可他们挣的钱可不比谁少。”“他们”不知是指谁,我听了心里却忽悠悠的一下子没了着落。我知道这问题我心里一直都有,只是敷衍着,回避着,就像小时候听见死,心里黑洞洞的不敢再想。我不能算是穷人,也没打算把财产都捐献出去,可我像“他们”一样,自以为心存爱愿。也许是要为自己辩护,也许不完全是,觉得这问题是得认真想想了。

这问题的完整表述是这样:对所有提倡爱并自信怀有爱愿的人来说,当世界上还有很多人比你贫穷,因而生活得比你远为艰难的时候,你的爱愿何以落实?或者说,当他人的贫困与你的相对富足并存之时,你的爱愿是否踏虚蹈空?甚至,你的提倡算不算是一种虚伪?

这确实是个严峻的问题,不容含糊的问题。但想来,这还会是一个令多数人陷于尴尬的问题。因为你很少可能不是一个相对富足的人,因为贫困之下还有更贫困,更贫困之下还有更更贫困;差别从未在人类历史上消灭过,而且很难想像它终于会消灭。还有一层,贫困的位置其实是谁都不喜欢的,一有机会,这位置很少有人愿意留给自己。这样,依照前述逻辑,还有几个人敢说自己心怀爱愿呢?还有多少爱愿敢说是脚踏实地呢?甚至,爱愿,还剩下多少脚踏实地的机会呢?然而爱愿是要宏扬与实践的,是要蔚然与恒久的呀。可要是依照前述逻辑,爱愿,或爱的信奉,就只少数人够资格享有它了,而且还是在一个随时希望放弃这资格的时间段里。

然而,这种注定是少而临时的资格,这种仅以贫富为甄别的爱愿,还是人类亘古期盼的那种爱愿吗?不错,人应当互爱互助,应当平等,为富不仁是要受到谴责的。但是,当受谴责的是“不仁”,而非“为富”呀。请稍微冷静些,想一想被溺爱惯坏的孩子吧——爱愿若仅意味着贫富的扯平,它不会成为游手好闲者的倚赖吗?它不会成为好吃懒做者的温床吗?甚至,它不会骄纵出觊觎他人劳动成果的贼目与偷手吗?

于是乎还有一件事也就明白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爱愿何以越来越稀疏,越狭隘。最后竟弄到荒唐滑稽的地步。比如曾经有过这样的事:公交车上上来一位老人,是否给他让座也要先问问他是贫农还是地主,是工人还是工贼。

为贫困者捐资,无疑是爱愿的一种实践,但这就能平定前述那严峻的一问吗?先看看捐资之后怎样了吧。捐资之后,捐资者与受捐者就一样富有了吗?大半不会。大半还会是捐资者比受捐者富有,还会是贫与富并存,贫富之间的差距也不见得就能缩小,因为前述局面并无改观——爱愿依然要面对那严峻的一问,而且依然是不容含糊。除非你捐到一贫如洗。可这样的人有吗?

且慢,这样的人历史中确凿是有几个的!有几位伟人,有几位圣贤,料必也会有几位不为人知的隐者。不过这又怎样呢?事实上他们也只能作为爱愿的引导和爱者的崇尚,不大可能推广。崇尚而不可能推广,这就怪了,这里头有事儿,当然不是咬牙跺脚写血书的事儿。

什么事儿呢?比如平均主义。贫富扯平不就是平均主义吗?可平均主义的后果料必一大半中国人都还记得:平均绝难平均到全面富裕,只可能平均到一致的贫穷——就像赛跑,不可能大家跑得一样快,但可以让大家跑得一样慢。但麻烦还不在这儿,麻烦的是,平均主义是要以牺牲自由为代价的。为什么?很简单:既不能平均到全面富裕,便只好把些不听话的削头去足都码码齐,即便是码成一致的贫穷也在所不惜。不听话的——真正的麻烦在这儿!平均必然要以强制为倚靠,强制会导致什么,历史已屡有证明。30年前我在农村插队,村中就有几个脑筋“跑得快”的,只因想单干,就被推到台上去批斗。另几个不听话的,只为把自家的细粮卖了,换成更经吃的玉米和高粱,便被一绳捆去,以“投机倒把罪”坐了班房。

平均不是平等。平等是说人的权利,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平均单讲收获,各位请再终点上排齐。平等,应该为能力低弱或起步艰难的人提供优越条件,但不保证所有的人一起撞线。平均却可能鼓励了贪懒之徒,反正最后大家都一样。比如自由和爱情,怎么平均?平均只可能是一个经济概念,均贫富。平等则指向人的一切权利。这样的造反当然不会造出法治,只不过再次泄露“宝葫芦的秘密”——分田分地真忙。但这样忙过之后怎样了呢?我曾在陕北插队,那是个特殊的地方,解放得早,先后有过两次土改:第一次均贫富之后不久,又出现了新贫农和新富农,于是又来了一次。这有点儿象孩子玩牌,矫情,一瞧要输就推倒重来。这样的玩法不可再三,再三的结果是大家都变得懒惰、狡猾;突出的事例是,分到田的人先都把田里的树伐作自家的木材,以期重新发牌时不会吃亏。可后来发现这其实白搭,再洗牌时所有的地里都只剩着黄土了。

崇尚而不能推广,原因就在这儿。平均,原也是多么美好的愿望啊,然而不好意思,人性确凿是有些丑陋。人生来就有差别,不可能都自觉自愿去平均;这是事实而非道理,道理出于事实而非相反。当然爱愿并不满足于事实,这是后话。

那么,强制平均怎样?可强制本身就不平均——谁来强制,谁被强制呢?或者,以强制来使人自觉自愿?这玩笑就开得大了,多半就要成全了强人篡取神位的图谋。倘人言即是神命,对也是对,错也是对,芸芸众生岂不凶多吉少?

人是不可替代神的,否则人性有恃无恐,其残缺与丑陋难免胡作非为。惟神是可以施行强制的——这天,这地,这世界,这并不完美的人性,以及这差别永在、困苦叠生的人之处境,都可以理解为神的给定。上帝曾向约伯指明的,就是这个意思:你休想篡改这个给定,你必须接受它。就连耶稣,就连佛祖,也不能篡改它。不能篡改它,而是在它之中来行那宏博的爱愿。

必须接受人的罪性。人性并不那么清洁和善美。但幸而,人性中还埋藏着可以开掘的几分明智。这明智并不就是清洁和善美,但因其能够向往清洁和善美,能够看见人的残缺与丑陋,于是能够指望他建立起信仰,以及建立起一种叫做法律的东西,以此弥补人性的残缺,监视和管束人性的丑陋。

法律实出无奈,既是由于人的丑陋,当然也是出于人的爱愿。

贫穷的并不都是因为懒惰,富有的也未必全是靠着勤劳,相反,巧取豪夺也可致富,勤劳本分也有受了穷的。对此爱愿当然不可袖手一旁。但爱愿曾一时糊涂。相信了平均,结果不单事与愿违,反而引狼入室弄出了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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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隙碎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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