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33块钱的徒步旅行

价值33块钱的徒步旅行

1.

该边一直有个计画,要作脚的旅行。

这个关于脚的旅行计画,预计从台北直下,走回我们共同的故乡彰化。该边在网路上这么说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很扯,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超屌,认为实践性的价值很高,毕竟只是脚很酸的代价罢了,却可以贯彻一件值得说嘴的事,体验把脚飙到快报废的极限感觉。

但这件事一搁著,大概躺了有两、三年之久都没人提,直到该边研究所毕业要去当兵的前一个礼拜,该边才将地图折好,套上最舒服的长裤,穿上破烂掉也不介意的鞋子,背了一个塞满外套与内裤的大包包,在网路上预告的他徒步旅行即将开始,不过受到种种当兵时间上的限制,他只能走到新竹。但那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该边出发前的那晚,他拎著笔记型电脑过来找我,要我帮他将电脑带回彰化,好让他少一个负担。

接过了电脑,我们一起吃焢肉饭,当作是饯行。

“其实要不是后天我有个编剧会议要开,我很考虑跟你一起走。”我说。

但还有一个不能成行的理由,就是我有坐骨神经痛,久坐或久站,椎间盘突出压迫到神经,屁股、大腿跟小腿都会酸麻,起因于我长期赖在椅子上敲键盘的鸟病。为此我必须偶而起身走动,变换姿势那样。

显然我不适合旅行式的长途走路,怕拖累到伙伴,所以我更压抑一块走的念头。

“是喔?不如等一下把电脑放在你住的那边,然后一起走啊!”该边说。

我怔了一下。

“三分钟内不要跟我说话,我想一下。”我随即陷入苦思。

突然决定加入这么屌的事,应该只有更屌吧?

“很屌么?”我犹豫不决。

“很屌!”该边竖起大拇指。

我住板桥,于是将电脑拿回我住处后,整理一下东西(牙刷,内裤,巧克力四条,感冒糖浆一罐),我们便从板桥走起,还买了台简便的用完即弃型相机带著。

值得一提的是,在步出住处时我看见该边的手上拿著根木棍,不免感到好笑。

“打狗用的么?又不是去登山。”我嗤之以鼻。

“这是我从扫把上拆下来的,拿来防身。”该边正经,耍了几下棍子。

我瞥眼瞧见墙脚的拖把。

那是只夹著吸水橡胶的新式拖把,如果……

海那个摩门特,我感觉到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勾引我做出不正常的事。

“会很屌。”该边看穿了我的意图。

于是我扛起了莫名其妙的拖把,当作这场旅程的第一个注解。

2.

我们的计画是这样的,沿著最清晰的铁轨路线走,到各个城镇火车站买月台票纪念,自板桥走到树林过夜,隔天一鼓作气穿过山佳跟莺歌,最后我停在桃园坐火车回台北,放该边一人独自走下去。

八点四十五出发,九点到板桥火车站,该边买了第一张月台票。

我注意到自强号到桃园的票价是五十块。

“所以我们走到桃园,足足省下五十块钱,应该想想该怎么用这五十块好好庆祝一下。”我说,将照相机放在柱子的突出上。

“应该只能买便当吃吧。”该边用棍子敲在照相机的按钮上,拍下我们第一张合拍。

旅程正式展开。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路也不认识我,我打心底一直认为走到树林必定超晚的,但该边很笃定必定可以在十二点以前赶到,大概是想用唬我的方式激起我的斗志,但我一直是抱持著“突然兴起这么干的念头、然后抠抠鼻孔去做,一定超屌”的念头下去支撑这趟旅程,所以越是疲惫越有意思。

走著走著,来到了艺术大学前,我们将拖把跟木棍摆在校门口,任由里头年轻女孩的味道将我们吸引进去休息。

这是个很漂亮很年轻的学校呢!原来大学的时候我也曾经如此幸福。

我跟该边坐在篮球场旁的不知名建筑物下,阶梯上坐满了五花八门的女孩,由于太过眼花撩乱心花怒放花枝招展,我们只好专心猛盯著一个长得很像钱韦杉的女孩看。钱同学似乎在等人(在等我们么?),一直抿嘴顾盼,后来一个不留神竟然凭空消失了,研判是灵异现象。

吸饱年轻女孩的气息,我们也补充好体力,于是继续前进。我一边走路一边听著ipod-mini,累的时候就抓起拖把当麦克风唱歌,当时的主题曲是皇后乐团那首“Iloveuloveuloveuloveuloveulove……”,乱有朝气的。

沿途不管是路边摊或是便利商店或路人,都对我为什么会拿一把拖把走路感到好奇,我也一直问该边“喂!他们有没有在看我!”只要该边说有,我就觉得自己好神气。

我懂,是因为我幼稚的关系。我也很好奇我到了三十岁还会不会这个样子,算一算只剩四年,这种幼稚的病恐怕还会继续下去。

3.

其实在晚上赶路算是比较不累的,因为天气凉爽,但黑漆漆的,实在怕鬼打墙迷路,有几次都出现地图无法详述的困境,或走到前方一望无际漆黑的鬼地方。

“你怎么知道要走这条而不是那条?”我狐疑,越走越困。

“……”该边搔搔头:“应该是啦。”

“你要说"因为我走过"。”我建议,这样最令人放心了。

“对喔,因为我走过。”该边同意。

就如此定调了。

以后要是我再问同一句话,该边就如此答我,我也就摸摸鼻子。

不过该边挺有一套的,明明就是一张大比例尺的地图,但他配合著指南针总是能够找到堪称正确的路,对我来说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事,如果以后我要养条新的狗,也要有这种附加功能的保证书。

跨越一座大桥后,不多久就到了树林,十一点半。走了三个小时,我很累了,很想立刻洗个热水澡就睡觉,但该边很想在火车站睡觉,毕竟是一种体验。

该边之想住火车站,已到了一种偏执,执迷不悟,死胡同,欲罢不能的地步。一个人只要在某件事钻牛角尖到了这个地步,就值得赢取别人的尊敬。

我精神上同意,但被疲劳蚕食鲸吞的肉体可不这么认为。

“睡火车站,我就炸掉给你看!”我的大腿突然皱起眉头。

是的,我的脚需要伸直,需要好的睡眠品质养好明天直冲桃园的体力。

“果我一个人的话,我可能不敢一个人睡火车站,所以趁你在的时候睡火车站体验体验,我一个人再去睡旅社。”这是该边的论点。

于是我们在夜市吃完热豆花后,便开始观察树林火车站该怎么睡。

树林火车站很新很大,简直大得莫名其妙,滞留在车站的流浪汉很少。

我隐约感觉到有股不祥的念笼罩著,用凯特的话来说,就是“小杰!快逃吧!”的那种带著恶意的念。

我可不是指那些流浪汉不住觊觎我手中麦克风这件事,而是我有了这间火车站晚上不能睡人的直觉,不是警察巡逻时赶人,就是被管理员拍醒踢出。

果然,当我跟该边在厕所洗脸刷牙完,正打算去寄物柜放包包时,管理员已经开始赶人了。

我第一次听到有火车站要拉下铁门这种事,不过总算是亲眼见识了。

“怎办?干脆找间便宜的旅社睡一觉吧。”我说,眼睛看著一间烂旅社。

“不如我们走去山佳,那边应该可以睡人。”该边还是很想睡火车站。

于是再度展开一场意外的夜行攻坚。

晚上的砂石车跟货车还是挺多,所以我们都尽量靠左边走,天桥下或地下道附近都有野狗在怒吠,气氛颇为紧绷,这时我们会抡起木棍跟麦克风防身,如果用“凝”来看,说不定会发现更多世界奇妙物语。

走得很累,但我一直竭力在想,是不是有可能把这篇游记用一种刻意附带著某种感触、或是某种形而上的意义下去组织、书写成一篇足以投稿文学奖的东西。

我认为很多人在飙文学奖的态度大多是虚伪不实的,刻意滥情与自溺的,许多得奖文都给了我“这家伙不断在做著回光返照似的喇赛”如此的印象。

“绿色的马”那篇我拿去飙文学奖的东西,就是在嘲讽那样的伪状态。所以若一个徒有文笔毫无创意的人要投文学奖,只要抱持著“绿色的马”里那位机掰美术老师的视野下去穿凿敲打就行了。

所以我也试著在旅行中试图穿凿些什么,也努力洞察我没有意识到的伪意义。

但很不幸,我始终停滞在“呵呵,一定很屌”这样的破烂迷思里,因为我就是如此破烂的一个人。除此之外,就是我的大腿正在发出悲鸣的撕裂声。

4.

到了山佳,已经两点多了。

山佳果然是个小车站,灯熄了,只留下红色的警戒灯。

我们在山家车站前昏黄的路灯下,拍了铁定鸟掉的照片,然后就迫不及待缩在座位上开始睡觉。

山佳靠山,夜晚很冷,越接近天亮气温就越低。

不过我不怕,因为我长期锻炼易筋经的关系,就算要睡在冰箱里我也甘之如饴,要知道我小时候也是睡过寒玉床的,内功一日千里。

可怕的是,山佳丧心病狂的蚊子居然不怕冷,还在我的耳边死没人性地嗡嗡嗡嗡,然后突袭我好不容易才勉强曲起来的腿。

最后我被叮得受不了,脚也曲得很不舒服,于是干脆放弃睡觉,坐了起来啃巧克力冥思。

又累又无法休息又无聊,真想找点事做。

我并不能以常人论之,我可是带了后天要讨论的剧本大纲出来,本打算住旅社睡前可以翻个大概,但此刻无比寂寥,却没有充足的灯光好阅读,要睡也是绝无可能,只好安慰自己明天天一亮,一有火车我就回到台北补眠。毕竟隔天我就要去公司开编剧会,也有两好三坏跟猎命师的稿子要赶。

事情一堆。

该边最后也坐了起来,蜷趴在前面的椅子上,显然也不是很舒服。

惨。

天亮,我几乎灵魂出窍地跟该边说我要回去了,但终究还是一起吃了早餐先。

早饭时,该边居然说服我一起走到莺歌再找旅社睡觉,充分休息后再赶往桃园。因为桃园有个我们以前都很喜欢的女孩,该边想顺道去看看,一起吃个饭。

可恶。被击中要害。

于是在毫无睡眠休息的情况下,我们再度朦朦胧胧地踏著省道前进,一大早的,砂石车跟拖板车就飙满了省道,所以也不能真的闭著眼睛走路,免得走到一半发现四周都是白色浮云,还有美妙的竖琴声。

到了莺歌已经是八点多,住进一间愿意让我们睡到下午两点的旅社。

普普通通的房间贴心地准备了个保险套,但我既不想搞该边、该边也没力气搞我,所以只好可惜了保险套。

痛快地睡了五个小时。

当我们checkout时,熟女老板娘努力装出对我们的徒步旅行感到兴趣的样子,问东问西的,也终于注意到我那伪装成拖把的麦克风。

“为什么要拿拖把啊?”熟女老板娘吃吃笑著。

“什么拖把?”我东张西望,最后将目光停在手上:“喔,你是说我的麦克风喔!扣扣,麦克风测试!”

后来熟女老板娘来不及与我们有一段孽缘,就依依不舍地目送我们离开。

养足了力气,洗过了热水澡,我们精神奕奕地跨过有点坡度的道路,以每小时四公里的速度朝著桃园迈进。沿途百般聊籁啃著甘蔗,还在公园遇到一条叫做黑仔的漂亮小母狗。

黑仔的胸型很美,拥有美乳、细长睫毛,腿又细长,毛色黑金发亮,脾气乖巧,要是我是一条公狗,我一定会将最好的肉分给她吃,然后用舌头帮她将耳朵后面的跳蚤舔光光。

虽然黑仔肚子很饿一直巴结我们,但她对我咬在地上的甘蔗可是兴趣缺缺,我们手边也没别的东西好喂她,只好祈祷一路尾随我们的黑仔能够跟我们一起撞见7-11,好一起吃个热包子。

可惜,黑仔跟到靠近火车站地下道的地方就放弃了,再过去似乎就超出她所习惯的地域。黑仔卷起尾巴就往后走。希望漂亮如她能够找到好主人或好包子。

其实后来从莺歌走到桃园这段路,虽然还是脚酸,不过崩裂的大腿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节奏,还挺能适应的,加上两人嘴巴还是一直机机渣渣乱搭奇怪的话,所以注意力散得很开。

到了桃园火车站才晚上六点多,该边打电话给文姿(是的,就是文姿)约吃饭,可文姿排晚班,要一直到九点半才下班。累积很多事情没做的我可等不了这么久,虽然我可是卯起来走到这里。

所以我跟该边吃过饭就先走了,不过我搭的是复兴号,票价只有三十三块钱,跟想像的五十元相差甚钜。

“原来这一趟走下来只省了三十三块钱。”我爽然若失。

“真舍不得呢。”该边说,底下的裤子高高隆起。

他幻想可以借住在文姿家一晚很久了,少了一个我,他大概觉得比较不棘手了吧。(真是太天真了)

我将拖把造型的麦克风交给该边,托他转交给文姿,说是我一路辛苦拿来的礼物,请她务必接受。

留下一张很屌的分离照后,我就坐上复兴号,恍恍忽忽地回到板桥。

一切都好像做梦似的,我也无法辨识这个突发事件到底有没有很屌,还是很笨。

两天后,该边回到彰化,刚刚路过我家时顺便拿回电脑背包。

该边一身风尘朴朴的臭味,显然没有洗澡。后来一问,他居然又去睡火车站。

“文姿有跟拖把合照喔!她说好奇怪喔!”该边竖起大拇指。

“是很奇怪啊。”我欣然接受。

于是有了一篇不像样的游记,跟文学奖差上十万八千里的鸟文。但总算起了个尚称不赖的文章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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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把刀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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