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水
今天晚上起,一连三天
由于中国时报临时无法在11/10之前刊登小说跑水,因种种原因须延后,然后自由时报也因为稿挤无法帮我这个忙(谢谢),我只有三天的筹码,也无法找到差不多厉害的、可以实时合作的平面媒体连载跑水小说,认真说起来最近的网志都有三万多人次还挺猛的,我想就直接撇下平面媒体,直接在这里上菜了。
在这里上菜,当然就不是自宫版本的跑水,而是完整的跑水。
希望大家看了,能对二水的跑水传奇有点热血的认识。
……
现在心情很烂,暴烂,我虽然也常常干出说要写飞行或今年会出罪神结果现在看起来笃定没办法这类事(但我有认真写杀手啦),但毕竟不亏欠任何人,拖稿拖到我自己,老实说不必对任何人负责,只是不好意思罢了(富奸,你是我的偶像,我不恨你),但这次跑水无法如期刊登,等于我连续讲了两个月的屁话,就是一个大扯烂。亏欠的人可多了。
延后登意义不大,延后登,不如我直接将跑水收录在我的实体书里攻7-11,还可以保持故事的完整性。
就这样,暴躁就此暂时打住。
晚一点整理好情绪,修个稿,我们就来上菜吧。
回归到故事的最原点——
两个,奋力想跑赢神的男孩!
1.
清康熙五十八年。
燕雾大山山脉与浊水溪的交界处,一个聚拢上千人的村庄,名二八水。
朔风起,空气中独缺秋熟的稻香,但辛勤的汗味这些日子以来可没少过。
抬头望天,傍着山边的云色渐渐灰浊,好像快下雨了。
“肚子好饿。”阿明说。半刻钟以前他就想说这句话了。
“如果再不送饭来,我就饿死了。”忠仔手上的动作越来越懒散,饥肠辘辘说:“等我饿死了,你们可要好好拜我,别让我变成孤魂野鬼,我再变成土地公保佑你们。”
“不要乱说话。”阿明专注在手上的工作。
“对了,等我变成土地公以后,你们可要常常拿好东西来拜我,等我吃过了你们才能吃,不过上面全是我的口水,哈哈。”忠仔继续口无遮拦。
“如果这圳再造失败,水引不过来,稻子发不出来,到时候大家全走光,也没什么人有功夫拜你这个土地公了。到时候,你连当神也会饿死。”阿明头也不抬,一边吐槽,一边将手上的桂竹折弯。
“不是吧?”忠仔不服气:“你们认真拜的话,我当然就有法力保佑你们把圳盖好啦!”
“土地公再大,也没有河神大吧?”阿明瞥向路边的小土地公庙。
这种小土地公庙在村子里随处可见,这条恶水还是照样跟人处不来。
忠仔啧啧,不再抬杠。
几十个人坐在圳边,做着跟忠仔与阿明一模一样的事。
众人的脚下都是大小均匀的石块,手里用木条与桂竹编制笋状的尖笼。竹刺扎手,却扎不进厚厚的手茧,只留下灼热的红痕。
尖笼一编好,就给同样在干活的大伙儿安放在圳道两侧,一齐将石块慢慢填进去,再扎实捆绑好。
这名为“笼仔篙”的竹笼,来历可不简单。
每逢夏季丰水期,浊水溪河水暴涨,河水流向经常一夕改道,夺走无数身家性命,反之秋季时雨量稀少,河水孱弱,无法正常提供农民灌溉。
为此,建筑圳道、用人工的方式变更水流,是恳民为了活下去一定要做的工程。然而变幻莫测的浊水溪难以对付,不知冲垮了多少圳道工程,试了好几次都没办法成功。
一年又一年过去,圳工正陷入一筹莫展的时候,地方上来了一个不愿以真名示人、只称自己为“林先生”的神秘老人。
这个老先生……
“喂!吃不吃饭啊!”
阿明跟忠仔同时回头,露出笑容。
一个灿烂,一个更灿澜。
小秋拎着沉甸甸的竹篮,笑嘻嘻拿出两个大肉包子,朝两人身上扔去。
早已饥肠辘辘的忠仔与阿明接住,猛地就往嘴里塞,看得小秋噗嗤笑了出来。
“我说小秋,怎么今天特别晚啊?”忠仔一边嚼着,一边含糊抱怨:“……不仅晚,包子还是冷的,唉,真叫人失望。”
阿明没有说话,只是边吃边笑。
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小秋的笑容。
“还嫌啊?可以不要吃啊!”小秋瞪眼,作势要拿走忠仔嘴里的半个肉包。
“嘿,当然要吃!还要多吃几个咧!”忠仔避开小秋的手,在竹篮里快速捞了两个大肉包就跑。
“你都吃完了,阿明要吃什么!一个人两个包子,你别多拿!”小秋一阵打。
“可以啊!只要你追上我,我就把阿明的包子还给他!”忠仔边跑边吃。
阿明还是没有说话,像个旁观者吃吃地笑。
忠仔沿着圳岸飞奔,嘴里一个,手里一个包子,不时回头嘲笑小秋。忠仔常常故意让小秋追上,等到小秋几乎就要抓住他再忽然加快脚步,远近远近,让小秋舍不得放弃。
“还阿明!”
“哈哈!追不到!”
追?
阿明比谁都清楚忠仔的脚力。
除了云豹,谁也别想追上能在平地刮起一阵疾风的忠仔。
“阿明!你的包子快被吃掉了还不帮我!”小秋气急败坏。
“喔,就让他吃罢。”阿明不以为意。
事实上,像这样的包子他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
如果不想编竹笼,阿明也可以随时回到大宅子当他大少爷,读那满桌四书五经。只是阿明很喜欢跟大伙儿搅和在一块,不管是一起流汗还是一起晒太阳抱怨,感觉都踏实多了。
而且,这里还有……
“阿明!”
远远的,小秋的声音有了怒气:“我不管,你自己追你的包子去!”
阿明吐舌起身,慢条斯理卷起裤管。
脚才轻轻一踏地,忠仔便往这里看了过来,眼睛眯成一线。
喔。
对了。
除了云豹跟忠仔,还有一个人能用双脚追逐飞鹰的影子。
若说,忠仔是草原上呼啸的疾风。
那么,阿明就是横向奔驰的闪电。
呼轰!
远处山谷响起一声闷雷,劈开了焦炭般的乌云。
阿明在雷声中窜出,每一踏步都像榔头狠狠砸在地面上,以极震撼的跳跃力割开路线,那力道彷佛会伤害大地似的锐利。
一眨眼,就来到忠仔的背后。
“这才是对手嘛!”忠仔鼓起嘴,眼睛瞪大。
好像有股狂风从背后吹袭着,涨满了忠仔的身帆。
忠仔迈开大步,一点。
又一点。
隔了很久才又一点。
忠仔以绝佳的平衡感脱离地平线,每一步都像跳远,一跳又比一跳远,细瘦的身子停在半空中的时间远比落地要久。若没有仔细看,几乎会相信忠仔可以贴地飞行。而忠仔夸张的表情像是表演的一部份,一点也不费力。
此时,什么包子馒头的不再是重点。
只有一道闪电,一道风。
被远远抛在后头的小秋愣愣看着他们俩,眼角有点羡慕。
从小一块长大的三人,在三年前还是小秋跑得最快呢,两个男孩眼巴巴看着两条辫子在眼前晃啊晃的就是追不到,一个气呼呼涨红了脸,另一个总是吆喝着给我记住。
曾几何时旁边这两个男孩的腿壮了,身子抽长了,跑得可快。
真快。
草屑纷飞。
“嘿嘿,今天还是不分上下吗?”忠仔竟还有余力说话。
“你有这种想法,我就赢定啦。”阿明淡淡说道,但仍无法缩短一步。
“呸,我还没使出全力呢!”忠仔的手指掐进了肉包子里。
“原来如此。”阿明淡淡地挖苦。
于是两人又更快了。
快到连话都懒得说。
忠仔赤着脚,抓着大包子,一阵又一阵的风轻轻从脚趾尖上吹卷而过,那种随风吹跃的姿态有种生长在山林间的野性美。
阿明清秀的读书人脸庞,与他坚定果敢的步伐完全不搭嘎,每一步都有自己的意志,双脚像两根实心铁管,喧嚣地狂殴地面。
忠仔总是先一步起跑,跑在阿明前面。
两人脚力相当,爆发力相当,耐力也如出一辙,所以阿明自始至终没有超越过忠仔。
但阿明不以为意。
他很喜欢看着忠仔快跑的背影。
起脚时自然摆动的韵律,两腿间在半空中乍合又分的距离,沾着泥土的脚尖微微向后踢。那种轻松的模样他可模仿不来。
相对于阿明的羡慕,忠仔可就胆战心惊了。
阿明的跑步声有如一道又一道的落雷打在自己身后,一不留神给追上了,就会惨遭雷亟似的。
那种紧张感集中了忠仔所有的思绪,让他全神贯注,将姿势里的每一寸幅动微微调整,使一切更适合贴地飞跃。
阿明那落雷般的踩踏大地声,与忠仔奔跃的节奏感紧紧系绊着。
雷落,雷落——脚点。
飞。
雷落,雷落——脚点。
飞。
尽管每天都会来上这么一、两次,几个坐在圳上啃饭团的大叔还是看得呆了。
“这两个孩子,跑得可真快啊。”
“……何止快?”
“简直快得不可思议!我看连马都没有他们快!”
“会不会是孙悟空投胎转世来的?”
“一个是孙悟空投胎,另一个岂不是二郎神?”
“二郎神怎么跟孙悟空处来得?我瞧其中一个是筋斗云投胎。”
“筋斗云也会投胎啊?少胡说八道了哈哈哈哈。”
村民大叔们乱七八糟地讨论,不时发出大笑,直到有人说:“过不久,村子的希望就得着落在他们身上啦。”大家才渐渐静了下来。
最后一句话恐怕有点言不由衷。
每个人都知道,阿明这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平时跟大家一起编尖竹笼不过是孩子心性,不想读书好玩罢了,怎么可能担纲那种危险任务?
说到底,还是得靠忠仔。
老天爷给了忠仔一双充满生命力的好脚,一定不只是跑着玩而已。
轰隆隆隆隆……
此时又是震天价响的雷声,众人抬起头,只见黑压厚重的乌云再承受不住雷击,瞬间给撕开破碎,落下滂沱大雨。
坐在圳边的村民纷纷跑到林边的小庙躲雨,享受山风穿过雨缝捎来的凉意。
可忠仔与阿明还在跑着,意犹未尽,踏雨而疾。
“嘿!”忠仔甩着头,让雨水从发末泼出。
“嘿嘿!”阿明左手拨掉脸上的雨水。
雨水淋泄大地,脚下变得湿湿滑滑,却无阻他们的竞速,脚下撩起的雨水益发显得他们的快乐。虽只是午后的西北雨,但这两人不知道要追到什么时候才停止。
这答案只有小秋才知道。
“不好好吃包子,我要走啦!”小秋在雨中大叫。!
两人不约而同停下脚步。
一点也不需要缓冲,阿明跟忠仔就这么突然停止下来,脚下激起一阵掌声似的泥水花儿。
跑步对他们来说实在太稀松平常,要跑便跑,说停就停,好像刚刚那一阵眩目的劲跑只是在田埂上散步。
小秋强掩着嘴角浮上的笑意……
这两个童年玩伴,跑得再快,都不会抛下她。
2.
十年了,八堡圳的工程已接近尾声。
这圳非同小可,光主干就绵延了三十三公里,一旦取引浊水溪中游成功,十几条支线将灌溉整个半线地区,无数荒烟蔓草之地将滋润成一亩一亩良田。
与其说工程之浩大让人赞叹,不如说工程的成功迫在眉睫……
失败太多次,要不溪水迟迟不来、秧苗枯槁;要不就是水势强袭、一下子冲垮了圳防,酿成更大的水患。
再无法控制水,就不能发展汉人最擅长的农业。
没有农业,别谈安居乐业,自给自足都有问题。
所有垦民,都需要一场大胜利——
一场足以让所有人都能勇敢活下去的大胜利。
大雨不肯停,圳边的土地公庙檐下挤满了人。
几个到溪边帮忙挑石的小孩子围着筋疲力尽的大人们瞎扯,阿明跟忠仔的年纪正值十七,是全村孩子们的头头。两人赤着上身坐在地上,小秋则为大家添茶水。
雨水如鼓,敲得庙顶呜隆呜隆响没完。
这些村民不管怎么天南地北,话题终究扯不离八堡圳的成败。
忠仔摸着又酸又痛的肩膀:“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村造了这么多圳,老没办法成功?”
阿明也不以为然:“我也不懂,不就是挖路给水走,怎么会一直失败?”
“挖路给水走,水就不得不走吗?哪里来这么便宜的事!”其中一个大人嗤之以鼻,几个工人哈哈大笑,却见孩子们还是一脸雾煞煞。
见识较丰的工头说:“造圳引水是一门伟大的建筑技术,也是风水的至高境界,看要是山穷水尽?还是能风生水起?一点也马虎不得。我们干粗活的人不懂,就照着懂的人做就是!”
大家点头称是。
“不过这次的工法不同以往,依我看,成的机会很大。”打铁张揉着腿。
“林先生的笼仔篙工法是有道理的多,但跑引水的人要是不济,我看也是凶多吉少。你们听说了上仁村跑水的事吗?”刚跑货回来的诚仔抠着脚。
大人们面面相觑,孩子们则兴致高昂地围了过来。
两个月前,上仁村造的引水圳号称完工,举行了盛大的跑水祭。
号称“麒麟腿”的张毛子身穿蓑衣、头绑红巾,威风凛凛地站在距离闸口准备开冲。八百村民摇旗呐喊为他打气,热烈非常,还有人嚷着要把宝贝女儿嫁给凯旋归来的张毛子。
时辰一到,村长点着了鞭炮尾巴,先让张毛子跑上一阵,等到第一串鞭炮尽了,圳闸口在第二串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慢慢打开。
据说大水像一只八首八爪的恶兽追涌而出,吓白了村民的表情。
什么麒麟腿?张毛子甚至跑不过两百尺就被大水追上,整个人被吞进夹带滚石与污泥的怒水里,连惨叫都省下来了。
跑水失败,大水怎么服得了小小的圳?那辛苦大半年筑成的引水圳没两天就给冲得支离破碎,还顺手将十几顷半垦的田冲向大海。
半个月后,终于有人在出海口发现张毛子泡烂浮肿的尸,脸上充满恐惧。
“既然那么危险,为什么还要跑水呢?”小秋想象张毛子那张脸,不禁有点儿害怕。
“跑水就是跑引水,圳落成启用之前,我们村里人会凑上一大笔钱,恳请村子里最快的飞毛腿在圳道里穿蓑衣、绑红巾快跑,在前面为出闸的河水引路。只要那人能从圳头跑到圳末的岔口,在后头猛追的河水就识得了以后该走的路……”工头顿了顿,为自己倒了一大杯茶说:“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原本一鼓作气出海的河水就愿意分点支流给我们灌溉,不会跟我们计较了。”
阿明看着从屋檐摔下的雨水瀑布,不发一语。
忠仔深深吸了口气,打了个冷颤:“记不记得以前张毛子跟我们比赛过……”
阿明闭上眼睛。
……怎么不记得?张毛子将我们两人甩得远远的,还在山的那头放声大笑。
不过当时离现在大概也有个两年、还是两年半了吧?
现在再比一次,说不定……
忠仔猛地坐了起来。
“阿叔,你刚刚说大家合凑了一大笔钱给张毛子,那笔钱有多大啊?”忠仔看着沾了泥土的脚指,又看了看阿明丢在角落的鞋子。
“不是金山银山,但够让你成家的啦!”不知是谁说,引起一阵大笑。
忠仔家里穷得很,就因为穷到没什么好留念的,干脆举家渡海来台开垦,看能否闯出一片天。但忠仔的爸爸在前年底染了急肺病,三天都捱不过,后来妈妈也累垮,没等忠仔长大成人便撒手人寰。
这一年来,忠仔就在村子里造圳、帮忙农事维生,可说十分辛苦。
“报酬多有什么用?那是买命钱!没命花的啊!”打铁张忍不住咕哝:“跑引水……这种祭典十有九死,说是要献祭壮丁给河神果腹还差不多!就怕河神吞了人还不满足,还一口气毁了圳,我说这真正是……”
工头打断打铁张的话,瞪了一眼:“喂,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语毕,朝地上重重吐了口口水。
“呿!”嘴巴闯祸的打铁张也识趣地啐了口痰。
这些话要吓坏了忠仔,还有谁可以代表全村跑引水?
更严重的,若给神通广大的河神听了,大水一发,大家还有命在吗?
“祭神吗?”阿明叹气。
“这么大一笔钱吗?”忠仔叹气。
雨说停就停。
卷起袖子,又得干活了。
3.
非得再看大地一眼似的,阳光在最后一刻射穿瘦薄了的云,烫红了下边天。
落过雨后又出了太阳的天空,有点蓝,有点黄,边边又滚了点火,几颗等不及夜晚的星星提早挂在天幕边陲,为倦鸟指引了方向。
阿明跟忠仔踩着黄昏柔软的余烬,走在小秋后头,少了平常的说说笑笑。
小秋突然转头:“干嘛走那么慢,平常不是跑得都快飞起来了吗?”
两人愣了一下,但还是默不作声。
“你们是不是在想张毛子的事?”小秋停下脚步。
阿明跟忠仔彼此对看一眼,都露出了难以形容的苦笑。
小秋很认真地说:“你们才多大?命很硬吗?这种责任不需要扛在自己肩上,谁也不准去动跑水的脑筋,知不知道?”像个大姊姊。
阿明虽然不喜欢强调这点,但还是忍不住说:“村子里,根本没有人跑得比我跟忠仔还快。”
忠仔立刻接口:“岂止啊,他们连我们甩起来的土都吃不到,差得远。”
小秋看着这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深深地说:“张毛子跟你们比赛脚力的那天,我也在场啊,记得你们就是拼了命也吃不到他跑起来的土,你们啊,都是父母生的孩子……”
忠仔跟阿明的脸上饱涨了不服气。
其实小秋也清楚,这两年来阿明跟忠仔跑得是越来越快了,即使张毛子复生再赛一场,绝不是这一道风、一道闪电的对手。
但那又如何?
不须亲眼所见,单单想象大水吞掉跑水人那光景,就让人浑身发冷。小秋绝不想见到这两个玩伴中的任何一个,脸色苍白蹲在水闸前的起跑在线,像一只明知毒蛇盘据在后、却只能浑身发抖的老鼠。
沉默无语,阿明踢着石头,石子滚到了忠仔的脚边。
“……”忠仔将石子踢了回去,阿明又踢了过来。
田埂上,两人胡乱踢着,石子滚得越来越快,两人也踢得越来越快。
终究是孩子心性,莫名其妙的胸闷就这样踢着踢着、渐渐踢到烟消云散。
小秋噗嗤笑了出来,上前将石头一脚踢飞。
忠仔突然冒出一句:“小秋,我听大嘴婶说,前几天隔壁村那个钱多得花不完的阿冠到你家提亲了啊?怎么,你要嫁了吗?”
这样大刺刺地问,丝毫不管小秋终究是个女孩子。
小秋伸手就往忠仔的大腿拧了一把:“要你管!”
阿明倒是愣了一下。
阿冠?那个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阿冠吗?以前一块读过书的。
他也喜欢小秋吗?怎么从来都没听他说过啊?况且,即使是在邻村,但阿冠怎么可能不知道小秋从小就是跟自己和忠仔最要好的么,他干什么这么……这么……
“哎呀,我说那个阿冠是挺不错的啦,但是比起我跟阿明,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忠仔百无禁忌,不知是话中有话还是纯粹笑闹,哈哈说:“阿明家恐怕比阿冠家还要再有钱一点,加上我,我跑步可是天下第一快,当然也比阿冠快多啦!”
“什么天下第一?我就比你快。”阿明第一时间反击,不敢看小秋那红透的脸。
“你家已经那么有钱了,脚上功夫就让我赢你一点点也没关系吧,不然我岂不是输你太多。”忠仔叉腰皱眉,左脚已抬起,用脚趾将右边裤管往上撩。
“家里有钱又不是我有本事,脚下的功夫才真正属于我。”阿明一本正经,也弯下腰卷裤管:“比我快?等我脚抽筋那天吧。”
看来在日落之前,又有一场追风之斗了。
小秋感到又好气又好笑,在她跑得比这两个大男孩还要快的那段时光,这两人可没在争谁跑得比较快,不过是一齐在她后面吆喝咒骂。
真的是什么东西得意了,就非得整天拿出来说嘴不可。
“要不然,我们看谁先跑到胡须彰他家前面那口井,谁就可以把小秋娶回家,怎么样!”忠仔吹吹手,蓄势待发。
“好啊。”阿明红着耳根,硬是答上这句。
小秋拦在两人前面,大叫:“整天跑跑跑……跑不烦啊!谁又说要嫁给你们的啊!我就要嫁给那个阿冠,那个跑、得、很、慢、的、阿、冠!”
突然,忠仔跟阿明都呆住了。
不知怎地,三人同时爆出一阵捧腹大笑。
笑停了,太阳落得更沉。
三道影子在阳光下活泼嬉闹,越拉越长。
4.
阿明回到家,三合院门口已有长工在等。
一见到阿明,长工就慌慌张张领着他去洗脸,不停告诫他以后不要再错过大家一起吃饭的时间,随后从厨房端了碗饭菜给他。
阿明唯唯诺诺接了,还是热的,一股香气从他的鼻子钻了进去,搔动他早就饿过头的胃。不等端回房里,阿明一屁股坐在厨房门口就狼吞虎咽起来。
阿明的家族是做茶叶买卖的,阿爸跟五个叔伯经常雇船往返台湾跟大陆,利润很是不错,自然是要供几个聪明的孩子负责念书当官。幸好族里出了两个很会念书的秀才堂哥,其中还有一个相当有机会考上举人,阿明才没有被整天押进私塾背书,偶而偷偷溜出去跟忠仔鬼混也不会挨大人的揍。
身为地方仕绅的子弟,阿明并不以自己的身分为傲,总是卷起袖子跟大家一起干活造圳。他深知,若这次八堡圳的引水再失败,将重挫大家的信心,届时不分贫富老少都待不下去。
没有人,茶叶再多也只能倒在河里。
只有地方兴隆,生意才能长长久久,这个道理阿明的阿爸比谁都懂。阿明的阿爸忙着做生意,平时疏于管教阿明的课业,但既然村人都很称许他这个孩子,阿明的阿爸也颇感欣慰,对课业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下子,阿明就将一碗饭扒得精光,擦去嘴角的酱油渍。
夜里,一根蜡烛平静地烧煮着光。
烛光拉开了两条影子。
阿明趴在桌上,意兴阑珊地看著书。
阿母慢慢缝着阿明的衣服。每次阿母有话要说,就会像现在一样,一针一线,酝酿着开口的时机。
与其说阿明在念书,不如说,阿明慵懒地等待阿母想跟他说什么。
蜡烛烧到一半,阿明的眼睛也快眯成一条线。
阿母开口:“听说邻村那个家里卖布的阿冠派人向小秋提亲,你知不知道?”
“我没兴趣知道啦。”阿明一整个醒,却还是趴着。
“据说媒人牵了一只大猪公、带了好几匹上好的布,给足了小秋阿爸面子。不过小秋好像还没答应,是不是嫌对方的聘礼不够啊?”阿母没有停止手中的针线。
“阿母,小秋才不是那种女孩。”阿明正色道:“她阿爸也不会没问过她,就把她拿去换一头猪。”
“阿母就知道你喜欢小秋。”一眼就看穿了阿明的心思,阿母莞尔说:“阿母从小看着小秋跟你玩在一块,一起长大,也觉得小秋这个女孩子很不错。”
“……”阿明勉力撑起下巴,假装心思还在书上。
心里,却噗通噗通地撞着。
“如果你也觉得小秋好,这样吧,趁小秋阿爸还没答应婚事,阿母作主,不用等你阿爸回来了,明天一早就派春花婶去跟小秋阿爸提亲,反正你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早点……”
“阿母啊。”阿明颇不耐烦。
“阿母是说真的,这种事早点来,晚点来,都是会来。现在……”阿母还没说完,就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
只见火光大盛,阿明大叫一声。
原来是心不在焉的阿明将书越放越偏,书角傻傻竟让烛火碰着,一下子就冒出火来,吓得阿明将着火的论语重重摔在地上踏熄。
阿母怔了一下,错过了尖叫的部份,直接掩嘴笑了出来。
“你好好想一想,想太久了,阿秋跟人跑了可别怨阿母。”
阿母将缝好的衣服放在床上,推开房门,留下惊魂未定的阿明。
……跟一本烧焦的论语。
5.
阿明坐在院子口,看着皎洁的月亮胡思乱想。
蛙鸣蝉叫之震耳欲聋,到了让人晕眩的程度。
阿母那些话扰乱了阿明的心思。
他喜欢小秋,一点不错。
他一直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除了小秋以外他也没想过可以喜欢别人那样的事。一起长大,一起跑步,一起认识……忠仔。
是了,这就是关键所在。
他知道忠仔也喜欢小秋。其实忠仔除了喜欢小秋,还可以喜欢哪个小姑娘?
若不是忠仔,他对提亲这件事根本不会有丝毫犹疑。
男子汉大丈夫,没什么好害羞,自己也有信心给小秋幸福。
但同样的,若不是有自己,忠仔跟小秋早就在一起了吧?
自己跟小秋私下是很有话讲,但小秋跟忠仔整天打打闹闹却更无隔阂。
潜意识里,忠仔跟自己什么事都用跑步来决胜负,虽然都是一些芝麻蒜皮的事,两人却很认真。
起先互有胜负,例如谁先跑到哪棵树、哪口井、哪个小山头。
但后来却无论如何都分不出高下。
即使是老鹰锐利的眼睛,也没法瞧出是谁的脚趾尖先碰着了约定的终点线。
一直都是这样的,不是吗?
现在却不怎么公平。
自己家里有钱,年纪到了想成家就成家,但家徒四壁的忠仔可就不行了,不管是娶小秋还是娶一头猪,都得先拥有一点象样的……象样的家当吧?
迟早,两人之间一定会有一个人娶小秋当老婆,另一个人也绝对不会有怨怼。即使是用跑步的老方法来决胜也很好——也许,还是最好。但若自己趁着忠仔没有筹码跟自己竞争的当下向小秋提亲,一定会伤害一无所有的忠仔。
他妈的,那个阿冠脑子是装屎啊!没事跑来搅和个什么劲?在这种节骨眼上跑了出来提亲,不是要逼自己也跟着提亲吗?到时候大猪公牵来又牵走只是丢了你们家天大的面子,不要后悔。
决定了。
阿明起身,轻松翻上了比他高两个头的围墙,蹲在上头。
……不过,只是该去小秋家,还是该去忠仔家啊?
拿出铜钱轻轻往上一抛,接住。
深深吸了一口气,打开。
嗯。
阿明跃下。
6.
紧紧握住唯一一枚铜钱,忠仔无法成眠。
看着靠在墙边生锈的锄头,它的静默,更显得此刻的孤独。
靠北,怎么办?
阿冠那王八蛋向小秋提亲了,据说聘礼还是一头大猪公。除了手中的一枚铜钱,自己所有的家当就只这只夯不琅铛的锄头,难道真要拿着锄头当聘礼吗?
好想拜托阿明抢先一步向小秋提亲,逼退一下阿冠那白目,然后……
然后再说。
不过阿明也很喜欢小秋吧?
那小子生来什么东西都有了,也就什么也不在意,偏偏就是对小秋死心塌地……说不定现在他跟自己同样坐立难安,不知道怎么跟他阿母开口向小秋拦路提亲吧。
要不然,就是准备摸黑去痛扁睡到露肚皮的阿冠。
唉。
阿明是个好朋友,最重要的好朋友,独一无二的好对手。
也是个很好的人。
小秋如果跟阿明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吧?不愁吃穿,相夫教子。
反观自己,什么也没有,所谓“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这句话,简直就是为自己发明出来的。一想到这里,忠仔不禁有些泄气。
不过,如果小秋喜欢的人只有自己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在黑暗中热切注视仅有的烛火,往往会变成巨大的火炬。
下午听到跑水可以得到的丰厚报酬,在忠仔心中燃起了一线希望。
如果跑水真的那么危险,报酬丰厚到可以成家,应该不是骗人的吧?
就算不够多到可以胜过阿冠那头大猪公,好歹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届时以全村英雄的姿态向小秋的阿爸提亲,希望应该很浓厚才对!
想到这里,忠仔不禁想振臂狂呼。
不过话说回来,离八堡圳完工还得两个多月,说不定工程一延宕,三个月也跑不掉。除了小秋阿爸严词拒绝,哪有什么借口拖延阿冠的提亲到两个月、三个月?
现在,阿明在想什么呢?
小秋的心意又是什么呢?
视线停在紧握的拳头上,决定了。
“不过,应该去敲阿明的门,还是直闯小秋家呢?”
忠仔翻身而起,就着月光张开拳,朝上丢出发热的铜钱。
啪。
掌一揭,忠仔的脚立即落地。
下一刻已飞出。
7.
睡不着,已连续两个晚上了。
小秋叹口气,小心翼翼起身,帮三个睡得歪七扭八的弟弟盖好踢到角落的棉被,这才蹑手蹑脚地走出门。
在淡淡的月光下缓步,小秋的眼睛湿润润的。
风一吹,一颗珍珠从眼角飘落。
人家都说生女儿是赔钱货,迟早都是要送给人家当媳妇的。但阿爸对自己很好很好,并没有满口称谢当场收下阿冠家人送来的大礼,而是要自己好好考虑。
但阿爸眼中那股期待是骗不了人的。
不是眼热那头肥得快走不动的猪,而是希望她嫁入好人家,不必辛苦过日。
但小秋从没想过,人生可以轻轻松松地过。
事实上,她也想象不出人生该怎么轻轻松松地过。
辛劳勤勉,汗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的日子其实才是真正幸福快活不是吗?
一个女孩,这辈子只要遇到一个疼惜她的男孩就足够了。
然后为他生下孩子,越多越好,家里整天吵闹个不停,怎么都忙不过来……
想到这里,小秋的小脸已爬满泪水,喉头哽塞。
因为她想象中的幸福画面,同时出现了两个男孩的模样。
两个,她都同样喜欢。
忠仔天真活泼,虽然穷困却不减他的乐观自信,跟他在一起最从容自在。
阿明出身富贵人家,眉宇间却有一股纯真的精悍,给她很温柔的安全感。
两个,她都没有办法不喜欢。
只不过这两个男孩都没有向她表白过,更不要说派人来家里提亲了。
不想让阿爸失望,却又不可能向两个男孩暗示快点阻止这场让她痛苦的婚事。
真的好难,眼泪真的止不住。从没真正想过要从这两个男孩中挑一个当夫婿,天真地以为三个人在旷野中自由奔跑的日子会永远继续下去……
小秋跪在路边的土地公庙,双掌合十,泪流不止:“土地公爷爷,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跟阿爸说,我真的不想嫁给那个阿冠,真的不想嫁给那个阿冠。我喜欢的是阿明跟忠仔,他们俩个对我都很好,可是他们都不肯过来救我……没有一个肯过来救我……”
这些哭诉,抖落了一片树叶。
就在土地公庙后的高大老茄冬树上,阿明感动莫名地听着。
他奔着、跃着、跳着、几乎飞着来到小秋家,远远便看见心爱的女孩走出门,一边走一边哭,震惊之余只好静悄悄跟着。
当小秋跪在地上,阿明便一溜上树,不敢作声。
“土地公爷爷,请您帮小女子作主。”
小秋哭得全身颤抖,祈求道:“不管是阿明还是忠仔,谁先来找我,逼我……逼我嫁给他,我就……我就嫁给他好了。”
阿明心念一动,几乎就要跳下树。
却听得远处有一阵风吹来,那风吹起更多的风,卷起更多的风。
再熟悉不过的速度,阿明眼睛发直,嘴角却隐隐上扬。
明明知道是忠仔,阿明的脚却像是给树枝铐住了,无法动弹。
土地公庙,一阵风忽地停在满脸泪水的小秋面前,沾满尘土的黑脚丫。
忠仔停住的姿势不若平常,慌慌张张,简直快要跌倒。
“……”小秋完全呆住,心口紧紧绷着。
“……”忠仔什么话也没说,就只是站在小秋面前,一喘一喘的。
跟阿明飞冲到天涯海角,忠仔都没有这么喘过。
要怎么开口?
我没有地……不过很快就会有了,真的,只要我认真开垦。
我没有钱,不过很快就会有了,货真价实,只要我跑赢了水!
忠仔的脑袋一下子锣鼓喧嚣,一会儿寂静无声。
脚在抖,心在撞。
泪水不再,小秋安安静静地看着失魂落魄的忠仔。
“小秋,我……我想娶你。”忠仔开了口,声音像是直接从胸口迸出来。
小秋的眼泪又掉了下来,随即号啕大哭。
阿明在树上,安安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没有流下一滴眼泪,他真心真意为忠仔与小秋开心。
这就是命运。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相遇的命运更加甜美。
更加让人感动。
8.
就这样,小秋鼓起勇气向阿爸说,她一点儿也不想嫁给阿冠,将天上掉下来的好亲事给推掉。小秋的阿爸虽然难掩失望,但不想误了女儿一生幸福,用几乎快跪下来的卑微姿态将呆掉的媒人给送出门。
这一送,在邻村造成了大轰动。
趾高气昂的阿冠不信邪,亲自走了小秋家一趟,手里还牵着比上次那只大肥猪更大更肥的超级大肥猪。许多二八水村人听了风声都放下手边工作,跑到小秋家看热闹去。
“阿伯,你是在说笑吧?我娶小秋是娶正门的,不是娶来当细姨的。”阿冠劈头就是这么一句。
“这我知道,可是……”小秋阿爸好声好气。
“那头猪只是前聘,后面还有更多头猪!”阿冠粗红着脖子强调:“更、多、头、猪!”
“阿冠啊,这不是猪的问题,而是……”小秋阿爸说得脸都僵了。
越是窘迫,阿冠就越是装腔作势,气氛也就越糟糕。
大肥猪早就支撑不了,满身大汗趴在地上装睡。
旁观的村人不想惹事,强忍着满肚子笑意,但发狂的阿冠终究看到了阿明与忠仔得意洋洋向他扮鬼脸,羞愤交加。
“你们干什么笑?”阿冠恼火。
“笑不行啊?”阿明瞪回去。
“我就笑一个人家不肯嫁、却硬是想娶人家的笨蛋!”忠仔笑得可灿烂。
“臭小子我找人打你!”阿冠卷起袖子,几个家丁只好跟着抬起下巴。
阿明跟忠仔嗤之以鼻,这种自己不打找人上的挑衅,拿来塞屁眼正好。
“最好找多一点人把我们围起来再打,我很怕你就算骑马也追不上我们啊。”忠仔大声呛了回去,终于惹得旁观的乡民们哈哈大笑。
强龙不压地头蛇,阿冠怒气难发,乱七八糟摔了几条自己带来的上好布料,转身就走,还边走边踢那头无辜的大肥猪,咒骂着没人听懂的话。
家丁面面相觑,面红耳赤捡起了摔在地上的布料,跟在后头闪了。
说到底小秋家拒绝阿冠的提亲,村人一点也不感奇怪。
本来嘛,小秋就是阿明跟忠仔的,这两个小鬼迟早得分出高下。
如果他们不急,谁也别忙敲锣打鼓。
秘密像是细心捧护的小嫩芽,忠仔每天晚上都跑去小秋家找她谈天,而白天,却像夜里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三个人像以前一样嘻嘻哈哈,挑石,编尖竹笼,吃饭,跑步,聊天,胡闹。
做什么都很开心,甚至比以前还要开心得多。
阿明不觉得被冷落,反而庆幸忠仔与小秋没有因为感情加温,而忽略了他的感受。只是偶而会呆呆地看着天空,不晓得自己的命运究竟会跟哪个女孩碰在一起?
“那女孩在哪啊?真的有那样的女孩吗?”
阿明看那浮云看得都痴了,喃喃自语:“小秋笑起来的时候,左边的酒涡比右边要深些,那个女孩也是吗?”
天空没有准备好答案告诉他,只是偶而下场让人措手不及的大雷雨。
就在阿冠走后的第七天起,八堡圳的工程出现重大的变化。
许多曾经跟浊水溪对抗失败的村落垦民,慢慢聚集到二八水这个小村庄。
“我们也想帮忙,请让我们加入你们。”流离失所的垦民扛着锄头。
大家又惊又喜。
起初前来投靠的垦民只数十人,几天后不知不觉已有五百多人之谱。
后又有大批集体迁村的人聚拢过来,半个月内村里的人口已增了一倍。
有钱人家里的院子全让出来给这些新垦民暂睡,庙口也挤满了人,临时搭建的工寮一间挨着一间,什么都热闹起来。
这些新加入的生力军多的是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很快就让最艰苦的挑石、凿圳工作飞快进行下去,而编造装藏石块的笼仔篙的工作更分摊给老幼婆孺。
这一激励不只是气力上的增倍,还是精神上的催化。
没有人喊苦,只求征服大水。
9.
原本在两、三个月内才能完成的八堡圳,在众志成城下,一个月内就进入最后尾声。大家原本避而不谈的跑引水话题,也公开谈论起来。
这天中午太阳太大,大到连白发都快烤成了黑发。
送饭的小秋迟迟没来,忠仔跟阿明无聊透顶,竟在圳上摇摇晃晃地倒立快走,不时用脚踢击对方的身体。
今天他们比的是倒立,谁先失去平衡摔地谁就输了。
“我觉得八堡圳挺坚固的,很难想象会被水冲垮。”阿明涨红着脸,一踢。
“大家都说林先生是神仙来着,神仙教的引水法,本来就一定成。”忠仔头昏脑胀闪过,血液逆流快要冲爆他的脑袋。
“神仙会吃饭吗?上次林先生就盛了一大碗饭,坐在庙口跟大家吃饭啊。看招!”阿明的左脚与忠仔的右脚在半空中斗了起来。
“也许只是吃给我们看的,神仙哪能随随便便就腾云驾雾给我们看,那样岂不是触犯天条?我还看过林先生打喷嚏咧,一定是故意的。”忠仔嘿嘿嘿,快要失去平衡。
“也是,这次你说得有道理。”阿明回身朝忠仔的屁股一踹,一脚将他踢倒。
他们口中的神仙,其实是一个揭榜而至的老先生。
就在八堡圳陷入引水不断失败的梦靥中,无奈的村民在各处贴出了布告,征求懂得治水工法的能人贤士出面指导。
不久后,一位两鬓霜白、齿发动摇的老先生带着撕下的榜纸来到村庄,教导村民编制笼仔篙,然后将笼仔篙放置堵水处,尖端向外、内藏石块、再将底部套盖而成,拦阻水流的效果出奇的好,令众人钦佩不已。
神秘的老先生推却大家集资的赏金,更没提起过自己的身分。
一被深问,就只是微笑。
要不,就是颇有深意指着身后的树林不发一语,所以大家管他叫“林”先生。
有人说,林先生是神仙下凡。有人言之凿凿,林先生是前朝遗臣,想帮助垦民却不想露了形迹,所以刻意隐姓埋名。
但不管林先生究竟是什么身分,村人对他的感念可是千真万确。
而就在忠仔被踢倒的瞬间,阿明也体力不支倒地,两人头昏眼花的视线同时停在圳边一位正在嗑瓜子的老人上。
那老人,正是寄住在村长家里的林先生。
两人汗流浃背,坐在地上看着他。
“林先生,大家都说你是神仙,那你到底是不是神仙啊?”忠仔直截了当。
“神仙?我?”林先生轻抚白须,逗道:“或许真的是喔,哈哈。”
哎,哪有神仙自承是神仙的?阿明有些失望。
“如果你真的是神仙,干嘛不吹口气,帮我们把八堡圳造好啊?”忠仔不信。
“哈哈哈……可能我法力不够喔。”林先生大笑,露出沾黏碎瓜子的牙齿。
两个大孩子,就这么跟德高望重的林先生瞎扯起来,毫无规矩,还径自伸手抓起林先生放在地上的瓜子嗑。
“我说神仙先生啊,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河神吗?”忠仔啃起瓜子。
“这个世界上,真有土地公吗?”林先生反问。
“应该有吧?大家每天都在拜,想来是有的。”忠仔想也没想。
“如果有土地公,那么,这世上有河神也就不奇怪了。”林先生笑笑。
两个孩子不由自主点头。
“那神仙先生,大家都在议论纷纷,说跑水的精神根本不是帮水引路,而是把活人献祭给河神。”阿明眯着眼:“这是真的吗?”
“河神并不残酷,而是好强。”林先生莞尔。
“好强?”忠仔。
“人们造圳,不等于将河神每天巡视的路线给改了?浊水溪是此岛第一长河,水势剽悍,责司此河的河神当然眼高于顶。想想,如果负责跑引水的人无法跟河神好好较量一番,一下子就输得一败涂地,教河神怎么服气?”
“可是,跑的人常常会死啊。”阿明不解。
林先生肃容,深深说道:“孩子啊,取引河水乃与神争道,岂能不付出代价?与水竞跑,岂不是与神竞技?祭神?不如说是竞神!”眼中有股难以言喻的威严。
祭神,竞神!——
那就是与神竞技的意思吗?
两个大男孩眼神绽放光芒,突然从恐惧中解放出来。
“跑赢了水,就是跑赢了神吗!”忠仔摸着鼻子,站了起来。
“那可真是当仁不让啊。”连阿明都蠢蠢欲动,一双脚开始发热。
这真是,太热血的理由了。
10.
八堡圳终于完工。
拥有最好的筑圳工法,最肯吃苦的村民,最殷切的期待。
现在,只剩下一名脚力足以赛神的引水人。
二八水村举行了遴选跑水的比赛,所有对脚力拥有旺盛自信的人都可以下去圳道冲跑,最快抵达终点的人,就是代表八堡圳的引水人。
为了丰厚的报酬,十几个来自四面八方的奔跑高手或前或后,摩拳擦掌在圳道里抢占自己满意的位置。但原先就住在二八水村的乡民没一个下场,因为他们已提前预知了冠军。
“那两个就是他们在说的,跑得比风还快的孩子吗?”一个从远方投靠来的汉子转头,狐疑地看着阿明与忠仔。
“瘦巴巴的,好像不怎么样啊?”另一个正在按摩小腿的庄稼汉冷冷道。
越听到这些话,躲在最后面的忠仔跟阿明就越是嘻皮笑脸。
时辰快到,所有人蓄势待发,十几个人就有十几种起跑姿势。
“跑!”村长宣布起跑。
那一瞬间,立刻有一半的人放弃了继续把脚往前踩的念头——
因为一阵旋风从他们的耳际刮过,化为两道让人不可逼视的闪电。
再只一眨眼,剩下的一半人也无法继续前进,呆呆地站在原地——
他们突然困惑,自己是不是从来都不懂跑步?
一道穿山破云的疾风。
一道擒凤追龙的闪电。
圳岸上响起吼声、叫声、笑声、掌声,拼命为那两道愉快的影子喝采。
“哈哈,就剩下我们两个了!”忠仔举起双手大笑,像是提前庆祝。
“甩下那些人根本就没意思。”阿明也吹起口哨,两手如翼。
忠仔一如往常,比阿明提早踏出一大步,也领先了阿明一大步。
阿明看着忠仔不断上下飞驰的身影,怀疑忠仔的奔跑其实根本是大步跳跃。而忠仔听着阿明重重踏在地上的脚击声,非常纳闷阿明到底是在跑,还是在摧残这片大地?
一快,一更快。
快又更快。
两人几乎就要冲抵终点,却一点疲累感也没有。
忠仔听见背后传来的脚击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逼近,暗感压力。
“忠仔,我知道你跟小秋在一起了。”阿明突然说。
忠仔震惊不已,但脚下可没缓下来。
阿明顽皮一笑,说:“小秋是个好女孩,非得嫁给英雄不可。”
“……”
“所以,跑赢神的任务就交给你啦!”
阿明一说完便停住,任忠仔一个人大步跨越象征终点的青色镇圳石。
整个二八水村的如雷喝采,直冲上天际。
青石为界,忠仔面红耳赤看着他的挚友,而阿明嘴角上扬回应。
“我一定会带给小秋……”忠仔结巴。
“知道了,你一定办得到。”阿明叉腰,伸出拳头。
两拳轻轻相击。
触动了命运的滚动声。
11.
黄昏,小秋跟忠仔牵手漫步在即将完工的八堡圳上。
明天就要跑引水了,这两天忠仔都在跟阿明练习快跑,研究怎么在水深及脚踝的状态下维持速度。小秋静静坐在旁边看,越看就越是担心。
小秋当然明白忠仔的决意,却无论如何不想忠仔冒此奇险。
等到水闸一开,现在干涸的地上就会涨满湍急的浊水,带来滋养大地的生命力。但那些汹涌而上的水,也将吞噬……
“忠仔,我有件事想跟你说,你听了别生气。”小秋低着头,心里很慌。
“喔,如果是跑水的事……我已经决定啦!”忠仔笑嘻嘻地说:“你没听见今天大家围在圳边要叫又跳的场面吗?”
看了忠仔的笑脸,小秋难受地说:“你不必为了那些钱下去,我们可以什么都从头开始啊,我阿爸也不是那种贪图聘礼的人……”
只见忠仔一改平日的嘻皮笑脸,正经说道:“小秋,我很快,这世上除了阿明以外,没有人可以跟得上我。如果我不跑水,这个村子我还待得下去吗?我也想抬头挺胸。”
“……”小秋默然无语。
忠仔舍不得看小秋担心受怕的模样,说:“小秋,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对我很好,我也想有所回报……但不是用我的命,而是用我的腿。”
微风轻轻吹抚小秋的发丝,一切的意义就在这个画面。
小秋看着他坚定的眼神,忠仔咧开嘴,笑说:“我一定会将大水驯服,然后平安回到你身边。”
感受拥在怀里的小秋,忠仔看伟大的落日。
阿明一定很羡慕自己可以跟神竞技吧。
不过也太便宜他了。自己赢了,也代表阿明赢了。
想到这里,忠仔不禁又笑了起来。
12.
送小秋回家作晚饭后,忠仔踢着石子,还不想回去。
太阳沉了,星星透出夜幕。
一阵清风吹在身上,带走了一天来的疲倦,却也让忠仔多了些思虑。
夜晚还这么漫长,翻来覆去一定睡不好,忠仔生起想跟阿明说说话的念头。
“那家伙真的很够意思,如果明天自己不幸丧命,便没有向他道谢的机会了。”忠仔自言自语。
心念这一动,忠仔的脚下忽然一紧。
“!”忠仔还来不及叫,身子便往前倾重重摔倒在地。
他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视线整个急速颠倒过来。
等到头晕目眩的忠仔明白自己正倒吊在树上,这才知道中了绳套陷阱,像只待宰的鸡给提了起来。
而埋伏在自己每天必经的路上、设下恶毒陷阱的人,正是……
“再跑啊。”
阿冠跟两个游手好闲的无赖从大树后的草丛里走了出来。
他那见猎心喜的眼神,看得忠仔心中发冷。
“观察了你好几天,你跑得还真是快啊,出足了风头,难怪口气那么大。”阿冠手里拿着一块石头,心怀不善地抛着,说:“这也就算了,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小秋竟然偷偷跟你穷光蛋在一起?”
“我跟小秋要好,谁不知道!”忠仔硬气道:“你自己不先打听。”
阿冠怒火中烧,摔出手中石头,正中忠仔摇摇晃晃的身体。
忠仔咬着牙不发出一点声音,但这样只有更激怒阿冠。
阿冠跟两个跟班无赖拿起预备好的石头,继续猛砸在忠仔身上,几个闷响,一下子就将忠仔砸了个鲜血淋沥。
“有什么事,等我替村子跑完水再说!”忠仔鼻血倒灌,呛得厉害。
“替、村、子?”阿冠冷笑:“说得好像没有你真的不行啊。”
又是一块石头砸在忠仔的小腹,痛得忠仔想吐。
“跑水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你不要太自私!”忠仔奋力挣扎。
一个无赖面无表情走上前,一脚往忠仔的脸踢了下去,差点就这么踢昏了他。
“自私?我当然是不敢自私的,但如果是你自己不小心在跑水前一天晚上摔跤伤了脚,那就怨不了人。”阿冠拿着粗大的石块,走到忠仔面前,威吓似地敲敲忠仔的鼻子。
忠仔瞪大眼睛。
这一刻,阿冠听见了自己胸口剧烈的心跳声。
那天忠仔当众给他难看,让他终日忿忿难平,寝食不安。现在只要忠仔像狗一样低声下去哀求自己,那事情……那事情便好办。
如果忠仔继续嘴硬,那也怪不了他!
“你是读书人吧?书里难道没教你君子跟小人的差别吗?”忠仔瞪着阿冠。
阿冠发狂,高高举起粗大石头:“这是你自作自受!”
当石头落下的时候,忠仔痛晕过去。
他最后听见的声音,是梦想被重重击碎的毛骨悚然。
13.
不是痛醒的。
身上厚重的露水冻醒了忠仔。
一睁眼,他不由自主发出含糊的呻吟,嘴角干掉的血渍裂开,刺痛了半边脸。
“……”还在遭袭的大树下,至少没有被丢进山谷里。
忠仔想起身,却惊觉右脚膝盖除了难以忍受的剧痛,完全没有第二种感觉。
大概是立刻掉下了眼泪,这是他最忠实也是唯一的反应。忠仔想挪动身体,却像有一百万只蚂蚁疯狂咬噬着他的膝盖,痛得他立刻弯曲身子,满载的眼泪与鼻涕斜斜爬了半张脸。
不用说跑了,连好好站着都有问题。
忠仔勉强滚动身体,上半身靠着大树,就着稀疏的月光检视疼痛的膝盖。
虽然骨头没有整个被敲碎,但筋骨发肿如一个馒头大,至少得休养好几个月。
“该怎么办?”忠仔脑子一片煞白。
哪来的好几个月?
忠仔伏在膝上,愤怒的火焰从伤肿的膝盖蔓延,烧杀着他懊悔不已的灵魂。
很快愤怒便褪去,留下不由自主的颤抖。
忠仔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唯一有反应的,是不断从眼中涌出的咸咸泪水。
原以为自己已经长大,却在这一刻惊醒自己还是如孩子般茫然失措。
满山满谷的蛙鸣声汇成汹涌的海浪,一波一涛从四面八方向忠仔袭打,将忠仔困在这个世界上最孤单无助的地方。泪水滴落在膝盖上,渗进那伤肿的皮肤底,却无法治愈那如烈火般的痛苦。
夜已深透,黑天的最远方隐约透出一点湛蓝。
鸡鸣破晓,便是八堡圳开闸跑水之时。
撑破天际的掌声已远去。
欢动山谷的喝采也远去。
忠仔不敢闭上眼睛。
因为一阖眼,就会看到小秋站在圳边,看着自己被大水吞没伤心大哭的表情。
一个人在信仰上最虔诚的时候,往往就是山穷水尽、无路可退的绝境。
忠仔匍匐在地,用五体投地的姿势沿着湿漉漉的小路,朝小小的路边土地公庙前进。直到忠仔艰辛爬抵小庙的时候,双肘已磨出无数道沾满土屑的血痕。
木刻的土地公如同以往,慈蔼地看着前来求事的信徒。
“土地公,神仙都有法力的不是吗?弟子忠仔想恳求您,赐给我一双完好无缺的脚。求求您,求求您……”忠仔泪流满面,不停磕头、磕头、磕头。
不知道磕求了多久,忠仔仍只是重复着相同的话。
如果这世上真的有公义,又不该让这么恶质的事发生。
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神明,就该给他一条好腿跑出幸福。
忠仔的额头迸出浓烈的鲜血,终于不支昏倒在庙前。
“来了。”
一双脚高高落下。
那人脱下衣服,盖在忠仔的身上。
眼中,闪耀着光芒。
14.
不是旌歌铁马的大战场,不是鬼哭神号的大决战。
这里没有震古烁今的大历史。
只有一个小小村庄,蝼蚁般艰辛完成的大工程。
天未亮,风已起。
圳道两旁挤满了人。
不只是二八水村,邻近十几个合作赶筑旁支渠道的村庄人们也闻风而来,万头钻动,个个拼了命地大吼大叫,与其说打气,不若说是提前庆祝。
“忠仔!待会使劲跑啊!”
“整个八堡圳都靠你啦!你那两条腿可是开了光的啊!”
“让这条河见识一下,这“快”字怎么写!”
“一定要快到飞了起来啊!”
“活着上来!活着当我们的英雄!”
只见万众瞩目的引水人穿着蓑衣,头绑红巾,头低低地跪在八堡圳圳道里,一言不发,似在祈祷,又像在沉思。半点都不像平常的“忠仔”。
他的额头抵着圳底,似在亲吻大地。
双手轻轻地贴着,宛若进入高贵的冥想。
阿冠心虚地看着这一幕,胸口有股难挨的闷,嘴上却兀自喃喃自语:“他是自作自受……他是自作自受……像他那种人不配躺棺材,让水冲走是天意……”
小秋在圳边双手合十祈祷,看到圳底沉默不语的“忠仔”,可是满心的害怕。
她东张西望就是看不到阿明,忍不住抱怨:“如果阿明可以跟我说说话就好了,他到底跑到哪里去了?难道在这个节骨眼上,竟然在生忠仔的气……不,不会的,阿明一定在某个地方帮忠仔祈福吧……”
引领整个造圳工程的林先生独自坐在一旁,看着象征终点的青色镇圳石,又看看垂首跪在地上的“忠仔”,若有所思。
十几个赤裸上身的鼓者站在终点,高高举起鼓棒,等待择日师的动作。
村长检视两串长龙似的红色鞭炮。
当第一串鞭炮点燃时,引水者便发力飞奔。
当第二串鞭炮接着点燃,水闸就会打开,大水将用可怕的速度追捕引水者。
择日师看着深蓝的天空,所有人屏息。
第一道阳光破云而出,激动了全村所有人。
“时辰到!”择日师大声。
十几个鼓者同时敲下,豪迈的鼓声震醒了大地。
村长一擦火褶,点燃长串的鞭炮。
第一声炮响还没传到众人耳里,引水者已如箭冲出!
这一跑,小秋呆住了。
所有二八水村的村人,也全都呆住了。
这姿势,这气势,可不是那个快跑如风的忠仔……
而是平地奔雷的阿明啊!
“这是怎么回事!”阿冠面如土色。
从四面八方赶到的加油者并不清楚两跑者的不同,震天价响的加油声立刻淹没了整个赛场。
传说果然不同凡响,且瞧那圳底下的人影……那是何等惊人的速度!
不绝于耳的爆竹声中,阿明昂然向前飞奔,每一步都重重地踩击在大地上,每一踩,彷佛就从大地深处得到泉涌不止的力量,将他的身影往前狂推。
跑!
跑!
这是何等的跑!
几乎连眼睛都快跟不上!
圳边绵延数公里的人群爆起疯狂的呼声。
小秋又惊又喜。
惊的是,原本应允下场的忠仔怎么不见了?
喜的是,阿明真的好快,好像真的能够胜过可怕的河神!
“……”底下的阿明奋力跑着,却觉得四周的景色好像不怎么动过。
那些喝采声是怎么回事?难道我跑得很好吗?
真古怪,今天的脚力明明就跟平常一样,怎跑起来就是有点不对劲?
阿明越跑越快,来自圳上的喝采就越响越壮,但阿明的心里却越来越惊。
怎么回事……脚力很好,体力也好,但就是无法跟平常的速度相提并论啊!
此时,围观在圳边的拥挤村民突然一阵骚动,慢慢让出一条路来。
一双沾满砂石的伤手搭着小秋的肩膀,紊乱的鼻息吹动她的发。
“忠仔!”小秋转头,惊呼。
浑身是伤的忠仔踉跄出现,正想勉强靠着小秋站好,却还是单脚跪下。
“怎么回事!”小秋六神无主,四周的村民也涌了上来。
忠仔没有多做解释,只是焦虑地看着圳底下那道快影。
那道,不能称之为快的快影……
“为什么……”忠仔难以置信。
“忠仔,你快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小秋蹲了下来,快要哭了。
“现在说什么都不重要。”忠仔握紧拳头。
拳头,紧绷到几乎渗出血。
在土地公庙昏迷时朦朦胧胧听到的那句话,果然不是做梦,阿明竟真的穿上蓑衣,绑上红巾代替自己下场冒险竞神。忠仔热泪盈眶,心脏跳得厉害。
不过要感谢这小子,也得有机会才行。
阿明跟自己不相上下的厉害,现在为什么跑得比平常还慢?
即使是从上面高高往下看,忠仔的感觉还是错不了。
表面上很快,但阿明的脚步缺乏平日的果断与霸道,有些言不由衷的凌乱。
这种有别于速度上的心理差异,只有与彼此脚斗过无数回的竞争对手才察觉得出来。可怕的是,这种差异也逐渐往下渗透到脚,往上渗透到阿明的表情。
“不可能吧,我竟然慢下来了……”阿明吃惊。
这可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的事。
小秋也察觉了,所有观赛的人也都察觉了。
阿明的双脚像是失去魅力,渐渐被众人的视线捕获。
“那小子现在一定很慌啊!”忠仔咬牙。
此时,第一串鞭炮炸到尾声,短暂的空档让全场安静下来。
村长拿起第二串如长龙般的大鞭炮,神色凝重地擦起火褶。
致命的鞭炮点燃,连结浊水溪与八堡圳的闸门赫然打开。
轰!
按耐已久的溪水一鼓作气大爆发,夹带着滚石、泥沙、与桀骜不驯的霸气,就连平日强悍地活在溪里的鱼虾,都被这一股突然改道的冲击力翻滚得头昏眼花,有的还直接给抛摔出水面,再落下时已粉身碎骨。
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
八堡圳的主干工程繁浩,圳面比支圳开阔十倍,令出闸的狂水气势慑人百倍。
黑色的浊水溪可比一条巨大魔龙,溪水暴击圳底发出的隆隆声令鞭炮声、加油声、祈祷声、鼓声都失去了存在。
“我不是整整先跑了一串鞭炮吗?怎么后面的水声那么大?”阿明心一慌。
脚步也慌了。
从背后快速追上的巨大水声越来越近,这可不是平日的游戏!
就在此时,阿明下了一个最错误的判断。
他忍不住往回看。
……那是平常的溪水吗?
八堡圳受得了这股山洪吗?
呼。
毫无侥幸,今天会死在这里。
阿明闭上眼睛,原本不知为何慢下来的脚步,又更慢了。
阿母,对不起,我书读不下去,跑也跑不好……养育之恩只能来世再报。
小秋应该被大水吓得说不出话来吧?希望她勇敢睁着眼睛,陪我看到最后。
忠仔还在睡吗?希望他醒来后不要太歉疚。因为倒过来,忠仔也会这么做。
祝你们永远幸福,在这片土地上安身立命,世世代代……
凶悍的洪水,在圳底狂卷翻滚了起来。
阿明的脚步已失去了光彩。
圳上围观的人群个个面如土色,双脚竟不由自主颤抖。
这景象只消见过那么一眼,便足以做一辈子的恶梦。
“是男子汉的话,就活着来喝我的喜酒!”
阿明陡然睁眼。
这句话不知怎地穿透了隆隆的洪流声,只见一道黑影远远从高处飞奔跃入圳底,朝着信心溃堤、气力放尽的阿明大吼。
那背影,很熟悉。
一拳用力捣向剧痛的膝盖,忠仔奋力嘶吼:“阿明!追上我!”
这一拳打醒了膝盖的灵魂,脚趾往下轻轻一勾。
远远的,那背影开始动。
“真慢。”
阿明笑了出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
习惯了盯着忠仔的背影跑步,一个人果然还是太寂寞了。
阿明大笑,左脚饱满张力。
一踏!
所有人都呆晌了一下。
连恣意张牙舞爪的大水几乎也怔了一下。
阿明离奇消失了。
所有人的头不由自主往旁一偏。
不,不是消失了,阿明只是重重一踏,便箭出一丈之外。
一道复活的闪电蹬蹬蹬蹬蹬蹬蹬蹂躏着大地,与张大嘴巴的大水拉开距离。
“还要更快!”忠仔蒸腾大汗,奋力跑着。
膝盖里有一股烈火在烧着,每一次踏地便涌上让人发疯的锥心之痛。
但现在没时间发疯啦!
“击败河神!”忠仔双手朝脸颊用力一拍,十只手指红通通烙印在上。
几乎是伴随膝盖碎掉的声音,脚底刮起一阵无法再更快的风。
“活着上去!”阿明看着忠仔越来越快的背影,热血上涌。
每一踏步都钉穿了大地,豪迈,自信,那是一种奋力求生的刚强。
越来越快!
突然被摆脱在后的大水赫然暴吼,像是恼羞成怒般咆哮着,比野兽还要野兽。
风与雷并肩作战,散发出一股勇敢的英气。
两个男孩与水战斗的画面感动了圳边围观的人,加油的吼声催动了大鼓奔腾的声浪,一齐将大水的隆隆声压了下去。
几个身上绑着粗绳的壮丁站在镇圳石后,展开双臂大叫,等待将两个英雄抱上水面。他们目光如炬,岸上拉绳的人更是齐声吆喝。
“最后会是谁胜呢?”林先生嗑着瓜子。
“两个都要活下来。”小秋跪在地上。
终于,忠仔听见了熟悉的,总是充满威胁性的雷击声。
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刺耳的天籁。
“这是我们跑得最快的一次。”忠仔咧开嘴。
“那还用说。”阿明也忍不住笑了。
大水逼近两人时戏剧性高高拔起,犹如一张悲愤的黑色巨嘴。
呀呼!
两道身影轻轻越过了镇圳石的瞬间,壮丁一拥而上,将他们牢牢抱住。
大水落下,覆盖住眼界所及的画面。
胜利的鼓声直震冲天,八堡圳上的万人落下感动的泪水。
没有人说得出话,他们的喉咙同样梗塞着泪块。
那是大家的胜利,历经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这次终于齐心合力征服了这片狂野的土地,泪水变成汗水,荒原即将变成一望无际的良田吧。
从今以后,这片土地将孕育出无数平凡,但喜乐的小故事……
林先生看着绳索拉出水面,两个累垮的孩子紧紧握住对方的样子,莞尔不已。
只见浊水溪像是泄了气,无可奈何地从镇圳石后方分流,向十几条通往其它村落的八堡分圳缓缓流去。
如果真有河神,此刻大概也心服口服,由衷向跑赢他的两名对手致敬吧。
“我的脚好起来后,不晓得能不能跑得跟现在一样快?”忠仔吐出一口水。
水里有条吓坏了的小鱼,活蹦乱跳。
“不重要了啦。”
阿明打了个吓人的大喷嚏,哈哈笑:“你不跑,我也不跑啦。”
小秋抱着他们俩,抽抽咽咽,又哭又笑。
多年后,好多好多年后。
稻穗上饱满了甜美的金黄,在阳光下同样耀眼。
一阵风扫过了稻田,划过圳上的浊水。
依稀,两道比神还快的身影略过水面。
仔细听,还有无数爽朗的笑声。
关于跑水这篇小说
来到二水,第一件做的事是吃面。
二水的面都非常好吃,靠,你来二水玩的话如果还吃7-11的便当就太堕落了,去吃面,随便一间面摊就下来都是手工的面条。
来到二水服替代役第二件事,就是翻一翻桌上那本超级厚的乡志。
翻着翻着,翻到了跑水祭这个二水地方传说。
是真的。
真的很离奇。
即使拥有想象力,没有一点神秘的触发,根本想象不到以前的垦民会有这种习俗,当时跑水死了很多人,记载里,十有九死,很残酷牺牲太多,所以被禁止了,一直到最近几年才因地方庆典被重新唤起遥远的记忆。
我觉得,这个祭典很有人类学上的意义。
看着看着,我就有了一个可以构成小说的灵感。这应该是长期累积的敏感性吧。
跑水乃是引水,但因牺牲过多才被禁止。在我的大脑里,突然出现一个人用脚挑战河神的画面,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勇气。
所以祭神,就成了竞神。
有了这个竞神的基础,以此为圆心,慢慢扩张成一个短篇故事。
我想用这个故事来表现,先民奋力对抗大自然的勇气,而这份人与土地战斗,还有一份强大的友情根深在里头。
对我来说,这篇故事的挑战不是热血,因为热血已经是我本人的个性,不由自主透劲到很多作品里,真正的挑战在于,
一,是否能在短短篇幅里,铺陈出让人情不自禁“认同”这两位男生的友情,
(爱情只是辅助,小秋也代表了很大程度的友情)
二,对于奔跑的描写,是不是有我自己独特的写法——必须有魄力,且让读者看到两种截然不同的跑法。
(我一向不太理会什么较大众小说的描写,什么叫纯文学描写,只要有效,就是九把刀流)
大概就是这两项。
隐藏的第三项挑战,就是想把台湾民间故事,用自己的方式演绎出来。
架构或许可以接近,但,读起来就是不一样的感觉。(可以提供其它创作者思考这句话)
另,我很喜欢风与雷的搭档,最后那一段,两人散发出的勇敢英气,我自己很热爱。
勇敢地战斗,永远都是我小说里最结实的主题。因为对不起啦我就是这样的人。
于是不管技法有没有进步,有没有继续跨越新题材,有没有朝文学菁英迈进,都太抽象了,都是满足别人对我的想象——那是读者的欲望,不是我的。
一直以来都能写出让自己深深喜欢的作品,才是我最大的骄傲。
跑水,RUN!这是我在写这篇小说时,一直在脑海里狂啸的字眼。
一直伴随我到最后。
这篇短篇小说是我的生命旅行经过二水时,留下的美好注记,有一天我会离开,但这个故事会留下来。
很希望借着这篇作品,让大家了解二水,了解跑水,有些感动。
这次的跑水祭,欢迎大家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