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失去了一只手,虽然并非惯常握剑的右臂,但角身为一流剑手的平衡感已然被破坏。而且被剑劲狠狠震伤的右手,筋脉扭曲,连剑也拿不稳。
角本想离开燕,找个荒山野岭,辟地重新练剑,却一直无法忘怀荆轲的话。
他恨。
却又羡慕。
于是角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太子丹的身边。
只是,以角的身手,再也无法站在太子丹的身边,而是像不起眼的小虫缩在无数食客之中。被奚落,被嘲讽。
“哈!你这个只剩半只手的废人,到底还拿不拿得起剑啊?”
“呦?这不是大燕国第一剑豪,角吗?来来来,咱俩比划比划!”
“怪了真是,我说角啊,你怎么一不小心就跌了个狗吃屎啊?”
就连太子丹也对他不屑一顾,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
角是多么冷傲的剑客。
在一个叫做曾经的过往中,他舐血的剑无敌于燕,评价奇高。现在却甘愿比狗还不如地赖在太子单身边,只有一个原因。
角清楚,太子丹非常非常介意,如芒刺在背的荆轲。
“总有一天,我要杀了那厮!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太子丹仍忿恨不已,当天荆轲当着无数大臣的面让他难看,不的践踏了他自以为崇高的尊严。
但连太子丹自己也没发觉,他心底深处,极度畏惧与樊于期交好的荆轲。
以荆轲超凡入圣的身手,要潜入深宫内殿,神不知鬼不觉砍下自己尊贵的人头,并不是不可能。角就干过无数次这样的勾当。
太子丹一定会想出更多的毒计,找到更强的杀手,来对付根本没把眼睛放在他身上的荆轲,与樊于期。
所以,角无论如何,都想看尽这件事的发展。
他不会阻止,也不会介入,只是想睁大自己的眼睛。
所谓的,让荆轲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