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不要说高粱与玉米,就是成熟最迟的荞麦,也收割完了。平原变得更平了,除了灰暗的村庄,与小小的树林,地上似乎只剩下些衰草与喜欢随风飞动的黄土。近处的河流与铁道,和远处的山峰,都极明显的展列着,仿佛很得意的指示出这一带的地势。这是打仗的好时候。

大山在西边。我们不要说出它的名字吧,因为它仿佛已经不是山,而是一个伟大的会放射与接受炮火的,会发出巨响与火光的,会坚决抵抗暴力的武士。

山下有向东流的一条不很大,也不很小的河。河的北边,无论是在靠近山脚,还是距山一二百,甚至于好几百里的地方,都时常有我们的军队驻扎。我们的军队时时渡过河去杀敌;敌兵也不断的渡过河来偷袭。这条浑黄,没有什么航船,而偶尔有几座木筏子的河水,也正象西边的大山,时常发出火光与炮响,成为决不屈服的战斗员。

大山的脚底下,现在,有我们的一军人。

河南边,铁路东边,是被敌人攻陷的文城。

河北边,在文城的东北约五十里的王村,驻着我们的一旅人。

文城的敌军,望见远远的西山,便极度不安的想起山下的一军人——他们必须消灭这一军人,才能逐渐的“扫荡”山里的军队;他们只有消灭了山下与山上的军队,文城和其余的好多地方才能安安稳稳的爬伏在他们的脚底下,他们怕和恨西边的大山,正好象小儿在黑暗中看见一个丑恶的巨人一样。

同时,我们的驻在文城东北王村的那一旅人,就象猎户似的,不错眼珠的,日夜监视着文城的敌人。只要文城的敌马一往西去,他们便追踪而至,直捣敌人的老巢。

地上连荞麦也割净了,西山的远峰极清楚的给青天画上亮蓝的曲线。山峰高插入云,也仿佛是一些利剑似的插入文城敌人的心中。

右纵队自文城附近渡河,再向西;左纵队自文城先向西,而后再渡河,敌人分南北两路进攻大山脚下的我军。王村的一旅接到紧急命令,以先头部队两营渡河南进,相机袭击文城和车站。

由全旅选派的便衣队首先出发。他们的任务是:一,要混进城去,探听敌情;二,要把旅长给城内维持会会长——王举人——的劝告书送达;三,要在城内散布开,以便里应外合,克复文城;四,假若攻城不得手,他们便到车站上破坏交通,并毁坏堆栈。

任务是艰巨的,可是三十二条好汉的脸就象三十二面迎风展动的军旗那样鲜明,壮丽,严肃。他们似乎不知道什么叫作危险,而只盼着极快的混进城去——一到城里便好似探手到敌人心脏里去,教敌人立刻死亡!

对化装,入城,埋伏,袭击……他们都是老内行。只要还有中国人的地方,他们便能钻进去;象只要有风便能放起风筝那么简单而有把握。

副队长中尉丁一山虽然已经从军二年,却还象个学生。他原本位是衰落了的大户人家的少爷。在胆量上吃苦耐劳上,他是个顶好的军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被派为副队长。但是,在他的身上,总多多少少还保留着一些少爷气。他决不想再作少爷,也丝豪没有以身家做人的意思;可是,不知不觉的在象一定神或一微笑的,小动作上,他老遗露出一点他的本色。因此,他在军队中的绰号便是“大少爷”。

在初一得这个绰号的时候,他心中时时感到不大舒坦。及至被大家叫惯了,而且看清大家丝毫无恶意,他也就不大理会了。久而久之,以他的勇敢,忠诚,和知识,他给“大少爷”挣来一些光辉;使喊他的人不能不表示出亲热与尊敬。

在朋友中,最足以表示出他的大少爷气味的是他得信最多,写信最多。他用邮票之多,每每教勤务兵惊讶。他的信,十封倒有八封是寄往文城的。文城的王举人——现在的维持会会长——曾经教过他的书,而王举人的女儿,梦莲,是他的未婚妻。他的信都是写给梦莲的——自从他的岳丈附逆,他的信中永没提及那个老人一个字。

从王村一出发,丁副队长的脸就是红的。他异常的兴奋。偷入文城,除了职分上的任务而外,他还要去看看他所爱的人,而他所爱的人的父亲却是汉奸!把所有的主意都想过了,他想不起怎样处理这件事才好。

朋友们都晓得丁副队长与文城有关系,但是没人晓得有什么样的关系,因为他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说出:他的未婚妻的父亲是汉奸。

在途中,他把文城城内的形势告诉了大家,并且本着他在抗战前对文城的认识,说出哪里可以隐避,和哪里应当作为联络的中心。

在大家打尖休息的时候,他请示队长:“我愿意最先进城,看看情形。下午两点钟,咱们在东门外松树林里相会。”得队长的许可,他揣起几个馒头,快步如飞的向文城走去。他所提到的松树林是在东门外,离城门大概有五里地。松林的西端有个人家,孤零零的从松枝下露出点黄色的茅草屋顶。树林越往东越靠近河岸。假若看见树再渡河,过了河便可以跑入松林去隐藏起来。丁副队长便是走这条路的。到了树林的西端,他在那孤零零的人家门外耽误了两三分钟。这里住着王举人的佃户老郑,和老郑的儿子,儿媳妇。丁副队长嘱咐老郑帮忙他的朋友,假若他们也走到这里来。他又再三嘱咐老郑,切莫说出他自己与王家有亲戚的关系。

老郑让他喝水,他不喝;让他吃东西,他不吃;让他看一看郑家娶来不到一年的儿媳妇,他摇头。就好象有什么鬼怪迫着他似的,他连一句客气话没说,便急急的跑去。

老郑莫名其妙的呆呆的望着王宅的姑老爷的后影。他呆立了许久。在他刚要进屋里去的时节,他仿佛听到远处响了两枪。

上尉石队长是位由心脏到皮肤都仿佛是石头作的硬汉。他的头脸就好象由几块石头子合成的,处处硬,处处有棱有角。圆黑眼珠象两颗黑棋子,嵌在两个小石坑儿里。两腮是两块长着灰绿色的苔的硬瓦,有时候发亮,有时候晦暗。左颧骨特别的高,所以照像的时候,他打偏脸,因为正脸有点难看。高个子,粗脖,背稍微有点往前探着。一双大脚,有点向外撇着,跑起来很快,而姿式欠佳。

凭他这张七楞七瓣的脸,与这条不甚直溜的身子,无论他是扮作乡民,还是小贩,都绝对的露不出破绽来。潜入敌后,简直是他的家常便饭。假若与敌人周旋,他是仗着机警与胆气,可是若没有乡间百姓的帮忙,他即使浑身是胆,也不会马到成功。他原本出身农家,所以他的样子,举止,言语,和气质,都足以使老百姓一见便相信他,帮助他,教他成功。对老百姓,他向不施展他的聪明与手段,而绝对的以诚相见。到处,他极快的便与年纪仿佛的拜了盟兄弟,认年老的作为义父。他的毒辣的手段好象都留着对敌人施用呢。对敌人,他手下毫不留情,就仿佛乡下人对吃谷子的蝗虫,或偷鸡的黄鼬那样恨恶。

他也会极马虎。在用不着逗心机的时候;一个十多岁的乡间小儿都会欺骗了他。他觉得该收起心来,休息几天了,他硬象入了蛰的昆虫似的,一动也不动的任人摆布。这时候,他往往想起他的老婆,而想不起老婆是属龙的还是属马的,也记不得她的生日。他怀疑,现在若回到家中,是否一见面便认识她,因为他在婚后一个月,就离家从军。算起来已有九年半了。同样的,他有几双袜子,几套军衣,和多少钱,他都说不清。往往他的新袜子与勤务兵的破袜子不知怎的换了主人;在发觉了的时候,他也只红着七楞八瓣的脸骂上几句,而并不认真追究。

及至奉令出差了,他全身的每一神经都紧张到极度。他的眼放出利刃般的冷森森的光;他的心象个饿急了的蜘蛛,敏捷的,毒狠的,结起一张杀生的网。这时候,他倒真象个连一粒谷子也舍不得遗弃的农人了。他决不肯在敌人面前丢失一件小东西,他甚至想把打出去的子弹还从敌人身上挖出,带了回来,才心满意足。

这次,在出发以前,他检查了每一个人的手枪。然后,对某人应与某人在一组,他仔细的安排,使各组的人都能刚柔相济,截长补短,成为坚强的战斗单位。对每个人的化装,他也一一的加以矫正。他不肯有半点疏忽,惟恐怕因一个人有了失闪,而使全体队员失败。都检校停妥,他才下令出发。刚迈第一步,他的鼻子好象已嗅到火药气味。他的大脚好似两个小坦克车,不管地上的砖头瓦块,也不管什么坑坑坎坎,只横扫直冲的“扫荡”。

过了河,他把大家散开,约定下午二时在树林深处集合,以老鹰啼叫为号。他不会唱歌,不会唱戏,唯一的音乐修养是学老鹰叫。到下午二时若听不见老鹰的声音,大家便分头进城,不必集合。大家都没表,可是都会看树影儿;树影是太阳的指针。

刚望到茅舍,他便停止前进。四位弟兄象放哨似的散开。石队长穿的是一身破蓝布棉袄棉裤,满身都是油泥,很象乡下二把刀的厨子。棉袄敞着怀,松松的拢着一条已破得一条一条的青搭包。这时候,他擦了擦头上的汗,说了声“真要命”!这是他的口头语,无论是在最安闲舒服的时候,还是最惊险紧张的时候,他总说声“真要命”来宣泄他的感情。说罢,他由怀中摸出一张破膏药来,坐在屁股底下。又摸出一个泄了黄的臭鸡蛋,和一张用香烟盒里的锡纸包好的扁扁的小纸包儿——那封给王举人的信。破膏药被烫软,他把臭蛋打破,涂在右胸前,然后,把纸包埋在膏药里,贴在臭蛋的汁儿上。“真要命!”他笑了笑。又浓又臭的蛋浆,流成很长的脓道子,他用破棉袄的襟来回扇动,使它们凝固起来。这样加好了彩,他背倚着一株老松,想象着;他要脸色晦暗,肩垂腿软,左手按着膏药,口中哼哼着,稳稳当当的混进城门。这么一想,他身上的汗慢慢的落下去,好象自己能感觉到,脸上的颜色是正在逐渐晦暗,而右胸仿佛真有点疼似的——真要命!

除了这点要以外表的稀松掩饰心中的紧张的想象而外,他简直想不起一点别的事。他很愿意想起一点别的事来,好使他心中平静一些,而心中平静,也许更能帮助他的乔装入城的成功。他试着想念家中的老婆,但是感不到趣味,因为根本想不起她到底是什么样子。再试着想勤务兵偷过他几双袜子,也并不起劲,因为他根本不愿意算旧账。他心中有点急躁。最后,他发现了急躁的原因并不在此,而是在挂念丁副队长。

在平日,虽然没有什么明白的表示,他多少是有点看不起丁副队长。就拿丁副队长的名字——一山——说吧,他在安闲无事的时候,暗自推敲,就不十分高明。怎样说呢?既是个人吗,怎能又是“一座山”?什么山?泰山?华山?翠屏山,要是一座山,就应当标明出山名来;既不标明,到底是哪座山?真要命!石队长,在闲暇无事的时候,运用着“脑筋”,象一位哲学家似的这样思索着。思索的结果是十分不利于丁一山的。不管他——丁一山——是不是真正的大少爷,这个名字反正是没有“脑筋”。假若一山而真是大少爷,他一定不会起这么个不通的名字。假若他——凭他的不通的名字——不是大少爷,而来冒充,那就更没“脑筋”!有了这个结论,石队长十分的高兴,觉得自己比大家都多长着一大块“脑筋”!别人都以为丁副队长确是一位少爷,所以为巴结他,或是为讥讽他,都以少爷呼之。现在,咱却琢磨出他并不是少爷,因为少爷,既上过洋学堂,就不应有个不知到底是哪座高山的名字。这点推论与发现,使石队长在闷得发慌的时候,得到欢悦与安慰。他狠狠的把石印的,亮纸的带着油墨味的《济公传》抛到老远去。“真要命!咱老石比济公还聪明咧!”

但是,平日彼此间小小的故典,到了一同作战的时节,便忘得干干净净。什么话呢,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一块儿出来作战的朋友,比亲兄弟还亲。亲兄弟不见得就有生在一块儿,死在一块儿的关系!现在,石队长的心,那颗在见了敌人便坚硬如铁的心,挂念着丁副队长,正好象母亲惦念着儿女那样恳切。想到丁一山对文城的熟习,他咧了咧嘴微笑,暗自责备自己“太神经”。可是,丁一山既对文城熟习,就必定有许多熟识的人啊;焉知道他的熟人中没有汉奸呢?万一叫奸细认破……石队长把按膏药的手移到脸上,遮住了眼睛,仿佛面前有一摊鲜血似的。

好象睡觉撒呓怔似的,他猛孤丁的站起来,想马上进城去,找丁一山。走了两步,他又停住。说好了两点钟在林中相会,不能自己破坏了预定的计划。这是作战,不是闹着玩!虽然这样控制住自己,可是心里依然不安。无聊的拣起两个松子含在口中,也无济于事。

有些脚步声,他极快的藏在树后。

老郑极不放心!不放心丁一山。因为一山是梦莲的未婚夫。虽然是佃户,在情义上他却和王举人是老朋友。他特别喜爱梦莲。一来,她本人就可爱;二来,她是王举人的独女。王举人有过三四个儿女,都不幸而夭折;只有梦莲,在提心吊胆的抚养中,长大起来。她是王举人的掌上明珠,而老郑也就永远把她捧在手心上!无论他有什么一点“宝贝”,象是头一个成熟了的鲜玉米,或是两条还顶着黄花的嫩黄瓜,他都极小心的摘下来,用他的最干净,几乎是专为这种事儿预备的白花蓝布大手绢,象裹起珍珠与玉钗那么慎重的包好,给梦莲送了去。

五十多岁了,老郑除了眼睛有点迎风流泪,身上没有一点别的毛病。作活,走路,都和年轻的人一样,或者比他们还更泼辣一些。矮个子,大腮帮,全身的肌肉都一疙疸一块的象些个枣木榔头,腮下稀稀疏疏的一部半长的须,已经半白;在思索事情,或得意的时候,他便用那短棒锤似的手指拇狠狠的擦摸胡须,连腮上都擦红了。而后,象嚼着一半个米粒似的,嘴唇并得很紧,而腮上微动。在看到梦莲的时候,他腮上动得特别厉害;他没有什么合适的话足以表示出对她的喜爱,只好这么不言不语的透出爱她的心意来。

从梦莲幼年直到现在,老郑老叫她“莲姑娘”,而不称“小姐”。梦莲也知趣,永远没喊过老郑。他永远是她的“松叔叔”。在她小时候,她管他叫作“松树叔叔”,因为他住在松林里。长大了,她把“松树”的“树”字减去,而他就成了“松叔叔”。每逢在莲姑娘叫过几声松叔叔之后,老郑便用各种亲热的音调给她说些松林里虫鸟的故事。他的嘴笨,说不好,说着说着,就停顿下来,而眼睛虽然没有迎风,也流下了泪,一种快活的泪。

在老郑喝过两盅酒,连须子都仿佛发了红的时节,才偷偷的对人说:“我要是有莲姑娘那么一个女儿,就是一口气把我累死,我也得给她买绸子衣裳穿!”

他的真诚得到了报酬,莲姑娘把他当作了心腹人。在她十岁的时候,她死了母亲,她的房子很大,来往的人很多,可是她感到空虚。只有父亲和松叔叔是知心的人。她很爱父亲,但是父亲似乎还不如松叔叔那么好。虽然父亲是举人,而松叔叔不识字;虽然父亲作过官,而松叔叔只是个农夫;可是松叔叔的简单就是最高的智慧,他的诚实就是最高的品德。简单的说,松叔叔的可爱,象一株老松或一块山石那么可爱;爱他,而几乎说不出所以然来。

王举人作过几个月丁一山的老师。他很喜爱一山,但是很不喜欢一山的家穷!

梦莲喜欢一山,不管他的家穷不穷。

父女之间,因此,起了许许多多的小冲突。冲突虽小,可是与梦莲的终身大事相连,所以即使是为一杯茶的冷暖,或一顿饭的迟早,而引起的不快,也会把眼泪诱出来,每一件小小的冲突都慢慢发展到婚事上来。王举人说丁家穷,梦莲就说丁家曾经阔绰过。王举人说过去的富不能补救现在的穷,梦莲说今日的穷或者正好教明天再富。王举人以为娇生惯养的梦莲一定受不了委屈,而娇生惯养的梦莲以为只有受点委屈才足以表现出真的爱情来。王举人,虽然很爱女儿,但在这件事上决定拿出父亲的威严,不许女儿胡闹;即使女儿因此终日以泪洗面也在所不惜。梦莲,虽然很爱父亲,但在这件事上决定以不吃饭,不起床,头疼(真的和假的两种),落泪等等为反抗的工具,几乎是故意的使老父亲伤心。有一天,梦莲逃跑了。王举人发动了不知多少人,到处去找,连河岸上都细细搜查过,可是没有结果。王举人一天水米没有打牙,他很后悔,因为后悔而想到:丁一山那孩子是有出息的。丁家虽然穷,可是王家不是有产业吗?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为什么不陪送给她一所房,几十亩地呢?胡涂!——这回,他骂的不是梦莲,而是他自己。

当王举人在家后悔的时候,梦莲正快活的含着泪与松叔叔谈心。松叔叔,在开始,并没听清她的话,因为他觉得梦莲的来访,至少象一位公主或仙女来到他的茅舍,乐得他说不上话来,也听不进话去!

“草房!草房!”他连连的说。意思是:他的草房简直没法接待一位公主或仙女。他把凳子擦了再擦,才请她坐,他把铁锅刷了再刷,才给她烧水。他把珍藏着的一撮儿香片,找出来为她泡茶,而后想起至少须为她煮五个鸡蛋——刚下的大油鸡蛋。只顾了忙着这些,他只感到耳鼓上受着一些温美的刺戟,而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

慢慢的,水开了,茶泡了,鸡蛋已煮好了,而且一让二让三让的使梦莲没法不吃点喝点了,他的心才安下去,而请她把话重述一遍。

他听明白了,梦莲喜爱丁一山。把十根小棒锤放在磕膝上,腮上微动着,他听明白了她的话。腮上又动了好多下,他完全同意于她,她应该喜爱丁一山。他本不大认识丁一山,现在,他似乎看见了一位最可爱的年轻貌美的,头插金花,十字披红的驸马爷。

梦莲说一句,松叔叔点一次头。把话说完,她得到松叔叔百分之百的同意与同情。

及至她问道:怎么办呢?松叔叔直楞了一刻钟,或者更多一些。他觉得,凭他的岁数与经验,他一定有办法,可是,在这一刻钟的沉默里,他什么也没想起来。他的脑子,在这时候,活象一块木头,而且是被虫子盗空了的木头。最后,他拿出最高的智慧,说了声:“莲姑娘,我送你回家吧!”

天已经快黑了。梦莲思索了一番,觉得除了接受松叔叔的智慧,还不容易想出更妙的办法来。

于是,她就好象迷路了的羔羊又找到了老牧人似的,随着松叔叔与一个破灯笼回了家。

在路上,松叔叔想起来一个超智慧的计策。“莲姑娘,莲姑娘!”倒好象莲姑娘会随时被周围的黑影给卷了走似的,他连连的叫着。“莲姑娘,咱们可以扯谎吧?”

莲姑娘莫名其妙的轻嗽了一声——那种妇女特有的,闭着嘴,下巴稍微一低,象在嗓子里边敲了一声小玉磬的嗽声。松叔叔以为这声轻美的玉磬是表示同意。“莲姑娘!咱们扯了谎,我才能对举人爷说话!”

“说什么话?”莲姑娘问。

“你教我说什么话?”松叔叔故意的卖弄着聪明。“唉!婚姻的事!”她的思考能力也不弱。

“就是啊!”松叔叔把想好了的话故作惊人之笔的提出来:“莲姑娘!是上吊好还是投河好?”

“谁呀?”她在黑影里有点害怕。

“扯谎呀!”怕把她吓坏,松叔叔急忙的直说下去:“比方说,咱们说你去跳河,教我给救了。你才有劲,我才有劲!举人爷要不答应婚事,你,莲姑娘,就说,今个晚上歇一夜,天亮再去跳河!我就说:莲姑娘,你要跳下去一个时辰,我才赶到,不就太晚了吗?这么一说,举人爷准得吓成秀才爷,事情就成了!”

照计而行,事情果然成了功。

老郑的欢喜是无可形容的!经过好几天的述说与思索,他决定了可以自居为莲姑娘与丁一山的大媒!从这以后,莲姑娘就是买一包糖炒栗子,也把几个最大的挑出来,给松叔叔留下。

…………

老郑极不放心一山。一山来的那么奇突,走的又那么匆忙,而且在他走后,老郑还好似听见了两声枪响!不放心!不放心!没敢进屋子,他把正在林里砍柴的铁柱——小郑——找到,嘱咐他到路上去看一看;路上若看不到什么,就进城到王宅,问问莲姑娘可曾看到了丁一山。

四个在林中放哨的弟兄之一,李德明,看见了铁柱子匆匆走去,又匆匆的跑回来。李德明,身体象牛而心象狐狸的李德明,不能随便放过一个可疑的人和半点可疑的事。他迎出林外,把铁柱子截住,很客气的把枪杵在铁柱子的脊背上。铁柱子是个除了砍柴种地,只会混吃闷睡的傻小子,四肢百体好象都是铁筋洋灰铸成的。事情若倒退一年,即使有两个牛似的李德明,即使有两把枪杵住他的脊背,他也不能服气,而必定用他的铁筋洋灰的身体和枪弹碰一碰!今天,他没有反抗,因为他在今年正月结了婚。爹爹老郑在铁柱子结婚的那一天,就盼望得个肥头大耳朵的孙子,所以时常用一套简单而意味深长的话教训儿子:“不能,不能再混吃闷睡,装傻充楞啊,铁柱子!你是有了老婆的人!不能,不能再动不动就抡拳头;得象个人儿似的,好好干活,好好的给我生个大头孙子!别看我还能嚼得动铁蚕豆,谁知道阎王爷几时叫我回去呢!没了我,你就是一家之主了!专凭胳臂粗,拳头大,不能治家呀!”

这段话,教铁柱子的铁筋洋灰的脑子多少要活动活动;而脑子一活动,身体也不知怎的就受了控制,况且,年轻轻的老婆,不管是丑吧,还是俊美,是值得怜爱的,绝对不能用铁筋洋灰的办法对待她。她,虽然身体并不弱,可是处处是那么温软,即使他是双料的铁筋洋灰,也不能不渐渐的软化。

所以,他今天没有反抗。虽然他的脸红得象蒸熟的螃蟹似的,可是他没有劈手夺枪,而乖乖的拧着眉毛走进树林来。两个人四只大脚(而且有两只是铁筋洋灰的),把地上的干枝与松花踩得吱吱拍拍的乱响。这,惊动了石队长。他极快的藏在树后。

从树后看明白了来的是李德明,石队长极自然的走过来,倒好象从家里出来,要到外面看看天气那么自然。“干吗的?”他问。

“还没问呢!出来进去的,见鬼见神的,我怕他不地道!”

李德明这样的报告,把“报告队长”与敬礼都免去。“你是谁,老乡?”石队长的石头脸上裂开几道笑纹。“我们也都是庄稼汉儿!”

铁柱子看了看石队长,看了看李德明。李德明这时候,也把笑容摆出来,而且把枪藏在背后。铁柱子脸上的红色减去了一二分。他指给他们:“那里的草房就是咱的家。”他告诉他们:“咱是去找丁一山的。”

“丁一山?”石队长的心几乎要从口里跳出来。可是,他用力把它咽了回去。而且脸上裂出更多的笑纹来。他抓了抓头,把左颧骨仰起向着天,假装在思索:“丁一山?是不是王村那个丁一山?”

“不是!”铁柱子的铁筋洋灰的嘴是不说假话的。“他是王宅姑老爷!”“城里的王宅?”石队长顺口答音的问。“王举人的女儿给了他,还没娶。”铁柱子得意的补上一句:“咱爹是媒人!”

“唉!真要命!”石队长心中不十分的舒服。早知道丁一山有个未婚妻在文城,他决不许一山跟他一同来。“你干吗去找他呢?”

“咱爹不放心!’

“为什么不放心!”

“他到咱家来过,连口水都没喝就走啦!”

“真要命!”石队长心里说。而后笑着问:“所以你爹不放心?”

铁柱子点了点头。“咱爹教咱去看看。”

“看见他没有?”石队长的心又要跳出来。

“看见了!”铁柱子的黑脸上起了一层白色的小米粒。“在那儿?他干什么呢?”石队长是用笑容去缓和话语的急切,可是——假若铁柱子稍微精明一点,必定能看出来——笑得已极不自然了。

“他在大槐树下面躺着呢!”

“什么大槐树?躺着?”石队长脸上的笑容一点也没有了,象要生吞了铁柱子似的张着嘴,向前凑了一步。

“离东门二里来地,有两棵老槐树,时常有人在那里上吊!”铁柱子脸上的小米粒更多了些,米粒上的小毛都竖立起来。“丁一山在树下躺着,大概是死啦!”

“死啦?”石队长的嗓子象忽然被什么堵住了的样子,眼睛钉在铁柱子的脸上,半天不能转动。

忽然,他抓住铁柱子的胳臂,声音极低的说:“你知道,丁一山是我的好朋友吗?告诉我,他怎么死的?不知道,就猜猜看!”

“咱猜不着!”铁柱子把胳臂夺出来,“走!问咱爹去!”“李德明!”石队长的声音是由牙缝里挤出来的,牙已咬紧。“教大家赶紧进城!对谁也不准说,不准说——听明白了,不准说——丁副队长的事——大家一知道,就必立刻想报仇,忙中生错,事情准糟!听明白没有?”

“明白!”李德明无心中敬了礼,把枪狠狠的插入腰里,三步当二步的走去。

“走!找你爹去!”石队长命令着铁柱子。

老郑正在门外,背着手来回的走呢。假若心情是可以用尺量的,他对一山的关切应当和右队长的同一尺寸。他并不特别喜爱一山,但是一山是莲姑娘的未婚夫,他就不能不另眼看待了。爱阳光的也就爱月光,虽然明知道月光是由太阳借出来的。

看见铁柱子,他匆忙跑过来:“怎样?怎样?”“完啦!躺在大槐树下面了!”

老人的迎风流泪的眼,这时候,并没有泪。反之;倒好象干得发痒似的,他用手掌使劲的揉了揉,把眼睛揉红。象要嚼碎一粒砂子似的那样用力的咬着牙,连颧骨上都微微的动弹,他的心中着了火!“我的错!我老糊涂了!我应该送他进城!”说着说着,他象全身都软了似的,慢慢的坐——不是坐,他是瘫在了地上。“莲姑娘怎么受得了呢?”“老大爷!”石队长也坐在了地上。“老大爷!我姓石,丁一山的朋友!我同他一道来的!”

老人眨着迎风流泪的眼——现在可有了泪——无精打采的看了看客人。看明白了,他的腮上慢慢红起来:“他的朋友?一道儿来的?你为什么不同他一块儿进城?我问你!”小棒锤似的手指几乎——要不是石队长躲的快——截在客人的右眼上。

“老大爷,你看哪!”石队长指了指胸前的膏药。“我走的慢哪!”

老郑的眼刚看到膏药,便相信了石队长的话。

“老大爷,那是怎回事呀?”

“丁——”老郑不往下说了。丁一山嘱咐过他,不许把他与王宅的关系说给任何人,而不提出王宅,话又无从说起。“老大爷,我是丁一山顶好的朋友,他的事我都知道!他是王举人的姑老爷。”石队长看了看在一旁咬着手指甲,呆立着的铁筋洋灰。

铁柱子也不知怎的感觉到不好意思了,搭讪着走开。“你都知道?”老人要问个水落石出。

石队长点点头:“你老人家是大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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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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