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1
不可思议,到故乡给母亲奔丧的第二天早晨,我会躺在外甥女小米的床上。窗帘透出微弱的光来,墙上有幅画,是日本导演宫崎骏动画片里的幽灵公主,她骑在白狼身上,披着银色的兽皮披风,手持长矛和短刀,短发飞扬,愤怒又聪慧。对我而言,非常美。
突然这小小的空间属于我一个人,周身上下放松一些。母亲属猪,今年83岁。我属虎,今年44岁,母亲在她39岁那年生下我。记得幽灵公主说,我一无所有,我被人类遗弃。她的话深深地震动了我,这正是这个世界留给我最初的记忆。
但是我有母亲,活了半辈子的我才明白,母亲从未舍弃我,她生了我,养大了我。
母亲大半生的历史,在我那本自传里详细写了。写那书,是11年前,在伦敦开了个头,就回南岸老家继续写,正值酷夏,母亲一大早起来做稀饭,有时加绿豆,有时加冬苋菜,有时加皮蛋瘦肉,稀饭到中午已凉,吃时正好。她做的凉菜每天不一样,尖椒清炒后,与生莴笋丝相拌,摘两根配嫩子姜薄片,空心菜在开水里焯过,放油辣子蒜盐。酱油、糖醋茄子排骨,清淡开胃可口。算起来,那时她72岁。母亲的晚年以1996年为界,之前与父亲在一起,不必担心。父亲1999年6月15日过世后,她过的日子,都是她描述,姐姐哥哥的描述,嫂子甚至邻居的描述,除此之外,我知之甚少。这功课得好好做,我才能弄清楚。
1996年我带着丈夫回去住了一个多月,是我和父母生前住得最久的一次。有一天我吐得很厉害,怀疑自己怀孕了。
他说:“若是真的,我们不要,有孩子很麻烦。你受不了当母亲的苦,我们花不起这时间,更不用说要负起当父母的责任。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已有一个女儿,千辛万苦养大,你看她也不在我身边,尤其是她自己有了工作,结了婚,一年半载才有一次电话,都是要钱的,有孩子没有任何好处。”
一检查,果然是孩子。我没有选择余地做了流产手术,与18年前一样,在七星岗妇产科医院,同样的手术室,只是那时不能打麻醉,而现在可以。
我做完手术当天,丈夫就飞到上海与前妻见面。他和前妻都是上海人,她从澳大利亚回去看娘家人。母亲清早去菜市场买了只老母鸡给我补身体,母亲怕血,不敢杀。父亲眼盲,母亲就扶着他到走廊里,把刀递给他。父亲把鸡交到母亲手里,母亲还在发抖。她怕血。这点我与她相同,最惧怕杀生。如果父亲不杀那可怜的鸡,母亲只得干瞪眼,我也没有吃的。
母亲不高兴我丈夫抽身离开,但对我啥话也没有说,只有一次,我写得不顺手,坐在那儿望南山,听见母亲在叹气。她对父亲说,我找你这个男人不像看上去那么好,但终生可靠。
不等父亲说话,母亲又嘀咕:“有孩子,一个家才是家。没孩子,两个大人是两条随风飘的影子。哎,六妹心本就苦,不多说了。”
我呆在那儿,心里有一肚子的话想对母亲说。母亲似乎没有祝福过我的婚礼,当我把结婚照片寄回重庆,她看看照片,继续抬头看电视节目了。
2
他是我前男友的同事,两人在办公大楼里打过几个照面,称兄道弟。前男友在1989年到美国留学,之后来了几封短信便没了信息。我在前男友那儿见过他的信,字迹不大,有孟体风格,语气谦虚,学识广博却不卖弄,心还细,附了好几张英国邮票。两人一起编译一本外国艺术空间蒙太奇集,可是没有出版社愿意出。
前男友的老师听说他从伦敦回北京,离婚后,想找一个中国人结婚。这位老师想到我,正好在北京,于是安排我们见面。打了几次电话都不巧,最后他干脆让我们自己商量时间。在电话里他问我愿意到旅馆去?
我说没问题。
那个炎热的夏天,我敲响他的房门。他打开了门,很亲切地看着我,目光很熟悉很特别。就是那注视,注定了我们的今生。他握着我的手,让我坐在沙发上,他自己坐床头。他比我想的年轻,大我20岁,看上去最多年长10岁,因为个头结实,显得高,戴着一副讲究的眼镜,透出一种睿智和儒家知识分子气质,他的眼睛没离开我半分钟。第一次遇上心仪已久之人,又如此待我,我内心激动加紧张,手脚都不知如何放了。
他说见面前担心我不会大热天来见他,天底下女人都死要面子,让人讨厌,而我不一样。他问我是不是处女?我说我不是,可能从来就不是。
他说我就是他想找的人。
他如此直截了当,我很惊奇。他说起以前在旧金山读大学的冒险,赶上西方60年代性解放的末班车,他与好几个女友的事,包括他带女友去性俱乐部的事,他问我,到那种地方会胆怯吗?
怎么会?中国也有80年代性解放。我告诉他,我成长的过程中,从没人敢说恋爱,连对自己父母都不说,我爱你。爱是罪过,性更是丑恶,长久政治高压,伪善道德,导致我们这一代人身心压抑,精神空虚,渴望得到解放,叛逆世俗和传统。我们开黑灯舞会,沉醉烟酒,朗读外国诗歌,辩论尼采萨特哲学,女人都崇尚波伏娃的女性评论,试验各种艺术形式,我们跳裸体舞,随便找男友,第二天,可能就投向另一个人的怀抱。有天我喝醉了,读到一张油印纸上的诗,说的就是灾难中的孩子。诗里那种恐惧,就像是为我这样的人写的,安慰着我好些年。
他含笑看着我,眼睛里充满惊喜。我突然明白过来,那首诗就是他写的,我一直等着有一天和他见面,想与他这样的人成为莫逆之交。
他说,你看我们注定会见面。
我倒不好意思了。
他很羡慕我在自己的国家进行了解放自己的革命。
见面5分钟不到,他问我愿不愿嫁给他?
我没说愿意,甚至也没说考虑,我只是开心地笑了。
那个下午,他要看我身体。我说,那就平等吧。我们彼此脱了衣服,他从后面抱住我。我把他带到镜子前,侧过身去看他身体。他要与我做爱。我没同意,说还没有准备。他没有不高兴,只是理解地点点头。
之后我们到街上,到处找一家有空调的餐馆。不负有心人,我们找到一家小餐馆,干净清静,服务员热情,递上冰水,递上菜单,向我们推荐田螺,说是早上送来的,很新鲜,用姜爆炒。我们还点了一个木须肉和豆腐。没一会儿,菜端上来,尤其是田螺做得非常可口。我们用冰水当酒庆贺我们终于相遇,他让我说自己,随便说什么他都爱听。吃完饭,他叫了一辆出租车,带我到北大,见一个着名教授,她是他的好朋友。教授对我很亲切,削梨给我吃,又说我的性格像她年轻时。看得出来,他明显是请她做参谋。
第二天傍晚,门房告诉我有人找我。我跑出去一看,是他。我没想到,陪他到京顺路走,那是通向机场的公路,种植着大量的花树。他问我能不能陪他吃饭,我已吃过晚饭了,我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他说那位老朋友给我打了几乎满分,让他选我。在我之后,他又带过一个漂亮的女画家去,可是那位老朋友不给那女画家高分。我告诉他,我要去广州看在那儿做生意的梅惠子,第二天就走。
我天天看着旅馆对面骑楼下的鲜花店,那儿已换好几种花,茉莉没了,堆满菊花,我想到了他,可我想不起他的样子。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居然是他。他第一句话问我在哪里?第二句话要我答应嫁给他。
我说要好好想想。
我回到上海,继续上大学里的作家班。他除了电话就是一封封长信,催我到英国。第二年春天我才办好留学手续,飞到伦敦。他的家是一幢四家人合住各带花园的套房,两室一厅,厨房和浴室都小,放一个洗衣机都没多余的位置,不过两人住倒是很舒服。附近就是一个公园,还有一条清澈透底的小溪、19世纪最着名的社会主义画家诗人威廉·莫里斯的手工场,溪水中古老的水磨转动风车。周日有集市,售工艺品和南欧东亚食物,附近有一个全英国最大的超级市场,到地铁则需要走20分钟路。对我一个从未有过家的人来讲,这儿简直就是天堂。
衣柜里是他从旧货店里买了两件大衣和一些裙子内外衣给我,尺寸倒也合我身材。他烧好了土豆鸡腿,蒸了米饭。那天晚上我们做爱。没有想的那么好,也许不熟悉,男女初次如此并不稀奇。春天了伦敦夜里还冷得很,得点壁炉。他拍了好些裸体照片,因为夜晚光线不对,那些照片大多模糊,只有我拿着红苹果依靠床的一张最清晰,耸着眉头,或许是因为苹果象征上帝不可宽恕的罪孽。
他说在北京他见过十几位各式女人,有几位是文学圈里人,我听说过名字。他大撒网,想找一个做妻子的人。有的在见我之前,有的在见我之后。他和那位女画家,在公园里谈终身大事,他在公园里与她亲热。接下来发生的事,他像职业说书人,拍板叫一声:“敬听下回分解。”
我谈不上愤怒,他早就向我求婚,但不是结婚,即便是结婚,他也有权利改变主意,或许别人比我更适合做他下半生的伴侣。只是别的人都不如我,他才最后下定决心和我。难道不容许人服装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那看上去最惬意穿在身上最舒适的一件?后者更重要,冷暖自知。
好几个晚上我都和他说到自己的身世,说到1989年那个夏天的事。他眼睛湿润地说:“可怜的你,一次次捡了一条命,相信我,我会对你好的,永远爱你。”
他有兴趣看我写的小说和诗,给出很好的指导和编辑。我对他又提到80年代那些事,说得停不下来。他问我:“为何不把它们写下来?”
我开始写第一个长篇,那个全世界着名的广场不是远了,而是近了,每个人都在那儿盼望命运改变。我也在那儿盼望。因为盼不到,我才那么热切地希望见他,盼望他可以带我远离北京,远离中国,我对这个世界失望透了。
除了写东西,他说我应该在上学之余找工作,他不可能养我。我英文不好,绝没有好工作等我。他说你身段如此好,何不做摄影时装模特儿,赚钱又多,又不需花太多时间。
有时他陪我,有时我一个人去。有一家时装杂志要求严格,说我腰上有赘肉,必须减去。有一个星期我就只喝水和吃水果,做仰卧起坐,立竿见影,身材尺寸合格了。我能赚钱了,他的兴趣大起来,在电话簿黄页上找电话找公司。有一天他说拍私人电影更好,找到一家公司,按小时付酬。第一个顾客,一个头发微卷的英国中年男人,拿着录相机,要我先拍情爱戏,脱得一丝不挂。我很生气,拉开门走了。
回家后他很失望。他让我看性爱场面的录像,那段时间我梦里全是黄的阴茎白的阴茎,粉红深红的阴道,光身子的人堆叠在一块,集体性交,感觉不到性感,相反觉得他们是性机器。时间过得非常快,三个月过去,若是结婚,可随英国籍的他拿到绿卡,或是重新申请学生签证。对此,他犹豫不决。
结婚或是不结?他躺在地毯上,痛苦地想,像苦恼万分的哈姆雷特。
他愁眉苦脸,最后是他的一个英国女朋友给他下了决心,结婚并不会给你带来灾难,你怕什么?
怕什么?不必怕。他想通了,马上开车带我去选结婚戒指。
我们去当地教堂见神父,按规定得有两周做礼拜我们必须在场,神父要问在场人:这两人愿意结为终身伴侣,有人反对吗?两周下来,没人反对,才可结婚。我们第二次做完礼拜后,去附近公园走走。下雨了,两人躲在一棵老橡树后,神父打着雨伞经过,他朝我们笑笑。神父走后,天上出现了一道彩虹。
他望着彩虹良久,然后说:“这是吉祥之兆!”他紧紧地拥抱我。
举行婚礼的那天上午,我们去附近一个黑人和艺术家喜欢的居住地,几乎每天那儿都有集市。我挑到一件粉白镶银片的像旗袍又不是旗袍的礼服,没中式旗袍惯有打结的领口,一试,非常合身。摊主只要5镑。又到另一家选了一顶白网眼的帽子,这个帽子倒要3镑。我在帽檐系上一根紫色的绸带,这帽子马上有了自己的灵魂。
下午在教堂,来的都是他的学生和大学里的同事。神父看见那么多英国人会说中文,吓了一跳,才说以前以为他是唐人街的老板,弄了一个年轻的中国姑娘来假结婚。我和他面面相觑,对神父之说,抱以理解之笑容。
参加婚礼的女客都问我,这身婚礼礼服在什么地方买的,真漂亮!多少钱?我该怎么回答呢?
若我说在二手摊上,只花8镑钱,相当于人民币一百多块,就把这一生最重要的仪式度过。她们即使不嗤之以鼻,也会觉得我太没本事,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仪式能如此过?!不能让男人付出血本,操办像样的婚礼,不要说钻戒,起码得有身新礼服。
我只能笑而不答。
我喜欢白色婚纱,和天下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对婚纱充满了梦想。梦想就是梦想,自己没有穿白色的婚纱,好比留着一个空间,可在那儿想着,安静地看着自己,并没有失去什么。我在那个夏天一心一意要嫁给他。婚礼当晚,他给我说了那么多他和我的婚姻与别的婚姻不一样,我们有绝对的自由,我们不是对方的奴隶,同时我们经济分开,不要让婚姻像坟墓葬送我们的爱情,嫁给他,只是幸福的开端。
那么,婚姻完全不像小时看见邻居们只是生儿育女的过日子,也不像姐姐哥哥那样夫妻捆在一块度完生命,我和他的生活是冒险,是艺术,是想象力的原始催发地,像万有引力之虹,射向人生更高境界的灿烂礼花。
第二天我们去布莱顿度蜜月,他带我去海边天体营。他是快乐的,所有的男人都嫉妒地把眼睛盯到他身上,他陶醉万分。乌云压下来,我们飞快地穿衣服,从海边往朋友家跑去,乌云追着我们,闪电鞭击雷声,千军万马逼过来,要吞掉我们。可是我不怕,我想,爱情比那闪电和雷都迅速,狠狠地击中了我,我是爱这个人,有什么理由不爱在上帝面前发誓将终生的幸福相托的人呢?我真的愿意在这个异国他乡与他相依为命,一生一世。
3
我闭门不出,连续写了三个月,第一个长篇完成。有些像日记,几个年轻人在80年代后期的经历。女主人公在遭遇到一系列背叛后,在欢送朋友出国的Party上被警察抓走。有点像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成受之轻》的格局。
他非常高兴,要庆贺,于是我们去了巴黎。与小说中出现的两个朋友见面,也和后来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见了面,没想到他喜欢,写了长序。台湾的出版商,让我尽快修改,他以第一时间出这本书,请了住在北欧的评论家写了序。出版商和写文章的人,全是他的朋友。
一个英国人办的中文报纸发表了小说片断,这个英国人想出英文版,找了译者,但一拖再拖。
他说,不能等他们,便译了草稿。有了草稿,就方便多了,送到好些英国出版社和经纪人那儿,少有回信,也只是说不要,大多没有下落。在英国出书根本不可能,我完全打消了这个想法。
我在大学图书馆读到台湾报纸关于诗和小说大赛,以一种封闭姓名评选的方式,我想去赌一把。
结果我撞上了好运,又以同样的方式在台湾报纸得了好几次文学奖。这无疑在台湾给自己开了扇出版大门。
他说,你可以和任何男人女人睡觉,但得告诉我,得戴安全套,我就会对你更好,但不许对别人说爱,不许爱上,我就会永远爱你。他睡着后,我洗盘子碗筷,清洁房间和厨房。那段时间,我们家经常来朋友,住在家里。他有时要我对他的朋友好,要我和他的朋友做那种事。他的朋友当着我的面说,并不喜欢我。客人一走,我就得换被套枕套,因为没有洗衣机,就放在浴缸里用手洗,然后清理掉洗衣粉的泡沫,费力地拧干,装在桶里,费力地提到花园里,晒在绳子上。
我们有一年冬天去纽约,经过一家高级俱乐部,他说他的梦想,是所爱的女人在这样的俱乐部跳脱衣舞给他看。他问我能不能让他实现这个愿望?我很为难,看到他失望的样子,才点了点头。他与老板谈了好几分钟,老板才同意。时值下午,加上他,只有两三个客人。从未在大庭广众跳这种舞的我,只是从电影里看过,T台上只有一个舞女在跳舞。我抓了顶齐耳红发戴在头上,走上台。因为爱情而跳舞,自带几分热情和羞涩。最后,我没有脱光衣服,就停住了。
我朝换衣间走去,套上毛衣,披上大衣出来。
他说:“很遗憾你没做到底。”他有些不快。
我们回了一次重庆,那是第一次他见我的父母。当时南岸六号老院子还未拆,楼上阁楼无法住,父母都住在楼下。我们回家后,父母坚持要把架子床让给我们睡。母亲在堂屋搭了一个竹板床,那是冬天,竹板床铺了棉被。早上我起床后,发现母亲已挎着竹篮子从石桥集市买鱼肉蔬菜回来。我们在家住了两天,就搬到城中心一个新建五星级饭店。他说:“这是你衣锦还乡,你已尽孝道,现在该向外表现,你嫁我是对的,以免别人说嫁了一个糟老头子。”
小姐姐带着女儿田田来饭店房间洗澡,他给她俩照了好些照片,他说你的小姐姐真是大美人,呆在重庆真是亏了她。
几天后我们回到北京,临睡前他告诉我,在我不在家时,他和以前那位漂亮的女画家联系上了,她来家里见他。她仍穿了漂亮的平绒旗袍,只是换了一种深蓝色,长发盘在脑后,衬出她修长的脖颈。她说对性不太感兴趣,可是特别喜欢不穿衣服,她的胸部下塌,不如几年前苗条。
为什么要在我不在家时,事后才告诉我呢?我说我要去找她。他非常恼火,说我是一个醋罐子。我指责他不守允诺。
4
5年过去,我在伦敦有了一些自己的朋友。倪在英国近十年,住在哈姆斯苔一幢大房子里。有一次我们家请客,我也请了他,他说是前首相希斯请他和朋友去高级餐馆吃饭,还不如我做的回锅肉和排骨白萝卜汤好吃。谈话中间,我说到这部稿子,他说他的教授认识一个很不错的文学经纪人,他愿把稿子带去试试。
很快有了回音,说是经纪人也看了稿子,要求见面。
这天,我们和倪按约走进一幢维多利亚式的房子。上楼时,倪说这个文学经纪人以前是一个很有名的出版商,现在她和另一个人共同拥有这家文学代理公司,那人名声极大,代理过那本轰动全球的畅销书三代中国女人的故事。
我们到了四层。女经纪人四十岁不到,长得非常美,有姣好的身材。她说非常喜欢这小说。她让我等一下,说她的合伙人也要来见面。
没一会儿,男经纪人进来,他个子很高,五十来岁,他问我有没有经纪人?
我说没有。
他说他要代理。
女经纪人一听,脸色都变了,不过嘴上倒是没说什么。
见面进行了半个多小时。出来后,陪我去的两个男人比我还兴奋,他们看我的眼光,也不一样,仿佛我已成了畅销书作家。其实,我这个懵里懵懂走进英国文学界的人,对未来浑然不知。
两个经纪人拿着他的英译草稿在法兰克福书市上卖了十几个国家。他们请我吃饭,庆祝这个非常好的结果。吃完饭,男经纪人当着在座的人说,要开车送我回家,这很绕路,但他不管。
第二天他打开男经纪人寄来的一封信,当然信是给我的。信很短,句子很热情。但是他火气大,说我在晚上与此人发生了什么感情上的事,而没有告诉他。男经纪人不是一个坏人,他是否超出职业外和顾客之间的纠葛,本不是值得讨论的,他懂得生意经,做我的书做得不错,他甚至先出定金,让我写自传,并且售出,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的书本身不错。
那之后发生了好多事,他去澳大利亚看他的女儿和前妻,我又怀孕了,做了人工流产。我很难过,一个人蜷缩在黑暗中,听着窗外的老橡树被暴雨吹打发出可怕的声音。
那个夏天,他开始在停车场教我开车,因为我不得要领,他不停地朝我发脾气,态度坏到让人无法忍受的程度。后来听人说要想两口子关系变坏,就让其中一人教另一人开车。那年秋天法兰克福国际书展邀请我作为作家参加。他为我准备了个人创作简历和西方出版社出版我书的英文资料。在记者招待会上,男经纪人看见这份资料,认为我有意要跳槽,大为恼火,几乎当场与我翻脸。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欧洲国家请我去做新书宣传。他从来不去,他本意是好,让我自由。那段时间,他是我最好的秘书和精神后盾,所有我与欧洲出版社往来的信件都是他处理,我所有的银行支票、银行账和信用卡也是他处理。
有一天他照例去学校教书,下午我与他通电话,他抱怨手头写的关于巴黎一朋友的论文是出自我的主意,浪费他的时间,他不仅花时间在我身上,还要花时间在我的朋友上。他说,他在大学教书是教一些小学生水平的西方人,想回中国,而我不肯回。
我们在电话里争吵起来。他说你说死,那就去死吧。
我说我会的。
他说你是个口头主义者。
我放下电话就吞了半瓶他的安眠药。换了一件不常穿的白棉布半长衣裳,梳了梳头,躺在床上,心里非常感谢他成全我的心思。活在世上多难,没有一个人爱我,我也没能力爱人,更没有力气再往下走了。
正好那位巴黎的朋友打电话来,我说了告别的话就搁了电话。他一听不对劲,再打电话,我不接。他焦急万分,打电话给他,他不在办公室,他只好找在伦敦的朋友。朋友又找朋友,找离我最近的朋友,把房门拗开,救护车也到了门前。
安眠药起了作用,我被抬着上车,好像是在做梦,我听见人说:“她的丈夫来了。”便费力地睁开眼看。暮色之中,他背着他沉甸甸的办公黑皮包,站在人行道牙上,朝我这边张望,那么无辜,不知所措。他真是很无辜,而且看上去那么孤独,那么悲伤。我好想痛痛快快地哭,之后,我便什么都不知道。
醒来是第二天早上,他坐在床边。他要带我回家,说是医生给我洗了胃,没事了,需要好好休息。一夜之间,他似乎老了许多,我心里满是内疚,对他说,对不起。
他听了,想说什么,却止住了。
医院联系了心理医生,每周去两次。心理医生头发灰白,问了好些问题,其中涉及到我的身世和成长背景。这个人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功夫,对中国文革感兴趣,对三年大饥荒更感兴趣,对中国人到国外也感兴趣,对中国现代化及经济发展感兴趣。心理治疗成了我给他上中国当代历史课。
我在英国看心理医生的同时,小姐姐出事了,她看见丈夫和保证要辞掉的女工在工地角落里亲吻。于是,她拉着丈夫回重庆。在长途汽车上,突然遇到几个强盗抢劫,用尖刀逼着她丈夫交出钱包,丈夫不交,强盗要杀他,小姐姐去挡,结果她的右手掌几乎被刀砍断。救了丈夫的命,她被送到医院抢救,马上做连接缝合手术,手是保住了,但是再烫的温度在那手掌上是麻的,应天气痛。丈夫先是被感动,与那女工分手,没坚持多久,就不管小姐姐的感受,继续往来。小姐姐要追到外地工地上,耗在那里,天天与丈夫在一起,看那个女工怎么办?我接到二姐的信,就请小姐姐来伦敦治手,想让她换个环境。
我特别想念亲人,期盼小姐姐的到来。
夏天小姐姐得到签证来伦敦,他非常高兴,陪我们两姐妹去布莱顿海边。车子从天体营海滩经过,那个在海边裸体的年轻的中国姑娘,她身边的中国丈夫手拿相机,变幻着焦距拍照。她怕水,还是走进海里,她笑,他不小心几乎跌倒,她止住笑,赶紧说:“小心!”
一切恍若隔世,他开着车,经过那片天体营,连看也未看一眼。
车子转了好几圈,才找到一个停车位。我突然哭起来,不肯下车。他什么也没说,关上车门,只管朝前走,小姐姐拿着手提包,也跟着他走开了。我在车里看着他和小姐姐朝海边走去的身影,天上的海鸥疯狂地叫唤,他们离我越来越远,渐渐与海融成一体。
6年前我与他蜜月时来这个海滩,我们在雷声轰隆乌云狂卷向我们袭来的当头,手拉手,一起朝安全之地奔跑。可是现在风平浪静,我却看不见我的丈夫了,我感到自己失去了他,他也失去了我。
5
自从我18岁离开家后,我从没把自己的事告诉过母亲。并不是害怕母亲不理解我,只是觉得母亲知道了,会为我担心。我把可以给她看的一面给她看,不能看的一面都遮起来。
可是母亲,终究是母亲,在她的眼里,关于我,什么都难瞒过她。手背手心都是肉,哪个母亲不疼爱自己撕心裂肺般痛生出的孩子。孩子彼此有攀比,母亲爱谁多一些,谁更受母亲关注。母亲爱我的方式,一向被压抑,一向被曲解。我呢,本应与母亲走得更近一些,可是却不,如同她的其他孩子一样。
时间再往回返,1996年夏天我从伦敦回到重庆与父母住在一起,时值我的自传初稿快杀青,不过我还是抓紧时间每天工作在上面。天气一天比一天热,重庆许多厂子里发不起工人的工资。有杂志社将一个中篇小说的稿费寄到母亲这儿。我因为才做了人工流产手术,母亲不让出外,她说她去邮局取。第二天清早她戴了一顶草帽出门,可是到了傍晚也没归。我一会儿跑到阳台上看中学街,有无母亲的身影,一会儿跑到前面走廊看。父亲在他的房间里更是坐立不安。
这么热的天,73岁的老人,到邮局,一个多小时爬坡下坎,会不会中暑?
太阳都下到江心里了,母亲才回来。我对母亲说,我和父亲都着急坏了,太好了,你终于回来了。我把一杯凉茶递给母亲。她把稿费交给我。
我收过来,发现她不高兴。就进到里面房间,从皮夹里取出一些钱,放在一起给母亲。
母亲不要,我非要她收着。她说这么多,那我给你存着。她喝完水,这才说她去了江对岸朝天门。
父亲摸着从自己的房间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母亲说:“朝天门马路上坐满了我们退休的人,我们很齐心,好些人同情我们,也加入静坐。”
我本能地朝窗外看,江水浩渺,还是能看到朝天门,老头老太太顶着烈日坐在发烫的地上示威。母亲也在其中。她从邮局出来,就坐渡轮到了对岸。她遇上了王贵香,以前在船厂一起抬一根杠子的人。
王贵香比母亲小几岁,父亲解放前在警察署当过文职官员,解放后被抓起来,关了3年,划成分为官僚。父亲被勒令到边远农村当小学老师,郁郁寡欢,很快得病去世。她丈夫是个技术人员,在50年代大鸣大发时给党委书记写大字报提意见,历数二十条共产党的不对,被投进石桥的孙家花园省二监牢20年。里面有工厂,专做电扇的配件,他在里面也是做技术员。后来因为犯人出逃与他有关,罪不可饶,被加刑枪毙。母亲说,那段时间王贵香寻死好多次,都是母亲守着她。母亲与她同病相怜,成为好朋友。
“没人中暑吗?”我问母亲。
“有。好在医院不远。我和你王娘娘热得头顶都冒烟。单位领导黑心肠,好几个月都不发工资。我们很气愤,隔三岔五跑那么远的路,过江过水去问,还遭个个白眼狼一顿训孙子似的臭骂,说我们是老不死的,吃饱了饭没事情干,像欺负三岁娃儿!工资没有,生病报销更没有,有个得肠癌的老工友,没钱住院,硬是活活把人往死里逼,一头撞在医院大门,没了命。”母亲说怕我们担心,她就回来了。“王娘娘还在那儿静坐。这些当头头的真是作孽呀!”母亲唉声叹气。
我真是小鸡肚肠,母亲进门把稿费交给我时,我还以为她是为我接过来不快。母亲到厨房做晚饭,我过去帮她,她让我回里屋去继续写。
母亲一直不知道我在写什么,她识字有限,我记得她有一个红色硬壳笔记本,该是我生父送给她的。她在上面记了好些东西,每月生活花销,哪个孩子外孙生病看病,用的草药方子。字迹很草,要使劲认,才可猜到大半。后来这本子再也没有见到。
那时在南岸母亲的卧室,我经常写着写着,因心里难受停下。母亲不到我跟前来,她放一杯茶水就离开,关上门,有时她想进来取东西,在门缝里看我,若是我没写字,她就推门。算一算,这本写自己成长的书一共花了一年,与母亲和父亲住了差不多两个月时间,也是成人之后,与他们住在一起最长的一次。书稿先在台湾出版,得了当年最佳书奖。母亲也没有看到这书,父亲也一样。
2000年这书才在国内出版,一时成为普通老百姓的代言书,受欢迎的程度超出我意料,尤其是在书里所写的天府之国四川,人们口碑相传,报纸纷纷转载。记得在重庆和成都两地书店签售时,读者送我金项链,大呼我的名字喊万岁,解放碑新华书店门前排了长队,挤断了路,弄得警察都来维持秩序。弄得当地作家嫉妒,到有关部门去抗议,说以后再也不准我来签售。读者私下到我住的锦江饭店结了我的账单,还有读者送好些水果到饭店,并要开车送我回重庆。
大姐首先到书店去买了一本,生气地拿给母亲看,并把有些段落一个字不掉地读给母亲听。母亲听得双眼发红,手里紧紧捏着手绢,却什么话也没说。三嫂和二姐异口同声都对母亲说:
“不要算世界上有多少国家人在读,就我们中国,十三亿人在读六妹那本书,那些脏事,上了电视报纸,哼,还是脏事,有什么了不起的?她不脸红,我们还脸红呢。”
母亲见到我只字未提,大姐却把家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讲了,讲得头头是道,最后,当然是怪我不该写家里的事,对我对这个家都不好,但这次她不加入他们的队伍。
我问她:“为何这次对我网开一面?”
她说:“担心你找我还开皮鞋店的钱。”
大姐坦率得可爱。
我心里不止一次在想,要把书念给母亲听,可是没有做到,每次都因为有人来而打断。父亲过世后,我到父亲的坟前烧了一本书给他。
没有我,这个家就会好过一些。也许父亲希望我病死掉?我不知道。有多少次他可以悄悄地把我闷死,像街上有的人家,把养子虐待到鞭打至死。但他没有。
幼年时,我常重复做同一个梦:父亲是一个持菜刀的人,有时他就躲在我的床下。我的父亲对我既是威胁,也是个谜,我害怕他,又想接近他。有一天夜里我大叫着醒来,心里嚷着:“父亲不要我!”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只有哭,每个人都被我恐怖的哭声吓醒。
父亲在另一张床上,安静地说:“都睡吧,天就快亮了。”我一次次给自己解释,父亲手持利刃躲在床下,难道不是想保护我?我渐渐长大,以为这样的解释,站得住脚。
我是一个没有父亲的人,我没有对母亲说,即使在对父亲生气时,我也没有向他表示一点内心的焦虑和受伤。从小到大,父亲几乎没有对我说过重话。有一次,我与三哥都从江边浑身湿淋淋地跑回家,看见父亲在院子大门着急地叫我们的名字,我一下子停止,三哥把我推到父亲跟前,父亲劈面就是一耳光甩过来。我痛极,却一声不吭地捂住脸。父亲一定是把我当做三哥了,他眼睛本就不好使。如果不是这样,那他肯打我,就是亲近我。父亲一直比母亲在我生命中重要,我的初恋,与历史老师的交往,那第一次性经验,就是我缺失父亲的证明。我不是需要一个男人,而是在找父亲,我想要人来爱我,不管多不可能,不管多大危险,甚至得付出一生的代价,要做出一生的牺牲,我都想要一个父亲。这也是我以后与男人的关系,全是建立在寻找一个父亲的基础上,包括我的婚姻,所以,注定了我会比世上任何一个女人都失败,注定了我会比世上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幸,并且会被伤透心。想想,我是多么畸形之人,因为我天性残缺。
父亲到死也未说我不是他亲生的,另一层意思就是表明在他的心里我就是亲生闺女。他守口如瓶,不戳穿那层纸,是不想让我在家里社会上感到难堪。“私生子”这三个字,对任何人来讲都不是一件容易过得去的事,尤其是幼小心灵有伤疤的人,长大后一旦知道这种身世,宛如八级以上大地震,世界由此改变颜色。那些父亲忧郁的眼睛看着我的日月,其实都在担心我。一直到他生命结束,父亲也在爱护着我这个他妻子和别的男人相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