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求婚

第十章 求婚

“我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长得也不帅,事业平平,又家世普通,可是,至少我不会让你流泪。”

这是程之方的求爱宣言,简直可圈可点,掷地有声。

其实他过谦了,如今的程之方已是名医,事业如日中天,家世清白,又无后顾之忧,可谓俗话里说的那种“打着灯笼也难找”的金龟婿。

但是,是他主动爱上天池。

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就会莫名地觉得自卑,觉得气短,没来由地自贬三分。

“天池,每次看到你流泪我就心疼,我就想:让我来照顾你吧,如果是我跟你在一起,绝不会惹你伤心流泪。”

然而他忘记了——女人会感激那些对自己好的男人,但是能令她们刻骨铭心爱上并永志不忘的,却始终是那些令她们流泪最多的男人。

程之方枉为心理医生,平日里说尽大道理,轮到自己,却仍然同任何一个堕入爱河的盲目少年一样自说自话。

但天池曾深深爱过,深知单恋一个人的苦。并且亲眼目睹裴玲珑维护婚姻的那种义无反顾女战士形象,轻则撒娇撒泼,重则以死相拼,退则蛋糕,进则刀刃,十八般武艺搬演得眼花缭乱,不等应战已觉得心寒。

也许,正是要这样的人才可以得到幸福。自己,实在不是那块料。

纪天池满身疮痍,不思恋战,便如被灼伤触角的蜗牛般,巴不得找个壳快快躲进去,一辈子再不要出来经历风雨。

既然程之方愿意收留她,给她一个现成的壳,那是再好不过。

“好像我每次伤心回头,你一定都会在我身后,之方,如果我再看不到你,我不就成瞎子了吗?”天池还是流泪了。

不是深爱过一个人,便不知道被爱的幸福。天池是爱过的,她对吴舟那种全然忘我而一心为他的爱情,伴着她度过了整个少年与青年时代。如今她终于记起了那一切。记起了紫色的唇膏,记起了细腰长发的过往,记起了她以身替他的誓言,记起他的婚礼和离去,记起那无数风朝雨夕的眼泪和伤心……她曾经相信,这世上,没有一个人爱另一个人,会像她爱吴舟那么多。然而程之方呢?程之方为她做的,不也同样是举世无双的吗?他可也整整等了她两年哦。

“之方,你明知道我曾经爱过另外一个人,明知道我结过婚又离了婚,不是一个好妻子,也不是一个正常人,我有很多很多的缺点,却没有半点本事,之方,你还愿意要我吗?”

“要。当然要。”程之方狂喜地拥抱着天池,用全身心拥抱着他挚爱的天池,心里说,天池呀天池,你终于真正地醒了,你知道这几年里我爱你等你的苦吗?如果我拥抱的是一块石头,也早已把它焐暖了;如果我守候的是一块坚冰,也早已将她融化了。天池啊天池,我还以为你真是天山上深不见底永不消融的冰潭,却原来,也终于可以因我的精诚所至而金石为开。

“之方”。她终于肯开口直呼他的名字。之方。没想到只是如此平常的两个字,不过是自己的名字而已,每天被人念个十次八次,并不觉得怎样,然而由自己心爱的人口中念出,竟有如此温柔动听,荡气回肠。

程之方仰起头,感激地看着头上这一方蓝天,英明的老天爷啊,你毕竟是听到了我爱的宣言,所以才终于肯把天池给我,是吗?

同一片天空下,同一个时间里,吴舟也在看着天,感慨地对卢越说:“你说咱们两个,谁更对不起天池呢?”

“当然是我。”卢越抢着说,“你又没做错什么。我娶了那么好的妻子却不知珍惜,害得她昏死了两年,我真是对不起她。”

“不对。应该是我。当初听说她在离婚后变成植物人的时候,我真想活劈了你。可是又想,我有什么资格呢?天池照顾了我整整一年,可我一醒,就跟玲珑举行了婚礼。我才真是对不起她。我常常想,如果当初我娶了天池,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一切了。”

“你那么做的时候自己又不知道,你有什么错?我才是自作自受,我才对不起她。”

“我更对不起她……”

两个大男人翻来覆去地争执着谁更对不起天池多一点的问题,渐渐口齿不清,最后还是卢越一语定乾坤:“不管你和我谁更对不起天池,但是最爱天池的人却都不是我们两个,而是老程。所以,咱们都放弃吧,还是让老程好好地照顾天池的下半生吧。”

那天,天池问她:我们和海,有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他们曾经将爱巢筑在海边,恋爱的全盛时期,每个黄昏都手牵手地在海滩上散步;然而他和她的第一次争吵,却也是在海边,他指责她对吴舟的情深似海,而她不肯解释,以一个瘦弱的背影回答他;为了报复,或者只是为自己找了一个任性的理由,他开始一边若无其事地继续筹备婚礼,一边大张旗鼓地在宾馆里长包了套房与模特儿同居;这样的背叛,他却连瞒着她都不肯,就在海边,他理直气壮地挑战她:“你有你的吴舟哥哥,我有我的超级名模,咱们扯平了。只要不闻不问,还是好夫妻。”

——当初,他怎么可以这样无耻?他到底是中了什么邪?

时至今日,卢越终于明白了天池堕海的真正原因——不只是因为工作压力大,不只是极度疲惫后的恍惚,而是根本,她心里不愿意再活。在她走进大海的那一刻,潜意识里,她已经决定忘记,忘记他,忘记婚姻,忘记爱!

既然如此,他惟有成全她,全身退出她的生命,给她留下新的空间,容纳新的幸福。

他说:“我和老程同学多年,他的品行我很清楚,是个老实人,好人。不管怎么样,把天池交给他,总比看着她嫁给别人好。”

吴舟却不那么容易放弃,他保留地说:“我要等天池自己的答复,如果她还愿意接受我,那么刀山火海我也要去闯。除非她自己选了程之方,我就答应离她远远的……”

“你斗得过裴玲珑?”卢越提醒他,“你看得下玲珑为你动刀子?”

“你都知道了?”吴舟苦闷地将杯中酒一仰而尽。他已经答应玲珑尽快离开大连,无论他有多么不愿意离开天池,眼下都不是谈判的好时机,即使要开战,也得把战场开到伦敦去,免得玲珑一冲动又要找天池“谈一谈”。

他是个男人,不能看着自己爱的女人受伤,也不能看着爱自己的女人受伤。玲珑的个性,他是清楚的,非常地赏罚分明:他顺从她,会得到奖赏,方式不足为外人道;一旦背逆,立刻受她报复,手段独特,无所不用其极。顺我者未必昌,逆我者绝对亡——她爱上一个人,未必会坚贞不渝,却非得要版权所有,否则什么事都敢做得出来,到时候,只怕天池会伤得更重。

这使吴舟想起当年卢越所以会答应同天池离婚,也并不是因为他变了心,或是为了女模特关于怀孕的诺言,而是他在辜负了天池一次后再无法回头,因为不知道那个出尽百宝的女模特到底还会用些什么方法来对付他以及他的家庭。天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个性给自己给别人都竖起了一道难以逾越的藩篱,封锁了她自己,也拒绝了爱她的人,却独独向敌人打开死门。

同病相怜,又渴望倾诉,于是他找到了卢越,两个大男人也来不及找酒馆,就在路边档推杯换盏地喝起来。都是英俊潇洒正当年,却为着一个女子弄得失魂落魄,十分折堕。

他们不由得可怜自己,而被迫祝福老程:也许,真是要程之方那样乏味而无过错的人,才会是天池的理想伴侣。

吴舟问卢越:“当年她为何会爱上你?”似不愿意相信天池在自己之后还会爱上其他人。

卢越夷然答:“因为我能令她笑。”

吴舟喟然:“我却只能叫她流泪。”

两男齐齐长叹一声,再次说:“还是老程好。”

至少,他不会使她受伤。

然而吴舟不死心,到底还是另找了一个日子往杂志社去探望天池。

走到门前,却又踌躇起来,自觉莽撞,只在对面咖啡馆坐下,静等天池下班。琛儿曾说过,大学时代,天池常常在他下班时候到厂门口去呆等,等到了,也不敢招呼,只是痴痴地看着他的背影。

如今,他是在偿还这份情债吗?

他和天池,总是这样地彼此重复着对方曾经走过的路,却终究没有一个交错的瞬间吗?

同玲珑离婚,注定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持久战,虽然他已经决定回到英国后再设法,可是现在,他能预知给天池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吗?何况,即使他愿意给她承诺,她又愿意继续对他的等待,他又忍心让她继续等待吗?

那日冲动之下走到众人面前,大声告诉天池他将补偿她所有的伤痕。然而,他的所作所为,却不过是给了天池又一道创伤。他还会带给她多少伤害?

他痴痴地望着杂志社的大门。

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的每个女孩都可能是天池。

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的每个女孩都像是天池。

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的每个女孩都让他心惊。

然而当纪天池当真从门里走出来的时候,他一眼认出了她。

他一眼认出,她不像她前面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的任何一个女子。她才是纪天池,走得这样从容傲然,而又天生地带着一份清冷忧郁。忧郁,却不沉重;飘逸,却不轻佻。

她神情楚楚,步履翩翩,随着她的身影一步步地清晰起来,眼前所有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忽然就都不见了,惟有她的身影弥漫在天地间,张扬得无处不在,简直叫他触目惊心。

吴舟等了天池这么久这么切,然而见了她,却忽然没有了召唤的勇气。

《点绛唇》中的字句掠过脑际:

“来生,我愿仍为一个女儿,如雪般温柔,却无雪的清冷,依然是黑的长发白的衣裳,为的是让你不费力地在人群中将我认出。

来生,希望你仍是男儿,还是那么英俊那么冷静,可是求你别再急着同别的女孩缔结姻缘,而要仔仔细细地把我看清……”

他从来没有想过爱情会是这样的。只有非常爱一个人,才会看到她的影子便心动,便心惊,便心痛。

是天池教他懂得了怎么去爱,然而,他却最终不能爱她。

他,不能爱她。

吴舟闭上眼睛,这个坚强的男人,终于流下了珍贵的男儿泪。他曾经想过要不计代价地去追求天池的爱,无论如何也要在地球毁灭之前和她挚诚相爱一次。但是,他可以不计代价地付出自己来争取爱情,难道也可以不计较天池将为之付出的代价吗?天知道如果他一意孤行,裴玲珑会出些什么手段来大闹天宫?天池已经禁不起再一次的情海翻波了,倘若不测,难道要他看着天池再一次步入长眠?

除非他可以保证自己一定会带给她幸福,否则,就没有理由再一次伤害她。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又岂可假爱情的名义犯同一种过错?

“来生,我将带着使命再世为人,从呱呱坠地的一刻就注定要风雨兼程追寻你的所在,拨断心弦也要同你合奏一曲。

来生,你可以忘记许多,忘记唐诗宋词元曲清文,但请你不要忘记我的名字,细雪飘拂的日子,请你轻声呼唤,给我指引一个方向……”

他看着天池的背影渐行渐远,哦,就要回去了,伦敦终日里不是雨就是雾,少有这样的艳阳天。再看不到艳阳天,再看不到纪天池。

她轻淡的衣裙在暮春的风里微微飘扬,带动一片花香。分明是一步步地走远,然而看在他眼中,却觉得她在向自己步步逼近,这一生,他们终于还是错过了。从今往后,他将必须习惯没有她的生活,并且再也不为了她而生活。他今世的卖身契是签给玲珑的,他没有办法改变。

天池,天池,吴舟在心里呼喊:我们,只有互期来生!只希望,如果有来生,让我再也不要错过你。

周末,驶往英国的飞机上,载着裴玲珑和她的丈夫吴舟,她到底把他“抢”回来了。

不管手段是否可取,她毕竟是胜利了。也许全天下的妻子都该以她为榜样。

吴舟没有向天池道别。他们已经无谓再见面。

天池也没有问起吴舟,她决意忘记。

有人形容往事回放如电影胶片,然而天池的记忆,始终是一本支离破碎的连环画,一页一页的画面,一幅一幅的定格。从来就没有真正连贯过,而今,更是宁可付之一炬,烧成灰,烧成烟,随风消逝。

抛却伤心事,惜取眼前人。

眼前的人,包括琛儿、许峰、还有程之方。

这一天是琛儿的生日,许峰早早订了蛋糕,同核桃两个将蜡烛一一插起。琛儿数着那些蜡烛叹气:“有没有这么多啊?一定是插错了。”

“肯定是插错了。”天池笑,“让我来数一数,一、二、三……十八根,够了,其余的都是多出来的。”

大家一起笑起来,先切蛋糕,再拆礼物。许峰的最名贵,是一只钻石手表;程之方的最实用,是最新款的带摄像功能彩信手机;天池的最神秘,卖个关子说:“这个礼物太大,已经嘱人直接送到府上,等你回家后自然会看到。”连核桃都有赠送,是一只挂在汽车上的手工风铃。

琛儿笑得十分灿烂:“我最喜欢拆礼物,人生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收礼物,要是有礼物可收,巴不得天天过生日。”先就把手机摆弄起来,开始拍摄。

许峰端着盘子分蛋糕,没忘了将最大的一块递给核桃,笑着说:“知道那天你没吃到蛋糕,一直惦记着,今天补偿你。”

核桃的脸立刻红了,鲜艳得是盛开的桃花,连浓厚的胭脂都遮不住。自从她跟天池学会化妆后,每天起床头件大事就是涂脂抹粉,因为手势不熟,又因实在是热爱,常常要忙一两个小时才肯罢休。琛儿曾向天池抱怨:“都是你教坏她。”天池反驳:“爱美是人之本性,应该说是我启发了她对美的追求才对。”琛儿仍是不以为然,却记得将自己用不着的化妆品统统送给核桃。

然而近些日子以来,核桃对琛儿的态度有些奇怪,见了她便脸红,对她的所有好意一概带着戒备的语气欲拒还受,眼神语气里时时带着莫名的怨艾,不知是怨琛儿,还是怨自己。琛儿说:“越来越别扭。”并没放在心上。

此刻,琛儿对着核桃狂按快门,随口取笑:“你这么爱漂亮,不怕吃多了蛋糕变肥婆吗?”

核桃眼中便又露出那种怨艾的神情来,悄悄端了蛋糕盘子走到一角去,不肯回应。琛儿反不好意思,要走去安慰,许峰将她一拉,笑着说:“饶了她吧,让她好好享用那块蛋糕。”

众人都笑起来,琛儿便转向程之方:“老程,我明天就要出差去昆明了,你可得替我照顾好纪姐姐。回来我要检查的,少一根汗毛,惟你是问。”

“得令。”自从天池终于接受了他的求爱,老程较从前活泼许多,笑容可掬,谀词如潮,“卢大小姐一路顺风,事业有成,马到成功,一本万利,桃花不断,比翼双飞……”

许峰做出拈酸状怒目而视:“老程你胡说什么?”

核桃忽然转回来,不舍地问:“许大哥也要一起走吗?”

“不,只有我自己走,你许大哥好好地留在大连,给你买蛋糕吃。”琛儿取笑,“这样挂记你许大哥,嗯?”

这下子核桃可受不了了,整个眼圈通红泛肿,几乎就要流下泪来。许峰大没意思,责怪琛儿说:“跟小姑娘开这种玩笑,不怕吓坏了她。”

琛儿也不好意思,急忙换了话题,一本正经解释:“是个大单子,非得亲自过去盯住不可,还要现场设计初样才能签约呢,总得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来。本来是该许峰跟我一起过去的,还说是全当补过蜜月呢,可是服装节在即,公司总得有负责人留守才方便接洽,只好临阵换枪。”

天池自责:“当初为了我,你和小峰连蜜月旅行都取消了,可恨现在我醒了,却全帮不上忙。不然也好替你们打点公司,还你一个蜜月。”

琛儿笑:“那还不简单,等你和老程度蜜月的时候,多出一份旅费,连我和许峰一块儿请了,来个四人行,就怕到时候你们烦我,躲都来不及。”

这回连程之方都笑了,满口答应:“那没问题,一句话。”巴不得把预言坐实。

许峰忍不住向他挤挤眼。

天池却另有心思,将琛儿拉到阳台上悄悄问:“谁和你一同去昆明?”

“何好。”琛儿简单地答,“明晚的火车。”

天池心里一动,忽然明白过来,难怪今日的琛儿如此多话,只因她心里有太多念头连自己也不敢面对,惟有用过分的热闹来遮掩。

“为什么不乘飞机,要坐火车那么麻烦?”

琛儿答:“只有火车才更有长途跋涉的感觉,像一场旅游。”

天池哂笑:“像一场私奔才真。”

琛儿脸上一红,扭过头不说话。此时夕阳西下,正是火烧云燃烧得最尽兴最炫丽的时候,所有的建筑上都蒙着一层暖丽透明的糖果黄,夏花的香气于此时也似乎为了挽留阳光,而尽心尽力,格外馥郁。琛儿是最喜欢看落日的,每当夕阳西下时她都会有种莫名的急切和惆怅,想哭。晚霞映在她的脸上,楚楚动人,有种语言难以形容的哀艳。

这让天池暗暗担忧,她有种不祥的预感,自昆明回来后,琛儿未必还是今天的琛儿,许峰也未必还是今天的许峰。当自己和程之方终于山重水复地走到今天,琛儿和许峰这对历尽风雨的小夫妻,莫非却要晴转多云了吗?

火车轨道笔直延长,一望无际,琛儿贪婪地将头伸向窗外,长发随风乱舞,那副欢喜雀跃的表情仿佛小学生春游。何好忍不住问:“你是不是很少出来玩?”

“也不是。以前常旅游的。”

“什么时候以前?”

“纪姐姐出事前。”琛儿仍然望住窗外,“那时候我们常常结伴出游,形影不离。我哥哥给我们取绰号叫‘卡布奇诺’,说我们走到哪里都是配套发售。”

“卡布奇诺?”何好大奇,“那你是属于咖啡那部分还是奶泡那部分?”

琛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眼睛望着远处,仿佛望向遥远过去。这时候她又忽然显出沧桑成熟来,比本身年龄大了十岁不止。

何好着迷地望着她,仿佛欣赏一支彼岸水仙。“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说的,便是这种情形吧?他的心中泛起丝丝温柔,轻轻唱:“我想偷偷望一望她,就好像欣赏一瓶花……”

火车在这时转了一个弯,又隆隆地向前开去。

琛儿转过头,反问何好:“你以前的绰号是什么?”

何好咧开嘴笑:“你问中学时候的还是大学时候的?”

“你有很多绰号?”

“可以编一本绰号大全不成问题。”

“说几个来听听。”

“小学时妈妈管我叫‘大头’,中学时开始长个儿,疯长,那时刚流行警匪片,同学给我取个名字叫‘条子’,大学时的绰号最帅,叫‘王子’,也有叫‘浪子’的,这之外还有很多,不过大多不雅,不跟你说了。”

“王子、浪子。”琛儿笑起来,“你在大学一定很受女生欢迎。”

何好飘飘然。岂止大学,早在高中起已经有女生主动投怀送抱,多少有些宠坏了他,渐渐不懂得欣赏真正异性美德。后来进了“雪霓虹”,终于遇到对头,第一次看到琛儿时已经吃一惊:竟有这样年轻美丽的女老板!

记得当时他正一边加紧学日语准备出国一边四处筹学费,仗着自己头脑灵活技术熟练,抱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宗旨,并不隐瞒真实想法,不肯同公司签长约,只答应做短工。琛儿哼一声,不屑地说:“要留学也不去日本。那种次文化国家,有什么前途?”真叫他吃一大惊,这个表面上看起来柔软圆滑的女经理其实个性独绝,见棱见角。便在那一分钟,他决定改向德国高等学府投递留学申请——琛儿对日本法西斯深恶痛绝,倒不见得对纳粹祖宗的德国有何成见。

后来在“雪霓虹”里一径耽下来,冷眼看这位女老板行事为人,更加佩服得五体投地,这女子不仅好模样好本领,最难得是有侠义心肠,又不抱怨,把所有苦都一个人默默吞咽,男人也没她那么好肚量。都说女人间没有真正友谊,然而琛儿是连青春都可以奉献给纪天池的。可是她又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女强人,举手投足间韵味悠长,坚强个性之余常常露一点无可奈何的柔弱,把周围的老女人小女生统统比下去。别人都是闲花野草,惟有她一枝独秀,想不对她钟情都不行。

不过今天以前何好对琛儿倒也并无非份之想,远远谈不到暧昧的层次,甚至连蓝颜知己都算不上,不过是介于朋友与同事之间,有一点羡慕罢了。然而此时面对面地坐在同一趟列车上,她的长发被风吹着拂在他的脸上,不禁有点想入非非,没来由地红了面庞。

“我们可以在周末不忙的时候出去旅游,到了昆明,总得去一趟大理,还有丽江,可以去苍山洱海,玉龙雪山,丽江古城,对了,还有《天龙八部》的拍摄景点……”他兴致勃勃地建议着。

琛儿有些惊奇:“你以前去过昆明?”

“没有,不过来之前特意看了许多资料,大概可以充作半个导游了。”

这么说他是为这次“旅游”做足功课的了,琛儿的心里有一点暖,一点痒,一点向往。她鼓励他:“再说点昆明的风光来听听。”

车窗外,天已经一点点地黑下来,列车苦苦地追着落日奔跑,也终于只得眼巴巴看它收尽最后一丝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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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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