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作家不能自杀

第十一章 作家不能自杀

有作家一路模仿过来,像仿唱成功的歌星,惟妙惟肖,令听众惊呼,“像,太像了!”;有性文学大行其道,小说这个本份的良家女子,开始涂脂抹粉,搔首弄姿。小说与市场,成了妓女与嫖客,彼此愈堕落愈快活,愈快活愈红火,小说家则像个老鸨,叼着烟斗,把窃笑藏在烟雾里,坐收名利……在我看来,这样的写作,便是一种自杀。前者扼杀了创造与生命,后者切割了信仰与追求,至于后来,更多的匠人作家、写手,蝗虫一样蜂涌现,把文学变成像买耐克鞋或阿迪达斯运动衣一样的消费,这一群人根本就没有生命,因而也谈不上自杀。

福克纳曾经说过:“作家的天职在于使人的心灵变得高尚,使人的勇气、荣誉、希望、尊严、同情心、怜悯心和牺牲精神复活起来。”现在的大多数作家已经成了民工,把写作变成机械与卑微的体力活,无法承担福克纳提到的精神复活的责任。是作家自己瓦解了生存的信心,把自己推入了一种绝境,作家失去对艺术的虔诚,读者便失去对作家的虔敬。苏格拉底坦然服毒,是为了他至善的信念,以不妥协的姿态奔赴死亡,若把苏格拉底的这种精神移用到文学创作中来,便会发现,现在的大多数作家,缺少的正是这种勇气。

有评论家称那些“扔掉卡夫卡、加缪等人的精神包袱,向公众讲述充满趣味或柔肠百转的故事,以闲适、逍遥的面影追逐舆论或大众掌声”的现象为文学的醉生梦死,这种说法新颖有趣,一个意志消沉的文学艺术世界,跌入“醉生梦死”这个词语里,是相当深刻形象的。不是吗?曾有人分析,由于市场化、商业化的渗透与冲击,也因为社会生活和文化环境的深层次变异,写作中的个人表现,由文学的后台走到文学的前台,造成了文学格局的明显变异,因而形成了文学中的三大领域:“以期刊为阵地的严肃文学在坚守、以出版为依托的大众文学在兴起、以网络为媒介的网络写作在崛起。”归纳总结的不错,那么,如此三足鼎立,三国争雄的繁荣景象,又有多少醉生梦死隐含其中呢?文学越来越商品化,无怪乎又有人说,对文学以美学的批评方法已经不够,必须引进“商品分析”的方法凸显文学的“历史个性”了。

当写作演这成一种投资成本相对较低的经营性活动,文学所拥有的理想之光已趋消亡。小说远离了艺术,远离了人性,作家自己“阉割”了良知,小说滥了,作家的身份也滥了,昨日作家的高尚与尊严,已成满地踏碎的纸片。文学在不断被边缘化的同时,也开始变得有些自暴自弃了。在这个时候混进了作家群体,我有些“生不逢时”的感觉。

谢有顺在《我们并不孤单》里疾呼:“一切的写作者,都要清醒起来,重新找回自己的使命和精神立场,我们没有义务为精俗而无关紧要的事物卖命。”此番言语令人警醒,引人深思。不知道如今还有几个人,能有如此清醒的意识与发自内心的忧患?

人是有限的,信仰是无限的,背负良知,垂直进入生存,直面人的本质和核心,作家应该有深刻的苦痛与饱满的激情,甚至紧张与抗争。

我想,还是来读一读英国诗人埃米莉·狄更生的诗吧,当喧哗与躁动的心将慢慢平静,你将如透过晨雾那般,看到玫瑰色的阳光:假如我能使一颗心免于破碎,我便没有白活一场;假如我能消除一个人的痛苦,或者平息一个人的悲伤,或者帮助一只昏迷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它的巢中,我便没有虚度此生。

作家不能自杀,也没有理由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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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侵占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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