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婚礼就是一桌饭,定在北京一条最不起眼的小街道上的一个最不起眼的小饭馆里。那小饭馆名叫“小四川”,一桌席连酒水在内只收三百元。嘉宾中没有双方的父母和任何亲戚,只请了天堂乐队的几个成员。在这个世界上,关心、了解、赞成并自愿见证这场爱情的,只有吴晓的这几个哥们儿。除了新郎新娘打扮得像金童玉女般娇嫩外,这桌并不高档的饭菜加上那几位衣着随便的嘉宾,让旁观者怎么也不会意识到,这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和一位巨富之子的婚礼。

那天大家喝了很多酒,开着荤素都有的玩笑。后来那位键盘手喝醉了,突然直言不讳地对吴晓说:吴晓你结婚也不事先找找我,我家有本香港出的黄历。我都查过了,今天不是个好日子,黄历上说了今天不宜嫁娶!说得吴晓和林星面面相觑。其他人安慰他们:别理他,这小子喝多了。那键盘手还争辩:我没喝多少,不信你们跟我回家看看去……直到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按到桌子下面,他还嚷嚷着:吴晓,没事,你媳妇将来要是闹事,哥哥我教你一招狠的……

都是年轻朋友的酒后胡言,谁也没太当真,没觉得不吉利,吴晓和林星都没生气。

饭后大家就分了手,除了酒气冲天地站在“小四川”门口说了许多祝福的话之外,没人跟他们回去闹洞房。他们的洞房里摆了那几位朋友和林星单位的一些同志送的结婚礼物和几簇艳丽的鲜花,除此之外和往常并无二致。礼物都是些家常实用的东西:毛毯、锅,还有一套凉杯等,但包装得大红大绿,闪亮的包装纸上还有心心相印的图案和大红双喜,给整个房间带来一些喜洋洋的新气。

吴晓说这几天折腾得太累了,咱们早点睡吧。他边说边铺开被子,林星则坐在床上没动。她说:吴晓,这可是咱俩的新婚之夜呀。吴晓打着哈欠说:咳,都老夫老妻了,还讲究个什么。林星有点气恼,说:你怎么一点不懂浪漫,新婚之夜一生只有一次,你怎么就这样倒头便睡呀。吴晓懒懒地爬起来,说:我怎么不懂浪漫,我给你买过花你给我买过吗?你过生日我给你弄花样你给我弄过吗?林星问:你给我弄什么花样啦?吴晓瞪眼:你过生日我给你挂了二十一个大气球,扎破了让你当鞭炮听,我还给你画了一张生日卡……吴晓历数了他以往的种种浪漫之举,有些他不提林星倒真的忘了。

新婚之夜又能做什么呢,想想又实在没什么可做的。在此之前他们晚上很久都没有互相爱抚了,真像老夫老妻那样,每晚只是林星给他挠挠背,挠一会儿他就呼呼睡去。新婚之夜林星还是给他挠了背,挠完之后她抱着他很想让他爱抚自己。她不需要性欲,只需要爱的表达和爱的证据。她明明知道男人对一个天天相守的女人是没有欲望的,可她还是想要他的爱抚。感谢新婚之夜,熄灯之后吴晓很懂事很通情达理地抚摸了她,虽然没几下就歪在她怀里睡着了,但还是给林星带来了巨大的欣慰和足可回味一生的快意。

第二天早上,林星带上一些喜糖和喜烟,到单位去应酬同事。因为她是社里的新人,和大家都不算熟近,所以她没请任何人参加昨天的婚礼。还因为她自己的故事从未对同事说过,这么漂亮的女孩竟有如此简单寒酸的婚礼,同事看了会奇怪的。送点糖和烟,礼节上点到为止,在这种知识分子成堆的单位里,也就算可以了。

清晨的街上,出奇的拥挤。但这拥挤给林星带来兴奋。她从心底里感受到,在这茫茫人海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她心情开朗地换乘着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赶到杂志社时上班的钟点刚过。也许今天来坐班的人还都未到,杂志社门口显得有些空寂。林星老远就看见在门口不远,引人注目地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车门一开,走下一个人来,她吓了一跳,不禁猝然止步。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位知名企业的掌门人,吴晓那位有钱有势的父亲。

吴长天是昨天中午从吉海回到北京的,他带回了关于长天集团产权分析的完整资料和明确产权关系的具体操作方案。这个方案经过长达数月的反复推敲讨论,终于可以拿出来向有关主管部门呈报审议了。在送审之前,吴长天想,还是先带到北京,请在党校学习的梅启良先看一看。

他一下了飞机,就让随行的人把方案材料直接从机场送到党校,然后自己独自回到公司。整个儿下午他都待在长天集团北京公司的办公室里处理文件,听北京公司的几个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在汇报结束之后,秘书进来请示他要不要接听一个不通姓名的先生刚刚打来的电话。吴长天对那些搞不清是谁的电话照例是不接的,他头也不抬地吩咐道:“告诉他我不在。”秘书出去了,两分钟后又回来,报告说又有电话进来,听声音还是刚才那位先生,说有要事一定要和您通话。

吴长天皱着眉说:“你们留下他的姓名,说我现在不在。”

秘书说:“他说了个名字,他说他叫阿欣。”

几乎是咣的一声,吴长天像碰见活鬼似的,呆住了。

阿欣?他眼前不可抗拒地浮现出那张灰白的、双目半开的、湿淋淋的脸,脑子里飞快地判断着这个电话该不该接。这当然是一个必须接的电话,但阿欣这个名字已经不可挽回地进入了秘书的记忆,他要是接了,今后一旦东窗事发这个秘书无疑将成为一个对他极为不利的证人。好在他只深思了片刻,就继续做出不认识此人的姿态,维持了原来的命令。

“说我不在。以后所有我不接的电话你们都可以留下对方的电话号码。”

他有意没有特指要留下这个“阿欣”的号码,以防构成秘书的特殊印象。秘书刚走,他就立即自己拨电话,呼叫郑百祥和李大功速到他的办公室来。在他们赶到之前,秘书已经把几个留下的电话号码放到了他的写字台上,秘书一转身他就急切地拿过来看,看到上面果然有阿欣这个名字,留的是个呼机号码。一看到“阿欣”这两个字,他就从心底里打出一个剧烈的寒颤,同时又冒出了一头大汗。

郑百祥和李大功来了,他们一走进这间宽大无比的办公室就看到了吴长天惨白的脸色。李大功问:“吴总,您不舒服?”吴长天没有应声,示意他们关好门。然后直截了当地说:

“刚才有个人给我来了个电话,他说他叫阿欣!”

这句话让郑百祥和李大功都傻了似的,欲坐还站地呆愣了半天,郑百祥才像是隔墙有耳似的,放轻了声音问:

“他想干什么?”

吴长天说:“电话我没接。他留了一个呼机号。”

吴长天把那号码拿给他们看。郑百祥和李大功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同时,谁都知道已经出了什么事。

郑百祥问:“要不要呼他一下,先搞清是谁。”

吴长天点头默许。李大功性急地抄起桌上的电话,被郑百祥按住:“你别用这个电话打。”

三个人一起出了公司大楼,由李大功开车,往京西别墅来。电话就在路上,用李大功的手机拨的。呼过没多久,对方把电话打过来了。果然,是个男的,北京口音,嗓门粗重,问是谁呼他。从声音上判断像是个块头儿不小的中年人。郑百祥接过电话,先问:

“请问您是要找吴长天吗?”

那人说:“啊,你是吴长天吗?”

郑百祥没答,反问:“请问您是哪位?”

对方也不答,不信任地再问:“你是吴长天吗?”

郑百祥语气肯定:“我是。请问你是哪位?”

对方沉默了一下,问:“你认识阿欣吗?”

郑百祥故作迷惑地反问:“谁?阿欣?”吴长天显然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他向郑百祥摇头示意,郑百祥随即答道,“我不认识。”

那人在电话里嘿嘿地笑了,并不揭穿他,反而直截了当地说:“阿欣身体不好,她让我跟您借点钱,您不会不借吧?”

吴长天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显然面临着一场明确的敲诈!

郑百祥态度死硬,口气却极力和缓:“对不起,您在说什么我听不大懂,请问您是不是搞错人了?”

连吴长天都能听出这语气中泄露出的那种缺乏自信的优柔,对方还是嘿嘿笑:“就借三百万,对您来说是个小数目,前几个月您坐一次暗庄就至少赚了好几个亿吧。”

郑百祥换了口吻,一下子变得声色俱厉,底气却依然是虚的:“请问你是什么人?”

对方的态度倒还是那么温和,温和中带着点油滑,也能听出几分暗中的狠劲:“我是一介草民,平头百姓,不怕把事儿闹大。三百万你们早点准备好,明天我还打这个电话。你们可开着机,可别把我弄烦了。”

那人说完就挂机了。郑百祥看看吴长天,脸上如丧考妣。李大功见两位老总谁也不说话,便把车子开进了行人稀少的辅道,靠边停下,扭头向后座问:“咱们怎么办?”

怎么办?

谁也想不出该怎么办。郑百祥百思不解地说:“这是怎么漏出去的,这事儿就咱们几个人知道,这个人从声音上听也不像是熟人啊。”

吴长天又盯问了一句:“他就是要钱吗?到底要多少?”

郑百祥说:“狮子大开口,张嘴三百万。”

李大功惊讶地叫了一声:“三百万?”

郑百祥说:“这个钱肯定不能给,一给,就等于咱们承认了这件事。如果他拿了三百万不再出声,还则罢了,如果没完没了地再找上来,咱们可就套进去啦。”

李大功讨论式地发表悖论:“可你要是不理他,万一他真把这事给捅出去,咱们更没法对付,给钱还算有个希望,不给钱就等于是把棋一步走死了。”

对李大功的担忧,郑百祥也无法答复。两人一齐看吴长天。每当部下把这种依赖的目光投向吴长天的时候,他是肯定会拿出自己一向的果断,做出决定来的。

他提了两点:“第一,钱给他,到这一步了不能再心存侥幸。钱还是从我自己的私人存款中出。第二,通过给钱,一定要搞清这是个什么人。不见人钱就不出手。”另外还有一条,吴长天憋在肚子里没说,看来这件事已经到了必须做最坏打算的时刻,所以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儿子的那个女朋友,林星。

他突然想到事发的那天晚上,林星曾经登门造访,他和她见了面。他记得他当时告诉她自己是刚刚睡下,她在他的客厅里逗留了大约四五分钟才走。他当时的神态似乎还算镇定,没露马脚。她走时他还谢了她为他选的生日礼物。那天晚上吴长天当然不会想到,这个不速而来的女孩子,有可能会在日后成为自己的一个证人。

到了傍晚,他又仔细琢磨了一下,认为很有必要再和林星见上一面。他本可以通过吴晓约她,但又怕吴晓万一跟着她一起来,谈起来就多有不便了。因为他无论如何不能让吴晓搅进这件事情,弄不好沾上一个伪证的罪名牵连进去,他将如何面对九泉之下的妻子?

于是他用电话问了林星工作的那家杂志社的地址,第二天一大早,就自己开了车子到门口来堵她。这是一个很笨的方法,万一她不来上班呢,岂不是白等?但不用此法又实在别无他法,所以他还是来了。没想到他刚刚等了半个小时就看到那女孩出现在街口,这似乎预示着他的运气还不至霉烂透顶。他下车,想打招呼,还没张口女孩就看到他了,并且谅讶地停了脚步。

他脸上也回应一个惊讶的笑容,以摆脱应有的尴尬,“啊,咱们又见面了。你就在这儿上班吗?”

街上阳光明媚,映衬得女孩脸上气色极佳。虽然还能看出些体弱的样子,但精神上比在潭柘寺塔院和京西别墅两次相见的印象,都明朗健康了许多。她十分疑惑地看着他,看上去像是拿不准自己该严肃些还是友好些。她问:“您怎么也在这儿?您是找我吗?”

吴长天点头:“对。”他停顿一下,一时不知该怎样讲述来意,“呃——我们谈十分钟可以吗?你现在方便吗?”

阳光下的女孩点了点头,这个动作使吴长天的心忽然柔软起来。这个动作不期然地让他把原来头脑中对那个踌躇满志、心高气盛的女记者的印象,换成了对眼前这个柔弱乖顺的小女孩的好感。这柔弱乖顺使她脸上的线条越发地清秀起来,皮肤也显得异常的娇嫩和透明。他环顾左右,说:

“啊,我们在哪里谈?”

女孩指一下前方,“那边有个街心公园,行吗?”

他转头看了一下,很好,是一个很幽静的小花园,有围栏、矮廊和绿色的凉亭,还有一些高矮相间的树木。于是他们并肩移步,向那花园走去,在路人眼里,就像一对早饭后出来遛弯儿的父女。

进了花园,很自然地,走到了位于园子中心的凉亭。吴长天当然没有直接切入主题,他顺理成章地,先从儿子问起。

“吴晓这几天都忙什么?”

谈起吴晓,女孩欲言又止。让吴长天想不到的是,她脸上竟还挂出了几分羞涩,全然没有在潭柘寺塔院那天的激动和强硬。她答道:“他一直想回家去看您呢,可您前几天一直不在北京。您找我是想了解吴晓的情况吗,他现在可能还没起床呢,要不要我让他回家去找您?”

吴长天连忙摇手,“啊,不是,我是找你,谈另一件事。”

女孩用目光看他,等着他说。

“呃……你还记不记得大概在一周以前吧,有一天很晚了你来我家找吴晓,我们还聊了一会儿,你记得吗?”

女孩迟疑了一下,点头,“记得,后来我去月光酒吧找到他了。”

吴长天面上保持着平静,漫不经心的样子,内心里却搜索枯肠,措词艰苦,“那天,那天晚上,吴晓和他几个叔叔给我过生日。我们一起吃的晚饭,吃完饭吴晓有事就走了,后来我们公司的人找来几个女同志想开个家庭舞会。你的两个朋友,我记得一个叫艾丽,还有一个叫……叫什么来着,对,叫阿欣,也来了,陪他们跳交谊舞。我是不喜欢跳舞的,那天也很累,就休息了。我一休息他们也就散了。可这两天我听说,你的两个朋友那天晚上好像出了点什么事。你听说了吗?好像那个叫阿欣的找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拐卖了。有人怀疑是在我们那儿出的事……这就奇怪了,吴晓一走我就睡下了,我一睡下舞会就散了,她们也就走了,然后紧接着你就来了。我想你能不能帮我回忆一下,你那天晚上是几点钟来的?”

这番话,吴长天可谓机关算尽,把自己的意思不着形迹地伪装起来,看上去仅仅像是在找林星核实一下那个晚上她登门造访的时间,但他一上来就有意把当晚各种活动的前后顺序,以及每个当事人聚散去留的时间关系一一排列叙述了一遍,实际上是对眼前这位潜在的证人的一种变相的引导,而且不露声色地在她的记忆中强加进某种印象。林星显然毫无警觉,顺着他的说法答道:

“我去您那儿大概快十点钟了吧,也许是十点多一点。因为后来我从您那儿出来到月光酒吧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吴晓他们正在台上演奏呢,这个我印象特清。”

吴长天说:“对,我记得你来的时候还不到十点吧。我们还在客厅里聊了一会儿嘛,还说到你给我送的生日礼物呢,你还记得吗?对对对,那个睡衣我真的很喜欢。那天咱们大概聊了有半个多小时吧。”

这当然又是一次精心的误导,女孩虽然没有完全认账,但她认同的时间,显然也大大超过了那天他们交谈的实际长度。

“没有,也就谈了一刻钟吧,那天我看你挺疲倦的,就没多坐。”

吴长天做回忆状:“啊,是吗?”话到此处,他心里基本是满意的,关于对事实部分统一口径的目的,已基本达成。接下来,他乘势提出了一个要求,这也正是他今天的真正来意:

“林星啊,将来有关部门要是找我了解情况的话,我可还得找你帮忙啊。我现在的记性真是不行了,你说得比我清楚。有人要是来了解情况还得你来说说,就算是请你给我们当一回小证人吧,好不好?”

林星点了一下头,但脸上挂出疑惑:“您知道艾丽和阿欣到底出什么事了吗?她们好像都离开北京了,她们好像真的出了什么事。”

吴长天含糊其词:“我也是听公司里的同志说起的,好像是这两天公安局的人打电话到公司询问那天晚上她们到我家跳舞的事。那天的事我也记不清了,就想起你来了。早上我上班路过这儿,就顺便停车看你在不在,想请你帮忙回忆回忆,正好碰上你。你的病最近好些了吗?”

吴长天匆忙结束了这个话题,唯恐继续下去会不留神扯出其他难以自圆其说的情节,所以他把话题转到了林星的病上。但马上又意识到问她的病情似乎也不够妥当,因为几天前儿子还把电话打到吉海,口气急切地向他要钱为她治病,他没有答应,坚持等他回京后父子二人当面谈了再说,儿子气得挂了电话。要不是昨天突然跳出那个神秘的敲诈者,搞得他直到现在都坐立不安的话,他今天本来是计划和儿子好好谈一谈的。他还是想说服儿子再慎重考虑此事,他可以同意儿子和林星交朋友,现在的年轻人交异性朋友也不非得是以结婚恋爱为目的。但无论时代怎样不同,终身大事总不能仓促决定。儿子还那么年轻,几年之后再考虑决定自己的婚恋对象,也为时不晚。几年之后儿子和林星大概都不会像现在这么冲动了。而且,说句不免残酷的话吧——几年后这女孩子的病究竟是好是坏,她究竟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也还不一定呢。

说到病,女孩的脸上有些百感交集似的,有点想哭,又忍住了。作为掩饰,她还笑了一笑,说:“还好吧。”又说,“谢谢您关心我。”

吴长天看看表,看表的意思是谈话可以结束了。在这场短暂的谈话中,他像以前一样,对女孩始终保持着长辈的慈祥与和蔼的态度。他说:“今天耽误你上班了,我们以后再聊吧。”他伸出一只手,向女孩告别。

女孩和他握了手,她的手比以往更多了一些软弱。她的目光也多了几分猜不出来由的羞涩,和他对视了一下,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急于回避,她说:“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该叫您吴总还是该叫您叔叔。现在,我也不知道,不知道该叫您叔叔还是该叫您……还是该叫您父亲。”吴长天愣着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又说:“我和吴晓,我们已经在昨天结婚了。”

什么!吴长天的笑容甚至来不及收回去,一下子僵在了脸上。

因为激动和局促,女孩的脸孔也赤红起来,声音却很平静,不带一点激动地,娓娓道来:“这件事,本来应该由吴晓来告诉您的。因为怕您生气,所以我们没敢请您参加我们的婚礼。我不乞求您祝福我们,但我想请您相信,我会永远永远爱吴晓的,我会尽我全部的力量,让他幸福。我请您相信!再见吧,爸爸。”

这个女孩儿从从容容地,转身走了,她叫了他一声“爸爸”,然后消失在花园的入口。吴长天一句话都没有说,或者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没有祝福、没有责骂,甚至没有来得及表示疑问。他完全被惊呆了。几乎弄不清是梦是醒,弄不清自己此时是何等心情,弄不清这女孩刚才的宣告,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儿子彻底离他而去了吗?他心里空茫一片,慢慢地走回自己的汽车,手指哆嗦得几乎插不进钥匙。在稍稍镇静之后的第一个片刻,他心里生出一种压抑不住的耻辱和愤怒,他不知道该恨这个女孩还是该恨儿子。他们竟然对他以父亲的身份很正常地提出的反对意见,做出如此激烈的对抗和报复。背着他结婚,不通知他就自己举行了婚礼,连个最后通牒都没有,就举行了婚礼!他想不到儿子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忘恩负义!他是他唯一的亲人,是一粥一粟把他养大又那么爱他的父亲,他竟这样地对待他,这样不留余地地刺伤他的感情。儿子这样做等于让他在他所有的部下、朋友和梅启良这样的领导面前,在一切生人和熟人的面前,成为笑柄。他想,毫无疑问,一切麻烦都缘于这个女孩,如果不是有了这个把自己的目标看得高于一切的女孩,这个要做什么就不惜一切都要做到的女孩,这个因为他没有为她的病付钱而被激怒了的女孩,儿子怎么会这样!

他呆坐在汽车里,很久,很久,被恼怒和伤心煎迫着,身上出了很多汗,像病了一样地不舒服。从这个女孩第一次无所顾忌也不懂规矩地闯入他的办公室要求采访的那时起,他在印象中就对她怀了某种反感。他从来不喜欢过于任性的女人。这一点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最富于攻击性的男人也懂得迂回和避让,但女人的攻击性总免不了有点肆无忌惮,常常对他人构成正面的侵犯。到此时,他对这个女孩的痛恨,达到顶点。仔细算算,父子的疏离反目,生日之夜的流血惨案,他遭遇的所有厄运和绝境,似乎都和这个女孩有关,都是因为认识了她才一一发生的。如果这个小星星果真是他命运中的一颗灾星的话,那么今天他找上门来求她帮忙消灾避祸,岂不是自投罗网吗?一种不祥之感蓦然笼罩上来,令吴长天不寒而栗。

一想到头顶上的这个灾祸,他的心情立即收缩起来,思绪也不自觉地,从那位已经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成了他的儿媳的女孩身上移开,陷入了对昨天那个诡秘电话的恐惧中。李大功上午已经带了他的身份证,悄悄到银行提款去了。中午,他将带回三百万现金赶到京西别墅,他们三人约了在那里碰面,然后和那个敲诈者联系。这是他们当前必须全力以赴了结掉的大事,其他一切都应置之度外。吴长天镇定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把钥匙插进车锁,打着了汽车。

他先到了公司,在办公室里草草地处理了几件无关紧要的事情,然后早早地,返回了京西别墅去等李大功。

中午,李大功来了。当他拎着一个沉重的大皮箱走进吴长天的书房时,吴长天和郑百祥已在这里等候了多时,中午饭也是让人送进来吃的。三百万的现金分别从几家储蓄所提取,一捆一捆整整齐齐地码放在皮箱里。吴长天看过钱之后,吩咐把皮箱藏进壁橱,然后三个人都坐下来,沉默地抽烟,等待那个敲诈者的电话。

这是一场令人心殚力竭的等待,整整三个小时在难耐的沉默中度过,小小的书房里充满了焦灼的烟气。将近四点钟的时候,那只手机响了,还是由郑百祥接的。对方先是喂了一声,作为试探,接下来便是郑百祥发问:“请问你是哪位?”对方显然听出了他的声音,第一句就问:

“钱备好了吗?”

尽管钱已备好,三百万现钞就在一墙之隔的壁橱里,但郑百祥的话还是迟疑了一下才脱口说出,因为这句话毕竟意味着他们的招认!

“备好了。”

“是三百万吗?”

“怎么给你?”

“你拿着钱,出门打个出租车,别忘了开着手机,除了我之外别跟任何人联络。你可得亲自去。我认得你,我在电视上见过你。要是你自己不来的话,咱们的交易就算吹了。”

电话随即挂断,耳机里一片“嘟嘟”的忙音。三个人面面相觑,李大功说:“吴总,我去?”

吴长天没有说话。

郑百祥对李大功说:“他在电话里没听出不是吴总的声音,肯定对吴总不熟。你在前边跟他接头,我跟在你后面策应,没事儿,别怕!”

李大功点头:“我没事,他不敢把我怎么着。郑总你也带个手机,万一有什么意外,咱们得保持联络。”

他们说着,从壁橱里拎出那只皮箱,还没出门,一直没说话的吴长天叫住了他们。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面无表情地从李大功手里接过皮箱,说:“我去。”

郑百祥和李大功都有点愣,但从吴长天的脸色上,他们看出没有必要再争。

下午四点钟,吴长天拎着皮箱走出京西别墅静静的后门。五分钟后,他站在街头叫住了一辆出租汽车。正是盛夏时节,七月流火,太阳虽已西斜,仍然灼灼地烤人。吴长天高大的身体坐进狭挤的车里,感到很不适应。车里没有空调,闷热得像个蒸笼。他想,这真是个生死不明的七月。

司机问他去哪儿,他胡乱说了一个地点,车顺着太阳照射的方向开去。他目光竭力平静,绝不瞻前顾后,尽管他很想回头看看郑百祥和李大功的车子,是不是已经跟在了身后。

车行不远,手持电话就响了,那人在电话里问:“上车了吗?”他答:“我在车上。”那人似乎并未听出他和郑百祥之间声音的不同,命令道:“现在到国际展览中心去。认识那地方吗?”他答:“认识。”对方便挂断了。

现在还不是交通的高峰时段,车子只开了半小时就到了国展中心的门口。这里正有一个家用电器的产品展览恰巧散场,又有毗邻的“家乐福”超市生意兴隆,因此马路上人车胶着,南北堵塞,吴长天的车子也被挤在其中。

这时电话又响了:“下车,到街对面去换辆车,去中粮广场。”那人的命令简洁明了。

他照办了。下车后,拖着皮箱艰难地穿过人流车流,走到街对面,上了另一辆出租车,朝着与来时相反的方向开去。他当然明白了为什么选这么个热闹拥堵,车辆无法当街掉头的地方让他反向换车。而且对手显然已经达到了目的,郑百祥和李大功已经被彻底地甩得无影无踪了。

二十分钟后,车子开到了中粮广场,电话适时地响起来:“下车,往前走。”他听命下了车,拖着箱子往前走。电话每次来的时间都恰到好处,说明敲诈者无疑就跟在他的身后,对他的行踪了然在目。他不禁左顾右盼,前后都是熙熙攘攘的路人。他的张望只不过是出于一种本能,想要发现那个用电话遥控他的家伙,当然是痴心妄想。

就这样一直往前走,走着走着他看见了北京火车站。电话再次响起来:“进去,买张车票,301次,去满洲里的,要硬卧。”他刚刚愤怒地问了一句:“到底在哪儿交?”对方已挂断了。

他在火车站新修的站前广场站住了,思前想后了好一阵才再度挪动了脚步。他还是得照着那个人的要求做。那人要的是他的钱,不是他的命,他想他不会有什么危险。那人让他这么来回折腾,大概都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他买了去满洲里的301次直快列车的票。票很好买,也许那人早把这些都打听好了,他没费什么劲儿就在窗口拿到了一张下铺。选择这趟列车也显然是一个用心良苦的预谋,因为距离开车的时间仅仅剩下不到二十分钟了,看来敲诈者早把一切都掐算得准时准点。

此时吴长天确实精疲力竭了,但还是吃力地带着这件着实不轻的行李,匆匆登上了301次列车。他记不得自己有多少年没有坐过火车的硬席卧铺了,对上车验票换票之类的手续,都有几分生疏。他的铺位在十二车厢,是这趟列车的车尾。乘客不算爆满,也上了六七成多,行李架上的大包小包已经横竖摆满,他只好将皮箱放到了铺位的底下。

站台上响起了送别的音乐,广播员的声音带着仪式化的激昂,灌满他的耳朵。吴长天注意地看着走道上来来往往的乘客和急急忙忙下车的送行者,无心细听。少顷,列车就在广播员过于煽情的“配乐朗诵”中缓缓启动,向着橘色的夕阳,咣当作响地开出了北京。

电话一直没有再响,吴长天在他的铺位左右各走了几步,注意观察了隔壁相挨的几拨乘客,似乎每个人都有些形迹可疑、眼神闪避似的,但当他以目光灼灼相逼时,又都是一脸无辜。

一路上没有任何动静,他靠着走道一面的车窗坐着,看京津大地在眼前快速退去,心里无尽的晦气。列车快到天津,广播里报来站名:前方就是天津北,请下车的旅客准备好,列车在天津北停车一分钟。广播员声音未落,电话终于响起来了,吴长天听到了那个人最后的指令:

“到前边车厢去,一直走,别回头,别动行李。”

他收起电话,起身往前一个车厢走去。走了两节车厢,车就进了天津北站。他边走边向车窗外张望,在天津北下车的人不多。天色已经黑了,站台上的人都已经看不清面孔。他走到七号车厢时,车又开动起来,他站下了。尽管没有指令,但他还是快步往回走,一直走回到他的十二号车厢,走回到他的铺位上。有四个人正围着窗前的小桌子打扑克。他坐下来,弯下身子往床下看,果然,皮箱已经不在了。

吴长天是在天津站下的车,他回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钟了。他几乎不想对这个行程中的种种细节再做任何一点回忆,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疲惫和耻辱。他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件事情能够就此了结,同时,能够永远遗忘。

在这个历史悠久的老牌杂志社里,虽然林星是个毫无背景的新人,但她结婚的消息在社里受到的关注,却大大超出了她自己的预料。除了因为她的美貌,在四十多年进进出出的编辑记者里,最为夺目;还因为她结婚的年龄,在绝大多数的知识女性中,也实在少见。更何况她现在正患病在身,一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半休呢,何以如此匆忙急迫地择婿嫁人?文人成堆的地方,对一切有违常规的事情总不免要演绎出种种复杂的情节和因果,所以,当林星挨着办公室送糖送烟的时候,人们互相之间的眼神里,都少不了几许揣摩猜测和自以为是的心领神会。

最后送到主任的办公室里,主任叫住了她,先是恭喜恭喜之类的话,继而问:写长天集团的那份稿子,你还留着呢吧!林星反问:怎么了,社里不是没兴趣吗?主任说:最近几家单位正在联合评选九九中国十大风云企业家,听说内定的人选里,就有吴长天。社里正有意找几个世纪末经济领域中有点影响的人物做些报道,作为对新世纪的展望。我一下就想起你这篇东西了,倒是可以拿出来改一改。特别是你那个关于群星和北斗的论述角度,我看还是蛮生动的。要改的话你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你不出去度蜜月了吧?林星淡淡地说:那稿子好像是放在我原来的家里了,等我有空回去找一找。

林星的态度大概没有表现出主任所期望的那种兴奋,甚至,还有几分暧昧,现在让她再写吴长天,怎么写呢?她已经是吴家的新婚媳妇了,虽然尚未得到这位公公的正式承认,但这关系在法律上,也算是名媒正娶。社里所有的人,包括主任在内,只知道她结婚但没人见过新郎官,更没人知道这新郎官就是吴长天的亲儿子。

下午,从社里出来,她先到医院去拿了药。自从改为每周三次血透析之后,她的病情就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人也比过去精神多了。或许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缘故,虽然这一周为忙碌结婚的各种手续疲于奔命,但下午她在医院取药时看到前两天验血的结果,各项指标居然还比以前有了程度不同的好转,简直是个奇迹。

一回到家,趁吴晓不在,她兴致勃勃地动手,布置他们那间小小的居室。尽管在这里已经住了几个月,但结婚之后,感觉又有不同。这毕竟是他们第一个名副其实的“家”。而初为人妇的心情也是那样微妙地甜美,使她对家里每一个角落的安排布置都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和温馨的情感。

好心情使林星把一切都想得很开,他们没有钱,还欠着朋友的钱,还愁着治病的钱,但他们活在这世上的每一天都应当是快乐幸福的。她撤下墙上那些挂了多日的明星画片,挂上社里一位老大姐送的花头巾。那花头巾上的图案非常东欧风格,很像一件外国的民间挂品。床边摆上了一小块人造毛的坐毯,床头靠吴晓那一边的地上,则铺了一块雪白的澳洲羊皮。羊皮和坐毯都是她的同事上午刚刚送的结婚礼物。结婚不仅给她带来了重新布置房间的心情,也带来了这些物质上的条件。

夜里吴晓一回来,看到房间变了样,便笑了。虽然有褒有贬,但对她的布置,总体上给予肯定。他是热衷此道的,受到诱发,自然兴起,竟半夜三更四处找东西对某些角落做着补充和修改。林星也不反对,从道理上说,这是两个人的家,布置上既要体现两人共同的爱好,也应允许各有不同的趣味。何况,现在只要吴晓高兴,她对一切都无可无不可。

看着吴晓把那些从客厅的墙上撤下来的宝贝画片又挂进了卫生间,她没有发表一句反对意见。她靠在卫生间的门口,向他通报了今天早上见到他父亲的情形。“我和你爸谈得挺好的,他这回没再说咱俩的事,还向我问起你呢。”林星说,“我一看当时的气氛挺好的,所以就把咱们结婚的事告诉他了。”

“什么,你告诉他了?”

吴晓马上从卫生间里出来了,似乎感到很突然。林星看他惶惶不安的面孔,心里不由得有些奇怪:“总要告诉他的,你还想永远瞒着?”

吴晓有些迫切地问:“他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后来我们就分手了。”

“他没生气吗?”

“没有。我觉得没有。他什么都没说,好像点头来着。”

吴晓愣愣地,不再说话,但看得出来心里七上八下的。他的这副表情让林星隐隐不快。她想他当初说结婚时是多么义无反顾啊!

也许是为了想印证些什么,她在上床熄灯之后主动温存吴晓,她想让吴晓要她。可吴晓说:我今天有点累了。林星佯作生气:你现在不累的时候也很少爱人家了,昨天新婚之夜你都没主动过。吴晓就把她搂在怀里,说:你不是有病不能累着嘛。接下来他要了她,在她的感觉上,他对她还是投入的,也算尽情尽兴。完事以后她照例问他:舒服不舒服?他答:舒服。真舒服假舒服?真舒服。吴晓答这种话时像个小学生在课堂上的答问,乖得让人心疼,和他在街上跟人打架时的野蛮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第二天上午吴晓陪她去做透析。她做透析时他到外面给他父亲打了电话,正式告诉他自己结婚的事情。中午他们从医院出来时林星敏感地看出吴晓闷闷不乐,就问他和父亲是怎么说的,他父亲又是怎么一个态度。吴晓落落寡欢地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看着远处说:

“可能咱们不该这么背着他结婚。他毕竟生我养我二十二年了,咱们这样结婚太伤他心了。”

吴晓态度的变化使林星几乎不能忍受了,吴晓的这句话让她深深地疑惑并且感到委屈,她气愤地站住了。

“吴晓,你是不是后悔了?你是不是对跟我结婚后悔了?”

吴晓也站下了,回过头看她,皱眉说:“你就别再添烦了好不好,走吧。”

林星忍着眼泪,说:“你要是后悔了,咱们可以离婚!现在就可以去!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自由!”

吴晓说:“你怎么还来劲儿了!”

林星的眼泪流下来,她张着两手,突然泣不成声:“我知道,我心里什么都知道,吴晓,我知道我有病,我连治病的钱都没有,我离了你就会死,所以,所以,你跟我结婚就是为了给我治病。我感激你!真的吴晓,你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幸福,知道了什么叫爱,什么叫家!我都知道了,都经历过了,享受过了!可以了,你可以和我离婚了!我不会怨你,更不会赖着你的,我永远永远都忘不了你的恩情……”

她起初是一种发泄,一种伤心和牢骚,说到后来,不知不觉中变成了真正出自肺腑的汹涌倾吐。吴晓沉默地站在那里,不说话也不看她,听着她哭。这个哭和以前的不一样,她自己寸心可知,这是她心中一直深藏着的恸哭。

吴晓不知怎么也看出来,这个哭是不能劝的,必须让她哭完,等她哭完了,他才闷闷地说:“走吧。”

她哭得疲倦了,哭也终于把她心底的郁闷都散发出去了,于是她红着眼睛跟着他回了家。

一路无话。

回家之后的心情渐渐平复了。两人一起动手做饭,下了面条,用昨天的剩菜汤拌着吃。吃完,又一起挤在狭小的厨房里洗碗刷锅。谁也不看谁。

吴晓终于先开了口:“跟我回趟家吧,结了婚总得回去见见我爸。”

林星没有说话,她一声不响地,走出了厨房,才问:“什么时候啊?”

吴晓的嘴角微微笑一下:“你说呢?”

就在这一天的下午,他们手拉着手,回吴晓家去看吴晓的爸爸。这是结婚后吴晓第一次领着她回婆家。他们一路上辗转倒了好几路公共汽车,黄昏前才赶到了京西别墅。在拥挤得出了一身臭汗的公共汽车上,林星为了缓和一下两人之间的气氛,用一种不无温情的幽默趴在吴晓耳边说:这就算是你们吴家迎亲了吗?吴晓也就笑了一下,与其说是自嘲,不如说是俏皮:就算是吧,委屈你了。

站在京西别墅的门口,他们谁都没有急着敲门,吴晓仍然不放心地问:

“嘿,你是不是还反感我爸呢?”

林星摇头,她摇着头叹了口气,“怎么会呢,再怎么说他也是你爸爸,永远都是,我永远也斗不过他。”

吴晓笑笑,说:“你们都太固执。”

两人商量好,进门后没有直接去客厅或者书房。吴晓先把林星领到后面,领到微风中碧波轻摇的游泳池畔,让她在池边草坪的沙滩椅上坐着等他,然后自己进了楼,他要先去和他爸爸单独谈谈。

他一走林星就不自然,有些坐立不安的,目光无处安置。一会儿看看静静的更衣间里,那扇半开不开的门,一会儿看看池边甬道的细砖上,那斑斑驳驳像褪色血迹似的点点残红。她这是头一次在吴晓家一人独处。听到偶然的脚步声也会一阵心惊。那位曾经见过几面的长天集团行政部经理李大功,突然从后门进来,吓了林星一跳,李大功也对林星一个人在池边东看西看有几分警觉。彼此都有点戒备也有点尴尬,但还是互相点头打了招呼。林星手足无措地看着他的背影在一条不知去向的甬道上消失了,才又回到沙滩椅上坐下来。

金色的夕阳把别墅的斜顶投向水中。一切景物并不明亮,却色彩鲜明,仿佛比中午阳光直射时还要清晰。黄昏的意义就是衔接白天和黑夜,是一个转折的象征,这就更使林星心里忐忑不宁。她时断时续地,为自己默祷,而一切又都遥不可知。谁知道楼上吴家父子的谈话,究竟是心平气和,还是面红耳赤。

终于,天快黑的时候,吴晓下来了,招呼她进楼去吃饭。从他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他和父亲的谈话已经有了一个和解的收场。由于跟他一起过来的还有一位保姆,所以林星也不便马上细问。保姆殷勤地接过她手上的外衣,引领他们进了小楼,进了那间灯火辉煌的大餐厅。

餐厅确实很大,居中放着一张足可摆下二十把座椅的长形餐桌,吴晓的父亲吴长天已经在主位上正襟危坐,见她进来才仓促露出一丝笑意,招呼她在自己身边坐下,口气中除了一向都有的慈祥外,又多了几分不曾有过的亲近。桌上的菜很丰富,色香味形器,样样俱佳;饮料也有好几种。林星记不清有多久没吃过这么奢侈的饭菜了。吴晓看着她,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大概是因为终于能在自己家里,和她同席而坐了。林星和他对视时也笑了一下,但更多的时间里,没有放松自己的矜持。

大家都落了座,吴长天回避了正式的话题,先是介绍菜点,继而评论厨子。除了那天他过生日外,吴晓也有半年没有在家吃饭了。看着吴晓为林星倒上一杯性寒败火的西柚汁,吴长天也举起自己的杯子。

“来,现在咱们是一家人了。首先,欢迎林星成为我们吴家的一员。听吴晓说,你的父母也不在了,那我从今天开始,不,从前天你们结婚那时候开始,也就算是你的爸爸了。来,爸爸祝你们新婚快乐,祝你们能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一辈子和和美美。”

这几句话说得林星热泪盈眶,不仅是因为终于听到了这句祈盼已久的祝福,同时也让她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她想如果她爸爸妈妈还在的话该有多高兴啊。

这头一次与吴长天同席而坐的家宴,吃得并不轻松。吴长天在亲切的祝福之后,掩饰不住脸上的心事重重,话语并不很多,席间因此仍然潜在着某种触摸不着的生分。吃罢饭吴长天称身体不适,早早上楼休息去了。吴晓问林星是想在这儿住下还是回去。林星当然不愿意在这种让她拘谨的地方过夜,就央求吴晓还是回去,于是吴晓上楼又去和父亲打了个招呼,两人便出了京西别墅的大门。

直到两人走到大街上,林星才松出一口气来。他们乘出租车穿过夜晚的城市,夜晚的城市真是一年比一年更明亮了。他们从宽阔的长安街向东徐行,沿途每一个高大建筑上都闪耀着节庆般的灯饰,远远看去,整个儿长安街就贯穿在连绵不断望不到尽头的流光溢彩中。林星最喜欢黑夜,因为黑夜的明亮体现了城市的繁荣和活力。黑夜又是那么安静,深不可测的夜空可以让你的心充满了没有障碍的宽广,它的边界就是你感觉的边界,会使你的思考变得奔腾而活跃。这时若不是车窗外下了一些雨点,激起了地上少许泥土的气息,林星弃离了时空的头脑差点进入了一个广袤的幻境。

到了扬州胡同,下车时,吴晓从身上拿出一张崭新硬挺的百元大钞让司机找。林星一看就意识到他们已经得到了那个一直没有得到的接济。一走进家门他们二人不约而同地想要拥抱对方,他们用默默的拥抱来庆祝爱情的胜利。良久,林星才松开吴晓,像贤妻良母一样为吴晓烧上一杯热牛奶,心里想着做妻子的感觉真好。她问吴晓:你和你爸怎么谈的,他是一下就同意了还是慢慢转变了思想?吴晓说:一下就同意的。我怎么着也是他的儿子。林星的目光有些疑问:他什么都没说就同意了?没骂咱们吗?没骂我吗?她注意到吴晓的眼神有几秒钟的回避,语气也有几秒钟的迟钝,那奇怪的回避和迟钝终于泄露出了一份令人生畏的可疑。

“我爸说,说他希望你能答应他一个条件……”

林星在椅子上坐下来,说:“吴晓,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爱我,接受我,是无条件的。”

吴晓调和地笑笑:“我是学艺术的,大而无当;我爸是从商的,习惯了等价交换。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病吧。”

远处,夜空一角响了一声惊愕的雷鸣,吓了他们一跳。雷鸣过后屋里很静。林星呆呆地问道:

“他要我和他交换的,是什么条件?”

儿子终于带着他新婚的媳妇回来了。在吴长天看来,他与儿子的这场谈话是相当难堪的。如果提前几个小时,他就不是这样谈了。

本来中午他计划要出席长天实业股份公司的一个记者招待会的,因为上午突然接到通知,说北京市的领导在昌平视察,中午要到长天集团设在昌平县的一个计算机研究所去看看,希望他能出面陪一下。他立即放下正开到了一半的集团人事经理工作会议,匆匆赶往昌平。在昌平送走市领导之后他又调头赶回城里。回到公司办公室的时候,竟连午饭都还没有吃过。这些年他工作的节奏常常是这样紧凑的。秘书为他弄来一盘饺子,他边吃边看文件。公关部的一位同志拿来一沓表格要他过目,是关于评选年度国内十大企业风云人物的,请示他其中的一些具体内容怎么填法。他本来对这类评选从不热衷,甚至还有些反感。现在办企业的人如果头衔太多了,反倒有点标榜招摇之嫌,但想到眼下正在运作和争取的产权界定这件事,又觉得头衔多一点,社会影响大一点,还是有利的。于是他很耐心地通阅了那些过于复杂的表格,并对一些具体项目的填报口径一一做了指示。这时候,秘书进来通报,说有两位公安局的干部已经在会议室里等候多时了,一定要见见他。

公安局的?吴长天心头一惊,非同一般,心跳直蹿到了太阳穴。他竭力保持了平静,说:“请他们进来。”

和这几年好莱坞的警匪电影中突然流行的模式一样,进来的这两位警察也是一对老少搭档。老的大约五十多岁了,言辞随和尊重,少的看去才二十出头,面孔严肃不苟。他们都穿着便衣,甫一进门不免四下张望,也许是从未进过如此宽大阔绰的办公室吧。

主宾落座,简短寒暄彼此介绍之后,老警察竟摆开了聊家常的架势,有点互换庚帖的亲热:

“我今年五十整了,吴总看上去比我年轻吧?”

吴长天说:“我也五十了,你是几月生人?”

老警察说:“我是十月,和共和国同年同月,”他笑笑,“可惜不同日。”

吴长天也索性亲热上去:“那你是老弟,我就是这个月生的,月初刚过的生日。”

老警察马上谦恭地拱拱手:“噢,那是那是。”没想到接下来他的机锋借势一转,出口快捷,竟一下子把吴长天弄得有点措手不及。

“听说吴总今年的生日是在北京过的?”

第一句正题就直接介入到了过生日这件事情上来,吴长天隐隐有些不妙的预感。他来不及多想,仓促答道:“是啊,我北京有家。”

老警察从小警察的皮包里,拿出一张照片交给吴长天:“您瞧瞧这个人,见过吗?”

吴长天这才彻底明白自己刚才是被错觉误导了,对方以拉家常的方式开始,让他心情松弛之后,话题进展却急转直下,迫使他旗鼓不整慌张应答,而照片上的那张脸更是令他头皮一炸,他连自己面颊上的肌肉是否保持了平静都无法判断了。

照片上,是个低眉笑眼的女孩儿,虽然浓汝艳抹,但仍能一眼看出,正是那个死去的阿欣!吴长天目不敢视,说:

“这人……有点面熟。”

“您帮我们想想,在哪儿见过她。”

老警察的态度倒是十分客气,像是求人办事似的。吴长天做思索状,心里拿不准该怎么说。老警察给他留了足够的回忆时间,才提示道:

“您过生日那天,见过这女的吗?”

吴长天顺势恍然:“啊,对,好像她是来陪客人跳舞的。好像有这么一个。”

“您那天请了很多客人吗?”

“没有,我是个不大喜欢热闹的人。那天只请了几个老朋友、老部下,加上我的儿子。噢,后来我儿子的……儿子的媳妇,也来了。”

“您还记得那天,一共有几个女孩子被请过来跳舞吗?”

“这我不知道,我那天不舒服,吃完了饭就休息了。我是一向不喜欢跳舞的。后来听说他们也都没跳,我一休息他们也就散了。”

“这个女的,您记得她那天穿什么衣服吗?”

“这我不记得了。”

“是深颜色浅颜色?”

“不记得了。”

“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大概……我是九点来钟上楼休息的,她们可能就这时候走的吧。怎么,这个女孩子有什么问题吗?”

吴长天觉得自己不反问一下,就有点不合理了。老警察也无所谓保密地,说:“这人死了。”

吴长天做出吃惊的样子:“哦?死了?”

老警察说:“尸体是在河北省和北京市交界的一个河塘里发现的,是渔民打鱼打上来的。头部有创伤,现在我们初步怀疑是被杀。”

吴长天点点头,忽然半笑地问道:“怎么,是不是……我也成了嫌疑人了?”

老警察笑笑:“没有没有,从这女孩儿的手表停摆的时间看,她可能就是在您过生日那天晚上九点四十五分死的。不过按您刚才说的情况,她已经离开您家了。”

吴长天做回忆状:“啊,九点四十五左右我正和我儿媳妇谈事情呢,她是九点半左右来的。十点多才走。”

老警察说:“您儿媳妇……叫什么?”

吴长天说了林星的名字和单位,他留意到旁边那位小警察始终板着脸孔,此时突然目光炯炯地插嘴问道:

“您是怎么请到这个女的去您家跳舞的?您原来认识她吗?”

吴长天答:“我印象中是我们行政部的经理李大功带来的,他们怎么认识的我不清楚。”

老警察问:“那我们可以不可以找找这位行政部的李经理谈谈?”

吴长天爽快地表示:“当然可以。”他当即很积极地叫了秘书进来,吩咐他们帮助去找李大功。两个警察也就站起来告辞,和他握了手,表示了谢意。还表示,以后有什么不清楚的再来麻烦他。

警察走了。吴长天自然什么也干不下去了。他分别打电话向李大功和郑百祥通报了情况,嘱咐他们在接待警察询问时应注意的问题。他们的通话当然用了一种没有默契绝不可能听懂的暧昧的语言,但相信足以使郑百祥和李大功心领神会了。尽管便衣警察的突然造访让吴长天自己实际上有了点惊弓之势,但他在电话里还是极尽语言语气之能事地表达着轻松和乐观,以减轻这两位同党的心理压力。

下午他早早地回了京西别墅。在和秘书通电话时他知道下午那两个警察果然找了李大功,之后又找了郑百祥。他想晚上应当找个地方把他们叫到一起碰碰情况,进一步统一统一口径。想到这里他先给党校的梅启良挂了个电话,表面上是约梅启良到颐和园昆明湖泛舟赏月,言语间像是偶然顺便地,谈到下午有两个警察来找他的事。继而又像说一件奇闻似的说了在河北发现了个尸体,很像来他家跳过舞的一个女孩。他这样在电话里向梅启良通报情况,即使被人听了去,也绝对听不出什么反常来。他对梅启良说:“他们主要是想弄清这个女孩是干什么的,大概是想帮着找到她的父母吧。”吴长天故意把问题说得轻描淡写,老警察说初步怀疑是他杀的这些话,他并未提起,他想这时候也要避免把梅启良吓坏。

黄昏的时候,儿子回来了,带着他的新娘,那个漂亮的、病弱的、倔强的、吴长天痛恨的新娘,来见他这个公公。新娘不敢进来,躲在后面的泳池那边,让儿子一个人先来和他见面。儿子走进书房,刚说了一句:“爸爸,我结婚啦,我们来看看你。”吴长天的眼圈便红了。儿子的样子使他在刹那间凝视了自己的一生。他奋斗了那么多年,无数艰难困苦,他都尝尽了。事业上功成名就,可在个人的生活上,几乎是到了妻离子散的地步。现在,又碰上这道难过的关口……当这个世纪就要完结,下个世纪正待开始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一切都像是突然走到了尽头。在这个焦头烂额的黄昏,在他莫名其妙地被逼上绝境的时刻,儿子带来这个“叛逆”的婚姻要他承认。他第一句话就是问儿子:“我生你养你,二十年,现在你要离开我了,难道都不能提前和我打声招呼吗?”无论是在情感还是在道义上,儿子都低了头。也因为儿子看到了他从未看到过的东西,那就是父亲眼中的泪水。儿子说:“爸,我错了,我知道你还是爱我,那就原谅我吧。”吴长天压着胸口的哽咽,问:“我只需要你回答为什么,你为什么才二十二岁就要结婚?而且是这样结婚!”

儿子说:“林星她有病,我没有能力治她的病,我不和她结婚您就不可能帮她。”

吴长天咬牙切齿,他说:“你知道吗,孩子,你爸爸有多少次,差点垮了。我的公司有多少次生死存亡!可我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人的胁迫!包括你,如果你们想用结婚来胁迫我,那你们就想错了。”

儿子沉默,儿子的语言总是木讷迟钝的,但他的沉默,却像山一样。吴长天静下来,吸烟,吸烟使他慢慢镇定下来。他知道现在不是用气的时候。郑百祥和李大功已经到了,还在楼上等着他拿主意。他的当务之急,是摆平他一生中这场最大的危机。而在这场危机中,他一直抵触的这个儿媳妇,却偏偏成了一个不可多得的“辩方”证人!

于是他把一腔的恼怒缓下来,对儿子叹了口气,说:“今天你们既然来看我,说明对自己这么荒唐地做事情,还是有认识的。既然你们已经结了婚,你要我怎么说呢……”

儿子木讷地说:“原谅我们。”

吴长天在沙发上坐下来,这只书房的单人沙发是一只英式的皮制沙发。那高高的靠背还带着两个内向的折翼,体现着威严也体现着古老的秘密。每当吴长天深陷于这巨大的靠背时都能发现自己的渺小。他想,这么多年事业上的跌跌撞撞,真正让他一次次死里逃生的是什么?是他标榜的那个永不屈服的个性吗?当然不是,这一点他心知肚明。真正帮助他挺过来的,是耐心,是水一样的柔弱!古人说:“五十而知天命”,他确实是到五十岁这一年才恍然悟出,所谓“内用黄老,外用儒术”何以为历代所崇尚。在忠孝仁义礼智信的教化下,统治者的方略涵养和求存之道,实际上更多的是取之于“道家”。以前,吴长天只知道人要往高处走,得“道”之后才明白水要往低处流。道家“崇水”就是时时刻刻有意让自己处于下风,真是智慧之至。天地万物,确实只有水才既可随形而变又无处不能生存渗透。

眼下和儿子的这位媳妇之间,他就必须让自己处于下势和弱势。因为她可以挺胸仰头不要他这个公公的承认和钱财,儿子仍然会跟着她走。事至今日他不承认她又有什么意义呢,除了受人耻笑之外,还会失去儿子。而且,在抽过了半支烟之后,他不能不顾及到那个迫在眉前的凶险。在他五十大寿的那个晚上他都干了些什么,除了郑百祥、李大功和梅启良这几个同谋之外,林星几乎确实是唯一可以证明他“清白”的一个局外者。

他把那半支烟掐灭,尽量不显突兀地,换了个口气,问儿子:“治林星的病,到底要多少钱?”

儿子说:“治这个病,最好是换肾,连手术带恢复治疗,大概总要三四十万吧。”

吴长天用了一种无可奈何的口气,说:“好吧,这个钱由我来出。”

儿子瞪大眼,看了他半天才相信似的,想笑,又忍回去,只说了句:“爸,谢谢你了。”

儿子的笑让吴长天的铁血心肠柔软下来,同时也生出些通常人到老年才会有的伤感和脆弱。“你知道吗儿子,我这一生,得失太多,对什么都无所谓了,可现在人一老,最怕失去的,还是你呀。我们这个岁数的人,倒不想指望儿女给我们养老,就是怕子女对我们没有感情。你结婚都不告诉我一声,你知道爸爸有多伤心吗?”

吴晓显然被感动了,他说:“爸,这不是告诉您了吗,林星是个很好的女孩儿,我觉得您以后肯定能接受她的。”

吴长天收住了突然袭来的心酸和感叹,抓住儿子的话头,转而问道:“我可以接受她,可她能接受我吗?我过去可是一直反对你们交往的啊。”

吴晓绝对担保地表态:“您放心吧,爸爸。您是不了解她,她的父母都不在了,您要是对她好,她会把您当她的亲人的。她是一个最懂报答的人。”

吴长天说:“昨天我去找她,我正好有件事想请她帮个忙,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们已经结婚了。她昨天回去跟你说过这件事吗?”

吴晓说:“是让她做什么证明吧。是不是原来租她房子住的艾丽和阿欣都找不着了?爸,您是怎么认识她们的?”

吴长天说:“是你大功叔叔认识的,我过生日那天他带她们过来陪客人跳舞,听说从这儿走了以后她们就失踪了,所以咱们家也就成了嫌疑对象了。”

吴长天也没有过早地告诉儿子阿欣已死的事,在儿子与林星来看他的这个晚上,没有必要让他们觉得事情有多严重。儿子果然没觉得这事算什么,只淡淡地说:

“这跟咱们家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吴长天说,“她们那天大概是八点钟不到就来了,九点多钟才走的。她们来这儿有人知道,离开这儿却没人看见。”

“那天不是郑叔叔、李叔叔,还有梅叔叔,都在吗,他们可以证明。”

“如果公安局认为这几个人都是共谋的话,谁又能给谁证明呢。”

吴晓笑了,“爸,您说真的呢还是开玩笑呢?”

吴长天也笑一下,他心里却很难和儿子一起笑起来,脸上的笑也只维持了瞬间,便被由衷的叹息代替:“有时候,你觉得肯定是玩笑的事,不知怎么一弄就成了真的了。”

这就是林星在楼外的游泳池畔焦心等待的时候,吴长天父子在楼内书房里的一席倾谈。谈话结束时儿子代表他的新婚妻子向父亲做了承诺:“爸,你放心吧,如果真需要林星为您证明什么,她肯定会答应的。”吴长天对这个承诺感到很高兴。儿子也很高兴,因为他的婚姻终于在这一天得到了家庭的承认和接纳。吴长天也第一次,与儿子和儿子自己选择的这个女孩儿,坐在了一张餐桌上,共进家庭的晚餐。他以茶代酒,对他们的未来,送上了父亲的良好祝福。关于他希望林星为他作证的那件事,在这个晚上,没再提起。

他的祝福是热情的,特别提到林星父母的那几句话,令那女孩动容。他那一刻几乎忘记了他这么快就放弃自己的固执同意这门婚事的最初动机。餐桌上有了一个女人,毕竟就有了一种家的气息。他想,但愿这个女孩能给吴晓,还有这个包括他在内的家,带来宁静和幸福。

饭后,送走了他们,吴长天回到楼上,郑百祥和李大功还在焦灼地等他,而他们看到的吴长天,竟是一脸安然。见到李大功,吴长天才想起了埋怨:你是怎么搞的,尸体还是没有处理扎实,你这么一错再错非把这事彻底搞坏不可!李大功低头擦汗。郑百祥劝道:算了,我刚才已经说他一顿了。现在得商量咱们该怎么面对的问题了。吴长天说:问题倒还不至于那么不可救药,公安局认定阿欣死亡的时间是那天晚上的九点四十五分,我们得设法证明在这之前她已经从我们这儿走了。现在倒是有一个证人,可以证明那天晚上我们是什么时候就散了场。我现在可以找到这样一个证人。

郑百祥和李大功几乎同声发问:“谁?”

吴长天答:“林星。”

李大功怀疑地说:“她?她可不是个顺脾气的女孩儿,而且也不像艾丽那样能用钱买。”

吴长天在两人脸上环顾一轮,说:“她现在已经是我的儿媳妇了。”

郑百祥、李大功都备感意外:“结婚啦?和吴晓?”他们当然不会有和吴长天同样的苦涩和无奈,此时此刻,这对他们无疑是一个上好的消息。

吴长天淡淡地点一下头:“对,前天他们结了婚。”

李大功喜形于色:“那就好办了。”

郑百祥比较冷静:“你和她谈了这事吗,她答应给咱们作证吗?”

吴长天说:“昨天我和她谈过一次。今天我没再多说。接下来让吴晓去和她谈吧,等吴晓说完了,我再亲自找她。其实让她证明的事情很简单,她那天晚上来我这里呆了不到十分钟,让她改成一小时,就足够了。这对她不应该是件为难的事。”

李大功理所当然地放了心:“那是,已经是儿媳妇了嘛,她不为吴总,也得为吴晓啊,也是为她自己啊。”

郑百祥对林星完全不熟,多少有些放心不下,他问:“听说她是个大学生,又是记者,搞社会科学的人,干这种……怎么说呢,干这种作伪证的事,会不会有心理障碍?”

郑百祥所虑,不是没有道理,吴长天不得不为他,也为自己,做一番分析推理:“我并不是明说让她作伪证,那样的话在法律上和个人良心上对她的压力太大。我只是说我这一个小时确实在休息,大家确实散场了,这是一个事实,但除了我们自己,没有其他证人。她那天正好在,只要她愿意说明自己多呆了一会儿,就已经是证人了。再说,老郑,咱们中国人实际的行为方式,你洋书读多了倒不如大功清楚了。中国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和别人的关系就像是自己跳到水里,围着自己荡出的一轮一轮的波纹,以远近分亲疏,这就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所谓人伦。越近的波纹就越和自己息息相关,越远的波纹就越无关痛痒,最中心的那个点,就是自己。那天我跟梅启良不是也说了吗,中国人从古至今,为了自己而不顾家,为了家而不顾团体,为了团体而不顾社会,不顾国家,不顾天下!这种事再正常不过了。”

郑百祥和李大功都静了气,即便不是口服心服,至少也是无言反驳。吴长天说:“好了,你们也早点走吧。咱们从现在起,不要没事总往一块凑,要避避嫌。有什么事要碰面,就打手机约到外边去。大功,你的手机一定要开着。”

李大功拍拍放手机的皮包,说:“我一直开着呢。”

仿佛是被他这一拍给拍响了似的,他包里的手机果然叫了起来。李大功笑笑,说:“你看。”他把手机取出,打开来问,“喂?”来电的人刚说了一句什么,他的笑容立刻僵在脸上。

吴长天和郑百祥当然都注意到了他的表情,李大功用手捂住电话,目光惊恐地对他们说道:

“还是他,又来了!”

他们同时都明白了,这个又来了的人,就是那个他们谁都以为不会再来的敲诈者。

这回是吴长天自己接了电话,对方还是那么客客气气地笑着:“吴总吗,上次没能当面谢您,这次给您补上。”

吴长天说:“我不是满足你的要求了吗,你也应该守点信用吧,怎么又来电话。”

对方说:“上次是给阿欣治病的钱,现在我告诉你,阿欣很不幸,她死了,您总得再出点丧葬费吧。”

吴长天哑口无言,他知道和这种人讲理是徒劳的。他愣愣地,好半天才问:“你还想要多少?”

对方笑:“咱总不能按国家规定的丧葬标准吧。我看这样吧,你准备好五百万,一口价,从此往后咱们就两清了。”

吴长天知道自己已经落到了不得不和这样一些社会无赖勾心斗角、讨价还价的地步,也只有放下斯文互相威胁:

“老兄,你懂不懂适可而止见好就收的道理啊,心太黑当心要付出代价的。”

他听出对方的心早就黑得无所谓了,显然不是那种一吓就软的小孩子,“病有病的钱,死有死的价,我这人公平合理。你弄伤了人家判个有期,弄死了人家就是死罪,出个五百万换回你一条命来,你还觉得亏吗?”

吴长天面色发白,说:“三百万都堵不死你的嘴,我们没法再信任你。你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对方的气焰稍稍收敛,说:“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阿欣不是死了吗,死总归是到头了吧。”

吴长天说:“喂,我们见面谈谈好不好,见面谈谈什么都可以商量。”

对方心照不宣地冷笑:“把钱准备好,明天我会再打这个电话的。”

电话没声了。吴长天等了半天才知道对方是挂了机,他缓缓关掉电话,看看郑百祥,又看看李大功,三个人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沉默了好一会儿,还是郑百祥先开口:“这种人,没法再跟他交易,一点信用没有。昨天给他三百万,今天又要五百万,你要给了五百万,明天他还会要一千万!”

李大功附和:“郑总说得对!”

吴长天慢慢地坐下来,叼了烟却忘了点火。李大功帮他打着一只火机,他却把烟从嘴上拿下来,说:“大功,你明天把我最后还存着的那五百万,取出来吧。”

郑百祥气急败坏地说:“吴总,这样不是个办法!”

吴长天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果断和不容置否的权威,说:“这个人之所以敢一次一次地要,是因为我们没有见过他,他没有暴露自己当然就敢于把我们给捅出去。现在我们必须抓住这个机会,我们必须见到他,我们必须知道这个人是谁!否则,我们永远会在他的控制之下,将来他就是把整个长天集团都要了去,我们也得给他!”

郑百祥不再说话。吴长天转脸看定李大功,他说:“大功,你跟我有二十年了吧。这二十年来你李大功是立了不少大功的。现在,咱们三个最老的长天人,命是绑在一块儿了。我刚才说咱们中国传统文化讲的是人伦,最基本的有五伦。除了君臣、父子、夫妻、兄弟之外,还有一个是朋友。咱们中国人有很多事,上不告父母,下不传妻儿,只能跟朋友讲,所以人生得一知己足已。大功,我和你,和老郑,咱们是二十年的知心朋友了,我最佩服的,就是你李大功的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我吴长天空有长天之志,咱们郑总纵有百祥之身,可冲锋陷阵打头炮的,还是得你李大功!”

李大功眼眶子红红的,声音都哑了,他说:“吴总,我李大功是个小人物没资格做您的朋友,咱们不是朋友,咱们是君臣。我李大功别的不懂,可我懂中国的君臣之道: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

吴长天深深感动。他想,他在长天二十年,别的不敢说,和部下的感情,在部下心目中的威望,还是可以引以为荣的。他知道很早以前李大功就对别人说过:我这辈子就认准吴总了,就是吴总让我犯错误,我也敢去!他那时听了还笑,还说我怎么会让他去犯错误……以前的很多事,很多话,历历在目,都像是现在和未来的预言。一九九九年的七月,正是这样一个被各种预言所笼罩的不祥的酷夏。

和李大功相比,郑百祥考虑问题毕竟更务实更具体,他打破吴长天和李大功之间蔓延开的情感对话,提醒道:“吴总,时间不早了,究竟怎么才能钩出这个人来,怎么才能让他露面,还得有个具体办法。”

吴长天面无表情地看着郑百祥,说:“五百万的诱饵,还怕钓不出这么一条烂鱼来?”

吴长天的这句话,说得相当坚决,甚至,有几分在他来说并不多见的凶狠。这句话也成为他们这一晚上暗室密谋的最后一记惊叹。

天已很晚,他们结束了密谈。为了避免保姆看见,郑百祥和李大功从后门悄悄离开了别墅。吴长天也没有下楼去送。他们走时天正在下雨,后门的小街上,雨中无人。吴长天把卧室的灯熄掉,一个人呆坐在沙发里,整个别墅都静下来了,像是一座空宅。除了窗户上似有还无的雨声,他后来也听到了让林星和吴晓都吓了一跳的那声惊雷。

就在这个先晴后雨的晚上,林星无意中发觉自己在京西别墅得到的全部的快乐,包括在吴家的这第一顿晚饭,和晚饭上吴晓父亲那几句充满父爱的祝福,以及她由此而产生的对人生幸福的真切感受,全都在回家之后吴晓那暧昧难解的表情中变得遥远,变得捉摸不定,变得贬值了。她不得不怀了一种隐隐的恐慌和难以挥去的心理阴影,来重新判断这个晚上每一个细节的真伪,难道她得到的一切仅仅是一场交易的几个筹码不成?

她脸上的疑问逼迫着吴晓力图把事情的道理说圆:“就算这事是我求你做的行了吧,我爸现在也是你爸了,他有困难我们总得帮他吧。”

林星说:我又没说不帮他,那天早上我都答应他了,都说帮他了。我想弄明白的是,他现在突然承认我,接受我,是不是就为了这个!

因为有了这个阴影,这件事对林星来说已经成了一个越描越黑的问题。而在吴晓看来,人和人的关系本来就是互相的。你对他好,他就对你好,即便他爸爸就是因为林星帮忙而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也是人之常情,也是父母子女间一种很正常的感情互换,不值得大惊小怪。他对林星咬文嚼字地追根问底,颇有些不胜其烦,“我爸在商言商,说话就是这么个习惯,你要这么挑字眼儿天下就没有好人了。”

林星不再和他争论,把心里的不舒服保留着。她现在需要尽量回避和吴晓的争吵,尤其是当涉及到他的父亲时。她提醒自己千万别变成一个是非太多的媳妇,让丈夫两边不好做人。

这件事就这么放下了。第二天吴晓早早地起来去电视台拍MTV。终于有人为他们投资拍这个MTV了。晚上他们还要照常演出,他们乐队又被请回了他们的老根据地天堂酒吧。这两件事加起来,对吴晓来说可算是双喜临门。天堂酒吧比一般的酒吧更大,更有名气也更有味道,在那里演出是件比较过瘾的事。林星因为就是在“天堂”第一次见到吴晓的,所以对那里也怀有一份特殊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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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生命如此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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