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蜡烛

红蜡烛

红蜡烛

——龚琳达的故事

我牺牲了自己的一生,只为了履行父母许下的一个诺言。这在你,是会不以为然的。因为对你,许诺算不了什么。女儿应诺来吃饭,但如果她头疼,或者因为车塞,也或许电视正在播放一部她不愿错过的影片,这时在她,应诺,就不存在了。

那天你没能来,因为不愿错过那部影片,于是我也顺便看了看那影片。影片中那个美国兵,答应将来回来与那女孩子结婚的。当时她感动得哭了,他则一个劲地说:“我起誓,我起誓!亲爱的。我的诺言就是金子呀!”然后,他把她推倒在床上。但是,他却一去不复返了,他的金子,就像你吊在脖子上的那种——只有十四K。

对中国人说来,十四K金算不得真金。摸摸我的镯子,它们肯定是廿四K的,足赤的纯金。

现在再跟你讲这些,似已太迟了,已来不及再改变你,但我还是要跟你唠叨几句。因为我着实为你的孩子担心。我一直害怕着有一天,你的女儿会对我说:“外婆,谢谢你的金手镯,我会永远记住你的。”但是后来,她会把自己讲过的忘个精光,她会忘记,她曾有过一个外婆。

后来,那个美国兵回家乡,向另一个女孩子求婚。那个女孩凤眼低回,满脸羞怯,因为她以前还未想到过呢。最后,她垂下双目,她明白,自己钟情他了。她答应了,于是,他们就再也不分离了。

但我的婚姻,却完全是另一回事。村里的媒人上门来提亲时,我还只有两岁。

从来没人跟我提过这,但我却能清清楚楚记得当时的情景。那是一个炎炎的夏日,烈日烤得路面坚实干裂,尘埃滚滚。连知了都热得一个劲地疲叫。我们在果园里树阴下坐着,佣人们和哥哥们,正在忙活着摘梨子。我被抱在妈妈汗津津的怀里。这时,来了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奇怪,讲话时就像嘴里含着一口水似的。

我长大了后才明白,这是北京口音。

那两个女人端详了我一番。那个北京口音的女人,淡淡地化过妆,显得很温和。

然而另一个女人脸庞粗糙得就像开裂的树皮,她看看我,又看看那个北京口音的女人。

当然,我现在知道,那个长着树皮样脸庞的女人,是村里的媒婆。而另一位女人,就是洪太太,是那个男孩,我将受媒的之言必得嫁的那个男孩的母亲。中国人所谓的女孩子是赔钱货,其实也未必一概如此,那得取决于是怎样的女孩子。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却是个名副其实的“千金”,犹如一块诱人的喷香的可口的甜点心那样遭人馋呢。

那媒婆不住地向洪太太夸耀着我:“看呀,就好比骏马配上金马鞍,多般配,真个应着门当户对这句话了。”她说着,捏着我的小手轻轻地拍着逗我,我却把她的手推开。洪太太则在一边操着浓浓的卷舌音低声咕哝了一句,认为我的脾气兴许比较倔,然而媒婆却笑着说:“哪里,哪里!看小姑娘长得多壮实,将来可就能派大用处啦,待您年老事高了,她会把你侍候得周周到到的。”

洪太太只是沉着脸,俯首凑着我左右端详着,似在掂估着,一旦联上这份姻亲,将是福是祸?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她当时那副神情,一对骨碌碌的睁得滚圆的眼睛,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细细察看过我一番后,她终于咧嘴笑了,一颗亮灿灿的大金牙,炫得我眼睛生疼,看她那龇牙咧嘴的模样,就像恨不得把我一口吞下似的。

就这样,我与洪太太的儿子订婚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比当时的我,还要小一岁,只是一个襁褓里的小毛头。他名叫天余,那个“天”字,足以说明他有多么尊贵重要,“余”,就是剩余的意思。因为他出世时,正是他父亲病危,家里人害怕他会死,而天余,将保存他父亲尚未散尽的精魂。岂料他父亲的病后来好了。他祖母担心那些阴府小鬼不甘心,会在天余身上索命偿抵,因此对他倍加爱护,成天含在嘴里怕化掉,托在手里怕吹掉,反正对他百依百顺,他完全给宠坏了。

即使后来我知道我将嫁给这么个糟糕的男人做妻子,可我却不敢违抗,只能认命。现在我才了解,当时乡下的守旧老式的家庭,就是这样的。我们家的生活节奏,总要比其他人慢几个节拍,恪守迂腐愚蠢的旧俗。在当时有些城市,男人家已能自由选择自己的妻子,当然最后还是要得到父母的允许。可这种新思潮与我们家无缘。

因此对其他城市的种种新时代气息根本也无从嗅到,就是听到的那点片言只语,也被指责为伤风败俗之谈。街坊们都在流传着这一类故事,讲的是那些儿子们,是如何受老婆的挑唆,不顾年迈的双亲苦苦哀求,将他们赶出大门。因此,太原的母亲们,宁可遵循自己挑儿媳的旧俗,挑个能管好自个丈夫,又孝顺公婆,能持续夫家香火的媳妇。

因为我已经许配给洪家做媳妇了,所以家里似已将我看待成别姓人。每每当我把饭碗捧得太凑近自个时,妈妈就会说:“看呀,洪家的媳妇这种吃相!”

我妈妈不爱我。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早晚是别人家的人,所以她对我已不存任何期望。

其实,我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只是有时,如果我觉得身上太热,或者哪儿不舒畅甚至病了,我就会显得无精打采,哭丧着脸,每每这时,就会引出我母亲一大堆的数落。“瞧你那副丑样,要是洪家变卦了,我们全家的脸,可就没处搁了。”于是,我嘴一歪,就哭了,这样,我就更丑了。

“我们不怕,”母亲自管往下说,“我们已经订好婚了,这是赖不了的。”这时,我就哭得更响了。

直到八九岁上,我才见到自己的未婚夫。那时我的世界,就是太原市郊外的村里一个院落,我就住在那里。我们家住的是个普通的两层的小楼,再加上两间后房,那是厨房和下房。我们家那个院落,位于一个小山坡上,那座小山坡,我们称它为“三重天”,其实,那只不过是个由汾河水冲击下的沙土积淀而成的小土墩。在我家院子东墙外,就是那条蜿蜒而过的汾河。父亲说,它专喜欢吞食小孩子,有一次,它吞没了整个太原城!这条河流,在夏天时是黄浊浊的,到了冬天,在河面狭窄水流湍急的地方,是一片蓝绿,其他地方,则结着白晃晃的冰层,弥散着逼人的寒意。

我至今还记得,过年前,家里在河里捕到好多好多活鱼。捕鱼只需敲开冰层就成,因它们正在冰层下安眠,所以极容易捕捞,一条条都是活蹦乱跳的,即使将它们开膛剖腹扔进油锅,那尾巴还在甩个不停呢。

我第一次见到未婚夫时,他正在嚎陶大哭,那是给爆仗吓着了。他咧着嘴呜呜大声哭号着,尽管他已不再是个婴儿了。

再一次见到他,是在某家的满月酒席上,他坐在他祖母的膝头上,我想,他那样的个子,会把祖母那把老骨头给压碎的,他应该早已过了坐膝头的年龄。而且他挑食得厉害,几乎什么都不爱吃,只见他皱着鼻子把头扭来扭去的,就像人家把什么臭腌菜硬塞给他似的。

因此你看,我对自己的未婚夫,是生不出那种你在电视上见到的卿卿我我之情的。在我,这个男孩子更像我的一个不讨人喜欢的表兄弟。我已学会了尊敬洪家的人,尤其是洪太太。每逢我妈把我推到洪太太跟前说:“喏,陪你妈说说话。”这时我就会好纳闷,不知她指的“妈”,是哪个妈。因此,我就会先回首看看自己的妈,“失陪了,妈。”然后再招呼洪太太,给她端上点心。“请用,妈!”我记得一次,我端上的是烧卖,还有一次,是那种我爱吃的小圆子。我妈对洪太太说,这些糯米小圆子,是我特地为她做的,其实一切都是厨师代办的,我只是在它们给盛在碗里时,摸了摸那热气腾腾的碗边。

十二岁那年,我的生活突然变了个样。那年汾河闸水灾,洪水吞没了整个平原,毁了我家的麦地,连我家的房子都无法住了,当我们下楼时,屋里的地板和家具,都被覆盖在混沌沌的泥浆中。院子里,满是给连根冲倒的树干,倒坍的墙垣和淹死的家畜。在一片劫难面前,我们真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没有什么保险公司会赔你一百万美元,反正是遭了灾,就只能咬牙认命。除了离乡背井南迁外,再没生路了。当时我舅舅,在无锡市——靠近上海西边的一个小城市,开着一爿面粉厂,我们家决定去投奔他。但这个“我们家”里,再也不包括我了。父亲认为,我已十二岁了,可以离开娘家过门了。

因为到处是一片泥泞和坑洼,根本雇不到车,所以,父亲不得不撇下一切沉甸甸的家具和被褥细软之类,以此作为我的嫁妆。我们家是很讲实际的。我父亲说,我的嫁妆已十分丰厚了。但他还是阻止不了母亲给我的“私房”——一条红宝石嵌镶的项链。当她将此扣到我颈脖上时,动作显得过分地粗重,所以我想,她此时是很悲伤的。“要听洪家的话,不要给我们家丢脸。”她说,“高高兴兴地去吧,实在,你也算很幸运了。”

洪家的房子,也在汾河边上,因为它的位置比较高,所以当我家受淹时,他家的房子竟然完好无缺。我这是第一次意识到,他家的门第,要比我家的高,他们现在看不起我们。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洪太太和天余,整天要鼻孔朝天对着我了。

我来到洪家那砖木砌成的拱门前,穿过一个硕大的庭院,便看见有几进低矮的房子,那是储藏室和下房,而主楼,位于最后。

我凝神注视着这幢房子,那将是我以后直到离开人世的家了。这里住着好几代人,房子并不太老,也不醒目,但我能想象它是与这个家族同步成长的。房子有四进,每一进住着一代成员: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和孩子。房子的布局很混乱,无论是地板、房子的间隔还是耳房及装修,都反映出太多的意图。第一进是由鹅卵石混着稻草泥砌的,二进和三进,则是砖砌的,还设有露天的通道,颇有皇宫宝塔的那种气势,房顶是红砖砌的,烘托出一种庄重气势。两根大圆柱支起一个巍峨的门框,柱子漆成朱红色,与窗棂木框一样的朱红色。屋檐雕着龙头,那或许是洪太太的主意。

屋内各房陈设不一,最讲究的要算是底层的客厅,那是洪家接待客人的地方。

厅内放置着各色红漆家具,铺着花团锦簇的绣着洪姓的靠垫和台毯,还有琳琅满目的古玩及摆设,显示出洪家的财力和门第威望。至于其他几间房间,则陈设要简单得多,而且也不舒适,二十几口人挤住在一个屋顶下,大家庭里矛盾重重,勾心斗角地充满了喋喋不休的争执和抱怨。每一代新成员的诞生,令这座楼房越发显得空间拥挤,大房间不得不间隔成两间,甚至更多的小房间。

洪家并没举行什么隆重的仪式来欢迎我,底层客厅并没按惯例张灯结彩,天余也不出来迎候我。相反,洪太太马上把我唤进厨房去,通常,那只是佣人聚集的地方。于是,我马上懂得了我在洪家的地位了。

第一天,我便穿上最好的棉袄,站在一张小矮桌前开始帮着切菜。我的手差点抓不住刀把,因为我记挂着自己的家人。但我知道,这里就是我的归宿地了。不管怎样,我一定不给娘家人丢脸,不让洪太太在这里挑出丝毫的不是。

一个女佣正在桌子那头剖鱼,并不时偷偷从眼角边打量着我。我不愿让她看见我在掉眼泪,我怕她会把这告诉洪太太。于是,我故意笑嘻嘻地说:“我运气真好,在这里我会过上好日子的。”为了表示我真的很快乐,不免要做出一番手舞足蹈的快乐样子,我忘了手中还握着一把切菜刀。那把刀就在她界尖前挥舞,她气得大吼一声:“什么样子?——”那潜台词就是蠢货。我立时清醒了。因为就在刚才假装快乐的时候,我几乎有点自欺欺人地以为,我会很快乐的。

在晚饭桌上,我看见天余了,他个头要比我矮一截,然而举止却十分霸道,就像个大军阀似的。我这时才知道,我摊上个怎么样的好丈夫了,反正,他千方百计地要逼我掉眼泪。一会儿说汤已凉了,并且故意泼翻了它,一会又故意支使我做这做那,反正我一坐上饭桌,就指使我添饭或侍候他什么,不让我吃上一顿安宁饭。

而且,还抱怨我老在他跟前板着脸,成天不见笑容。

就这样过了几年,洪太太让佣人们教我绣枕套做针线。“一个称职的妻子,双手应该经常是不得闲的。’每每她要差使我做一件新活计时,她就经常以这个作开场白。但我想她自个的手倒是终日闲着的,她的专长只是命令和挑剔。

“教会她怎样淘米,她丈夫吃不了那种砂子饭。”她曾如此对厨房里的佣人命令道。

还有一次,她又让另一个佣人教我刷便桶:“叫她用鼻子伸进去闻一闻,看看有没有刷干净?”就这样,我努力学着做个贤惠的妻子。我烧得一手好菜,根本不用尝味,就能判断肉馅的咸淡。我的针线活,也是无懈可击,我绣出来的花,就像是画上去似的,连洪太太也无法挑剔。

渐渐地,我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我不再认为我在受苦,真的,一点也不。再也没有比看见众人狼吞虎咽地吞下我烧的菜肴更让我高兴的了。而且,我常常能得到洪太太的点头赞赏,每天替她梳完头后,她甚至还会轻轻拍拍我的头表示满意,这一切都使我觉得高兴。天余不再抱怨我的烹饪,甚至也不再计较我没有笑意,这一切都让我高兴,就像现在电视里那些做清洁剂广告的小姐,当她们去掉一个衣服上的污迹时,便很快活地一笑。

转眼,过了三年,我就要满十六岁了。洪太太对我说,明年春天,她想抱孙子了,也不理会我根本就不想成亲。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虽然我结实得像高头大马,但我能逃到哪呢?如今的中国,遍地都是日本兵。

“这些不请自来的日本人,”天余的祖母抱怨着,“现在都成了他们的天下了。”洪太太精心安排了我们的婚礼,但规模还是属简朴的。

她向全村的乡亲和各地的至爱亲朋发出帖子,那时我们没有R.S.U.P.(回条——译者注),收到请帖而不来,则是不礼貌的。洪太太相信,战争改变不了人们对礼节的重视。因此,厨师们开始着手准备丰富的菜肴,我娘家带来的那些旧家具,早已擦拭一新作为我的嫁妆而置在前厅。洪太太还托人以我父母的口气,在红缎子上写了两句吉祥的贺词挂上。我被安排暂住在一邻居屋里,等着洪家的花轿在良辰吉日把我接过去。

可我们的运气真是坏极了,尽管媒婆选了八月十五这个好日子,但就在八月十五的前一个星期,日本人打进来了。他们打入陕西,那里离我们很近,弄得人心惶惶。到了八月十五日早上,天却浙浙沥沥下起雨来,这是个不祥的征兆。那隆隆的雷声和咆哮的闪电,使人们误以为是日本人的炸弹,大家都躲在屋里不敢出门,来喝喜酒的人寥寥无几。

洪太太为了使婚礼不至显得太冷清,拖迟了几个小时,直到发现实在来不了更多的宾客,才开始举行婚礼。她无法违抗战争。

我坐在邻家房里窗边等着。想到为了多年前父母的一个契约,我不得不牺牲自己。为什么我的命运要让别人来决定?为什么为了别人的快乐我就得献上自己?窗外,我看见那浑浊如泥的汾河,缓慢又平静地淌着。我哭了,我想奋身跳下去,反正它已经毁了我娘家的幸福和一切。当一个人自觉生命之路已走到尽头时,常常会冒出许多奇怪的念头。

天,又下雨了,雨点不大,只听到楼下人们在大声催我,我的思绪则越发离奇,自己都无法解释。

我独自守在窗前,沉思遐想,不禁扪心自问,什么是人的本色?就像汾河的水,在夏天是黄浊的,到了冬天,则是蓝绿的,但它还是汾河。可我,能像汾河那样变幻不定,却还能保持同一个“我”吗?我依旧坐在窗边,只见窗帘被风挟持着,狂暴地掀着,鼓荡着。窗外,雨更大了,浇得路人嚷嚷着四下逃窜。我笑了。我感到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风的力量。诚然,我无法看见风,但我能看见它带动河水缓缓地朝同一方向淌去,灌溉滋养大地,就像给田野披上一张银光闪闪的大网。它可以令人们任意咒骂,也可以使人欢欣鼓舞。

我对镜揩了揩眼睛,意想不到地发现,镜中的自己,竟焕发出一个全新的姿态。

我穿着一条漂亮的红裙子,但我的价值远不是因为这条红裙子;我健康、纯洁,在我内心深处,保留着对生活的颖悟,那只为我独自所有,无人知晓,也没有人能掳走它。我觉得,自己就像那空灵而持有力度的清风。

我仰头对镜傲然地一笑,便用那条大红绣花绸巾将自己的脸蒙盖上,同时,也将刚刚冒出的种种思想蒙盖上。然而蒙在红绸巾下,我依旧十分明白,我究竟是谁。

当下,我对自己许诺:我会经常将双亲的期望记在心头,但我永远不会忘记“自我”。

红绸巾蒙着的我,摸索着由人领至礼堂上,只有在偶尔往前倾首时,我才能隐约透过头巾盖边缘瞥见一些人影,贺客少得可怜,洪家和几个老亲,脸露温色,很为此恼怒和尴尬。吹鼓手们奋力吹起唢响拉起胡琴,咿咿呀呀的,只有很少的乡邻冒死而不愿放弃这顿免费的宴席,当下,连佣人和小孩子都被拉来凑数了。

我只顾跟着引导我的那个人向前走着。就像盲人那样,在我的命运之路上摸索而行,但我不再为之难过,因为我自己心里对此已是大彻大悟了。

一位体面的官员主持了婚礼,他唠唠叨叨地讲一大堆,引经据典,从儒家之道讲到有史以来的烈女贞妇。随后,媒婆宣读了我们双方的生辰八字,说明我们的八字相配,是天生地造的一对。我略略前倾着身子,窥见媒婆从一包红绸巾里取出根红蜡烛。

蜡烛两端都能点燃,分别用金字刻着天余和我的名字,媒人点燃了蜡烛两头后,宣布道:“拜堂!”然后,天余一把揭开我的头盖,得意地对着他的家人和宾客笑着,对我却是正眼也不扫一下。他让我记起孩提时见过的一只雄性小孔雀,一心要在庭院里展开自己那毫无光彩的短尾巴。

媒人把点燃的蜡烛插在一只镀金的烛台上,把它交给身边的一个佣人。佣人小心翼翼地接过烛台,她的职责就是要小心守着这烛台,确保整个婚宴过程中,烛端两头都不中途熄灭。次日清早,媒人要来察看的,如果蜡烛两端依然燃着没有熄灭,那是个好兆头,象征这场姻缘将会白头偕老。

这象征婚姻的蜡烛,较之天主教里不得离婚的允诺更富有权威,它意味着我岂但不能离婚,即使天余死了,我也不能再婚。这根红蜡烛似就此永远用它的烛油,将我黏在丈夫身上,黏在洪家,永无解脱之日。

可想而知,次日早上,媒人察看了烛台后,便宣布她撮合了一对金玉良缘,但我心里却是一清二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因为新婚之夜,我彻夜未眠,为自己的婚姻默默流泪。

喜筵散了后,客人们便将我们拥进三楼新房内,他们大声嬉笑着,起哄着,往被褥里掏红蛋,躲藏在床底下嬉闹。那些与天余年龄相仿的男孩子们,则把我和天余强按在床边并肩坐下,强令我们接吻和做各种亲热动作。外边走道上,冷不了猛地响起一下爆竹声,他们说,那是为我制造一个钻入丈夫怀里的最佳机会。

好容易客人散了,我们仍并肩默坐着好一阵,外边,依旧隐约传来客人们的说笑声。直到四下终于安静下来了,天余便开口道:“这是我的床,你睡到沙发上去。”说着,他把枕头被褥都扔过来。我真有点喜出望外了。待到他入睡后,我便悄悄起身,跟着脚尖下了楼,伫立在黑魆魆的院子里。

空气中闻到一股雨水的气息,马上又要下雨了!我赤裸着双脚在院子里踱步,足尖还能感受到潮湿的青砖地上残留着的白天的暖气。我眼泪扑籁籁滚下来,信步踱出院子。在下房的一个窗棂里,我看见那个被吩咐照看烛台的女佣,正睡眼惺忪地守着那个点燃的烛台,我倚着一棵树身悄悄坐下,默默地在一边注视着这个自己的“命运”。

我一定睡着了。一声沉闷的雷声把我惊醒,我看见那女佣神色惊惶地从屋里窜出来,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她也给雷打醒了,可能她弄混了,以为是日本人在扔炸弹啦。我不禁笑出声来。这时,天已渐渐放亮了,雷声滚滚不息,那个女佣已奔出屋子逃到院于里,她跑得那么快,脚跟后踢起阵阵砂砾。她能逃到哪去呢?我只觉得好笑。这时,我看见屋内的烛台上,火苗在风中猛烈摇曳着。

我任凭自己双腿带着我穿过院子,木然走进那闪着烛光的房间。但我的心灵,却在虔诚地祈祷着,求菩萨保佑我,让蜡烛熄掉,熄掉!火苗只是不停地摇曳着,跳跃着,时隐时明,眼看着它们渐渐俯伏下去了,忽而,却又重番明亮起来。强烈的突如其来的祈求哽在我喉头,我抑制着,抑制着,最终,它们爆发了,“扑”一下,代表我丈夫的那端烛光被吹灭了。

顿时,我吓懵了,我想立时会出现一把刀,将我咽喉割断。我伯此时会天崩地裂,将我攫去,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当我回过神来后,便飞快地逃回自己房里。

次日大早,媒人得意地当着天余、我及公婆的面宣布:“百年好合!”然后,在她指点下,烧剩的烛油,给小心地倒在红布上,这时,我窥见那女佣脸上,显着一抹紧张的神色。

我开始学着去爱天余,但这不如想象中那般容易。最初,我提心吊胆地等着他会爬到我身上做他该做的事,因此每天晚上回到卧室,我就会紧张得头皮发麻。但在新婚的整整一个月中,他连碰都没碰我一下,反正他睡他的床,我睡我的沙发。

在公婆跟前,我是个驯服的媳妇,正如他们致力所培养的那样。我令厨子每天早上宰杀一只童子鸡,熬成不加水的原汁鸡汤,然后我亲手把它倒入碗中,这就是天余每日的早餐。而每晚,我又得动手煮一锅特别的营养汤——叫八珍汤,它不但鲜味可口,而且营养成分极高的,这一着很得我婆婆的欢心。

但我还是不能让婆婆满意。那天早上,我陪着婆婆绣花,一边回忆起小时候,我养着的一只叫大凤的青蛙。忽然,婆婆显得不痛快,没等我明白过来,她就起身劈脸给我一个巴掌。

“你这个恶媳妇,”她唾骂着我,“假如你再不与我儿子同床,我是不会再养你的。”这一下我可明白了,丈夫把一切都推到我头上了。霎时我也火冒三丈,但立刻记起当年我答应过自己父母,我会做一个贤妻良母的,便硬把这口气吞下了。

当晚,我坐在天余的床沿边,等着他来碰我,但他没有。我得到了解脱。第二天,我躺在他身边等着,他还是没有碰我。又过了一天,干脆我脱光了躺在他身边。

这下我可明白天余身上那东西的能耐了。只见他惊惶地转过身去。他对我没欲求,他那种惊惶失措的惧怕,令我明白他对任何女人都没有欲求,他根本还没成人。

我不再惧怕他了,我甚至对他生出一种奇怪的感情,这不是妻子对丈夫的爱,而是姊姊对弟弟的怜惜和爱护。我重番穿上睡衣,在他边上侧身躺下,替他轻轻搔背。

我知道从此我无需害伯和天余同榻共眠。他决不会碰我一下的;而我,则拥有一张舒适的眠床。

好几个月过去了,我的腹部还是一片平坦,婆婆又一次大动肝火:“我儿子说,他撤下的种子足够繁衍子孙万代了,但怎么你还不见动静?毛病一定出在你身上。”从那以后,她就把我圈禁在床上不准起身,以保证她儿子的种子不致流失。

看,天下就有这等趣事,整日躺在床上,吃喝拉撒都在床上。告诉你,这种日子,比囚犯都不如,婆婆想抱孙子,有点想疯了。

她让佣人把一切有刀刃的器具都收走,她认为剪刀和菜刀会令她断于绝孙的。

她禁止我做针线活,说那样会分散我的精力而不易怀上孩子。一日四次,一个漂亮的小丫头给端来难以入口的汤药。

我真羡慕这个小丫头,能自由地行走进出。我的目光随着她走出我房间,我幻想,我也像她一样信步踱出庭院,与外面的皮匠闲聊,与女佣人谈天,与男当差打情骂俏。

如是一天又一天,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两个月,身上依旧毫无动静。婆婆把媒婆叫了来,媒婆细细地核算了我的生辰八字后,又向婆婆询问了我的五行,最后她一拍膝头说:“这下可清楚了,唯有五行缺一的女人才会生孩子。而你的媳妇则是五行缺金,这本是一种极好的征兆。但在她结婚时,你给了她金手镯等金器,这一来,她五行俱全了,太平衡了,那怎么会怀孩子呢?”

对我婆婆,这当然是个令她高兴的结论。因为她有满好的借口收回她的金首饰了,这对我来说也不坏,因为取走了金首饰后,我觉得一阵释然,也是一种解脱。

或许他们讲得对,缺金对我是个好征兆。我开始打主意,如何能逃出这个婚姻的牢笼而又不辱没我娘家的名声。

其实这很简单,只需洪家给我一张体书,一切就解决了。

我煞费心机动了好几天脑子,一边细细对周围的人察言观色。主意打定后,我挑定了三月初三,那天是清明,是纪念祖先的日于。这天,人人都要去扫墓祭祖的。

大家带着锄头铁铲去祖坟前除草加土,拿出糕团橘子来祭供亡灵,这一切倒显得更像是野餐的快乐节日,而不像悼念亲人的沉痛日子。但对于那些迫切企求着早日抱孙子的,清明日的意义,还是十分重大的。

那天清早,我以一种突发的哭号惊醒了身边的天余和整幢房子的人。如此恸哭了好久,婆婆才进来察问:“她又在犯什么病了?”起先,她只是在自己房里命令着:“叫她别吵嚷。”但我依旧大哭不止,她便冲进来高声叱责我。我用手捂着眼睛,身子不住地扭动着,像似在承受着巨大的折磨和痛苦。我一定做得很像,因为我看见我婆婆吓得后退了几步。

“怎么了,孩子,哪儿不舒服呀?”她问道。

“呵!吓死我了,吓死我了!”我喘息着,哭得更厉害了。“我做了梦,”我说,“我梦见我的祖宗对我说:他们要亲眼目睹一番我的婚礼。因此,天余和我当着祖宗的面,又重新举行了一次婚礼;我看见媒婆点亮了蜡烛,将它交给一个佣人,我看见:先人们都非常高兴。……”

婆婆听得不耐烦了,我便又哭了起来:“但后来,一阵风,把蜡烛吹灭了。先人们发怒了,说这门婚姻晦气十足。他们说代表天余的那端蜡烛熄灭了,这意味着,天余将要死了。”

天余听了,脸色惨白。我婆婆则只是皱了皱眉,不露声色地说了一句:“傻丫头,怎么做这样一个梦!”便责令众人散去。

“妈,”我用嘶哑的嗓音叫住她,“别走,我害怕。祖宗说了,如果不听他的警告,他将要惩罚我们,无尽无止地折腾我们。”

“简直在胡说八道!”婆婆嚷嚷着,转身欲走,天余紧绷着脸也忙跟在他妈后屁股。我暗自得意:他们上当了,鱼上钩了!

“他们料到你不会相信我所说的,”我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他们知道我不愿离开这里,因为这里太舒服了。所以祖宗们说,他们已在我们身上得到应验。”

“你胡说些什么呀,”婆婆深深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又拖了一句:“什么应验?”

“那是一个脸颊上生有一颗黑痣的长胡子男人对我说的。”

“呵,那是天余的祖父!”婆婆一声惊叫,我点点头。我见过天余祖父的照片。

“他讲了三个应验。第一,他已在天余背上画了个黑痣,将来这个黑痣会渐渐扩大最后会要了天余的命。”

婆婆立即掀起天余的贴身小衫,“啊呀!”她失声叫了起来,天余背上,正有一颗指甲盖般大小的黑痣。那是在过去五个月中,与她姐弟般同榻共眠时我发现的。

“然后,他又碰了下我的嘴巴,说我的牙齿逐日脱落,直到我们结束那场婚姻。”我嘴里刚巧有个缺牙,那是四年前因牙蛀而脱落的。

“最后,他说有一个女佣命里有贵子,说这个姑娘有皇族的血统,却阴差阳错地沦入贫寒之家,他说她才是天余命定的妻子,她会为他传宗接代延续洪氏的香火。”

这以后,她们召来那个我们结婚时负责照应大红烛的女佣,经过盘问,那女佣将烛台熄灭的事如实招出。

然后,他们根据我的描述,终于找到那个我梦中所说的漂亮丫头。我常常看见她在窗外与一个男当差调情,每当那个俊俏的男当差一出现,她就眉开眼笑。渐渐地,我看得出她腹部隆起来了,而她的神情则显得惊惶不安。

所以你能想象,当洪家人找到她,并要她承认自己原是皇室之女的真相时,她是多么的喜出望外。后来我听说,她对于能成为洪家的媳妇这一事实,只觉得幸运又知足,是做梦也想不到的,不知是哪里修来的福分。她对洪家十分感激,立志当好洪家的贤妻良母。

故事讲到这里,该完了。反正大家都皆大欢喜。洪太太终于抱上孙子,我得到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并允许可以带走我的衣物及一笔足够去美国的路费,洪家要求我永远不向人提起这场与他们的婚姻关系。

看,我就是这样为着兑现立下的诺言,几乎赔上自己的一生。瞧我身上佩带的金器,这两只手镯是生下你哥时你父亲送我的。后来,我又生下你。从此每隔几年,当我积了些钱,我就去买上一点金器。它们全是二十四K的,货真价实的纯金,有如我估量自身的价值一样。

可我永世忘不了那年的清明,我终于解除了套在身上的枷锁。我也永远忘不了那天,我终于醒悟了,发现了一个真正的自我,并任凭着这个“我”的思想来带领自己。就是那一天,我覆着新嫁娘的头巾,独坐在窗边,答应自己永不忘记自己。

要是再能当一次那个女孩该多好!一把掀掉蒙着的头巾,意想不到地发现一个光彩四溢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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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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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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