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第四百零一章

从第二天开始,中介所就陆陆续续的往吴林山庄送人来了,昨天已经临时送来了两个帮佣,雪雁跟她们签订了合同之后,就让人在山庄住下。而今天又送来了一个厨娘和两个伙夫。伙夫可不是厨子,是帮忙打下手的人,负责劈柴烧火切菜之类的工作。

在吴林山庄的旁边,坐车一个小时左右,就是另一个男爵——让-杜凡男爵的领地。杜凡男爵的土地比吴均瑜的要小很多,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嫉妒,毕竟每家的经济情况不同。反而让他起了结交吴家的心思,于是在第二天就来拜访了。

让-杜凡的家族再往上,并不是纯血统的大不列颠人,他家再往上四代,是来自法兰西的,因此杜凡家的庄园,种的和别人不同,竟然全种的是葡萄。而让本人从小跟着祖父,学会了一手酿酒的好手艺。

这回他来拜访邻居,带的就是他自己家酿出来的葡萄酒,和一大筐新鲜的葡萄。

西方人是很喜欢拜访邻居的,特别是在好奇了很久以后,终于能看到主人了,所以就迫不及待的来了。而中国人的习惯则是先送个拜帖,再上门,这一下让书澈和燕儿有些慌张。雪雁却老神在在的,一点不惊讶。

吴均瑜今天又不在家,不知上哪儿“野”去了。雪雁作为女主人,换了一身淑女装,然后出门迎接客人。

让-杜凡第一次见到东方女性。惊讶的捂住胸口直呼:“太迷人了。”

雪雁微微一笑,伸手出去让对方行了个吻手礼,然后请对方进来坐。书澈和燕儿赶紧去泡茶。端点心。而杜凡男爵一进起居室就诧异的看了看四周的布置,转头对雪雁道:“夫人,您这里居然跟我们一样的装潢,我还以为会是东方的布置呢。我的祖父曾经买到过一匹中国的布料,那简直是巧夺天工,听说是工人用手工一针一针缝上去的。”

雪雁掩嘴一笑,让燕儿去拿了一匹苏绣过来。杜凡男爵看到料子。差点把杯子掉地上了,连忙伸手接了过来。仔仔细细的打量。

“哦上帝,这真是太美了,多么华丽的颜色,多么复杂的花纹。这一定是皇室才能享用的东西!”

雪雁掩嘴笑道:“男爵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我在家时常穿这个,已经不稀罕了。您说的没错,这个是挺贵重的,但还不至于是给皇室穿的。皇室大多穿金黄色的衣服,上头的花案以龙为图形,而且是用金丝绣成的。”

杜凡听得都愣住了,居然坐在那里一个上午,就为了听雪雁说东方的习俗。听完之后,杜凡拍着大腿很是懊恼:“当时有人劝我去中国。我还犹豫了一下,选了北美。现在真是后悔莫及,早知道。我便去中国了。多么神秘的民族,居然用金丝来做衣服。”

杜凡懊恼完了,又对中式点心生出了兴趣,吃了一番下来,杜凡突然提议道:“这些食物实在太美味了,若是男爵夫人能好心将这些食物让所有人都能吃到。想必他们一定会非常的喜欢。现在北美没有什么可吃的食物,大多以玉米和土豆为主。像这种白白软软的点心,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雪雁笑道:“那是蜜糕,用的材料,是东方的大米和蜂蜜。其实做起来算是简单,但材料难得。这还是我们途中没吃完的材料做的,吃了这些就再没有了。”

杜凡直道可惜,此时时间已经到了中午12点,吴均瑜打外头回来,滚的一身泥。就连跟在后头的江五和进宝,也是一身脏兮兮的。

“咦?让?你怎么在这儿?”吴均瑜是认得杜凡男爵的,当初圈地时,两人可是见过面的。只是没想到,自己一回来,杜凡就找来了。

“嘿,凯文,你真不够意思。回来了居然也不邀请我来做客,还是我厚着脸皮自己找上门来的。”杜凡男爵站了起来,笑眯眯的跟吴均瑜拥抱了一下。

吴均瑜笑着问他:“你见过我太太了,是不是很美?”

杜凡捂着胸口做出一付夸张的表情:“美的我心都痛了,为什么偏偏嫁给了你。”

吴均瑜哈哈笑了起来,拿胳膊撞了他一下:“你别想了,那是我的女人。”

说完吴均瑜转头对雪雁用中文可怜兮兮的说道:“老婆,我饿了。我今天可辛苦了,我还摔了一跤,好可怜的。”

雪雁真想找条地缝钻进去,尼玛,杜凡男爵是听不懂了,可这一屋子杵着的下人可全是中国人,你这撒娇谁都听得懂!

雪雁只顾羞涩她的,其他的下人听说吴均瑜饿了,可都动了起来。因为刚来这里还不习惯,加上船上的补给都搬回了山庄里来,所以还能再吃几顿中餐。杜凡男爵很厚脸皮的硬是留了下来,要一起尝尝那“美妙的中国菜”。

饭菜都是燕儿做的,其实早就备好了料,该炖的炖了,该切的切了,只用下锅炒一炒就能吃的。

杜凡第一次吃到大米,第一次用筷子,在餐桌上笑料百出。可这都阻挡不了他一口一个惊呼“好吃”,甚至在吃完了之后,还拿面包把盘子里的汁都抹干净了。

燕儿是挺高兴的,自己做的东西被人喜欢,怎么都不失礼。雪雁笑着把燕儿介绍给杜凡男爵,杜凡男爵居然起身对雪雁行了个吻手礼:“哦,可爱的女孩,你真是天使。”

燕儿吓得一缩手,躲回厨房去了,把杜凡弄得莫名其妙,回头一脸很受伤的问吴均瑜,自己是不是被天使讨厌了。

吴均瑜大笑道:“中国的女人都很害羞,她们不习惯这样的接触,你要给她们一点时间适应,这才第二天,你就上来拉着人家的手亲,她当然吓到了。”

直到杜凡告辞离开,燕儿都没从厨房出来,他一脸的遗憾三步一回头的上了马车。雪雁和吴均瑜送走了杜凡,就去了书房,商量今后的日子该怎么办。

“你今儿去查看的怎么样?”

吴均瑜拿出纸来,在上头边画边说:“这边一块是森林,一时半会儿还没法清理,而且我觉得留着更好,尽量不要破坏生态坏境。至于东边这一块,早就开垦了出来,但是一直没种东西。还有南边这一片,全是草原,我倒是拿这个没辙,破坏掉我又觉得可惜,留着不动我又觉着浪费。”

雪雁指着那块开垦出来的地道:“这一块留给我,我带了不少种子来,光吃西餐人也受不了,我准备种点中国的食材。我瞧着你画的大小,这是有两倾了?”

吴均瑜点点头:“只怕还要再大点,这里的地简直跟不要钱似的。而且印第安人的种植水平很差,他们也不愿种地,宁可从我们这里买。”

雪雁笑道:“那我要了,这一块地留给我。咱们首要的任务,得先把路修起来。我昨天看了,庄园外还是泥土地,若是遇到个下雨天,那地可就走不得了。再说沾上泥土,走进屋里也是白给下人增加负担。草原有多大?”

“并不太大,估计才半倾。”

雪雁想了想道:“要不就留着,咱家马也不多,可以后也少不了要用马的,那森林可以用来狩猎,所以咱们再开个马厩,多养几匹好马,我闲下来也能去骑马逛逛。草原又可以养马,又可以跑马,一举两得了。”

吴均瑜点了点头,看着地图叹了口气:“今天一看才发现,我好多的地都浪费了。早知道不该开橡胶园的,这一片比较偏,拿来造个工坊不是更好?”

雪雁一合掌道:“你提醒我了,这没大棚可不行,但现在塑料也没发明出来,只能用到玻璃,这玻璃现在做起来可方便。咱们开个玻璃工坊吧,不求卖钱,至少自己家的能自给自足。”

吴均瑜把雪雁的要求一一写了下来,然后分别做上了重要的标记。两人在书房窝了一下午,终于算是商量出来个雏形。

最后吴均瑜挠了挠脑袋问:“那咱们以后做什么营生?我原来还想说你开个医馆,我开个学校。但现在看来,这里只有印第安本地的孩子,所以学校一定没什么人来,而开医馆,你学的是中医,没中药也是白搭。”

雪雁笑了起来:“你才知道啊?不过今天杜凡倒是给了我一个主意,他喜欢中国的食物,我想着,要是我带来的种子能种出来,那就不怎么却食材了。多雇些人种地,再开个餐馆,你觉得怎么样?”

吴均瑜哈的一声大笑:“太好了,中国人开餐馆一定赚钱。对了,我准备往娱乐业发展,你觉得可行吗?”

雪雁仔细琢磨了一下,有点疑惑:“可是现在娱乐业你要怎么发展?现在还没有追星这一说,也没有什么电台广播的,更没有电视。就算你想发展娱乐业,也必须有传播的途径才行。”

吴均瑜狠狠的挠了挠头:“这个问题我还没想好,不过走一步算一步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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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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