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她要去那麽远的地方,却什麽都没跟他说,他什麽都不知道。
他两人在国子监读书的时候就已相识,因为个性相似,彼此锺情,早有默契,非卿莫娶,非君莫嫁,这默契深植在两人心底,後来两人年纪渐长,就算礼教禁锢男女授受不亲,两人仍会寻遍各种藉口出来游玩,她与他之间就欠缺一个盛大的婚礼而已。
在他大婚後一个月,收到夏侯琼瑶从一个无名码头托人带来的信,说出远门是她从小到大的梦想,她知道他一定可以谅解。
让父亲退亲,是迫不得已,出海是九死一生的事情,归期不定,能不能活着回来,得看老天爷的心情,未免互相牵绊,她说服爹娘把亲事退了,倘若彼此有心,待她返京,再续前缘也不迟。
坦坦荡荡,堂而皇之,非常的自以为是,这就是夏侯琼瑶的作风。
他以前不就是喜欢上她这不为世俗所接受的个性?
更何况她还是京畿有名的才女,琴棋书画、诗书歌赋样样精通,又美貌惊人,最难得的是他们志同道合,只要其中一个说点什麽,另外一个便能触类旁通,两人只要在一起,总会被彼此的心有灵犀触动,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每一天都有数不完的笑声。
他知道自己该释怀,但是他的男性自尊却不允许。
他任雍容是什麽人,竟被女方片面退婚,面子上挂不住是一回事,甚至怀疑夏侯琼瑶心里有没有他,他就这麽不值得她信任吗?
但或许就是太过相信他可以轻易的原谅她的所有行为,所以当需要取舍的时候,她选择了出海,而不是他任雍容。
婚後没几天,他照旧呼朋引伴出入热闹场合,梨园听戏、章台走马,想去哪就去哪,完全不受拘束,可也因为这行径,京中话题估计由他和夏侯琼瑶身上,转到新婚不久的他和嫡妻感情不佳上头。
哪个新婚男子会在娶妻没多久就彻夜不归,在外流连忘返的?可见夫妻感情有问题!
京里有首歌谣这麽传唱着:「娶妻当娶夏侯琼瑶,嫁婿不嫁任雍容。」他的名声在京城几乎已经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了。
可那又如何,他也不会因为这样少一块肉。
至於那嫁进郡王府的女人,她是哭是笑又如何,他对她毫无感觉。
「是。」程得和弯腰退後一步。
这样把郡王妃晾着晾着,不就晾在脑後了?
「传话下去,谁要敢把这事捅到老夫人那里,就自己把颈子抹乾净了。」
「奴才遵命。」
「这络子打得不好,问看看针线房谁打的,罚一个月月俸。」
那手工精巧的流苏已经被扯得稀稀落落,郡王这阵子心情不好,针线房哪个倒楣鬼,这会碰在风尖浪头上,被迁怒了。
任雍容要晾着郡王妃的消息,不到半天,仅有的两个侍妾都从自己心腹那听到这个消息,喜形於色的人表面上没有,但沾沾自喜的却是大有人在。
这後院,郡王是不管的,三十天里心血来潮歇晚的日子屈指可数,但无妨,正妻不得夫君的心,等於绝了自己的後路,她後山再硬,背後有皇帝作主又如何?
皇帝是什麽人?他有多少国家大事要忙,指了婚,转过头就忘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每个臣子的家务事都要插手,最好皇帝是有那种闲暇管啦!
至於夏侯琼瑶,能不能活着回来都还未知呢。
院子那几门心思里,如波涛汹涌。
【第二章狗奴才立刻变脸】
芮柚紫并没有让人把思过院来个大扫除还是什麽的,她只是着人把堂屋和众人各自挑好想住的房间打扫擦洗,该丢的丢、想留的留下来,其他空房,照样关起来,就这麽简单。
不是她不喜乾净,而是她没想过要在这里长住,几个人占不了多少地方,费那个劲干麽。
也不是她对富人有偏见,而是世间上大多数人为财产奋斗终生而不可得,这些宗室贵胄随便一块地,都抵得上小老百姓拚死拚活一辈子。
这凸显了投胎的重要性,富爸爸能让你一辈子卧高枕、享荣华,一生不愁吃穿;穷爸爸就得事事靠自己了。
投胎这种事情,谁都无法掌握,她如今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荒谬,回想以前,恍如隔世。
在她的观念里,自己想过什麽样的生活,就该自己去努力,纵然努力未必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但不努力,包准你什麽都不会有。
她也卷起袖子准备把自己将来要住的地方整理了一番,当然,回雪百般拦阻,让郡王妃自己动手整里屋子,他们这些下人养着到底是做什麽用的?
「你们不是还有一堆事要做,别管我做什麽,去去去。」她像在赶小猫般的对着回雪挥手道。
「主子,要不奴婢先帮您把房间拾掇出来,好让您歇着?」回雪笑容温婉,眨着一双点漆般的大眼,声音温软的劝着。
幸好她年纪还小,要是长大了,一定不得了。
「我又不是七老八十,也没什麽事做,还歇着呢。」
上辈子的她是家里的黑羊,原因出在她有一对优秀,在社会上颇有知名度的父母以及三个极其优秀的哥哥和姊姊。
身为么女,她极受宠,要什麽有什麽,不过压力也大。
想也知道,大哥是知名大医院副院长,二哥开了三家连锁美容整型外科诊所,大姊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JHH神经外科首席教授和医师,一串粽子下来,可称得上是医学世家了吧。
人贵自知,她从小就知道自己和哥哥姊姊不同一条路上的人,她的兴趣和济世救人八竿子打不在一块儿。
她喜欢玩泥巴和看一堆别人眼中无用的闲书。
她的成绩样样差,国文、英文从来没拿过五十分以上,就连根本是给学生送分的三民课也没及格过。
从国中高中大学一路都以垫底、令人汗颜的分数低空飞过,她甚至有种感觉,自己爸妈肯定走了後门,要不然按照她的能力,恐怕连分数最低的私立大学都上不了。
毕业前夕,父亲难得在家吃饭,告诉她,他已经给她在医院找好了工作。
当空降部队吗?她没兴趣,也不想让父亲变成笑话。
她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希望获取父母的谅解,她从不是学医的料子,他们不是早该知道了?
这场家庭革命,没有国父十一次革命花的时间那麽长久,而最後的结果是她形同被整个家族的人放逐——
不听父母的安排,就自己到外面讨饭吃,自生自灭吧。
为了表现志气,她背包背着就出了门。
她有双手,饿不死人,她一天打三个工,一罐美莉果,两个御饭团,她整天的三餐和水果都有了。
至於洗澡这件事——
便利商店、医院、公园厕所、百货公司甚至大卖场都可以简单盥洗。
也从那个时候她才知道人是要存钱,而不是伸手就有的,而後来的独立坚强都是因为这番砥砺和吃过的苦而来的。
刚穿过来那阵子,由於对外界一无所知,她敛着性子任人摆布,这会儿可不了,她都被当成废柴一捆扔到这人迹罕至的三不管地带,当然要想办法活得自在一些。
回雪知道自己伺候的主子自从病後就变得很不一样,脾气个性、吃食都不怎麽和以前一样,问主子,她说季节气候改变,总会影响人的食慾,吃得多睡得好脾气自然温和如羊,要是失眠,便会看谁不顺眼,脾气自然就大。
回雪懵懵懂懂的听着,心想主子这麽说也对。
以前的主子脾气就拴在腰带上,脾气一来,随手拿东西就砸人,砸得你头破血流,这还算是轻省的了,重则把人打瘸了腿,或把人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