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树洞里的春天(上) 暮雨歌和染小尘钻石捧场谢更

番外一 树洞里的春天(上) 暮雨歌和染小尘钻石捧场谢更

题记:我一次又一次的梦见沐耀明。他站在诺丁山长长的石阶尽头冲我挥舞手臂,他的头发被风吹乱,遮住了半边脸颊,但露出的那半边,还是英俊的像个叹息。

我突然发现他白色衬衫上有若隐若现的血迹。我惊叫着,沐耀明你怎么了,怎么了?他却突然就倒在了地上。

可是,等我走过去,除了一地的鲜血,什么也没有。他消失不见了。

正文。

一九一四年的英国没有夏天。

嗯,这样说不对,是一九一四年在英国的叶紫苏没有夏天。

彼时,我刚从自己的国度失恋回来,于一场浓雾中和心爱的男人分别。

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们的人生道路截然不同,如果在回国之前我明白这一点,或许我根本不会回去,会一直和他呆在英国自欺欺人下去。

如果没国,我们的人生道路是相同的,奋发图强,努力进取。我想当音乐学院的第一名,他想做最优秀的建筑师。

回到英国,夏天还未过完,关于我们的回忆就“当啷”一声砸在眼前。

刹那间,整个世界全是灰色的,尽管外面是苍翠让人睁不开眼的绿,但我窝在房间里,如同狗熊企图冬眠。

这个城市,鸟语花香,莺啼燕语,连空气里飘荡着甜丝丝的气息,这个城市,曾是沐耀明和我的城市,他曾牵着我的手,于夜晚霓虹闪烁的十字街头,吟诵着拜伦那首著名的《我看过你哭》,声音像电台里播放的唱片一般深情而感伤。

如今,一切都远去了,唯有拜伦的诗句至今我仍记得。

……

像一朵梦中出现的紫罗兰,滴下清透的露珠。

我看见你的微笑——连蓝宝石的光芒。

都因你而失色。

它怎能比得上在你凝视的眼神中,闪现的灵活光彩。

就如同夕阳为远方的云朵,染上绚烂的色彩。

缓缓而来的暮色,也不能将霞光逐出天外。

……

在金陵的时候,为了不让姐姐担心,我总是强颜欢笑,装作坚强,回到英国,除了功课,我就总是呆在屋子里。

从前那个社交场中娇俏又可爱的叶紫苏已经死去,那些美丽的裙子,已经要变成破布烂在墙角。

我甚至连收拾它们的兴趣都没有了。

如果林绍峰没有来,或许我也会在回忆里像那些衣物一般发霉。

第一次在英国见林绍峰,我都没有认出他来,记忆里他是个让女孩子都会妒忌发狂的美男子,可如今,眼前站着的人,满脸胡须,一脸苍桑,比非洲的野人好不到哪儿去。

“夏天都快过完了,走吧,二小姐,咱们一起去晒晒太阳。你也尽尽地主之谊,招呼下我这远方来的客人。”

他捋捋我乱糟糟的头发,把他头顶上那顶帽子摘下扣在我的脑袋上,然后在墙角那堆衣服里挑了件看上去比较平整的裙子套到我身上。

我想把帽沿反转到脑后,却发现那是一顶软毡帽,前后不分,只好盯着林绍峰那双笑起来迷死人不偿命的眼睛。

“你别管我,林绍峰,你根本不知道想一个人的时候会顺带想起一首诗,然后你就把那个诗人的所有诗句都拿出来看,吃饭时看,睡觉时看,甚至上厕所都在看,一直看到你能够背出整本的诗集。这种感觉你试过吗?林绍峰,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你又想那个混蛋了?”林绍峰的笑陷在他的大胡子里,但我还是看见了,他只裂开了一边的嘴角,那样子的笑容像个嘲笑。一点也不好看。

对一个失恋的人笑,这是多么大的嘲讽。

所以我用圣经里的箴言答他:“对伤心的人歌唱,就如冷天脱掉他的衣服,又如在他的伤口上擦盐。”

最后,我们还是没有出去,林绍峰整了一大锅肉汤,往里面煮青菜,煮蘑菇,煮他切的像纸一样薄的肉片,大团大团的热气从翻滚的锅里往外冒,我往自己的调料碗里加了好几勺辣椒。

辣椒的辛辣呛得我眼泪大颗大颗的一直往下掉。

真好,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哭一场。

后来,林绍峰说他看到我一边笑着大口往嘴里塞羊肉,一边掉眼泪的时候就爱上了我。

虽然那会儿,我三天没洗头发,没洗澡,整个人像一只发了霉的土豆。

他却觉得无比美好,比在金陵的时候,我穿着整整齐齐的美丽衣裙美好,比我挑着眉露出无懈可击的笑容美好。

因为那一刻的真实,他爱上了我。

爱情真是玄妙。

但我和林绍峰在一起,总是给他讲关于沐耀明的种种,我把他当一个树洞,讲到他后来拒绝再听,我也就不再开口说什么,因为我的记忆里几乎每个角落都有沐耀明。

再到后来,我弹琴的的时候林绍峰就画画,他说前半生戎马生涯,他想做一点自己喜爱的事情,哪怕无用,哪怕不能以此为生。

听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男人说前半生,真让人觉得人生荒凉。

我们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进入了一九一五年的冬天。

英国的冬天很漫长,漫长的占了一年的一半,漫长的让人失去耐性。

而没有沐耀明的这个冬天,英国变得格外潮湿、寒冷、幽暗、荒凉、寂寞,连北风吹的都是孤独。

我和林绍峰躲在暖气充足的房子里听唱片或者是打弹子。

地板上到处都是滚落的弹子,我有的时候,会踩着那些漂亮的玻璃弹滑跤,收拾公寓的大婶放假,林绍峰就拉着我一起捡那些玻璃弹,有时它们在床下,有时它们在沙发的夹缝里,勾玻璃弹的时候,我会看到一两本拜伦的诗集。

我把它们收在一起,准备捐给同学会。

我已经会背拜伦了,还留着他的诗集干什么?拜伦的诗句,读多了有一种远离现实的疏离感,而我,急需回到现实。

姐姐上次打电话来,说她也许会有一段时间无法和我联系,我想了许久都没有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想,太沉溺于回忆,太沉溺于拜伦,是不大容易理解别人说话的内在含义。

“你看这儿。”林绍峰拿起我收在袋子里的一本诗集,随意翻了两页,指着其中的一道说:“拜伦在诗里提到洛奇纳伽河,还有艾尔宾的原野,那粗犷、雄峻的岩峰,我觉得咱们可以考虑考虑,什么时候去看看那边的风景,今年夏天如何?”

他总是说我们,他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决定了我们夏天的旅行。

我和林绍峰很少谈及理想或者感情一类的东西,有时候,他的画卖出去了,收到一笔丰厚的款项,就会把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塞进裤兜,然后把我的肩膀一搂,说:“走,哥今天发财了,请你吃点好吃的。”

后来他说,当胃饱的时候,心就不会那么空。他希望我的心,有一天也会像胃一样被他填满。

那天,他找了一辆单车带着我,骑过了半个城市,甩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才说:“妈的,总算到地方,累死我了。”

一九一五年,英国的中式饭馆还很少,要找到一家味道正宗的十分不易。

我们就坐在油腻腻的,看不出原来木色的方桌旁大吃特吃了一顿秘制红烧肉,那红烧肉的味道,就像姐姐做得一样好吃。

我为什么没有和姐姐学一点厨艺,我好想念她,想念她手上,花香的味道。

沐耀明说不用担心,有姐夫保护着,姐姐只需要将她的医术提高再提高,一切都会稳稳当当的。

我相信了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他说的话我都相信,有他在,好像日子就不那么难挨了。

我已经有三天不曾想过沐耀明,连听到他的名字,都不会小心肝颤颤,这是好现象。

林绍峰看着我吃得满嘴油乎乎的样子,伸过筷子又给我夹了一块,他直接将那块肉放进了我的嘴里。

当我吃得心满意足放下筷子,林绍峰看着我笑,“如果你喜欢吃,我以后学了天天给你做。”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可是,你煮菜的时候,胡子会不会掉到锅里面?天天吃红烧肉,我长胖了怎么办?”

“那我就刮掉胡子再给你做饭,如果你肯穿回那些美丽裙子的话。有了那些漂亮的裙子,你舍不得长胖,再说了胖胖的小熊,正好在冬天御寒。”

他看着我怜惜地说:“叶紫苏,别再缩在你的壳里,春天就要来了,新的四季就要来临,你可不要辜负大好砍光。”

他看着我一个劲地笑。

他的笑虽然淹没在胡须里,却让我感觉很温暖,他那双美得叫人妒忌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如同春阳破冰,暖暖地包围着我,让我生出无限的勇气,好像自己又可以回到从前,那强大无比足以与浩瀚荒凉抗衡的时光。

我是叶紫苏啊,如果我不想倒下,谁又能让我一蹶不起?

就像林绍峰说的,我的未来应该被音乐、美好和春天环绕,而不是在幽暗的公寓里,做一个消磨时光,无声老去的发霉土豆。

我怎么可以因为一场爱情的失败,就安于命运的摆布?我,叶紫苏,叶青彤的妹妹,应该像姐姐一样,出类拔萃。

姐姐曾经说过,人生的真谛,并在于男女私欲,爱情是奢侈品,有了,锦上添花;没有,也别跪在地上去哀求,摇尾乞怜。

自爱者人恒爱之。

等林绍峰剃掉了他的满脸大胡子,玉树临风地站在我的面前,比我记忆中更加帅气白净,眯着一双笑眼,朝我轻轻招手。

我知道,春天来了。

说:

这章谢更感谢暮雨歌今天凌晨和8月30日染小尘捧场的钻石。

于作者而言,你们的喜爱,就是春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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