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月清风(华铭) 完结篇
走了三十个不同的国家后,我又回到了HK。
把旅行见闻整理出版后,出版社打来电话,很委婉地告诉我,这本书的销量还好,但大部分都是喜欢我歌词的那些粉丝买的,知名度并没有很高。
写歌词其实与写小说不同,我做填词的那些年,成名快,一是靠着艺人的知名度,二就是给我接到的曲子都是非常精致的好曲子。
很恰好的,这时素清打来电话,问我要不要帮她出十周年纪念专辑。
这年她已经唱了三百多首歌,拿奖无数,演唱会场场爆满,成了名符其实的歌后。
纪念专辑的歌词都是我填的,这次要做一些修改,因为我是个完美主义者。
接了这个case,很快就重新炒热了我的名字和我的书,而我其实并没有做过那么多改动。
写作有时是一种情绪,这时的我,突然惊觉,我已经不再喜欢她了。
专辑开始发售时,我和素清一起参加了她的十周年访谈。
这是我几年来第一次见她,之前即使改歌词,我也没有见她。
这时再见她,显得雍容了许多,气度非凡,然而于我来说,已经非常陌生。
我仍记得第一次见她的画面,坐在钢琴后面,弹着那首忧愁的曲子,那时她比现在瘦很多,纤细得仿佛一把就能揽在怀里。
当时我还不知道她就是我大名鼎鼎的大嫂,我只知道我遇到了一个不错的女孩子,干净,腼腆,小心翼翼。
现在她已经可以自如地应付访谈,学会在敏感问题上面装傻绕弯子,非常老辣。倒是我略显尴尬,主持人很活泼,跟我们玩牌,神神叨叨地做心理测试,她抽了张Q,我抓到了小王。
结束之后,素清对我说:“你哥哥很想你,有空来家里坐坐。”
我没想到自己会如此自然:“最近忙过了就会去,替我跟他问好。”
其实这会儿,我们都离得不远,开车大概一小时就能见到我哥。
然而我没办法见他。
我已经不再恨他,可我没办法见他。
她点头,又笑着问我:“要一起去吃夜宵吗?”
我尽量让自己的拒绝看起来有好一点:“倒是很想去,但真不巧,我走之前忘了留狗粮给我的狗。”
她似乎被我转移了话题:“你养狗了?”
“嗯。”我养了一条拉布拉多,因为我时常昏倒,医生就送了我一条经过训练的狗,我的狗会叼着灌着糖水的奶瓶喂我,会拨医生的电话,会对着电话那端汪汪叫,叫三声就是我昏倒了。
最后我没有跟素清一起吃饭,来时没有开车,走时也没有拦车。
我自己在街上走着,HK是个不夜城,这会儿也是灯火通明,倒映在天空中,为夜幕中沉沉的乌云点缀了点点繁星。
此时正值圣诞节,广场上八十八米高的圣诞树上挂满了礼物和灯。下面有女学生们捧着词谱唱圣歌。
旁边有长椅,我在那边坐了一会儿,接到医生的电话,她有点生气,问我:“你在哪里?怎么不在家?”
“这么晚干嘛来我家?”
“送圣诞礼物给你。”她气鼓鼓地说:“你不是跟你喜欢的女孩子见面了,要不要我陪你聊天啊?”
“不要了。”我说:“我想自己呆一会儿。”
“那我在门口等你。”
“你回去吧……”
“就在门口等你。”她说完,挂上了电话。
医生是个没什么耐心的女人,整天很快乐很开心,所以我想她等一下应该就走了,于是没有动弹。
安静了几分钟,有个女孩子朝我跑来,拉下围巾,问我:“你还是Cecil吗?”
她的表情很像Dami,长得也有点像,然而Dami现在还在疗养院里,我去看过她,她已经不认识我了。
我点头,说:“我是啊。”
她就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说:“可以帮我签个名吗?我好喜欢你的!”
替她签名的时候,她站在旁边说:“我真的好喜欢你写的歌词哦!尤其是那句,揽我入怀,用缄默疗伤,自乱阵脚,一幕荒唐对白!超虐心的!”
见我笔尖一停,她以为自己得到了鼓励,又说:“还有还有!还有这句生与死的束缚,沉醉在宿命的两端,爱过的天使,折翼坠落人间!”
我不由苦笑,在她的签名书上写:愿你一生幸福平安。
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掉,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怀疑那两句歌词真的是我写的?
我都忘了,甚至乍一看,还觉得写得好垃圾,好做作。事实上我对我每一首歌词都是这样的感觉,写得时候以为已经最好,写完才发觉还是不够好,甚至一度有撕掉它的冲动。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这样多负能量,因为跟所有人比起来,我一直都很幸福。
我做自己想做的事,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不用像我哥一样操劳,斗争,纵然家里再是剑拔弩张,只要我一出现,气氛立刻就会变得温馨起来。
有一天我妈妈发现我在写歌词,发现我写的歌词那么晦涩又黑暗,急得找来了我爸爸,说我的心态出了问题。我爸爸不是很懂,又找来我哥,他看了之后说“这个能红”,后来我真的红了,靠着这首歌,拿了当年的最佳歌词。
我一直都很幸福,所以我不会处理任何事,我也是个经得起失去的人。
直到——我开始喜欢我哥的妻子。
在这之前有很多歌手是不是失恋了好多次,而事实上我连恋爱都还没有,我只是比较容易坐下来,听人家对我讲,说她们失恋了啊,很难过,然后自己晚上躺倒床上,就觉得自己被虐到了。
直到有一天,我真的被虐到了,才发现其实没有那么痛。
前几天医生找我闲聊,说要给我看星座,她讲我是双鱼,很花心很难搞活在幻想里。
我听了之后觉得有几分道理,大概我的花心都给了我歌词的女主角,不同的女主角,不同的面容,不同的开场和离场。
因为素清的关系,我和我哥的关系曾几度陷入僵局。
我甚至有过冲动想要带着她离开,然而我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她跟我哥,我不知道我更在乎哪一个。
每个人我都想留着,每个都想爱,每个都想幸福。可最后我只剩下我。
后来我哥找我要配型,我不是不想给,反正这样的身体其实活着并不是那么开心,但我很有私心,我有让他选,如果女儿跟妻子他只能要一个,他会把哪一个给我。
那时他看着我沉默。我只好认了。
我从来没有对素清讲过,说我爱她,爱了很久,具体从哪里开始,我有点记不起。似乎是我按住她的手的那一刻,觉得她的手牵起来很暖。也或者更迟,是在她靠在我的怀里,露着无奈又无力的笑容,我知道她不是在看我,然而我却记得很深,不知道要用多久才会忘记。
我也从来没有讲过,我总是拿她很没有办法,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我跟她的关系,也不知道该做点什么才能然自己显得不那么空洞苍白。
我都没有讲,因为没有讲已经觉得手足无措,没有讲,已经觉得好为难。
所以我常常在想,也许我并不那么爱她,至少没有我以为的那么深。
医生来的时候,我依然在发呆。
发呆在想什么,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事实上我总忍不住走神,一度觉得自己是个木讷的人,虽然写了很多情歌,但我其实并不具备爱的能力。
在医生告诉我她喜欢我之前,我甚至没有感觉到这一点。
虽然她是个非常直接的女孩。
我们两一起去吃夜宵,她把骨头带回去给我的狗,结账时,侍者告诉我,账单已经买过了,刷卡,名字签的是素清。
她的字写得很漂亮,飞扬跋扈,像个男人一样刚劲。
环顾四周,我没有看到她。
出门时街上下起了雨,医生带了伞,不得已,我们挤在一把伞里,位置有点不够用,她就伸手搂住了我的腰,吐着舌头,说:“喂,你这时候应该像个绅士一点。”
我觉得自己年轻时候还算绅士,这会儿越来越觉得那一套虚伪。就像我第一次穿西装时觉得很帅气,这会儿越来越觉得那东西很束缚。
一路踩着水,我没有伸手去拦计程车,走到转角时,有车停下,我认识,车牌号是我哥的生日,现在依然很少见的保时捷918。
她停了下车,然后打了双闪,算是同我们打过招呼,又缓缓地开进了街道尽头,转弯,然后消失在了漫天的雨幕里。
医生问:“你还喜欢她吗?”
“喜欢。”
我还喜欢,仅此而已。
“还打算喜欢多久?”
我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回答:“六十年吧。”
“前年的时候,我也以为我会喜欢我前任六十年,可去年我就喜欢你了。”
我点头:“前年我也这么觉得。”
后年,我依然会这么觉得。
喜欢一个人,很绵长。有那么一刻,我希望时间停止,或者自己死掉,仿佛这样就不会失去。然而渐渐地,在渐渐行走时,我发现时光可以不停止,我也可以活下去,反正有些事,一期一会,原本就不需刻意。
不久后,我的旅行日记随着十周年专辑大热,办了一个签售会,医生跑来陪我在一百本书的扉页签名,要在每一页都写上:凡是凋零的,就让它凋零;凡是盛放的,就让它盛放。
一百个同样的句子写完后,我的身体已经完全麻痹。
在最后一本上,我决定留给自己。
于是我在那句之后,加了一句:凡是消散的,就让它消散。
医生睡着了,我的狗也睡着了。
窗外又下起了雨,冬季的雨,缠绵而连绵。
我合上书,把它锁进了抽屉里。
对了,这本书的名字我还没有提。
它叫作《素月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