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蛊门(求推荐)
哈雷姆特中有一句经典台词:人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心。
然乐闲眼前这几人,却连那虚伪的虔敬也撕去了,他们所透露出来的,是**裸的恶意。
昏暗的厂房中,在如日光的琉璃色下,五个小混混逐渐收紧了包围,他们手持铁棍、小刀,面露戾气向着乐闲靠近。
这时乐闲怀中,凌小兰已经昏迷,面对五个手持凶器青年,若是普通人,定会绝望,然他却亦如不掀波澜的水平面,只是看向那黑色裘袍老者,周围混混,在他眼中则如草芥。
“小子,够胆量,在哥几个面前,竟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既然如此,你就去死吧。”
话落,只见一手持钢棍的小混混,对着乐闲身后冲来。
旁边混混亦是兴奋激情,渴望着接下来鲜血横飞的画面。
“当人类没有了理智,不过是画上的图形,无知的野兽……但是你,却是连一头野兽都不如,至少野兽在面对危险时,会逃跑躲避!”
淡然的声音出现,如清风吹拂一般。
而后向着乐闲冲来的那人,便莫名其妙倒下了。
见此情景,周围鸦雀无声,一个混混小心翼翼来到倒下的混混面前,当手指触摸鼻子时,骇然发现,对方竟然已经咽气了。
如此诡异,吓得小混混脸色煞白,不断喃喃说,“死了,死了!”
“快,你们四人一起上,把他打死,否则谁也活不了。”
这时,一阴沉声音响起,让这四个混混仿若中了魔咒一般,发疯似的拿起武器,向着乐闲冲来。
同一时间,那身穿黑色裘袍的老者,却在慢慢退后。
那名老者很聪明,想要用着四个混混做挡箭牌,自己开溜,可惜……
只听一淡然如水的声音,响起,“我让你走了吗!”
这时老者以面露骇然神情,因为在前方,乐闲不知何时,以靠在厂房门旁,一手怀抱昏迷的凌小兰,一手静静读着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
在回头看时,那四个混混已经全部倒地,咽气而亡。
“这……这不可能,哪怕是最高深的降头术,也不可能在无声息间,取四人性命!”
对此乐闲不屑一笑,收起书籍,淡然说,“最高深的降头术?仅仅不过是得到一些基本蛊术,结合一些邪术罢了,也敢自以为是……要知道,东方大地很大的,可惜从你在凌小兰身上下降头时,就注定见不到了!”
降头术,起源于东方苗疆的基本蛊术,传入东南亚,在结合当地邪术所形成的恶毒邪术。
而乐闲所说凌小兰身上的降头,也是他怒火中烧的原因。
凌小兰身上的降头是一种诅咒,不致命也不会伤害人,然当受此诅咒的少女,饱受折磨而死时,怨念却会与血交融,让自身血液蕴含最恶毒诅咒降头,杀人于无形,是降头师最喜欢的武器。
同样,少女哪怕死后,也会饱受诅咒的折磨。
此时乐闲淡然转身,迎上黑色裘袍老者,脸上无喜无悲,如自在不动的冥王般。
可就是如此,却给予这老者很大的压力,他知道,自己这次是遇上高人,要栽在这里了!
虽如此,老者还要挣扎,只听他用一口纯正的泰语说。“你不能杀我,否则你会遭受苗疆蛊门无穷无尽的追杀,因为我负责帮他们找一样东西,而且找到了。”
五行三家之蛊门。
此门派极为神秘,传说为蚩尤后裔,以蛊虫为武器杀人,甚至被形容成传说,哪怕是东方协会,对蛊门也很是忌惮。
但很显然,老者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那就是……乐闲听不懂泰语。
所以乐闲动了,他右手微微抬起,伴随玄色气流沸腾,沟通天地位数,一股无声息的风刃,也划过了老者的双腿。
‘噗、噗。’
两声,鲜血流淌,那老者伴随凄厉的尖叫,倒在了地上。
“不,你不能杀我,否则蛊门不会放过你的,我手上有他们需要的东西,你若是杀我,你、那个女孩,你的爱人,包括你的家人,都会死!!”
这回老者总算学乖了,他用中文了。
然他却触犯到乐闲的逆鳞,母亲乐文淑与钟雨是他最重要的人,任何敢拿这两人威胁自己,都会承受乐闲无穷怒火。
只见乐闲在轻轻勾动手指,仿若天地错位般,老者的双手也被削去。
现在的他,已经成为一人棍,因剧痛与流淌的鲜血,让他意识模糊,只是本能的喃喃说。“不,不不能杀我,不能杀……”
“哼,我不知道什么是蛊门,但既然会借助泰国降头师帮忙找东西,想来也不足为惧,所以……你就去死吧!”
话音落下,乐闲在此勾勾手指。
伴随玄色气流的玄奥,一股清风吹过,老者的脑袋也掉了下来……至此他以死的不能在死了。
废弃工厂恢复寂静,留下的,只有五具尸体。
对于第一次杀人,乐闲心理竟无任何波澜,如超然在上的神仙,他迈着飘渺的步伐,来到老者身边,并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名为《赶尸蛊》的人皮卷。
显然,这个《赶尸蛊》就是蛊门说要的东西。
然当看见上面内容时,乐闲却是不屑一笑,喃喃说。“仅是《招魂符》的残缺蛊术,就如此大费周章,真是好笑,算了,留之无用,就在这里毁了吧。”
招魂符,亦是乐闲万法中的一法,起源于皇帝时期。
传说是由蚩尤所创,蚩尤在涿鹿与黄帝决战,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活人和伤兵全部撤出战场后,蚩尤站在死人堆中对军事说道:“我等万不能让众兄弟,埋骨他乡,你送他们回去吧!”
于是军事手持招魂符,前方引路,那些死在战场上的士兵便一个一个都站了起来,向故里而去。
而《招魂符》也是蛊门至高无上的蛊术……当然这些乐闲皆不知晓。
话落,乐闲体内玄色气流沸腾,挥手间那记载《赶尸蛊》的人皮便化为蒸汽。
“既然没有受到折磨,此诅咒三日内,便应该解除……这里也不是久待之时,还是先送她回去吧。”
喃喃话语间,乐闲便背起昏迷的凌小兰,将她扶上白银奥迪车。
伴随‘嗖’的一声,奥迪也如银色怒龙一般,转瞬间便消失在原地。
……
乐闲不知,就在两天后,一拨人降临了这废弃工厂。
那时日上中天,熏臭的气味在工厂蔓延,那五具尸体的身上已经长满了虫子,然来到这里的不速之客……三个黑衣人却对此视若无睹。
如看折落的杂草般,对四个混混尸体不投一丝目光,反而焦急的在那老者身上寻找什么。
半响后,三人面无表情站起,其中一人开口说。“不见了。”
另一人再开口,“一定要找到杀死巴颂的人,《赶尸蛊》的蛊术,一定就在他手上。”
第三人开口说,“恩!华夏随大,但敢动我蛊门的组织并不多,在家上加上法,应该很好找。”
“不行,《赶尸蛊》绝对不能有失,我们也没时间一一排查,这样,我将用吾之心血,引出银丝蛊王,让他来追寻杀巴颂的人。”
闻此话,旁边两人脸色一变。
银丝蛊王乃是蛊门秘术,可催动追踪蛊强行生长、进化,并在最短时间内寻到敌人,但作为代价,施术者也会减去二十年寿命。
最终另外两人还是同意了,一切都是为了蛊门盛兴。
最终那为首的黑衣人施展了银丝蛊王术,将一追踪蛊强行进化,然让三人脸色难看的是……哪怕用银丝蛊王的追踪,进度也缓慢无比。
见此,为首之人凝重说。“看来这次,我们的敌人非同小可,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
另外两人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