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妖怪,妖怪他醒了

第一章 妖怪,妖怪他醒了

第一章妖怪,妖怪他醒了

“啊……我的头好晕,好晕……”

“咦?这是哪?”

“我怎么会在这里的?对了,我又是谁来着?”

在一间小而破旧的草房里面,突然走出一个粉嫩的小孩,一边晃晃走出来,小嘴一边小声地嘀咕。

正巧这个时候一个四十多岁的农妇路过,看到这个粉嫩可爱的小孩,如同夜间见鬼一般,大步飞奔跑开,还边跑边大喊:“大事不好啦,大事不好啦,妖怪,妖怪他醒了……”

正迷糊着的小孩正从床上爬起来,双眼还没完全睁开,却让门口路过的农妇给惊得欧一声,红嫩的小嘴张得最大,迷惑的眼神看着远去的农妇。

“这八婆跑这么快过干嘛,就她那货色,倒贴钱估计都没人肯上吧?都一把年纪了,还穿得这么风骚……好黄,好粗的退,毛还这么长,呕,还沾着黑色的泥……”那小孩双眼如同百年得道高僧一般,嘴上却如同审美专家般滔滔不绝。在后面看到那农妇跑起来时那一件麻布长裙一甩甩,把大腿都看见了一大半。

“妖怪?什么妖怪?”

“哪里有妖怪?”

“除了青莲家的那个妖怪,我们村还有什么妖怪?”

“烧死他,烧死他……”

“这些年来,我们村一年比一年干旱,一定是这个妖怪在作怪,大家把他绑起来烧死……”

“烧,烧死……”

……

农妇没跑开多久,一阵欢呼声由远而近。一会儿的时间,十多个男女老少,敲敲打打,瞬间便把小孩给堵住。这些人手上提锄头的有,抓柴刀的有,提木桶的亦有,真是十八般武器应有尽有。

样的阵势,即使换做十一二岁的小孩估计也要被吓得双腿发软,哇一声哭出来。不过眼前这个小孩却非一般小孩,在众人包围中仍是气定神闲。

能够被这么多人称为妖怪的小孩,又岂会一般?试问世间有谁见过一个三四个月大小的小孩会走路了?更妖孽的是还能说话,语气神态怎么看就怎么像是个成年人。这还不是妖怪的话,那世间就找不到妖怪了。

“你们想干什么?我并不认识你们,你们想干什么?”小孩看到他们当中真的有一个老人和一个妇女拿着绳索走过来,三下两下子便把他绑成一个粽子,那老人一手便提起来。

“村长,老当益壮,雄风不减当年!”一个村民连忙一个马屁拍过去,把这个十斤不到的小孩说成万斤大石也丝毫不觉得脸红。

“众位乡亲,女的回家准备香火和祭品,男的跟我到村头搭设祭台。只要我们烧死这个妖怪,我们的田定有救,大家干活……小虎,你跑哪去?你昨天不是砍了两大捆的木柴回来吗?快点贡献出来,别老想着这么自私。大家都是,有柴火的都贡献出来,贡献越多,上天一定把恩泽降落到他家的。”那个提着妖怪小孩的老村长双眼贼亮,看到那个叫小虎的青年连忙叫住,并且借题发挥,一句话便把柴火给筹齐,还真不愧为村长。

“啊?”那叫小虎的年轻人刚迈出脚步,人却如同被村长使用葵花点穴手般,定住那里。

也不知是这老村长的德高望重还是村民愚昧无知,又或是的这些年来饱受旱灾的调戏,让村长的几句话就给激起数丈高的热情,高呼这要烧死妖怪,各人如同疯魔般狂热起来。

众人拾柴火焰高,不知谁人说过来着?两下三下,一个简易的小祭台便建起来,村长把妖怪小孩提上堆满着干柴的祭台上。

台下一片欢呼,各家各户都摆着一盘的东西,对天叩拜。这个时候的老村长便兼职起祭师,主持起祭礼来:

吾乃言氏第一百零六代子孙言恒,在此代表言村六十一人向天祈运。

以此逆妖血与言村上下诚心祭拜,恳求上天有好生之德能春风化雨。

来年风调雨顺无灾无难老少平安……

……

苍天在上列代言氏祖先在下庇佑,言村人丁兴旺龙脉活现斩妖除魔。

……

在这么一个偏僻,贫穷的小山村,有人能念出这样的祭文来也实属难得。老村长满心欢喜地享受着众村民投来崇拜的眼光,不过看到下面众人的祭品,大多数是野菜,并且还是晒干了的野菜,最好的那就是他自己家儿媳妇拿出的那一个鸡蛋,心里头不由得直叹气。

这些年,年年干旱,每年下雨的次数屈指可数,别说田的稻苗,就是想在山上找一棵青色的野草都难。村里头年年有人饿死,原本两百多人的山村到现在就死剩六十一人,再这么下去,不用一年时间,全村的人都要饿死不可。

台下叫声一片,齐齐高呼烧死妖怪,但台上的那个妖怪小孩早在让老村长一手提起来的那一刹那起,整个人便呆住了。

是啊,我什么时候便得这么小了?想我言夕碎说不重但也是百多斤,长得不高,但也有一米六几啊。这个老头怎么说提起我就把我给提起来了呢?

在这一瞬间,妖怪小孩也想起了自己的真实名字,言夕。

1982年出生南方一小山村,2005年毕业于一所三流大学,毕业一年后才早到一份打字员的工作。这一干便干了五年多,每天早起晚睡,三趟厕所的时间挤成两趟,一天到晚就趴在电脑前录入文件。

曾经网上有首歌,夕言每次听都觉得那个作词的人很有可能就是自己身边认识的人,看到自己才得来的创作灵感。

起的比鸡还早,起的比鸡还早,吃的比猪还烂,干的比驴还多,活的比狗还贱……

只是,怎么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屁孩的了?

夕言低头看到那胖乎乎,比豆腐还要嫩几分的脚丫,脑中乱成一锅粥。就是此时给人五花大绑地挂起来放火烧也顾不得,毕竟从一个马上奔三的年轻人瞬间变成一个小毛孩的心灵冲击更加来得猛烈。

夕言使劲回想着,脑中一场场熟悉的画面快速在脑中回映。

啊,想起来了,终于想起了!

夕言终于记得,为了买那条价值9999块钱,代表天长地久的金项链,打算在女朋友生日的那天送给她,并且顺便正式求婚的。可就在赶去约好的缘分咖啡馆路上时,在咖啡馆五六百米处让一辆白色宝马跑车瞬间开过,撞倒在地上,人跟着飞出十米开外。

在被撞飞起空中的那一瞬间,夕言在危机中爆发了自己的潜能,原本拥有三百度近视的他突然觉得眼前一片清晰,前所有未有过的清晰。

时空在这一刻无限慢了下来,周围的一切,包括百米内每一粒灰尘都在颠倒的视觉范围。

非常好笑的潜能,夕言虽然觉得一切都变慢了,但自己身体的反应也同样变得蜗牛一般。

最为讽刺的是,这个所谓的生死时刻的潜能爆发非但无法给夕言他带来任何的帮助,反而带来前所有未有的痛苦。夕言在临死前看到的那一幕,比这辆宝马撞在他身上还要痛百倍不止。

透过车前的玻璃看到,撞在他身上的宝马车主正是一个长得非常英俊的年轻,正和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子亲热。

若是这个女子是别人,夕言心里或许会觉得好过一些,毕竟像自己这样的小人物不管是活在哪一个时代都随时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可让夕言无法忍受的是,坐在宝马内亲热的女子却偏偏就是自己那个谈了将近三年的女朋友,秋云!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夕言心如死灰,这一打击比宝马撞上百次还要大。

手上抓着的那条天长地久金项链不由得松开,伴随着强大的冲击力散落到公路一旁。

为了这一条项链,夕言在三个月前便向公司要了别人八个月才能完成的工作量,每天只休息四个小时不到,为的就是买这么一条项链。

结果……结果换来……

阿辉他说对,像我这样的人哪能够满足得了秋云这样的女人?

哈哈……

就这样死了也好,省得活着受着无边的痛苦。

可当夕言想要闭上双眼睡过去的时候,看到那年轻人得意和无视的眼神,还有秋云那震惊和充满着歉意的眼神时,夕言他又觉得十分的不甘心。

夕言胸口闷得想大声喊出来发泄,可一张口却喷出一大口的鲜血。

不想死,我不想死……

夕言对自己大声欢呼着,但双眼却不争气地开始颤抖,一阵强烈的睡意冲上来,双眼不由自主地关闭。

云,好多的云,一层一层包围过来。夕言想冲出这云层,可每走一步,云层便厚上一分,每厚一分,行走也便难上一分。到最后,夕言已经寸步难行,那厚厚的云层把他给裹得严严实实,气都不透一分。眼前一片混沌,脑很快也变得混混沌沌,睡了过去。

这一觉好像睡了上千年一般,又好像没睡多久,耳边迷迷糊糊地听到一声声的雷鸣声,一声响过一声,直到最后一声震耳欲聋的巨雷声才睡醒,眼前的所有云层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消失。

爬起来,刚走出门口,还迷迷糊糊地就有一个穿着风骚的农妇喊自己做妖怪!

重生?还是借尸还魂?这么一个小毛孩的身体,不是这么解释,又该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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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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