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李、孙两家的房子是由不同建商盖的,因此两家虽在隔壁,之间却隔着一个肩膀宽的距离。他们这个小镇很少闹小偷,因此没有安装铁窗。现在只希望她房间的窗户没上锁。

李光耀不顾跟在身后同样焦急的母亲,急忙奔回自己早已被当成仓库堆东西的房间,七手八脚打开窗户后,又尝试拉开孙梅凤房间的窗户。

幸好,没上锁!

他回头安慰母亲几声,在母亲不断叮咛他小心的声音中,冒着危险爬进孙梅凤房间里。

在她房间与四楼没看到人影,李光耀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寻找,终于在二楼厨房里看见她的踪影时,一颗心简直要跳出喉头!

她——昏倒在厨房地上,手指前端是混着玻璃碎片的一滩水!

看见这种景象,李光耀终于破口吼出十几年不曾喊过、独属于她的亲昵小名——

「小凤!」

【第五章】

从一楼奔回二楼厨房、不停在孙梅凤身边打转的宝宝,不时用鼻头轻蹭她潮红的侧颜,看见李光耀时,它一屁股坐下,黑亮的眼单纯又无辜地看着他,

嘴里发出可怜兮兮的低鸣,彷佛请求他救救自己的小主人。

「小凤!小凤!」李光耀两三步奔上前,蹲下身拨开她脸颊上的发好查看她的状况,指尖才碰到她的脸颊,不禁讶叫:「怎么这么烫!」

一双凤眼缓缓张开。

「闭嘴……好吵……」孙梅凤从喉头艰难地吐出干涩的声音。刚才疯狂按电铃、打电话、拍铁门的是他吧?把她吵得不得安宁,讨厌……

「小凤你撑着点,我现在带你去医院!」李光耀立刻把她打横抱起,却见她张唇吐出无声言语,「你说什么?」他把耳朵凑近她。

「不要……不要看医生……」

「怎么可以!烧成这样,你必须看医生!」

「不要……我讨厌看医生!我不要看医生……」她像小孩子似的抗拒着,双手无力推着他的胸膛。

不管她的意愿,李光耀抱着她往楼下走,就是要带她就医。

哪有人烧成这样还不去看医生?恐怕有四十度了吧!

只是,孙梅凤从嘴里吐出的两个气音阻止了他。

求你……

轻轻的、微微的,不带任何强势、风一吹就散的音节,重重敲击在李光耀的心上。

他停住脚步,低头看向脸埋在他肩窝处的她。

一向将自己妆点得明媚的她,现在看起来是多么脆弱!眼睑虚弱低垂,没有上妆的面容透着病态的红,眼窝处有浅浅黑影,饱满的唇干裂并且苍白。

他多久没见过如此朴实虚弱的她了?

他依稀记得,幼年时她鲜少感冒,然而一旦染上感冒病毒,总会烧得孙家惊天动地。偏偏她极度讨厌吃药看医生,当孙妈妈好不容易连哄带骗带她去了医院、拿了药,她却死命不肯吃药,孙妈妈只好来找他,请他帮忙要孙梅凤乖乖吃药。

小小的他面对这种事,或许是觉得只有自己办得到,总会骄傲地昂着小下巴进入她的房间,把大人统统赶出去后关上房门,拿起孙妈妈早已调好的药水药粉,告诉小梅凤他们一人吃一半,而后做做样子让嘴唇碰了下药杯,再哄着烧得糊里胡涂的她把药吃完,见她被药苦得泪眼汪汪,又会张开手臂拥抱她表示安慰。

小时候两人曾经拥有过的亲密,长大了也渐渐遗忘。若不是今日,恐怕他根本不会想起。

李光耀的心顿时柔软下来,带着没有察觉的心疼,低下头,嘴唇贴上她的额头安抚她。「好,我们不去看医生。」

「……真的?」

「真的。」她烧得如此严重,理应看医生,但这是两人关系变差以后她第一次求他,他……不想拒绝。

小时候她烧来得快去得也快,长大后也应该如此吧?他会照顾她,直到她退烧的。

听见他的承诺,孙梅凤原本略微紧绷的身体顿时松懈下来,软软瘫在李光耀温暖精实的怀里。「宝宝还没吃饭。」

「等一下我帮你准备。乖,闭眼休息一下,我抱你回房。」

孙梅凤脑袋纵然混沌,仍有一道声音叮咛她必须拒绝他的亲密照顾,否则她的心肯定会更加坠落。

可……让她放纵一次吧!一次就好……真的……

长声叹息,她在他强壮温暖的臂膀里,放纵自己沉入黝黑的昏睡。

李光耀将她抱回卧房,努力回想小时候生病时妈妈照顾他的方式。

为了使病人发汗,他拉过被子将她密密裹成肉粽,关上刚才被打开的窗,在二楼翻箱倒柜始终找不到他要的耳温枪后,匆忙回家拿了自己家里的耳温枪,又冲回来替她量耳温。

原本母亲想来帮忙,却被他拒绝——

不知为何,他想亲自照顾她。

三十九度。

李光耀在她桌上看到一本摊开、像是用来记录东西的笔记本,没留意上头写了什么,拿了笔翻到最后一页,把现在的时间以及她的耳温记录下来。

而后,他来到厨房,在宝宝的引导下,在柜子里找到一包狗粮,倒在宝宝衔来的塑料盘里。

宝宝立刻大唤起来。

「你真的饿了。」李光耀搔着它的头同情地说,紧接着找出扫地工具,将一地的玻璃碎片清理完后,打算煮点食物给孙梅凤吃。

他厨艺不精,但简单的清粥难不倒他。他幸运地在冰箱找到葱和蛋,又从一个小铁锅里找到米,开始煮清粥,同时拨了通电话给欧阳仲,告诉他这边的状况。

直到大功告成,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李光耀端着粥和水杯回到孙梅凤房间,先把东西搁在桌上,紧接着转到浴室。

浴室里挂着一条毛巾,他想,那应该是她的。

取了毛巾再回到卧房,从她的衣柜里翻出几件棉质家居服,他拉开被子,扶起昏昏沉沉的她,正准备替她换去汗湿的上衣时,才猛然惊觉:他一个大男人,脱她衣服会不会不妥当?

粗浓眉毛皱了皱,三秒后立刻决定豁出去。

纵使他没有印象,但他们俩的确发生过关系。吻都吻了、摸都摸了,还计较什么?何况她现在状况特殊,他难道要小家子气的介意东介意西吗?

下定决心后,他开始替她更换衣物。他先用毛巾擦去她身上的汗水,接着帮她换上干爽的衣物,在她半梦半醒之间喂她喝水、吃几口粥好补充体力,然后把她裹回棉被里,替她量耳温、记录。

如此反反复覆,其间孙梅凤还不停打冷颤、意识模糊地呓语、体温一度升高到快四十度,急坏了李光耀。直到将近傍晚六点,她的体温终于降到三十八度。

「宝宝,小凤终于好转了。」李光耀放心地吁口气,因为担心而一直紧绷的肩膀终于松懈下来,搁下耳温枪,搔搔前脚搭在床沿、始终陪伴一旁的宝宝的脑袋。

稍微放下心来的李光耀,坐在桌前有些疲倦地一手撑着额头休息,当再次有了动作,手肘不小心把记录孙梅凤耳温的本子撞落在地。

当他弯身捡拾,一句话瞬间映入眼里——

依然难过中,不想写任何东西。

「什么?」他定眼一看。

上头还有行小字,写着——

九月十日,天气晴。

他往前翻了几页,然后恍然大悟。

老天,这是孙梅凤的日记本!

他慌忙合上本子。

没想到她有写日记的习惯。想他从小到现在,写过最接近日记性质的东西,就属国中时的周记……

他原本想把日记本收起,只是,人性多少有想偷窥他人秘密的犯贱因子,尤其又是与他有「不浅交情」的孙梅凤的日记本,怎么可能不会好奇呢?

或许里头会写到她最近的心情?会写到对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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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不掉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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