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中,阳光斜斜的从窗子打进来,给办公室里的人或物都镀上一层金边。一个俊朗的男人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坐在老板椅上,约么二十七八的年纪,面上看着温润,看眼底的不耐烦还是暴露了他的情绪。
“阿朗,今晚一起吃个饭好吗?”
面容清秀的女人有些哀求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五官不算精致,但一双眼睛还勉强称得上出彩,明亮而闪耀。
此刻,女人的眸子的闪着点点泪光,看着很是可怜,显然,她的哀求并没有让男人改变决定。
秦朗看着桌面上的文件,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一旁的女秘书怎么会不了解老板的心思,优雅的走过来,对着何欢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夫人,老板晚上还有个会,恐怕没有时间和你一起用餐。”
女秘书一边说着,精致的金丝眼镜后闪过一丝鄙夷。姣好的容貌上也展现出一抹轻笑,对于幸运的女人,同性之间总是有那么点儿奇怪的感觉。嫉妒又愤慨。
现在,那个幸运的女人开始倒霉了,一旁的路人甲乙丙丁自然开始拍手叫好。
对于这个不得宠的夫人,全公司的女性同胞都不怎么待见。
想着老板如此年少有为,英挺俊美,却要守着这样普通的女人过日子。身为女人,女秘书自然是看何欢不爽。
闻言,何欢有些晃神,眼光瞟到了阳台上的君子兰。
君子谦谦,温和有礼,有才而不骄,得志而不傲,居于谷而不自卑。
这话说的就是她丈夫吧!这么好的男人,被自己霸占的三年,已是极限,他恐怕也不记得今天是他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何欢有些好奇,好奇秦朗究竟能忍到什么时候,不过是父母之命,眼前孝顺的男人恐怕早就厌烦了吧?
就像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一样,没有丈夫的结婚纪念日,自然也没什么意思。
何欢承受着公司大半职工的鄙夷,离开了秦氏。
想着自己这副小媳妇儿模样,何欢就想吐,她本就不是一个贤妻良母,现在为了这个男人,委屈了自己三年,真是够了!
今晚,她也要任性一次,找回那个三年前就迷路的自己!
阿拉丁酒吧。
舞台上,妖娆的女体疯狂的扭动,伴着音乐的节奏,晃眼的灯光,让人能忘掉许多东西。
何欢很不开心,坐在吧台边,大口大口的喝着龙舌兰,仿佛只有这种烈性的酒,才能麻痹她的神经,让她忘记恼人的事实。
她已经结婚三年了,但最他妈坑爹的是,她居然还是个处女。不是说男人在外面有外遇了,也不是说何欢丑若无盐。
而是她老公心里还有别的女人,不容侵犯的初恋。
想起自己的青梅竹马成了别人的梦中白马,何欢就想鄙视自己的脑残,明明是十多年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男女,怎么就擦不出火花?
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她这十年的暗恋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丈夫的嫌弃?
大概是青春年少的执念吧!
今天这个结婚三周年纪念日,秦朗连顿饭都没有许诺她,这样的夫妻还有什么意思?
她不想守着空荡荡的牢笼,像是折翼的鸟儿。也不想回到婆家,看到公公婆婆那张愧疚的脸。
路是何欢自己选的,如今这种结果,她怨不得人。
不过心里真的难受啊,只要喝酒,就没有那么难受了。一杯一杯喝着烈酒,何欢觉得眼前的情景模糊一片,小脸带着醉意,虽说只是清秀的容貌,但在酒吧里众多浓妆美人儿的衬托下,显得分外诱人。
迷蒙的眼神儿像猫儿似的,惹得周围想要尝鲜的男人的觊觎。
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端着一杯血腥玛丽,斯文的脸上挂着笑容,风度款款的朝向何欢走来。
“小姐,这里有人吗?”
男人的声音挺好听的,但何欢不喜欢,总觉得这人说话的音调怪怪的,让她讨厌。不过喝醉酒的人就是诚实,乖孩子何欢点点头,皱着眉看着男人坐到她身旁。
何欢不甩他,继续喝酒,偏偏有人很不识趣,以为自己有几分魅力,借着倒酒的动作,轻佻的朝向她身上靠去。
何欢推了推那个男人,发现他仍然不要脸的靠在自己身上,嘴还附在她的耳畔,一吞一吐的呼吸。
这样的动作,实际上还不算勾引,起码在何欢眼中不是,因为这男人比她老公长得差劲多了。
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错了。
喝醉的人脾气都不算太好,何欢亦然,修长的手摇摇晃晃的拿起一杯装的满满的龙舌兰,笑嘻嘻的拿到男人的头顶,小手调转了一个角度,透明的酒液便浇向了男人打着发蜡的莫西干头。
“呵呵,你的发蜡味道实在太难闻了!咯~~我帮你洗洗。”
何欢一边说着,又从吧台拿起了一瓶啤酒,接着倒在男人身上。
那人被何欢剽悍的反应也弄愣了,一时之间没想得起反抗,就这么傻乎乎的变成落汤鸡。
不过,男人随后就反应过来,没想到这个女人居然会如此不识趣,既然这样,还来酒吧买什么醉?
“他妈的!你是不是□□还要立牌坊!”
男人冲着何欢怒吼,本来看着还算端正的五官,此刻显得分外狰狞,倒是吓了小醉鬼一跳。
何欢虽然醉了,但还是隐约的觉得有点不妙。
话说,其实喝醉酒的人,也是有第六感的,知道再在酒吧待下去,她可能会有麻烦。所以何欢提着包包,爽快的付了钱,便摇摇晃晃的走出阿拉丁。
夜风一吹,何欢还是有些醉意,但也消散不少。想着已经好几天没回家的秦朗,还有所有人的鄙夷,心里有些难过,拿出手机,拨了过去。
听到那边冰冷的女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何欢苦笑一声,阿朗为什么不接她电话呢?难道她已经讨人嫌到了这种地步吗?
爸爸妈妈不要她,现在连秦朗也不要她了,还有谁在意一个叫何欢的人?说不定,她今晚就是死在外面,也不会有人知道。
秦朗不会发现自己的老婆不见了,而是通过电视上的报道,靖江路前日发生车祸,一女子当场身亡,无家属认领,请知情者通报其家属,带回该女子尸身。
想到这里,何欢呵呵笑出声来。
今天的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如果不是她太贪心,秦朗还会是一个好哥哥,莫云欢也会幸福的和他结婚,终成眷属。
如果老天再给她一次重活的机会,那么她这个女配角一定乖乖的守好本分,不去自不量力的破坏王子与公主的动人爱情。
何欢慢慢走着,抬头看着天空,重度污染带来的雾霾,已经让她很久没有见过星星了,这样的天很符合她此刻的心情,压抑而无一丝光亮。
想着小时候,爸爸会背着她上天台,那时的天也没有现在那么灰暗,父女俩依靠在一起,一颗一颗的数着星星,看看极为北斗七星会不会出现,而何欢那时还是个小丫头,看樱桃小丸子看的天天期待流星。
转眼之间,因为一场车祸,爱她的爸爸妈妈都走了。从此,她被托付在秦家,和秦朗一起长大。
同样的,长辈先前有句戏言,两个孩子既然是青梅竹马,为什么不让他们相伴白头?
这样的戏言,如今只实现了一半,她是嫁给了自己的青梅竹马,但有名无实的婚姻又算什么?
爸爸妈妈在天上看着她的时候,会不会也会心疼她呢?
因为仰着头走着,没人看见何欢眼眶溢出的泪。
因为一直仰着头走着,何欢没有看见路口边的红灯。
“砰!”
倒也没有血肉模糊的场面,军用悍马即使扭转乾坤,撞到了一边的防护栏,饶是这样,情形也足够惊险,因为那辆悍马最后停着的位置,距离何欢不过二十公分。
何欢被吓昏时,感觉自己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中,有些朦胧的睁开眼,迷迷糊糊的看着抱着她的男人。
英挺如鬓的眉,刚硬性格的脸,漆黑如墨的眸子,小麦色的肌肤,配上一身花花绿绿的迷彩服,让何欢知道了这人的身份,原来是个兵哥哥啊!
只不过,此刻兵哥哥紧抿的唇以及皱紧的眉头,都显示着他的心情不算好。
莫瑾年看着这个倒在他怀里,浑身没有丝毫伤口,却昏昏沉沉满身酒气的女人,精致的小脸因醉意涨的通红,长而卷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振翅的蝴蝶一般,让他心里有种说不出什么滋味儿的感觉,女人真是麻烦,自己明明也没撞到她,昏什么昏啊?
何欢在昏迷之前,看到这么一个帅哥,而且还是她一直心向往之的兵哥哥,首先想到的自然不是自己已婚的身份,而是发表了一下感慨:
“尼玛,真帅!”
要是还有再活一次的机会,那她一定不要秦朗,找一个如此好男人,潇洒过活。
莫瑾年听到女人的嘟囔,身子一僵,有些诧异的看着怀里的女人,不由无语,不过心里却隐约有些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