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属东印度
荷属东印度群岛
DutchEastIndies
亦称尼德兰东印度群岛(NetherlandsEastIndies),荷语作NederlandsOost-Indie或Nederlandsh-Indie。
荷属东印度群岛是荷兰的殖民地,从荷兰东印度公司控制的1799年开始,到拿破仑一世战争结束,之后受KewLetters的管理,在拿破仑一世的战争期间由英国人占领并且管理。在1949年作为印度尼西亚独立。
荷兰的海外领地之一,迄1949年12月为止。现为印度尼西亚。这一领地包括苏门答腊和邻近岛屿、爪哇及马都拉、婆罗洲(沙巴、沙捞越、汶莱除外)、苏拉维西及桑义赫(Sangihe)和塔劳(Talaud)群岛、麻六甲和爪哇东面的小巽他群岛(葡属帝汶及其飞地德古西〔Oe-Cus〕除外)。此外,荷属新几内亚(後改称西伊里安〔IrianJaya〕)於1962年8月画归印度尼西亚,它包括东经141°以西新几内亚岛以及外沟、沙拉马底(Salawati)和密苏(Misool)等近海岛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除荷属新几内亚南部的一部分外,荷属东印度被日本占领。1945∼1949年是一个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内,荷兰企图重新控制这些岛屿,但是在民族抵抗和国际压力下,没有成功。荷兰殖民地,也称荷兰帝国或者荷兰海上帝国,包括从17世纪到20世纪,荷兰在海外建立的殖民地。继葡萄牙和西班牙之后,特别是从西班牙独立出来之后,荷兰凭借着航海技术和对外贸易,通过荷兰西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进入海上,开始建立其殖民帝国。
从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下半叶,随着荷兰海军力量的迅速崛起,荷兰建立起全球贸易市场,并伴随着文化输出。这段时间被成为荷兰海上的黄金时代。但是在对英战争和对法战争失败之后,荷兰海外殖民地开始萎缩,主要剩下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等殖民领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荷兰从其东方殖民地撤出。今天,在荷兰王国旗下,还有前殖民地阿鲁巴和荷属安的列斯。
荷兰殖民地的历史和现状:
荷属东印度(1602-1811,1816-1949)
台湾(1624-1662)
锡兰(1658-1796,今斯里兰卡)
荷属印度(1608-1825)
科罗曼德尔海岸(1608-1825)
马拉巴尔海岸(1663-1795)
荷属孟加拉(1635-1781,1784-1795)
马六甲(1641-1795,1802-1807,1818-1826)
开普殖民地(1652-1797,1803-1806)
荷属圭亚那(1665-1975)
荷属安的列斯(1848-)
阿鲁巴(1634-)
Arguin岛(1633-1678,1722-1724)
比利时(1815-1830)
Berbice(1666-1781,1784-1796,1802-1803)
Bonaire(1642-)
库腊索岛(1634-)
德拉果阿湾(莫桑比克)(1721-1725)
Demerara-Esquibo(1624-1781,1784-1796,1802-1803)
Deshima(Dejima)(1641-1860)
荷属黄金海岸(1598-1871)
荷属新几内亚(1828-1962)
荷属西非(安哥拉)(1641-1648)
荷属西印度群岛(1828-1848)
德国荷兰占领区(1949-1963)
Esquibo(1624-1781,1784-1803)
法属圭亚那(1660-1664)
Gorée(1617-1663,1664-1677)
卢森堡(1815-1890)
模里西斯(1638-1710)
摩鹿加群岛(印度尼西亚东北部马鲁古群岛)(1621-1949)
新荷兰(荷属巴西)(1630-1654)
新荷兰(纽约)(1653-1664)*新阿姆斯特丹(1623-1664)
新Walcheren(多巴哥)(1628-37,1654-1666,1667-1672,1676-1677)
Pomeroon(1657-1689)
萨巴(1640-)
圣多美岛(1641-1648)
SintEustatius(1636-)
SintMaarten(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