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精血琥珀
在吴子煜的印象中,自己在天台上捡到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好东西,谁会丢到天台上?
吴子煜下班骑车回家的这一路,他都在仔细琢磨头脑中突兀出现的那些人,那些事。不过等他把头脑中的那些人那些事,认真梳理了一遍后,他才略微猜到了一点自己身上发生的事。
自己认为的塑料假玉,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塑料,也不是什么玉,而是一枚琥珀。而且是一位修真界大宗师本命精血灌注的琥珀。
年少少年得志,高中三甲进士。学文师从阳明公。跟随恩师,上马管军,平定宁王内乱;下马管民,官场纵横驰骋;历经官场沉浮,后来因为爱妻和恩师的接连去世,才心灰意冷,一心求道。
做官未有大建树,没有位极人臣,却在修真上显出了他的无上天赋。接连突破修真界最难的四大门槛,踏入筑基境界。而且在筑基后,又一路高歌猛进,结金丹,成元婴,虚神,凝体,乃至乘鼎,成为一代修真界的无上高手。
就连当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通微显化真人都盛赞他:古往今来第一修真天才,能开宗立派的一代大宗师。
不过就是这么一个天才横溢的宗师级高手,却在马上踏入大乘飞升的雷劫中陨落,在临死之时,把自己一生的修为和记忆融入他的一滴精血中,又注入到他胸前的这枚琥珀中。
这些都不是让吴子煜最惊奇的,最让他惊奇的是,这个修真界的大宗师,跟自己的名字一个字不差。
这枚被注入了修真大宗师精血的琥珀,呈现血红色,又叫精血琥珀。
这简直就跟讲故事一样,吴子煜都怀疑这不是自己平时看书多,以致产生了幻想的缘故。
但是这种感觉太过真实,就像自己也亲身经历过一样,而且自己好像还知道了很多东西,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好像这些东西原本就生在自己脑海里一样。
吴子煜原本可不会这些东西,吴子煜是理科生出身,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死记硬背的古文,而且还是狗屁不通,毫无章法可言的文言文,当然这只是吴子煜自己的想法,但是现在这些古文在吴子煜脑中出现,他才体会到原来文言文竟然可以做的这么美,这么简洁明了。
要知道吴子煜对这些东西本来是没有半点天赋,现在却突然懂了,他就知道在自己身上一定发生了一些自己还不能完全理解的神奇的事。
吴子煜脑中记得最深的却是一篇叫做《长生经》的书: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仄,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馀成岁,律吕调阳,*******。
本来以吴子煜的古文水平,就算是杀了他,他也看不懂这本经书的意思,但是现在读一遍,吴子煜立刻就明白了这本《长生经》的意思。
这本《长生经》,是恩师阳明公的挚友通微显化真人张三丰赠给精血琥珀那人的,说他跟道家有缘。
“伤逝恩师,恸别妻子之后,偶然拿起这本经书,却在经书中发现了自己以前从未接触的另一片天地,从此他踏入修真的大门。
短短十年间,他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踏入筑基门槛,紧接着他奇遇不断,结金丹,成元婴,虚神,凝体,乘鼎,达到了古往今来少有的修仙者所能达到的高深境界。”
当然,即使融合了这些记忆的吴子煜,他也不认为什么雷劫、飞升一说真有其事,这是现代社会,什么都讲究科学,那些神话传说、神鬼故事,大部分都证明是人的幻想,包括这什么雷劫、飞升都是无妄之谈。
根据吴子煜的想象,这个跟自己同名的书生,牛逼吹的挺响,又是筑基,又是元婴的,最后还雷劫湮灭,虽然他留下了他修真求道的具体经历,不过吴子煜还是不会相信的,他宁愿相信这是一个书生官场失意后的自我麻醉。
但是吴子煜却知道那个消失不见的精血琥珀肯定是个好东西,要不然它不能凭空发热,而且发热的同时,只是自己接触它的手感觉灼热,靠近琥珀的大腿却没感觉到任何的热量,而且就算是手被琥珀烫了后,吴子煜也没发现手有任何的异样。
虽然无法真的修仙,不过自从跟这精血琥珀融合后,吴子煜感觉自己的的确是变了很多。最明显的改变是胆子变大了,一言不合,随即出手。以前他是个乖孩子,从小到大甚至都没打过架,更没流过血,但是刚刚他自己都不敢想象带头打架的事是自己做的,而且自己还有这么好的身手?
要是真像精血琥珀里说的那样,他历经奇遇,杀人如杀鸡,虽然吴子煜不相信他真的又是金丹,又是元婴的,但是却可以肯定一点:他身手肯定不错。自己刚刚打架的身手,的确是沾了精血琥珀的光。
吴子煜只感觉自己胆子大了,其实他不知道由于精血琥珀融入身体,自己的精、气、神全都发生了改变,但是这种改变不是一下子就能表现出来而已。
想了这一路,吴子煜骑着他的自行车,也离自己住的房子不远了。
吴子煜租住的房子在沙子口镇边的村里,属崂山区郊区,位置虽然偏点,不过房子却不错,排列整齐有序,村里大部分都盖上了二层小楼,再加上前面还有个大院子,就跟小别墅一样。
这里有很多在市南区、崂山区上班,却在就近租不起房子的人过来租住,这里距离市区并不远,公交车又方便,最主要是价格便宜,适合一些经济上窘迫的年轻人和外来打工者居住。
村子有了很多打工者,显得很繁华,在村口的商店旁边,有两个大排档摊位,会一直营业到午夜。
吴子煜也经常在这里打发晚餐。
吴子煜靠近自己的租住房,小巷太窄,也黑,只能下了车推着走。
原本村口人声鼎沸,喝扎啤,吃烧烤,显得非常繁华,但是在自己居住的这个地方,路灯昏暗,而且寂静无声,形成两种巨大反差。
以前吴子煜没考虑太多,只是感觉这里太阴,时不时的闹个鬼。不过也正为闹鬼,所以,这里的房租比村里的其他地方便宜了一半。
自从融入了精血琥珀后,吴子煜的精血越加旺盛,同时身体的敏感度也大大增加,还增加了好些以前根本没接触过的知识。
这里有阴魂的存在!
吴子煜以前是无神论者。但是现在他有了另一个人的见识后,自然就发觉自己住的地方的不同。
在精血琥珀的认识中,阴魂是确实存在的。修为到了一定的程度,自然就会看到阴魂的存在。甚至修真中的元婴就是属于阴魂的一种,不过却是可以人为控制的阴魂。元婴必须要练到纯阳,才能臻至大乘飞升的境界。
引他入道的通微显化真人,就是已经成就金丹,结成元婴的超级修真者。不过就算以通微显化真人张三丰的修为也不如把精血融入到琥珀中的这人。
吹牛,吹牛!
吴子煜虽然对精血琥珀感到神秘,也知道这人的确是个不世奇才,最起码在八股文上的造诣就非常深,以前吴子煜上学时候听的云里雾里的古诗词和文言文,现在在脑中,根本就不用刻意去想,立马古文的意思就浮现在脑海,甚至吴子煜可以自信的说,如果现在要自己去考古文,自己绝对满分。
但是即使是懂得古文,就敢说自己在修为上超过了通微显化真人?
通微显化真人,原名张君宝,号三丰,是道家一脉真正开宗立派的人物,不论是道法还是武功,那都是绝顶高手,你拿自己跟张三丰比?哼,吹牛皮吧!
按照精血琥珀中的记忆,张三丰只是元婴境界,但是这人却已经凝练成了虚神,经过了凝体,乃至乘鼎,虽然在雷劫中灰飞烟灭,但是这整整比张三丰高出了三个境界,这可能吗?
而且他的修真功法还是得自张三丰送他的一本《长生经》,张三丰也算是他的修真领路人,但是张三丰修道六七十年,也不过结成元婴,而这个注入琥珀精血的人,在短短的十年间,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筑基,金丹,元婴,虚神,凝体,乘鼎,整个十个难关,只用了十年就经历雷劫。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吴子煜是不相信。
虽然对于这人的境界,吴子煜不相信,但是对于自己居住的这房子有阴魂存在,吴子煜却是信了。
他在这里住了将近一年,隔个三两天,就要经历一次闹鬼,每当闹鬼的时候,阴寒袭体,这种阴寒一来,吴子煜只感觉浑身发自内心的颤抖。
冷,是自外而内。但是这阴魂的冷,却是由内而外,发自内心的牙齿打颤。
反正有了这种认识,吴子煜是不会再坚持坚信无神论了。
沙子口镇一带租房的规律一般是房东住正屋,其余租客住厢房或者厢房上自己搭建的二层小楼。
但是吴子煜住的地方却不一样。
吴子煜虽然租住的房子只是一间,但是这栋上下两层的正房里,并没有人。大概是由于闹鬼,房东也不敢来住。不光正房没人,就是吴子煜住的厢房,还有厢房旁边,厢房加盖的二层小楼,除了吴子煜一个住客外,其余是一个人都没住。
村里其余房子住客都挺多,唯独吴子煜住的这间房子没有其余租客。
吴子煜在这个地方住过将近一年的时间。这期间也并不是没人来看房、租房,但是这些人无一例外租了几天就都吓跑了。只有自己这个马大哈,还依旧住在此地。
吴子煜住在此地的原因,最主要是这里的房租很便宜,只有一百块钱一个月,很适合他这种没钱还想留在青岛的穷毕业生,而且那时候吴子煜一门心思都在女朋友林晓静身上,怎么省钱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