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十一字堆话事人之首

第二百一十五章 十一字堆话事人之首

吱地一声,那出租车飞快地到了我面前停下,跟着车门打开,欢姐从车子上跳下来。直接扑到我的怀里。

“呜呜,呜呜……”

欢姐扑在我的怀里,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哭泣,不过一会儿的功夫。我就感到肩膀处的衣服都湿透了。

飞哥虽然只是欢姐的姐夫,可是其实和欢姐是有父女之情的,飞哥的岳父岳母早就不在了,欢姐一直住在飞哥家里,由飞哥夫妇带大。

她哭得很伤心,我的心也碎了。不止是因为飞哥,也因为眼前扑在我怀里的女人。

尽管我一直以为我已经放弃了欢姐,不会再在乎她,可是当她在我怀里哭泣的时候,我还是感到心痛。

阿信们在后面看着眼前的一幕都是黯然。

飞哥不但是我的老大,也是大家的老大,而且飞哥虽然有时候显得鲁莽,可是对兄弟们都很仗义,所以即便是当初的毅字堆不是最强的,可是却是最为团结的。

然而自从飞哥退出社团后,毅字堆就再也不是我熟悉的那个毅字堆。

每每想到这些,我都有些难过。

欢姐哭了好一阵子,方才好了一些,抬起头来,抹了一把眼泪。说道:“少东,我姐夫他……他被卷毛害死了!”

我轻声说道:“我已经知道了。正打算去看飞哥。帮飞哥报仇。”

“你知道了,谁告诉你的吗?”

欢姐有些意外。

我想到麻子的身份特殊,越多人知道他的处境越危险,当即说道:“是社团的一个兄弟打电话通知我的。你放心吧,有我在,卷毛不能把你怎么样?”

“少东,我……我上次和你说的话是骗你的,我在婚礼上说的那个人就是你。”

欢姐说道。

“我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我说着将欢姐搂到怀里,紧紧抱住。

在她出现在我的视线中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过来。

她以前说她的什么初恋回来了,根本就是在骗我,其实根本没有这个人。

她心底虽然喜欢我,可是也很恼我,恼我的行为。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有缺点,太爱面子,也太容易冲动,完全不能理智的思考问题。

如果当时我能够仔细分析,绝对不难看出来,欢姐其实爱的是我。

婚礼上的那个眼神,以及她早不宣布晚不宣布解除婚约,而是在看到我之后宣布,就能判断出欢姐的感情。

话又说回来,她说的初恋似乎也没错啊,欢姐有可能第一个真正喜欢的人是我。

那一个去赌城拉斯维加斯的承诺还没有兑现,她又怎么可能背叛我呢?

“欢姐,咱们先上车,回去看飞哥。”

我抱了一会儿,放开欢姐说道。

欢姐听到我的话又是紧张起来,连连摇头,说道:“不,不能回去,现在千万不能回去。”

“怎么,你害怕卷毛对我也下毒手?放心吧,兴哥虽然将我开除,可是对我还是不错的。”

我说道。

欢姐说道:“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卷毛和马文俊走得很近,他们联合在一起,就算是兴哥也未必能压住他们。你一回去,保证会遭到两大社团的追杀。”

“卷毛和马文俊也走得很近?”

我心中一惊,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

希望我猜错了,否则的话,飞哥出事以后,下一个就轮到兴哥了。

一旦兴哥倒下,马文俊就有可能成为东胜和的龙头,整个东胜和都将落入他们的手中。

那时候,我就算举全部之力想要杀回去,恐怕也不可能抵挡得住两大社团的共同打压。

“是啊,除了马文俊,还有黄家三兄弟。”

欢姐说道。

如果说马文俊和卷毛走得近让我感到事态严重,那么这个消息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在我心底炸开。

没有人不知道黄家三兄弟的厉害,他们兄弟三人分别执掌东胜和的三个字堆,一旦这三人选择支持马文俊,兴哥就算是龙头,也未必能和他们斗。

“那怎么办?就这样看着飞哥惨死,兴哥受到威胁吗?”

我说道。

这句话中充满了无奈。

我比任何人都想替飞哥报仇,可是欢姐的话却让我不得不顾虑,要替飞哥所要面临的风险。

“东哥,要不咱们想好办法再回去吧。”

阿信走上前来说道。

我说道:“可是现在兴哥也很危险啊。”

阿信说道:“东哥可以打一个电话通知兴哥,让他小心提防。”

我叹了一声气,说道:“没用的,马文俊是兴哥养大的,兴哥和他虽然没有父子之名,却有父子之情,他不可能会相信马文俊会对他不利。”

阿信想了想,说道:“东哥,我想到了一个人,也许他能化解眼前的危机。”

“你是说鬼哥?”

我听到阿信的话反应过来。

鬼哥全名陈金贵,也是十一字堆话事人之首,是兴哥最信任的人,而且这个人在十一字堆话事人中地位超然,我们去找鬼哥,要是能获得他的帮助的话,很有可能翻盘。

“没错,就是鬼哥,东胜和中除了兴哥,就数鬼哥的威望最高,无人不卖他的面子,咱们去找鬼哥最好。”

阿信说道。

我听到阿信的话恍然大悟,说道:“阿信,你这次脑筋倒是转得快。”

阿信说道:“那只是因为东哥关心则乱,被飞哥的死扰乱了心神。”

“那咱们快上车,去找鬼哥吧。”

我说完拉着欢姐,快步往我的玛莎拉蒂总裁走去。

上了车子,打火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动车子,风驰电掣地往远方驶去。

希望鬼哥能力挽狂澜,挽救东胜和于水火之中。

我一边开车,一边祈祷。

要是鬼哥也不行,那就麻烦了,以我现在的实力,想要与东胜和和耀星社对抗无疑是鸡蛋碰石头。

在夜色中,玛莎拉蒂仿佛化身为一头敏捷的豹子,穿梭于城市的高楼大厦中。

这儿的繁华非飞云山所能比,我做梦都想在这儿叱咤风云,但是想要做到又谈何容易?

“东哥,前面就是博朗区了。”

阿信在后排指着前方说道。

博朗区就是鬼哥的地盘,在这儿鬼哥就是王,没人敢轻易挑战他的地位,因为敢挑战他的地位的人都已经死了。

鬼哥年轻的时候还有一个外号,那就是博朗之虎,其名气之大,东胜和中除了兴哥无人能出其右,即便是在道上,那也只是仅次于兴哥和雷公的存在。布帅欢圾。

鬼哥居住的地方叫浅水湾,也是博朗区比较落后的一个地区,那儿的建筑物以几十年前的老房子居多,老旧的房屋,坑坑洼洼而狭窄的街道,就是我对浅水湾最为深刻的印象。

以鬼哥的地位,自然不会没有钱,在比较好的地段买上几套别墅还是绰绰有余的,之所以还居住在这儿,应当是个人的习惯问题。

就像很多老人,一辈子也不愿离开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一样。

因车子无法再继续通行,我们只得下了车,步行往鬼哥家走去。

在走到一个狭窄的巷子里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有人在鬼鬼祟祟的跟踪我们,当即低声说道:“后面有人,咱们拐进前面的岔路,等他上来。”

“是,东哥。”

阿信们很相信我的判断,跟着我快步往前面的岔口走去。

拐进旁边的岔路,我们贴墙站好,等着跟踪我们的那个人上来。

不一会儿,一个戴着鸭舌帽的青年走了上来,在岔路口四下张望,估计是在搜寻我们的踪影,却没想到我们就在他旁边。

“别动,否则我开枪了。”

就在那个青年转过头来的时候,我快速拔枪,将枪指着青年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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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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