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驻唱歌手
看着我走进夜色,江燕在门口停止了脚步。∑
“怎么了?”
看着她那慌张的眼神,我问道。
“我······我从来不来这种地方的。”
“真的?那这一次让你大开眼界,不用怕,这家夜店是我一个朋友开的。”
听我这么说,江燕才兢兢战战的走进来。
唉,这个社会像这样的女孩已经不多了,我现在突然有一种逼良为娼的感觉。
“大叔,好久不见了,你又交一个女朋友了!”
刘香芸一点都没有变,依旧像一个小精灵。
不过听到这话,江燕又害羞的低下了头。
“就你那思想,就不能往其他方面想吗?”
我说道。
“难道······她是你找来的pao友!”
“······”
“你思想就不能健康一点吗?别吓坏人家姑娘,她是我的同事,工作压力太大了,我带她来你这里放松放松,怎么样,看在我这么有诚意帮你拉顾客的份上,今晚是不是应该请客?”
“哇!大叔,你来我这里白吃白喝就算了,现在还拉上同伙。”
刘香芸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递过来两杯酒。
“你好!我叫刘香芸,是蓝任的女朋友。”
“你好!我叫江燕,是蓝任的同事。”
“哎哎哎!刘香芸,你说什么呢?你什么时候变成我女朋友了!”
“我不是你的女性朋友吗?”
“普通朋友!”
“好吧!普通女朋友。”
“·······”
没想到一个性格内向的江燕和一个性格外向的刘香芸一见如故,相见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就把我这个中间人丢到一旁。
我现在才发现,刘香芸之所以有时间跟江燕聊天,是因为店里面有了几个服务员,想不到刘香芸刚经营这个夜店不久,生意就这么好,可能是跟她外向的性格和喜欢交朋友有关系吧。
江燕和刘香芸聊了一会儿,又喝了几杯酒,就钻到舞池里面去了,果然这人一熟了,挡都挡不住,这下她应该可以放松放松了。
“小姑娘,你这小店生意不做嘛,都已经开始扩招人手了。”
我对刘香芸说到。
“谁让你当初不留下来帮我,我只好找些人咯,不过我现在确实想找一个驻唱歌手,你有没有这方面的朋友,可以帮我介绍。”
“歌手?还真没有,等一下!我突然想到一个人,她是有空,但是知不知道她会不会唱歌,如果她能来你这里唱歌,保证你这里的生意肯定十分火爆!”
“真的!谁啊?”
“先不急告诉你,我还不知道她答应不答应呢,因为她以前连街边烧烤摊都没去过,还知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像江燕一样没来过夜店。”
这时江燕已经从舞池回来,看着一身汗,就知道她玩得很嗨!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
我说道。
“没想到跳一下舞,我现在感觉轻松多了,不过我也要准备回去了,明天还要上班呢。”
江燕擦着额头上的汗水说道。
“那我们走吧!”
“大叔!今晚你不留下来吗?”
看着我准备走,刘香芸向我抛了一个媚眼,我顿时全身鸡皮疙瘩。
“小姑娘,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
“你有家室?”
“难道不是吗?有家有室。”
“······”
我虽然是经常逛夜店的人,但绝对不是那种容易受诱惑的人,别说了!要不是有江燕在,你看我会不会留下来,你见过那只饿狼会放掉到嘴的肉吗?
我只是想在江燕心中留下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好男人形象。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
走出夜色大门,我问道。
“不用了,我就住在这附近,走几步路就到了。”
“这么巧,我也是住在这附近。”
听我这么一说,江燕用一种警惕的眼神看着我,就像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易小蝶看我的眼神一样。
“不是,我真住在附近的海茵花园。”
“海茵花园?!”
“怎么了?”
“我也住那里。”
“真的!不是吧!那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
“我是前几天才搬过来的,以前还没找到工作我都住学校。”
“你刚大学毕业?”
“是啊。”
“怪不得看起来那么年轻,那我们走吧!”
万万没有想到,江燕不仅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而且就住在我那栋的六楼,那可是我家楼下!我顿时万分激动又紧张。
激动的是以后可以和江燕一起上下班,怎么说和一个美女走在一起,总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好。
紧张的是我不能让江燕知道我家里还住着一个易小蝶,怎么说一男一女住在同一个屋檐底下,难免会让人误会,所以我不能让江燕知道我住在八楼。
因此我跟她坐电梯的时候,我按的是第七层,到了第七层的时候我又按了第八层,虽然我知道有的时候跟我坐电梯的人都拿着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但我还是忍了。
为了骗她我住在七楼,你看我是有多累。
“易小蝶,你吃饭没有?”
走进屋子,我一如既往的问道。
因为自从我上班以后午餐都在公司吃,所以现在每天易小蝶都拿着我给她做的早餐当午餐吃,但也没办法,谁让她这么大个人了连饭都不会做,我又不可能大中午的从公司跑回来给她做,所以她每天只有等我晚上回来做饭。
因为今天我和江燕去了夜店了,所以不知道她吃了没有。
“吃了一点水果,不是很饿,但是你能够煮一碗面是最好的。”
易小蝶坐在沙发上依旧看她喜爱的韩剧。
“可以,但是在我帮你煮面之前,我先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问我什么时候搬出去?”
“不是,你这么有艺术细胞,知不知你会不会唱歌?”
“唱歌?那还用说,我以前可是我们学校的十大歌手,你问这干嘛?不会想让我唱歌来做你煮面的条件吧?”
“跟你说个正经事,我有个朋友开夜店,她正缺一个驻唱歌手,就问你愿不愿意去。”
“夜店?不去!我不会去那种地方的。”
“易大小姐,你看你穷成这个样子,我好心帮你找个工作,你还不愿意去,而且你白天画画,晚上去夜店唱歌,时间又不耽误。”
“但我真的不喜欢去那种地方,而且我也没有去过。”
“那你先去试一试,不行可以不去啊。”
“那你让我考虑考虑。”
“好吧,明天给我答复,不行我就找别人了。”
我现在又有一种逼良为娼的感觉,唉!我是不是好人做多了,开始做起坏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