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一个玉米引发的滴水之恩
沈玉电话打来的时候,我正站在烈日当空的大马路上,与脖子上梧桐妹为了给我表现的淑女一点,硬给我系上的白色碎花小围脖殊死搏斗。
天知道这梧桐妹手里出品的花式围巾系法,到底打了多少个结。
我已经花掉了将近数10分钟的耐心,竟还是没能摆脱掉它。
我真想打个电话给梧桐妹,赞扬歌颂下她每天二十四小时在麻将桌上斗智斗勇之余,还能练就出一副,物如她人一般,一旦沾惹上就摆脱不掉的功底,常人真难以做到,可是偏偏她随手拿来。
话筒一按免提,沈玉一副咬牙切齿又极具有威胁的声音在另一端吼起来了。
“大马哈,我只给你十分钟。老地方见。想临阵脱逃,门都没有!!!今天你帮我摆不平那女的,你就等着被我摆平吧!当然…你可以不来,但是…后果自负!!!”说完不等我反应就挂了。
我靠,真想学电影主人公,遇事一上火,就可以把手机愤怒往地下一摔,潇洒走人。
可是看着我省吃俭用,就差没学人卖肾好不容易得来苹果五。想想还是算了,我可不是什么主人公,不能在此刻冲冠一怒为男颜,隔天节目组就能给我装配上更好的硬件装置苹果六。
我朱颜26年的人生里,爱情方面还真的没有赞助商,从来都是自导自演,自给自足。偶尔就如现在最出彩的地方,也不过就是能偶尔客串一下,沈玉那家伙五彩斑斓感情世界里假冒的前女友,或是既定的未婚妻。
我从刚开始的不可置信,强颜欢笑到最后的麻木不仁都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
尽管思想不愿意,但是肉体却是顺应习惯的,在挂掉电话一分钟之内,火速拦车奔向‘一茶一坐’。沈玉嘴里的老地方。
去干什么了?当然是千篇一律的去帮沈玉相亲了,凄凉一点的说法就是,我这个女配角要去给自己暗恋了二十多年的男主角相亲。
刚才拖着沈玉陪我来应付才俊,我现在就得礼尚往来的帮他去应付名媛了。
都是年方二十六,沈玉还是一朵花骨朵的年纪,可二十六的女人翻过二十五那道分水岭,直接从嫩豆腐就变成了男人眼里的豆腐渣了。
说起来沈玉跟我也勉强算是青梅竹马,彼此父辈是一起下过乡的知青,据梧桐妹的自述里,我父亲与沈叔叔是有着过命的交情的。
具体引证事实如下:
毛爷爷的理论:‘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我父亲与沈叔叔,在当时高中生还算知识分子的国情下,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不情不愿的下乡了。
那时候下乡环境特别艰苦,父亲,沈叔叔和一群一起下乡的城市娇生惯养的子弟们,却必须与当地人一般同吃同睡。过着上山下地,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劳动底层人民的生活。
沈家三代单传,就一根独苗,沈叔叔从小就被养的白白嫩嫩细皮嫩肉的,哪能吃得了这天天累死累活,却还吃不饱肚子的苦。
于是乎在某个夜黑风高夜,半夜趁着大家都熟睡之时,沈叔叔终于忍不住支身跑到玉米地里偷玉米吃,结果很不幸被看守庄家的巡逻队发现了。
这可吓坏当时还是17岁的沈叔叔,当时要是被抓到了可不简简单单一个玉米的事。在新中国刚成立不久,百废待兴。正是努力打击歪风邪气的时候,被抓到偷东西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玉米也是了不得的大事。
这直接可以上升到一个人作风问题,上报上去就是一个家庭的声望,自己的前途,最严重的就是返乡无望。
一想到被抓到,就得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刨一辈子地,沈叔叔当时想死的心情都有了。
就在他快绝望的时候,我父亲适时的出现拯救了他。把他往草丛里一拉,撒了一包辣椒粉在地上让狗鼻子失灵,拉着沈叔叔走了条小道,顺利跑回了住的小草屋。
沈叔叔得以解救,从此就把我父亲当成了再生父母,两人学桃园三结义,点了三根烟,拜了把子。再后来知青回城,沈叔叔和父亲一起参加高考,同时上了大学。
父亲由于性情耿,加上一副从小耳濡目染的英雄情节,毕业直接就被分去部队机关。选择当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沈叔叔为人圆滑,不喜欢管束,毕业直接下海从商。
尽管两人走的路不同,但是关系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疏远。反而因为结婚生子走的更近。
直至后来父亲因为见义勇为与世长辞,沈叔叔也没有忘记在百忙之中照顾着我们孤儿寡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