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三个月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慢慢找回了知觉。
慢慢睁开眼。
我没有死么
我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悲伤。
张大爷一家只剩了一个独苗,楚镇阳楚老头儿也无辜送命。
“嗯?你醒啦?”
一道娇柔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
我循着声音望去,一道娇媚的身形映入我的眼帘。
白净圆润的小脸,粉扑扑的脸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此刻正在关切的盯着我。
特别是她胸前那抹隆起,目测34D,真是童颜巨X啊!
什么张大爷家的家破人亡,什么楚老头儿无辜殒命,全都不重要了。
现在,小爷只关心我眼前这张脸!太他妈的漂亮了!
咕噜~
我咽了一口吐沫,盯着眼前这个娇美小萝莉,生怕她下一秒就会消失。
我肯定是在做梦,我这样告诉自己。
“你渴了?”
本来的自我麻痹,在听到这句话后,我高兴地差点跳起来。
居然他妈是真的!
那小萝莉给我端来一杯热水,扶起我,看着我慢慢喝了下去。
我的目光从她那高傲的隆起上就没移开过,想象中更是不堪。
虽说小爷才十三岁吧,但十三岁可正是情窦初开泡妞把妹的大好时机啊!
就在我YY时,那小萝莉扶着我慢慢躺下,并且体贴的给我用毛巾擦了擦脸。
“我叫李筱陌,你是爷爷外出时发现的。”
李筱陌对我轻柔的说道。
“李筱陌好美的名字。”
我由衷的赞叹,心里还盘算着,李筱陌、李小宝,哈哈~~多么般配的名字!
以后生个孩子就叫李陌宝
就在我又想入非非时,从屋子外面进来一位须发皆白的老翁。
那老翁一身乳白的长袍,头上扎一个黑色发簪,面容和善,脸上还挂着慈祥的笑容,看起来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
“小宝多谢老人家救命之恩!”
想必这就是筱陌妹妹的爷爷了,为了搞到他孙女,我可得先好好巴结巴结这老头子。
一想到小爷的终身幸福,我连忙起身对着那白发老人一礼。
“呵呵不必多礼,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何足挂齿?”
那老人把我的手按下,扶我躺好。
“你叫小宝是吧?呵呵看样子是好的差不多了”
“嗯。”
我点点头。
不过,听了老头儿这一番话我才发现,自己从醒来到刚刚起身,身上没有一丝疼痛。
这貌似跟以往不太一样啊!我记得我昏迷前可是受了极重的伤啊,手腕断了就不说了,身上更是遍体鳞伤,怎么会?
就在我惊异于自己的身体时,那白发老翁又是发话了。
“小宝啊呵呵,你不用太拘谨,当这儿是自己家就好。哦对了,你可以叫我李爷爷。”
我看着对我和蔼笑着的李老翁,心中无限感动。
我擦,李爷爷你可真是我亲爷爷,就算你不说我也会把这里当做自己家的!毕竟嘛,孙女婿肯定不会是外人。
那李老翁哪里想到他这次是引狼入室啊,不知不觉就把自己的宝贝孙女卖了。
“两天前的清晨我出门采药在一个村子外面的坟地里发现了你和一个疯子,后来我通过打听得知,那疯子是那个村子一位姓张家的,我就把他送回了村子。至于你嘛,没人认出你的来历,于是我就把你带回来了。”
李老翁对我讲起了那天清晨他捡我回来的经历。
“嗯?只有我们两个?”
我惊异道,就算喜鬼魂飞魄散了,不是应该还有楚镇阳的尸体么?
“怎么?哪里不对?就是你们两个啊~”
李老翁听出我话里不对,眉毛一掀。
“哦哦没事没事”
我摇摇头,有些事,还是不告诉他人为好,毕竟,不是什么好事。
李老翁看看言欲又止的我,没有追问什么。
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
“我的伤口”
“哦,你的伤啊?老夫行医五十年,也从没见过你这怪胎。”
李老翁好奇的看了我一眼,眼神变得怪异起来,好像在看一个非人的怪物。
“我?”
这李老翁瞅得我浑身不自在。
我指着自己,诧异的摇摇头。
“我有啥奇怪的?就是一个毛头小子。”
“哼~你说说一个手腕断裂,全身肋骨十一处骨折,脑部严重损伤,五脏六腑不同程度损伤的半死之人,两天内全身的大小伤势自动痊愈,这种人是不是怪胎?”
李老翁白了我一眼。
“呃您是在说我?”
我一听就懵了,我知道自己伤的重,却没想到自己会伤的这么重。
不过,我的伤势怎么会自己痊愈呢?
“对啊,要不老夫怎么会叫你怪胎。”
李老翁的话落在我耳边无疑是平地一声雷。
我低着头,心里面无数草泥马奔腾而过。
这丫的到底是咋回事?
楚老头儿的尸体不翼而飞就算了,我的身体居然还自己莫名其妙的好了。
对了!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七巧玲珑玉!
奶奶的,我咋把这宝贝给忘了。我记得爹说过,我的身体已经有了七巧玲珑玉的融入,所以自然也会受七巧玲珑玉的影响。
这七巧玲珑玉,暗合七窍百穴,四肢百骸,能安魂定神,驱疾续命。这种逆天级的能力,把我这点儿“小病”治好,也就显得合情合理了。
我暗自窃喜,有了这等逆天的作弊器,就算以后被人打残废了也不用怕了!(明明之前就已经被打残废了--||)
我不想被别人知道我有这逆天宝物,只好对着李老翁撒了一个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慌,把这老头子糊弄了过去。
既然没事儿了,小爷当然不能在躺在床上。
连续几天没有进食,我早已经是饥肠辘辘。
让筱陌妹妹给我准备了些吃的,在李老翁和筱陌妹妹的震惊下吃掉了五碗白米饭,我才满意的拍了拍我的小肚皮。
暂时还不想回家的我,暗暗玩了一把阴招。
装失忆。
既然忘了自己的家在哪儿,李老翁也就不得不收留我了。
李老翁的儿子儿媳死于意外,只有他和一个宝贝孙女儿相依为命。
我的加入自然是缓解了他家没有年轻壮劳力的囧急。
自然,我也不能白吃白喝,帮着李老翁家里砍点柴,给筱陌妹妹搭把手做做家务,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儿我也是能做就做。
当然不只是为了当抵消在这里的吃喝住宿的费用,小爷的勤劳和朴实更是博得了李老翁和筱陌妹妹一致的好感。
哈哈,想想以后我跟筱陌,李老翁跟重孙子一家其乐融融的小日子,我就不禁流起口水来。
当然,借住在这里的三个月里,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学习。
白天我除了砍柴就是跟着李老翁学习药理知识,到如今,我对这一般的药材长啥模样,有啥功效,已经是熟的不能再熟。
连李老翁都夸我天资聪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岐黄天才。
至于晚上嘛,当然是不能忘了老本行。
夜间我都是偷偷溜到附近的坟地里,吸收阴气以壮大我的阴魂,增强法力。
同时抽空看了看邋遢道人临走时候留给我的盗版书。
经过这三个月的修炼,我的长进自然是有目共睹。
一般的风寒腹痛对我来说根本就是手到擒来的小事儿,这玄功妙法我也是长进了不少,虽然不敢说一个人完爆喜鬼那种级别的厉鬼,但是收拾个一般的小僵尸啥的已经不再是问题。
子夜,坟地。
“呼~”
一口浊气被我从口中轻吐而出。
这坟地果然是好地方,吸收阴气真是毫不费力。
就在我起身准备活动活动筋骨的时候,一声异响传入了我的耳中。
“嗯?有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