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女人给贺文丞做着介绍,「这寺庙建于前朝,刚开始只是座小庙,大黎祖皇帝的副将在打江山时曾路过此地,当年有灭顶涝灾,水多不可飮,士兵不是飮了脏水病死,不然就是渴死,可没想到灵山寺旁的小井却干净得很,那对军士不但解了渴,还能带着足够的飮水上路,后来打仗得胜,副将给封了大官,惦着当年饮水之恩,把寺庙建大。」

贤妻可以分成很多种,一种是真心贤妻,不管丈夫怎么对待自己都无怨无悔的付出。

第二种嘛就是表面贤妻,记得丈夫怎么对待自己,并且打算一辈子这样记下去——莫安华就打算当个表面贤妻。

反正呢,「记得起来盈庭院中穿着石榴红的女子」是贺文丞自己讲的,「多跟此女接触,或许可以唤回记忆」是太医讲的,至于此女记错很多事情,也不能怪她,毕竟对一个只跟丈夫吃过七次饭的妻子实在不可能了解丈夫太多。

所以啦,她只要在贺文丞面前表现得积极又卖力,让他更加认可她的正妻之位就行了,至于太妃让人送来那一封厚达十几页的信,详述贺文丞吃穿习惯等等,疑似希望她能顺着他的习惯,好帮助他恢复记忆,她看两行就折起来,塞入桌子底下。

他恢不恢复,都不关她的事情啊,就算真记不起来,他也不会一直在江南的,刑部掌司不可能一直无人,皇上找不到足以如此信赖的人之后,定会把他调回去——他不记得人,但妙的是与人无关的事情却记得清楚,那些查过的案子,正在查的案子,都还在脑袋里呢,皇帝让他来,不过是舍不得他忘了兄弟之情,希望他能想起自幼长大的过往,只是,这兄弟情一旦碰上国家社稷,自然只能放在后头了,最多半年,贺文丞必定回京,到时候……她就轻松啦。

半年很快的,想她都还记得马车队伍进入馨州城门那日,转眼就过了三个半年,眨眼的时间而已,这阵子她就尽尽地主之谊吧。

「一代一代的人来许愿,还愿,庙就越来越大,到现在就变成这样,佛高十尺,内院有一箭之遥那样深,住持心善,香油钱多用来救济贫苦,以善回善,在灵山寺许的愿望特别容易实现,所以今日才带王爷过来,让王爷跟佛祖说上一说。」

「既然如此灵验,夫人可有许过?」

莫安华抿嘴一笑,「自然是有,不但有,而且还实现了。」看,你不就遭殃了吗?

堂堂一个执掌刑部的亲王,居然还要跑到千里之外找被自己母亲逼出门的妻子寻回记忆,随她信口开河,简直太灵了,「希望文亲王倒大霉」,才几个月呢,脑子就被书架夹到,大佛太强,信女必须还愿。

她已经命栀子趁贺文丞跟端月丽月不注意时在赛钱箱放上两个大元宝,以后初一十五都会来上香致谢。

既然是大庙,香客自然不少,所幸大将军府派出的保镖都是装成路人散在四周,因此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一对有钱夫妻,带着四个丫头一个嬷嬷,馨州富户极多,这样倒不算太显眼。

两人点了香,对着大佛双手合十,莫安华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便低声把今晚的菜色默念了一次,假装有在祝祷。

起身时,贺文丞忽然道:「那解签处旁的人,可是你的朋友?」

莫安华原本想说「妾身到馨州后极少出门,也没跟人来往」这种符合王妃身分的话,但转念一想,万一真遇到熟人该如何是好,她这一年多把馨州好玩之处都玩遍了,赏钱又大方,谁不认得她,就算穿的衣服不同,但就是同一张脸啊。

如果她说自己不出门,别人却又能喊出「莫安骅」,那就显得她很理亏,搞不好会被怀疑有鬼,得不偿失。

念头在脑海转瞬即过,她没否认,而是先看一下解签处旁边的人,还真的不认识。

是个十几岁的姑娘,少女发式表示尚未出阁,石榴红披风表示尚未订亲,明眸皓齿,身边团着一圈丫头嬷嬷,看来是富贵人家的姑娘。

贺文丞会这样问也不奇怪,因为那姑娘就看着他们的方向,是有一点点眼熟,但她应该是没见过。

「妾身不认得。」

说话间,那姑娘身边一个青葱丫头跑了过来,福了福,「我家老爷姓姚,敢问公子贵姓大名,家住何处,见公子面生,可是初来乍到?」

噗,原来是姚姑娘看上他了,真是……

莫安华忍笑,等着看贺文丞如何回答。

男人大抵没想到馨州姑娘如此大胆,有点错愕,但还是很快回答,「我姓许,与妻子住在馨州东门。」

贺是国姓,姓许就普通了。

「许公子,我家老爷是知府,若能跟公子结交,老爷一定高兴。」

莫安华更想笑,原来是姚吉祥的妹妹,难怪有点眼熟,规矩这么差,应该是庶妹了,拿出知府头衔好压人吗?姚知府是个挺规矩的人,怎么养出这样奔放的女儿,真是!

相对于莫安华忍到肚子痛,贺文丞却是一脸不悦,拉起她便走。

就听着那丫头在后头说:「喂,你这哪来的野村山夫,跟你说了我家老爷是知府,多少人想巴结还巴结不上呢,我家姑娘是老爷最疼爱的女儿,看得起你想说说话,喂,别走——」

被那姚姑娘一闹,莫安华知道贺文丞大概没心情去逛后山赏樱,万一那姚姑娘不死心继续追过来,倒显得难看,遂吩咐车夫往「提鲜饭馆」过去。

这提鲜饭馆可是她在馨州最喜欢的地方,大厨功夫一流,一手南磷菜煮得极为好吃。

上了三楼雅座,男人脸色总算好上一些。

女人心想,看吧,酒楼临江而建,江水翠绿,看着就舒服,对岸绵延则是一坡一坡的茶园,丘峦起伏,十分雅致,面对这等景致还能心情不好,那就是没救了,看来贺文丞还有救。

掌柜见两人穿着不凡,又带着丫头嬷嬷,知道贵客上门,连忙过来,「贵客今日要用什么菜?」

春菊道:「把好的拿上来就行了,姑爷要喝点什么,这里的女儿红倒不错,或者喝点南磷酒尝鲜?掌柜的,上次曹码商队托售的葡萄酒可还有?」

掌柜连忙点头。

春菊又对贺文丞道:「姑爷要喝点吗?」

虽然只是简单的问句,却又再次让贺文丞无言——他一直觉得,自己三年多只跟正妃吃过七次饭有点离谱,但连正妃的贴身丫头都不知道他不喝酒,可见吃饭的次数的确少,张嬷嬷说的是真的。

「我不喝酒。」

春菊闻言也不以为意,不喝就算了,拿出碎银塞在掌柜手中,「这是给大厨的,请他出菜快些。」

「哎,好,咦,后头这不是桃花姑娘?你不是跟着莫公子的吗,怎么——」喔天啊,那个女人的脸跟莫公子一模一样!

做了二十几年生意,他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连忙闭上嘴巴朝厨房冲。

男人一挑眉,「莫公子?」

莫安华真有种被雷劈到的感觉。

人算不如天算,她也想过可能会遇上那种认出丫头的,所以特别交代春菊,今日若有需要,都由她出面。

春菊是张嬷嬷的女儿,去年才生了孩子,甚少跟她出门,不会被认出,是安全人选,可没想到掌柜眼睛利,看到站在后头的桃花,桃花跟芽枝是她出门的左右护法,认得莫安骅的人,大概都能认出这两个丫头。

但她绝对不能承认,因为已经打定主意要扮演贤妻,贤妻就是无怨无悔,谨守妇道,就算丈夫把她当成葱,她还是要把丈夫当成宝,不能因为婆婆逼退、丈夫冷落就心怀怨言,就算被赶到这千里之遥,她还是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才叫好女子。

可是,现在要否认,好像有点困难。

叫得出「桃花姑娘」,叫得出「莫公子」,当然她可以说,去年堂弟莫安秩奉命前往南磷,途经馨州,特意在闲雅别院住了几日,她命桃花跟栀子随行伺候,安秩一向赏钱大方,大概是这样被记住了。

说是说得过去,安秩去年底也确实有到馨州,不过看样子贺文丞还要在这里很长一段时间,「莫安骅」这名字又已经颇有名声,连知府儿子都被他弄走了,想不出名都不行。

否认可以盖过现下,但长远以来必定会穿帮。

女扮男装出来玩虽然不太好,但比起暂时隐瞒,日后掀开,还是承认比较保险,戏曲里是怎么说的,坦白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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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人不请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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