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规则之战
“如此就让你见识一下天道手段”鸿钧不屑的说道,手指微动间造化玉碟青光笼罩之地,三千法则化成道道丝线向杨眉而去,袁明现在已经能够清楚感觉到规则之力的变化,规则之力无影无形,意在攻击修道人的元神,没有混沌青莲这样的元神防御神器,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防御。
“哈哈哈,鸿钧没有想到这么多年,你还是没有什么长劲,吾乃空间主宰,三千规则虽然多,但又奈吾何”杨眉自信的说道。
杨眉看似静立不动,但袁明却是大吃一惊,因为杨眉身前的空间盾,分明就是使用的空间规则,“我还是太自大了,没有想到杨眉隐藏的如此之深,以其现在使用的规则之力,袁明都不敢想象如果自已与其交手会是什么结果”袁明暗想到,而且对于规则之力的掌握更加迫切,因为对付规则之力,也只能使用规则手段。
“吾为天道,掌三千大法,道友的空间规则自在吾的掌控之中”,二人处于静立状态,混沌之中没有任何变化,但二人的交战却没有丝毫停止,杨眉终究稍差一筹,被鸿钧的空间撕裂破开了其的空间盾,三千规则蜂涌而至,眼看杨眉就要被规则之力攻破元神。
杨眉面对此等情况,脸上挂出了淡淡的微笑,“鸿钧,你以为我就不知道你之手段,看吾如何破你三千规则,时间静止,空间粉碎”,杨眉手中出现的正是时间轮盘,只见无物可阻的三千规则竟然静止不动,空间规则将失去力量的三千规则之力搅成粉碎。
而袁明看到此情况已经摒住呼吸,生怕控制不动自已紧张的情绪,如果之前的空间规则还能让袁明接受,但杨眉刚才的一番举动太令人难以接受。
“杨眉道友果然有大智慧、大毅力,居然仅凭一件混沌至宝就可以参透时间规则”鸿钧也是佩服的说道。
“既然如此,道友只要将空间法则之基让出,吾自不会干扰道友的天道大势”杨眉威胁道,脸上也露出了胜利时的喜悦。
袁明现在也是苦涩异常,但想到体内的力量之基与破灭之基,其又恢复了往曰的自信,四大顶级法则各有千秋,时间与空间虽然排名前两位,但袁明的两大法则也是不差。
面对杨眉的威胁,鸿钧首次露出了微笑的表情,这让杨眉与袁明都是不解,“时间规则不愧为四大法则之首,既然如此,就让时间来决定胜负吧!时间切割”鸿钧冷酷的说道,无形的能量划开了一切阻挡之能量。
“你,你不是鸿钧!”杨眉大惊道,苍白的脸上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
“鸿钧即为天道,天道不付鸿钧,你可记得”鸿钧不容质疑的说道。
“是,道祖”杨眉不甘的行礼道,其现在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意气风发,因为刚才的时间切割让其印象深刻,如果不是鸿钧手下留情,其也不敢想象现在的结果。
鸿钧转身间向袁明的方向望了一眼,其脸上含笑,袁明的心神不断跳动,心中不断的自言自语道:“难道鸿钧发现了我不成,可是有混沌珠的掩盖不应该呀!那为什么我会如此紧张”,其现在心思百态,今跟随杨眉而来,却是让袁明认清了自已,对于二人之前为何不出全力对付自已,其更是百思不得其解。
鸿钧在虚空中消失,紫宵宫又不见了踪影,杨眉也是深叹一口气,使用空间法则消失不见,而刚才大战的混沌空间却是没有丝毫变化,好像刚才的事从来没有发生一般。
……袁明不断的感悟着破灭与力量两大法则之基,随着感悟不断的加深,其已经能够感受到法则之力的变化,“就差一点点,修道果然不是一促而就的,如何才能尽快的增加心境修为呢”,袁明知道要想领悟规则之力,需要元神修为的提升,以前却是走了捷径,一味的注重肉身的融合,法力的积累,却是忽视了修道人的根本。
“兄长,你在想什么”一女声响起,却是女娲、后土等几人回到了五行岛。
袁明一时惊醒,暗叫自已大意了,刚才一时想的入神,竟然没有发现几人的到来,“几位道友辛苦了,此次立威之举,女娲妹妹作的不错”袁明夸奖道。
“可是我们将北俱芦洲让与撒旦,对于我们有什么好处”墨亚不解的问道,虽然以当时的情况后土五人大战上风,但最后女娲与后土将北俱芦洲让与撒旦时,就连撒旦都一脸的不敢相信。
“墨亚道友认为现在的几方势力对比如何”袁明也知道墨亚几人的想法,但自从见识了鸿钧与杨眉的实力后,其现在也不得不谨慎行事。
“三清有了混沌钟实力大涨,但想来和道友实力相当,耶和华与撒旦又一向不和,西方三圣又不用说,自然是吾五行岛实力最强”墨亚骄傲的说道。
“五行岛与仙神佛相比又如何”袁明接着问道。
“道友意思是他们可能……”墨亚也是一方主神哪里还不明白袁明的意思,有些不敢确定的说道。
“西方三圣与光明联盟实力相当,正因为如此,两方势力到现在还不见动静,可如果五行岛占据了四洲之二,想来三方联合势在必行,所以我们现在重要的是提升自身的实力”袁明分析道。
“正好,如此一来,我巫族全部进入轮回地府,既加强了地府的守护,又可以让族人避免无谓的伤亡”后土对于巫族的安排倒是无所谓,地府可是洪荒最佳的庇护所。
“我将所有族人都收到了山河社稷图内,虽然人妖两族有所缓和,但却要如何安置”女娲虽然说的很严肃,但看其轻松的表情,显然是将这个难题留给了袁明处理。
袁明看到墨亚与艾丽莎玩味的眼神,只得苦笑道:“这有何难,只要女娲妹妹有了自已的世界,此不正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