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不要见你哭】
【我再也不要见你哭】
“我们的社会是依靠道德维系的,你作为一个资深的编辑,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忘记了自己的作者,忘记了你曾经对这个作者的伤害,连声道歉都没有,包括问候。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你有没有把我这个作者放在眼里是值得思考的,你有没有具备职业操守也是值得思考的,甚至你有没有作为人最基本的道德观念更是值得思考的。在经过漫长的一百三十多个日日夜夜之后,你突然想起有我这么一个卑微的人,并且飞越千山万水,从温暖如春的南方来到上海——这座寒风刺骨的城市跟我见面的时候,请问,你是带着一种什么动机呢……按照我的判断,你并不是想起了我才来见我的,而是现在你需要我的帮助。先别说话,让我猜,你的上司批评你了?你良心发现想来跟我谢罪了?或者是你突然又觉得我的稿子是旷世之作了?最有可能的是,你对我这样一个旷世奇才充满好奇,你怀疑那部稿子不是人类可以写出的作品,不是托尔斯泰再世,也是海明威附体。当然,无情的现实摆在你面前,我既非托尔斯泰也非海明威,我就是一个卑微的小人物,对不起,你很失望吧……”
毛丽脑袋发懵,整整一个小时二十分钟,面前的这个男人滔滔不绝,竟然没有说一句重复的话,如果他这还算人话的话。而这位滔滔不绝的一身学者打扮的优雅男士就是张番,32岁,F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副的。他就是她此行来上海要见的作者。他要不是作者,她肯定会往他嘴里塞抹布……毛丽很奇怪他竟然是教授,更奇怪他的学生居然没疯掉。他是教授,居然穿得像个男模,一件深蓝色GianfrancoFerre风衣,里面是浅灰色Gucci高领毛衫,鼻梁上那副Lotos眼镜在国内的售价起码也是3万到15万之间,镜架是镶有钻石的铂金,甚至他风衣口袋里露出的钢笔头也是限量版的Montblanc,他这一身行头保守估计也是六位数,他穿着这样的行头居然还写小说?毛丽有一瞬间的神经错乱,觉得这厮应该走在巴黎或米兰某个时装发布会的T台上,要不就是她见错了人,再不然这厮就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唔,让我猜,你是不是怀疑我是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张番凑上前端详毛丽,推推他昂贵的眼镜,“你的目光告诉我,你在怀疑,的确是在怀疑,同时也表明你很心虚,面对我这样一个卑微又光彩照人的男人,你的自信心受到了打击。”
毛丽讪笑,“不,您说错了,我是怀疑自己是不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错!”张番轻轻敲了敲桌子,将面前的咖啡推到一边,更近地靠向毛丽,“你的笑容浮于表面,这证明你是一个言不由衷的人,你活在虚伪中,因为我看到你眼底的红血丝,你肯定经常失眠,你对自己的言不由衷感到厌倦,幻想洗心革面做回真实的自己,这个时候你见了我,你突然发现——”
“发现什么?”毛丽也把咖啡推开,身子向前倾。
张番这个时候反而不说了,坐直身子,清清嗓子,双手交握放在桌面上,恢复教授的派头,他弹着手指说:“这个问题我们过后再讨论,现在轮到我来问你,毛丽小姐,你此行来上海就是为了见我?”
“没错,我就是来见您的。”毛丽舒了口气,这厮终于开始说人话了。
张番点点头,在他说人话的时候,的确是仪表堂堂。毛丽注意到他在不断弹着手指,不知道是在有意识地炫耀他小指上的蓝宝石复古戒指呢,还是在把桌子当钢琴,可能这是他的习惯动作。但是毛丽没注意他的戒指,倒是对他的手指很感兴趣,修长白皙,很少有男人长着这样一双手,极具艺术气质。毛丽想象他这双手若是在键盘上飞舞肯定很好看,简直是梦幻……
但是这位教授接下来说的话,让毛丽更加确信,他即便不是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也是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大夫,他说:“毛丽小姐,谢谢你不辞辛劳地来见我,但是我对你的诚意表示怀疑,因为……从你的妆容上看,你根本就没有对我有丝毫的尊重,更没有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有深刻反省的表示。你看你,一张素脸,头发蓬乱,穿着件过时的Valentino外衣就来见我,虽然这个牌子算是不错的,但你这件已经是三年甚至四年前的款式,这不符合一个追求高尚生活品质的人的行为,这是对本人极大的不尊重!一个忽略生活品质的女士来见一个时时刻刻追求高尚生活品质的男士,你知道这会产生什么后果吗?这会让我这样一个时时刻刻追求高尚生活品质的男士深受打击,我一次次被你打击,难道你还不为自己的草率为自己的敷衍为自己的傲慢道歉吗?”
“对不起,我道歉。”毛丽听完这番话已经绝望,站起身低头一躬,以默哀的姿态来沉痛宣告此次见面的失败。
“我还没有死,你不应该以这样的姿态来给我默哀。”天哪,这厮还是人吗?他竟然一眼洞穿她的心思。
张教授示意毛丽坐下,“默哀结束。”
毛丽几乎想夺路而逃了,再这么折磨下去,她怕她会疯掉,可是这厮像是幽灵附体,又察觉到了她的动机,“你想走了吧,没关系,你现在走并不表示我们的缘分就此结束。因为在你身上我感觉到了一种奇异的磁场,我们必然还会见面,那么我可不可以问你,你目前住在哪里?你现在的生活状况是怎样的?别说,让我猜,你肯定不是住在酒店,因为你身上没有酒店特有的香精味,你应该是住在某处比较奢华的豪宅内,你身上的香水是香奈儿19号,这种味道的香水一旦跟酒店香精混杂,绝不会有现在这么纯正的味道……至于你的生活状况,应该比较糟糕,你不是刚失恋就是刚和男朋友吵架,因为我在你眼里看到了悲伤和绝望。那么我告诉你,治疗失恋最好的办法就是睡眠,因为人只有在睡眠中才可以表达真实的自己,不管你是对他有歉意还是恨意,你都可以在梦境中如实表达,并且睡眠可以让你的大脑得到最充分的休息,这有利于你缓解过于紧张的精神压力……”
“教授!”毛丽终于忍无可忍,“我找您是有正经事的。”
张番“哦”了一声,道:“那让我分析下,你来找我的正经事是什么事……”
天哪,又回到前面去了!
“一个编辑,社会赋予你的最大使命就是负责,对自己负责更应该对作者负责,因为你的能力大小而责任不同,你没有能力为社会为历史为一些更宏观的目标负责,总要为每一部作品负责吧……那么伟大的一部作品,你竟然视若无睹,还极其残忍地打击作者,你知不知道你的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毁灭一个才华横溢的天才作家,你将因此成为文坛的罪人社会的罪人历史的罪人……”
话没说完,毛丽已经起身离去。
这厮还在后面念经,“你这是对一个优秀作者应该有的态度吗?你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你没有职业操守,没有社会责任,没有道德,没有风度,除了有一张不像人类的天使面孔,你什么都没有……”
上海的秋天很美,人行道上落满枯黄的梧桐叶,一路铺向前方,行人踩在上面发出沙沙的声响,天空当然不如南宁那般蓝,但仍发出柔和的光辉,澄清又缥缈,如果不是那些林立的高楼破坏了自然的和谐,仿如油画般的城市风景会更美。
毛丽却无暇欣赏这美丽的城市街景,都怪这个张番,在见他之前的那天晚上她就连连做噩梦,一会儿梦见他变成吃人的野兽,一会儿又变成龇牙咧嘴的妖怪,可是真的见了面后,她才知道这世上原来还有比野兽和妖怪更可怕的“生物”,这厮跟她想象中的作者形象太不一样了!他作品的个人简介里并没有提到他是教授,她也见过不少教授,大多文质彬彬,谈吐不俗,可是这个张番……
毛丽跟他约好在星巴克见面,可是她在咖啡厅了等了半天也不见人。当然,她并不认识他,也没有见过他的照片,但以她阅人无数的本事,她会认不出一个作者?结果等了半个多小时他都没来,她又跑到咖啡厅门口等,还是没来,最后咖啡厅里走来一个客人,穿长风衣,戴着眼镜,长相和身材都很有型,笑眯眯地跟毛丽搭讪。
毛丽有一句没一句跟他说着,还在等张番,因为经常被陌生人搭讪,她并没有太在意这位超级摆酷的男模,直到她准备走了,“男模”才突然问她:“毛丽小姐,咖啡都不喝就走啊?”
毛丽这才知道身边这位“男模”就是张番,可把她给呛得,如果不是有任务在身,她真会用收拾毛晋的办法“替天行道”。这厮简直就是一个超级疯子,谈了两个多小时,她根本没有插嘴的份,倍受折磨,最后是落荒而逃。
毛丽开的是哥哥的车子,因为心情烦躁在街上横冲直撞。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一倒霉喝凉水都塞牙,毛丽觉得自己肯定是犯了冲,回家的路上车子居然抛了锚,怎么踩油门,就是纹丝不动,最后只能让拖车拖走。可怜的毛丽小姐一个人站在大街上吹冷风,因为正赶上周末,满大街都是人,要想拦辆出租车很难。毛丽给哥哥打电话把他臭骂一顿,怪他越混越差,原来开宝马现在沦落到开帕萨特,还好是在电话里,要是见着面,毛丽肯定要又拿她哥当沙包练,她心里还憋着气呢!
毛丽对于哥哥毛晋和赵成俊是剑桥校友这件事非常介怀,因为事先她竟然毫不知情,直到在上海下了飞机,毛晋跟她拥抱后又兴奋地跟赵成俊打招呼,毛丽这才知道他们不仅是校友,还是老朋友。当时那么多人在场,她倒也没表示什么,回到静安寺的家她就不客气了,一个扫堂腿将毛晋踹到沙发上去,“说!你怎么跟他认识的?竟然瞒得滴水不漏,你们是不是合谋算计我来着?”
毛晋连连讨饶,“老妹,我算计你什么啊?我跟Brant虽然是老相识,但是也有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平常也联系得少,我怎么知道他跟你也认识啊?我倒要问你,你怎么跟他认识的?”
在机场毛晋见到赵成俊和毛丽在一起确实很意外,他还来不及问妹妹,一进门就反被老妹踹到沙发上兴师问罪。他的这个老妹实在是太另类,从小就骄纵惯了,脾气大得吓人,中学时别的女孩子学琴棋书画学舞蹈,她偏要学跆拳道,老爸居然也依了她。当时毛晋从自身安危考虑坚决反对,结果这死丫头说:“我学跆拳道就是为了收拾你,替天行道!”
果然,她的跆拳道虽然只学了几年,但是收拾毛晋绰绰有余,每次兄妹俩扛起来,毛丽就会“替天行道”。毛晋曾试着跟妹妹动真格的,结果哪是她的对手?毛丽出手又快又狠,加上人又机灵反应神速,简直把毛晋当沙包练了,可怜毛晋每次都被收拾得鼻青脸肿,那年毛丽砸的那一烟灰缸,现在还在毛晋的额头上留着疤,毛晋对这个妹妹咬牙切齿,打又打不过,就只向老爸问罪:“爸,你生我就够了,干嘛还生她?!你干嘛生她?!”
毛晋真不知道自己前辈子做了什么坏事,这辈子给自己招来这么个克星,乖的时候还好,发起怒来就把他当沙包练。现在都这么大了,脾气一点也没改,就为着赵成俊这事竟然进门就把他一顿狠剋,一点也不顾及还有外人在场,这“外人”不是别人,正是毛晋新交的女友詹萍萍。毛晋觉得忒没面子,又打不过妹妹,只能求饶道:“我真不知道Brant来了中国,一直就没联系嘛。”
毛丽恨恨地说:“那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有这么个朋友?”
“其实你们应该见过面的,我是说好几年前。”毛晋把女友支走,拉妹妹坐到沙发上,拨开前额的头发给毛丽看,“你看看我这额头的疤,还记得不?那次你跑去找我练沙包,拿烟灰缸把我砸得头破血流,当时是章见飞把你拉出去的,但是在场的还有一个人,是他送我去的医院,他就是Brant,我们三个人是在剑桥认识的。”
毛丽不说话了,瞪着哥哥。
“那几年我……我们来往得比较密切,后来,后来你跟章见飞……断了后,我们就很少再联系了,只是大半年前Brant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要来中国投资做生意,我以为他会来上海,没想到他选择了南宁。当时我还开玩笑说,南宁可是我妹妹的地盘,我妹妹在那是个人物,你如果不幸招惹到她,最好躲远点……”
毛丽垂下眼睑,即使是垂着的,长长的睫毛仍是微微翘起。她的脸色不大好,可能是旅途疲惫的缘故,眼底下透着青,刚才还气势汹汹,瞬间就变得沉静似水。她抬眼看了下毛晋,淡淡地说:“哥,以后别再提那个名字,我已经忘了他!”
说着起身上楼。当时都走到楼梯口了,她又回头叮嘱道:“记住,一个字都不准提,否则提一次我揍一次,决不留情!”接着一个优雅的转身,毛丽小姐昂首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刚好看到詹萍萍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她顺便吩咐道:“把我的行李拿上来,晚饭前不要打搅我。”
那语气,就像吩咐一个用人似的。詹萍萍跟毛晋以往的女友不同,不是城市里的时髦女郎,她来自山区,是师大的一个贫困女生,温柔娴静,胆子尤其小,虽然见面前就被毛晋告知这个小姑很厉害,但是真见了面,看她收拾毛晋那架势,还是吓得够呛。毛晋不好意思地冲萍萍耸耸肩,“她就这样,没事你别去惹她。”
詹萍萍“哦”了一声,乖乖地去给毛丽提行李。
至于毛晋现在沦落到开帕萨特,其实这事也不能怪他,要是以前,换车和换女友曾经是公子哥毛晋最热衷的事情,问题是现在不同以往了。自从毛晋因为一次工作失误让饭店蒙受巨额损失后,饭店董事会收回了他的财经大权,即便他老子是董事长也帮不了他,因为饭店不是毛延平一个人的,家族其他成员也占有股份。为了让毛晋吸取教训,毛延平不仅“没收”了他的跑车,还严格限定了他用钱的额度,这对花钱如流水的毛晋少爷来说无疑跟要饭差不多。而人一旦落魄,那些朋友、死党和女友通通都绕道走了,毛晋这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世态炎凉,昔日的神气活现荡然无存,整天唉声叹气,说话走路都是蔫着的。
唯一欣慰的是,他总算交了个靠谱的女友詹萍萍。患难才见真情,贫困家庭出身的詹萍萍从不乱花一分钱,还坚持勤工俭学,赚的钱除了支付自己的学费,剩余的都存着给毛晋用,那一百两百五十的,都是这丫头课外当家教赚的辛苦钱。
别说毛晋感动不已,毛丽也很感动,她用逆向思维一想,或许这对曾经一掷千金的毛晋来说是件好事,不知道甘苦,不知道人情冷暖,早晚会栽跟头,现时的“悲惨”处境起码能让他学会怎么去珍惜,也让他学会如何真正独立。
毛丽跟哥哥打完电话,一个人游魂似的在街上走,到了傍晚也不想回家。肚子似乎有些饿,路口正好有家KFC,毛丽正准备进去填饱肚子继续游魂,手机却欢快地唱起歌来,吓她一跳。她掏出手机,紧盯着屏幕上跳动的名字:赵成俊!
依然是低沉悦耳的声音:“你在哪里?”
“哦,在,在肯德基。”毛丽没来由地紧张起来。这人,居然连她的名字都省了,直接问她在哪里,好像他们已经很熟了似的。
“肯德基?”赵成俊在电话里的声音冷静异常,但确实很好听,“那是小孩吃的东西吧,你都多大了。对了,你晚上有安排吗?”
毛丽这个时候忽然心情好转。
自从机场分别,两天了,这是她第一次接到赵成俊的电话。当然她也没有给他打过电话,甚至想都没有想到这个人,是刻意不去想,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不去想,毛丽也说不清楚。但奇怪的是,她明明没有想到那个人,一天到晚忙乎乎,也没空去想,可是老觉着心里有个地方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这会儿她靠着肯德基门前的路灯,心情大好,说话也不磕巴了:“我是很想和你共进晚餐,不过我可能去不了,车子抛锚了,这个时候又拦不到出租车。”
赵成俊似乎松了口气,笑道:“那我来接你。”
赵成俊和毛丽一起来上海后,在机场就分道扬镳,各忙各的,两天了都没有通过一个电话。他不打电话过来,毛丽自然也不会打电话过去,两人在飞机上的时候,就没有沟通和交流,毛丽闭目养神懒得理他。赵成俊何其的敏感,毛丽稍有不愉快就被他敏锐地察觉到,毛丽不理他,他也保持沉默,机场道别后就与毛丽失去联络。这让毛丽更加觉得憋屈,过往跟她有过接触的男人,哪个不是把她当星星当月亮,从来只有她不睬别人的,何时被人这么晾过?
还是毛丽太单纯的缘故,虽然自称阅人无数,谈过恋爱结过婚,但她对男人仍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了解,男女之间的较量是很微妙的,有人将此比喻成烹饪,掌握恰当的火候至关重要。毛丽显然不谙此道,用流行的话说,她的EQ(情商)不够,何况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揣摩别人心思的人,她没有这样的耐心。
毛丽不知道,当她一个人在大街上瞎转悠的时候,赵成俊正在金茂的豪华套房内看报纸喝咖啡,刚结束一场商业谈判,他的心情不错。与毛丽相反,他倒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极善把握火候,不急不慢进退有序一直是他的个人风格。他抬起腕表,看了看上面显示的日历,两天了,应该差不多了。他朝旁边正在传真文件的首席秘书阿莫看了一眼,漫不经心地端起咖啡杯,夕阳此时正照在他脸上,衬得他的双眸更加深不可测,他有着极好的脸部线条,侧脸轮廓尤为分明,一抹淡淡的微笑自他唇边漾起:“JeanGees那边应该还有位置吧?”
位于上海外滩三号楼的JeanGees法国餐厅据说是上海最好的法国餐厅,是由世界最富盛名的烹饪大师之一Jean-geesVongerichten在纽约之外开设的唯一一间以他名字命名的餐厅。但是赵成俊接毛丽的时候,并没有说要来这里,而是径直把她载到外滩,全上海最浪漫的地方。穿过茂密的梧桐树,映入眼帘的是一幢幢百年外滩的万国建筑群,黄浦江畔一片灯火辉煌,微风夹杂着潮湿的水气轻轻吹来,恍惚让人觉得来到了浪漫的巴黎。
毛丽都忘记自己多久没来过外滩了,灯火辉煌的欧式建筑底层现在都成了国际品牌的专卖店。透过落地玻璃窗,里面是华美的水晶玻璃灯,或豪华或简约,或古典或现代,装饰绝对不在巴黎店堂之下。只是这种店子店员永远比顾客多,店员小姐们个个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进店的人有没有购买潜力,一眼就能看出来。
进入餐厅,赵成俊带毛丽挑了个窗边的位子,窗户非常高大,正好可将外滩景色尽收眼底,餐厅配以深酒红色装饰,气氛私密安静,红男绿女们低声窃语,服务生身穿黑衣,彬彬有礼,训练有素地来回穿梭。
赵成俊很熟练地点餐,问毛丽牛排要几分熟的,毛丽说八分熟,赵成俊说还是七分熟好点,八分熟会老了点。
毛丽瞅着他,直觉他肯定经常来这用餐。
菜肴很丰盛,光是前菜就有三道之多,不过这里的前道不像法国那么多,而是很艺术地摆在一个玻璃杯里或是小小的一块放在盆子中央。
毛丽尝了口煎鹅肝,入口即化,果然是非常美味。
“怎么样,味道还喜欢吗?”赵成俊微笑着问她。
毛丽点点头:“你很会点菜,很合我的胃口。”赵成俊沉吟不语,心想不是我会点菜,而是我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菜,你的一点一滴我都熟谙于心。
“干嘛这么看着我?”毛丽很敏感,赵成俊的目光有别于往日。
赵成俊莞尔一笑:“你今晚很美。”
毛丽低头瞧自己身上的衣服,知道他又在说鬼话,只不过是一件黑色开司米羊毛衫,领口镶了几颗珍珠而已,还是三四年前的旧款。海天苑衣橱里的衣服都是她到南宁工作前买的,都是名牌,却很少穿。南宁的冬天很暖和,她的衣服大多是夏装或春秋装,突然要来上海出差,才随便拎了几件冬装过来。
但是毛丽并不知道,她即便穿着旧款的毛衣,仍是美得惊心,室内灯光柔和,更加衬得她白玉般的脸庞净美光彩,脸颊薄薄地透出一丝儿红晕,仿佛是刚洗过的水蜜桃,让人有咬一口的冲动。
“你也很帅,没看到周围有美女在打量你啊?”毛丽礼尚往来,也夸奖赵成俊一番。她没有说假话,一身浅灰色西装的赵成俊在富丽堂皇的餐厅里也是格外气质不凡。他很会穿衣服,灰色的西装配着淡粉色条纹衬衣,没有系领带,很少有男人穿粉色衬衣,还能穿得这么魅惑又不失优雅,毛丽不服气都不行,显然他是为了跟周围罗曼蒂克的环境相称才挑的这么一件衬衣,这让毛丽有些难堪,因为她竟然仪容不整地就跑来赴约,衣服是旧的,头发也是乱蓬蓬的,难怪张番说她不尊重人。
一想到张番,毛丽顿时皱起了眉头,赵成俊问她是不是不舒服,毛丽这才将下午约见张番的事情跟他说了。
“简直是个疯子!”毛丽狠狠嚼着牛排说,“如果他不是疯子,那么我就有可能是,居然招惹这么个瘟神!”
赵成俊淡然道:“这世上什么人都有,不奇怪。”
“是啊,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赵成俊“嗯”了一声,似乎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举起酒杯:“来,我敬你一杯。”毛丽也觉察出他今晚有些神色飘忽的样子,包括她自己,也有些不在状态,不知道说什么好,总是没话找话,一个话题结束,就不知道下一个话题怎么接,颇有些尴尬。两人碰了杯,马上又冷场,都各自闷声吃着,很不对劲。
最后还是赵成俊打破僵局,看着毛丽,突然说:“对不起。”
毛丽愕然,更觉尴尬:“干吗说对不起,你又没做错什么。”
“很抱歉,我……那天早上其实……”
“你什么也别说,我都明白!”毛丽打断他,脸色平静,眼里渐渐浮起悲哀,“他来过北海,头天晚上就在,但是我喝醉了不知道……你不用责怪自己,你不告诉我他来过是不想让我被他伤害,他这个样子对我,我见了他只会更受伤……不过没关系,我已经决定忘了他,早该忘了他,来了都不肯见我,我还有什么好留恋的!”
赵成俊不露声色地凝视着毛丽,脸上看不出什么,心里诧异得不行,这太意外了,他什么都没说,她竟然都帮他说了,而且是引向他意想不到的方向。根本就不用他再费劲去解释什么,他只觉所有的顾虑都是多余的,连上帝都站在他这边,他没有理由退缩。
他语气忽然轻松起来:“你能这么想我很高兴,你还年轻,未来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忘记过去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毛丽使劲点头:“没错,人生总是要经历一些事情的,老是把自己埋在过去忒没意思。我想通了,从今往后我会好好生活,开心工作,和所有正常人一样恋爱、结婚、生子……还有旅行,我要去旅行……”
这么说着,她的眼中浮出泪光,映着灯,隐隐似有星芒闪动。赵成俊伸手拭过她的脸颊,极轻地拭过,其实没有泪水,他只是想……想触摸她,感知她的存在,眼前的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他真的离她这么近了吗?
无数个日日夜夜,浮现在他脑中的那张素净清秀的脸,此刻就在他面前,离梦太近让他激动异常,但是他不能表露出来。
他将手轻轻覆在她手背上,什么也不说,久久凝视着她。
“我……我会忘了他,一定会忘了他……”她反复说着这句话,再也承受不了他眼底的自己,隐忍已久的泪水汹涌而出,毫无阻碍地顺着她的脸颊滚落。她小声地啜泣着,絮絮叨叨,说了许多她自己也不甚明白的话。他轻叹一声,起身坐到她身边揽她入怀,看着她那样难过,他心里十分悲哀,怪自己为什么不早些来到她身边。如果当初他足够勇敢,是不是她的回忆里就会有他的存在;如果当初他足够坚持,是不是结局就不一样?想到这些,他心里泛起难言的酸楚,轻拍她的肩背,像哄一个孩子,“别哭,我再也不要见到你哭。”
初吻是什么感觉?毛丽曾经在一个作者的稿件里看到这样的描述:“我只觉得我在飞,脑子里嗡嗡的,动都不敢动,生怕一动就会从天上掉下来。只想被他抱得更紧一点,吻得更深一点,也分不清是他的心跳,还是我的心跳,我们都失控了,天旋地转,缠绵在那样的吻中无法自拔……”
当时她就觉得这作者有点瞎掰,哪有接吻会飞的,男女抱在一起啃哪有这么多形容,她坚持要毙掉那稿子了。结果白贤德看到了,反说形容得很好很贴切,还质疑毛丽,“你有没有谈过恋爱啊?还结过婚呢,居然不知道接吻可以飞。”
毛丽大笑:“哈,那你的意思,你初吻的时候也飞了啰?”
两人为这事又是一顿掐,毛丽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是很白痴,连白贤德都知道接吻能让人飞,号称男人头号杀手的她竟然没有体会过。所以当赵成俊轻轻吻上她的唇的时候,她只觉悲哀,深深地悲哀,谈过恋爱结过婚,却第一次感受吻原来可以是这样的惊心动魄,从前她经历过的那些人和事真是不值一提,通通不值一提!
就因了那一句“我再也不要见你哭”,毛丽在餐厅哭得稀里哗啦,周围那么多人都在望她,她都顾不上。赵成俊坐在她旁边拥着她,什么也不说,像是在想着久远的心事。毛丽只觉很安心,被他拥着的感觉。周围的富丽堂皇,窗外江滩的盛世繁华,都已隐去。那时那刻,整个世界只剩下他和她。
后来为避免被当成展览,赵成俊牵着她离开了餐厅。车子在毛丽家门口的树影下停了很久,两个人都沉默,静静地坐在车里看月亮。透过车顶的天窗,那远远的一团白,就悬挂在树梢,冷冷的清辉仿如水银倾泻,不知道它曾经照见过多少人的人生,可能是看得太多离合悲欢,所以光才那么冷吧。
坐得太久,他的西服有些皱,慵懒的样子,更衬出他俊逸的一张脸。他侧影俊美,眼眸深邃,若有所思地看着前方,像是有许多的心事纠结在眼底,他到底在想什么呢?毛丽总觉得他是个有心事的男人,偶尔看向她的目光,总带着深深的忧郁。这会儿看着月光下他略显清瘦的脸,毛丽心中起伏不定,是他在犹豫,还是她在犹豫?车内的空间太过狭小,有暖暖的气息在流淌,在膨胀,这让两个人都有些紧张。他突然俯身过来的时候,毛丽紧张得全身发僵,但并没有躲开,仿佛是本能,她微微闭上眼睛。
轻而柔的吻,像是夜的风,微凉地拂上她的唇,先是生涩的,迟疑的,试探的,渐渐变得炽烈……他箍得太紧,她几乎不能呼吸,像是陡然置身炙热的火炉,全身的血液都在翻腾,翻腾,灵魂腾空而起,整个人都像是飘起来了,这样的她令她自己都觉陌生。
许久许久,他终于放开她,两个人都深深吸着气。
他的呼吸跟她一样急促紊乱,隔着她身上的外套,隔着他薄薄的衬衣,还是能听到他紊乱的心跳。两人好长一段时间都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毛丽不好意思地笑笑,赵成俊亦笑,“今晚我会失眠。”
回到家,毛丽根本无法入睡,像只猴子似的在屋子里跳上跳下,一会儿趴床上,一会儿坐到窗台,后来又到浴缸泡着,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冷静。她很瞧不起自己,都是过来人了,居然像没跟男人亲近过似的……实在是睡不着,她打了个电话给白贤德,谢天谢地,白贤德也没睡,说是在看稿。毛丽不屑一顾:“拜托,不用这么卖命吧,你还想评劳模啊?”
“扯淡,评劳模哪能轮上我?”白贤德的声音显得疲惫不堪,“如果你知道我们这个朱老总的外号叫什么,你就会同情我们现在的处境了。”
“什么外号,这么快就有外号了?”
“朱阎王,害怕了吧?”
“乖乖……”
“天天加班哪,布置的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否则就死翘翘。”劳苦功高的白贤德同志大约是找到了倾诉的对象,在电话里对毛丽大倒苦水,历数朱庸的种种虐人“罪行”。听她那么说,简直是令人发指,几乎每天都有编辑部的姑娘被骂哭,除了白贤德,大家都挨过骂。白贤德的解释是:“万幸,跟你混了这么久,脸皮也变得厚了。”听听,这是什么话!
同时,白贤德对前任副总编容若诚的种种好万分惦记,并作了深情回忆,怀念之情令人动容。她说现在编辑部的姑娘们见了老容就跟见了亲爹似的,叫得可亲热了,老容现在的人缘直追已经离职的许帅,好人啊,大家都这么说。而容总编好像也很怀念编辑部,每天都要来回好几趟,尤其是一编室……白贤德话锋一转:“哎哟喂,妖精,你不知道啊,老容每天都要打几个电话询问你在上海的情况,上班一个,下班一个,可惦念你了,估计他不好意思给你打电话,才打给我的。”
毛丽说:“那你告诉他,我估计回不来了,要壮烈牺牲在这了。”白贤德一听这话就紧张了:“为啥?就一个张番,还能把你吃了?”
“唉,一言难尽,一言难尽。”毛丽痛苦地直摆头,不愿多说。白贤德却在电话里叫:“死妖精,你要是再不回来,我拿了刀砍到上海去!”毛丽正要顶她几句,听到电话里传来郝健一同志睡意朦胧的声音:“深更半夜的,你要砍谁啊?”白贤德回了句:“砍你!”然后郝健一就没吭气了,估计被吓得钻被窝里去了。毛丽啼笑皆非:“贤德妻,有你这么对老公的吗,温柔点嘛。”
“温柔个屁,这么多稿子要看,我杀人的心都有!”白贤德看样子是被那个朱阎王折磨得不行,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问毛丽,“对了,这大半夜的,你打电话干吗,有什么事?别说你想我,拿你那张嘴哄男人去,我可不信。”
毛丽反问:“那你猜,我打电话给你干吗呢?”白贤德想都没想就答:“不用猜,只有一个可能让你这么晚还得瑟。”
“什么可能?”毛丽就不信她猜得到。
结果,白贤德电话里笑得极其诡异:“有奸情,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