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鹰扬江湖

第六章 鹰扬江湖

第六章鹰扬江湖

百花楼乃宜宾一大名楼,以其独特的百花酒而使生意大红大紫,到过宜宾的人都知道,若没有喝上百花酒,那么真是虚行一趟。

百花楼的规模很大,楼层有三,红墙金檐金招牌,老远就能见到,那金字布招牌迎风抖动,的确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百花楼也是销金窟,不仅是一个有名的酒楼,而且也是赌场、妓院,只要有钱便可以在这里做老子,没钱甚至连门都不能进。

百花楼的老板是一位中年人,一位很深沉的中年人,就像一口枯井般,没有人能知道他的内涵有多深。他从不喜欢言笑,更没有出过手。一所名楼当然会有许多小麻烦或大麻烦,不过一切麻烦对于他和他的下属来说简直不是麻烦,用不了一刻钟就可以将麻烦摆得很平很平,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

曾有一位关东刀客,他以为他的功夫很厉害,也的确,他可以一刀劈死一头大棕熊,还赤手空拳打死过老虎,这已算是很厉害了。有一天他来到宜宾,便到百花楼来喝酒,可是喝得晕沉沉之时,他又到了赌场,不一刻他便输掉了二千两白银,这可是他这次到川中所带盘缠的一半,他怎会甘心,便以为自己的功夫了不起,想要回所输之钱。而赌场也有赌场的规矩,于是他便推翻赌桌,还打伤一名赌徒,又要打庄家之时,一位在赌场扫地的老头挡住了他,只用手中的一柄扫把就打得这名刀客毫无还手之力,然后便以扫把柄一下子穿过刀客的咽喉,这才对刀客说道:“你想找茬,可惜找错了地方。”关东刀客剩下的钱,有一半分给被打的人,还留下一点作损失赔偿,再剩下的请在赌场上的所有人去喝上几壶百花酒,这便是百花楼的手段。之后也再不提那关东刀客的事了,因为谁也没有吃亏,这样的事多有几件又何乐而不为呢?

那些地痞、流氓对这个地方也是望而却步,所以你只需有钱就可以在这里放心大胆地吃喝玩乐,只要你不闹事,那便有保障,而且楼中的姑娘更是让人**,所以大款们对这里都很满意,百花楼理所当然也便成了销金窟。

猎鹰和凌海走进百花楼,立刻有小二上前道:“两位公子请这边坐。”说着拉开两把椅子擦了一擦。

“两位公子要点什么?”店小二恭敬地道。

“来一盘鸡丝丁、一盘鹿脯青马璁,再来一盘红烧辣狗肉,一盘花生米,五斤百花酿。”猎鹰道。

“您请先喝口茶,菜马上就到。”又一名小二上来倒上两杯碧螺春恭敬地道。

猎鹰掏出一小块碎银塞到小二的手里道:“赏你们两个。”

“谢谢公子,谢谢公子。”两位小二不住地点头致谢。

酒楼里客位已经坐得很满,二楼赌场里吆喝之声也清晰可闻,不过一楼酒厅的气氛非常好,猜拳行令,呼三喝四之声不绝于耳,这当中有江湖豪客,有贩夫走卒,富商大贾,什么样的人物都有。

“今天这里可真热闹呀,有这么多人。”猎鹰道。

“的确,这一段日子的人特别多,最多的还是那些江湖客,每天都络绎不绝地有人来去。”凌海答道。

“最近江湖也够乱的,不过我们这一行也更吃香了,每天都有那么多的雇主。”猎鹰有些兴奋地道。

“其实江湖大乱早在两年多前已经开始,只不过各派都有一股实力存在,那些野心家没有一举独霸江湖的把握而已。所以这两年江湖风雨正在不断地酝酿,一旦触发那将非常之凶猛,至于我们只有把本领学好,到时候江湖中咱们杀手盟肯定有一席之地。”凌海幽幽地道。

“兄弟果然见识好,分析得有理,江湖各门派和各兴起的势力都在不断地扩充自己和消除异己,的确可怕。”猎鹰感慨地道。

“对,像我们只不过是个杀人的工具而已,不过我们只杀那些该杀的人,也问心无愧,但肯定也得罪了很多门派,使很多门派对我们产生了误解,只不过他们目前不敢向我们下手而已,就如你这次去杀的冯不肥之子冯青云,肯定使冯家对我们恨之入骨,但在这独特的江湖环境中他们却又不敢对我们怎么样,对吗?”凌海道。

“不错,这是一种很玄妙的关系。”猎鹰道。

“菜来也!”店小二的声音打断了二人的谈话。

凌海斜眼看了店小二一眼。这时他的眼前一亮,一位如凌波仙子般的少女和一位老头走了进来,凌海的目光有些呆滞。

整个酒店的声音都静了下来,都被这水灵灵的姑娘所倾倒,都被这老头的气势所震住。

白裙飘飘泛起梦幻般的波纹,身如出水之芙蓉清丽出尘,真是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面如粉玉一般光润而嫩滑,增一分则白,减一分则黑,眉似青黛,凤眼微斜,巧笑如春风,步如凌波,口若樱桃,无脂粉之庸俗,全出自然,似聚天地之灵气所凝结。

有诗为证:不似西施之病态,不似昭君之含蓄,不比貂蝉之妖娆,难比玉环之丰满,不是天地的造物,却受天地灵气所浸染,是山间的精灵,是天宫中的仙子,人间的烟火略熏陶后,比仙女更亲切,比流俗更高雅,语如莺鸣,行如燕舞,一拂袖,天边的云彩羞红,一浅笑,顿使骄阳失色。

猎鹰拍了拍凌海的肩膀道:“兄弟是否看上了这位姑娘?那可一定要追到手。”

“废话,谁会看不上这样的姑娘?谁不想将她追上手?”凌海有些好笑地道。

“那你就上呀?”猎鹰推了凌海一把。

“你急什么急?没看到那老头凶巴巴的样子,说不定还会吃人呢?”凌海道。

“说得也是!那就等会找个机会!”猎鹰道。

“你是不是也想啊,那你可就对不起雪莲姐了,更对不起我,和兄弟抢女人就是不应该,你可要收敛色心,看着我行动,还要为我多帮忙,知道吗?这可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凌海拍着猎鹰的肩膀调笑道。

“放心吧,咱俩谁跟谁呀,你找回来,我亲近的机会不就更多了,也许我还会引得她变心也说不定呢?”猎鹰笑着说道。

“大爷,你这边请。”一个店小二恭敬地道。

“叫朱有财出来见我!”老人高声道。

店小二一惊,便道:“大爷找我们老板有事吗?”

“你不配问!”老人凶道。

各桌正在喝酒的人都放下酒杯静待其变,有的人却为那漂亮的姑娘担心,担心待会双方动起手来会伤了她。

一位帐房走过来温和地道:“敢问大伯有何事找我们老板?若有可能的话,我可以代老板解决。”

“那好啊,你把在沪州失踪的十八名无辜少女还出来,那就万事皆休,否则……”老者怒道。

这下整个百花楼在一楼的人都惊得起哄起来:“哦,对了,最近我听说沪州那边少女失踪案闹得很凶,连官府都拿他们没有办法呀。”“是呀,我也听说过,那边有许多侠士和会功夫的人都在查探这件事呢?”“对呀,听说还有几个会武功的人被打死,也抓到了一个凶手呢。”……议论纷纷而起。

“老伯,话可不能乱说。”帐房有些怒意地道。

“哈哈哈……笑话!老夫平生向来说话实事求是,没有证据的话从不会轻易开口,你叫朱有财下来和我讲话!”老人气势如虹地道。

“把人证带上来。”少女轻启朱唇冷冷地道。

“这便是你们派去绑架少女的人之一。”老人提高声音道。

“八爷,饶命呀,不是我说的,不是我说的,是他们用搜灵**将我拿去拷问逼出来的。”一名精悍的中年人提着一个被绑成麻花的人进来了,那被绑的人还未落地便叫道。

“你是谁?我不认识!”帐房否认认识被绑之人。

“对不起,各位大爷,今天本楼关门不开市了,各位请回吧,今天已吃的算本楼请客,未吃的可以带走,实在对不起啊,实在对不起!”几名店小二向楼内坐的人道。

那些人大概也知道好戏看不成了,又惋惜这么好的姑娘会因此而毁去。

酒店只有两个人没有走,他们还依然吃着花生米,喝着百花酒,比任何人都悠闲,更不理店小二的说话,这便是猎鹰和凌海。

“大爷,本店今天不开市,若两位大爷下次再来就由我请客行吗?”店小二又委婉地道。

“不行,今日是好日子,我已经叫了菜和酒,兴致已经上来了,怎会就走呢?大不了我付双倍或十倍的钱不就得了。”凌海说道。

“大爷,请不要让小人为难好吗?”小二低声道。

这时那老者和少女也回过头来,那帐房也觉得惊异。

“有什么为难的,我又不是拐子,不用担心会拐走你的老婆和女儿,又不是专干那些杀人越货偷抢的脏事,我只不过是花钱买酒喝而已,又有何不可?你又有何为难?待会待老伯叫出你们的老板来评评理。”猎鹰粗犷地道。

这一下连帐房的脸都变了,他怒道:“朋友想怎样?”

“你看我们能怎样?这么年青,这么单薄,你这门这么厚,酒这么好喝,事情这么好玩,我只不过想看人耍把戏而已嘛!用不着这样大惊小怪的。大白天好好地放着生意不做,关着大门,别人还以为干什么勾当来着呢?”凌海悠闲地道。

“很好,把门关起来,他们不愿走,怨不得别人!”帐房道。

“朱有财,你再不下来我可就不客气了,现在客人都走了,就算长得丑也没有关系的。”老人洪声道。

“八爷,救救我,救救我。”那被绑的人喊道。

“好吧,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到底是什么人,竟敢管本楼的事,真是活着不耐烦了?”帐房狠声道。

“这么说,你是承认那些失踪的少女是和你们百花楼有关了?”少女挑了挑嘴道。

“不错,可惜你这老头也真糊涂,竟又送一名绝色小娘子上门,我可真是有口福啊,哈哈哈!”帐房得意地大笑道。

“呼”少女一掌扫了过去,他恨这帐房的轻薄,所以二话不说便攻了过去。

“别动怒,别动怒,小娘子,待会我会好好地伺候你的。”帐房依然是一脸轻薄,对少女的攻势竟似丝毫不放在眼里,四周的店小二这时一改平时恭敬的模样,如凶神似的拿着兵器守在四周。

“啊”帐房一声惨叫,脸色大变,因为一只手,一只如钢钳的手,捏住了他的脖子,“嚓”帐房听得很清楚,这是他颈骨碎裂的声音,然后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那些店伙的脸色也有些惊诧,那老头竟在连帐房都未能觉察的情况下捏碎了他的颈骨,那种速度、那种力度、那种准度,的确有些惊人,但他们不能让老头活着,绝不能!所以他们攻了上去,有八人从八个方向攻向老头,有四人攻向中年人,两人攻向少女。

他们的兵器很快,也很有力度,刀带起“呼呼”的啸声,剑引起“哧哧”的啸声……

老人只是斜眼看着他们,就像是看小孩玩泥巴一般地看着攻来的八人。

中年人没有动,他也只是定定注视着四人的脚步,就像一位在检查学生练习的老师。

少女没有慌,只是向后略略退了半步,只是半步而已,只半步却避开了两把来攻的剑,于是她那两只春葱般的玉手似兰花般地展开了,“叮叮叮……”挡住了两人攻来的十剑,然后她便还了一脚。

好美的一只脚,盈盈只不过三寸而已,猩红的小花鞋,包裹得如一只小宠物一般。

好美丽的一脚,以一种如舞姿般的轨迹,斜掠而出,如掠水之春燕。

好狠的一脚,以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道踢中一名小二的檀中穴。

罗袖轻佛,如天空中飘浮的彩云,那小二手中如银蛇的剑,竟被吞没,然后小二竟看到彩云中穿出一条小蛇,很毒很毒的小蛇,只在他脖子上轻轻一碰,小二便如泥一般倒了下去。少女拍拍手,似是将手中的尘土拂去,又似是有些庆贺之意。

当剑、刀攻到中年人身前三尺时,突然,四名小二眼前一空,人已不见了,四件兵器竟相互对刺,于是急忙收剑。但他们都觉得腿有些痛,刚开始只一点点的麻疼,最后竟痛得不能站起身来,因为他们的腿已经断了,捏断他们腿的是一双粗糙而有力的手。

刚才四人攻到之时,中年人突然倒了下去,倒在地上,太快!四人才不及反应,当反应过来时腿已被捏碎了。

老人更是悠闲,八把剑如同一道网,一道很密很密的剑网,老人就像鱼一般眼睁睁的看着被网罩住。但他却同时伸出两只鸟爪一般的手,就像是渔民抓鱼一般,剑光一敛,八柄剑竟全被老头抓在手中,众小二想抽,这才发现,剑竟如生了根一般是不可以动的。

老人一声轻喝,手臂轻轻一抖,“铮铮铮……”八把剑便如豆渣一般变成铁块,两只鸟爪一般的手挥出一团光影,如一个千手罗汉显灵一般将八道人影罩入其中,“啪啪……”八人挡了八掌,但依然难以抗拒这千万只手,一一倒下,从耳孔、鼻孔、嘴角溢出了几个血泡,然后更多。

“哈哈……好一个‘千手金刚’孙重,果然精彩绝伦,让我眼界大开;这小姑娘的流云飞袖也不错,只是那袖中的小蛇未免太毒了一点点,要是没有蛇,那做一个舞女应该没有问题;至于这位兄弟,一手鹰爪使得也还不错,只是少了一点狠劲。”一位看上去只有四五十岁左右,模样微胖的男人从楼上缓缓下来道。

那动作很缓慢,很缓慢,可时间和空间也似以他为中心慢了起来,“千手金刚”额角似有了汗光,小姑娘呼吸有些凝重,中年人的脸微微有些红,凌海和猎鹰似乎也觉察到了异样的现象,那是一场暴风雨来临之前的那种沉闷,那种压力。

这种压力似有形无质般地存在着,可是猎鹰却发现窗外的天空特别蓝,阳光似温柔的母亲,对大地坦开胸怀,还有一群鸟儿,在自由飞翔,是个好天气,绝不可能有雨,现在不会有,明天、后天都不可能有雨的好天气。猎鹰对气象也有一手,这是做为一名杀手的保命之本,大自然便是他们的帮手。

那这种闷,这种压力来自何处呢?

猎鹰有一种想把所有门窗打开透透气的冲动,但凌海拉住了他,他发现了这种压力之源,是一个人,一个微微发胖,面如油盆,鼻大如杯,耳大如扇的怪人。压力来自他的脚下,他那缓缓移动的脚步似乎与地板进行着一种很神秘的结合,竟发出一种锥入人心的声响;压力来自他的手上,他那粗长的手指竟在空中荡起了一片乌云,但是他看起来行走得很慢,很慢。那只不过是一开始便施以摄魂之术再以魔步幻手让人产生一种缓缓的错觉。

“千手金刚”额角的汗珠愈来愈多,终于一声暴喝,攻了上去。他不能再让怪人凝聚气势使摄魂之术达到顶峰,那时便是他们的死期,所以他在稍感压力一轻之时便出了手。这一喝喝醒了中年人和少女,也使这无形的压力松了一松,怪人顿了一顿,目光扫向凌海和猎鹰,然后才回头看眼前这一片如梦似幻的手影,便不再抖动那双粗长的手,只是选出一只粗壮的中指,刺了出去。

就一指,粗壮的一指,没有花巧的一指,但指尖似乎有一溜火光,一溜淡蓝的火光,如一只微小的火龙,以一种非常玄妙的速度向前刺去,不是很快,也不是很慢,只能用恰到好处来形容这一指的玄妙之处。

一个人的武功可以练到出神入化,一个人的招式可以练到快如疾电,也有人招式可以缓如老牛拉破车,或许这样会有很大的杀伤力,或有很好的防守力度,可是能将招式的速度达到恰到好处,那却是非常难了。但这微胖的人却做到了,而且一出手便破掉了“千手金刚”那快如疾电的攻击。“千手金刚”刚一歇气,那本来恰到好处的一指却突然变得如疾电般迅速捅向“千手金刚”的咽喉,依然带着蓝色火焰般的光芒。

“呀。”精悍的中年人如山鹰般地一爪击到,怪人并未因此而放弃进攻“千手金刚”,他只是伸出左手,也击出一指。一种绝然不同的感觉,那只手指就如冰柱一般放出丝丝寒气,周围的空气温度似乎全都下降,中年人不禁打了个寒颤,那雷霆的一爪顿时失去了许多威力,而那一指依然斜斜刺到。中年人忙放弃这一击,一个侧翻落于地上,而电光火石之间,那玄冰一般的手指也改捅向“千手金刚”。

“千手金刚”因为刚才也是凌空一击,仓促被逼退,还来不及站稳,迎面便射出这一阴一阳两指,迫不得已,也顾不了身分,倒地就是一滚,倒退两丈。

“哧哧。”两道指气击在地上,冒出两股青烟,那大青石地面竟被射出两个三寸余深的孔。

“‘阴阳神指’冯不肥?”千手金刚惊叫道。

“没想到你依然这么年青。”那中年人也惊道。

“哈哈……这叫驻颜有术,哪像你这老鬼好好的不在家里享清福,反而要和我们冯家过不去,来拆我的台子。”冯不肥得意地道。

这人便是四十年前唐情所要嫁的未婚夫,后因马君剑一搅和,致使唐情在出嫁途中自杀而死,喜事变成丧事,唐门和冯家都当这是奇耻大辱,因此对马君剑固然是恨之入骨,两家也从此交恶。冯玉山有三子,大儿冯不瘦,二儿冯不肥,三儿冯不矮。冯家便为冯不肥再续一房亲,给江湖制造一个唐情依然在冯家的假象,所以马君剑四十年来未曾去找唐情。而冯玉山对唐门虽然怀恨在心,又恐实力不敌唐门,便暗中培植势力以有待朝一日报仇,这便使江湖多了一个最神秘的教派——拜月教。拜月教不仅有酒楼、妓院、赌场,而且全国都有商业网络。四十年前冯家的商业网络就已经够大的了,再加上四十年的苦心经营,比之往日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当冯不肥收到飞鸽传书,知道儿子死于杀手盟的剑下,便怒不可遏,于是立即起程赶到宜宾,要杀死司马屠为儿子报仇。恰好遇上“千手金刚”孙重带着孙女孙平儿及世侄黄不远来兴师问罪。冯不肥便想把怒气泄于三人之身,再心平气和地找司马屠报仇,他没有把握是司马屠的对手,所以他不得不放下任何情绪,高手与高手相斗中间是不能存在任何情绪的,哪怕是一点点亲情的牵挂。

“那这样说,那一批少女竟是你冯家干的好事了?”少女怒问道。

“哎,小姑娘,你不用性急,呆会儿留你不杀,也和你干好事怎么样?”冯不肥嬉皮笑脸地道。

“你,你……”少女气得说不出话来。

这时凌海却接过口来道:“你就是那个冯什么云的父亲呀,没想到年龄这么大了还如此风流,真是有其子必有其父,想你这么风流,杂种肯定很多,那么死了一个冯什么云的你大概也无所谓了是吗?”

冯不肥脸色大变道:“你是谁?刚才那支毒针可是你所发的?”

“先别说我是谁,只是你的脚在楼板上敲得那么响,我怕你一不小心会踩穿楼板,所以才放枚小针把楼板钉牢一点,没想到,竟偏了个方位向你脚上飞了去,实在不好意思,实在对不起。”凌海故意道。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也想管我们冯家的事吗?”冯不肥怒道。

“那是你们冯家的事吗?拐骗少女,那可是天下人之事,只要稍有一点正义感的人都会伸出手来管,无论是冯家也好,唐家也好,还是当今皇帝,我们照样管。”猎鹰愤然道。

“是呀,其实呢我们不管,你也迟早会来管我们的,因为我这位兄弟呀,在前天午夜杀了你的那个不知是杂种还是野种的儿子。是吧?兄弟。”凌海最后一句话是问向猎鹰。

“不错,冯青云有十一大致死之罪状,相信你也拜读过,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多行不义则自毙,你们冯家管教不了子孙,那我们便以江湖方法去管教,这对你冯家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教训而已,希望你别生气!”猎鹰娓娓道来,却把冯不肥脸都气绿了,两眼发出仇恨的烈火,似要把凌海两人撕成粉碎。

少女也惊异地望着两人,凌海朝她眨了眨眼睛,扮了个鬼脸,把少女羞得粉脸更红,粉颈低垂,凌海得意非常,对冯不肥的事跟本就不放在心上。

“千手金刚”这才知道两位少年也是高手,而那年龄小而俊如宋玉的少年还出手救了他一命,竟连自己也被骗过,看来武功绝不差,心想今天有高手助阵就不用怕冯不肥了。

这时朱有财已将赌场及妓院的客人从另一道门清理出去,带着一帮人来到一楼,站在冯不肥身旁。

冯不肥极力使自己的心情放平静道:“你是司马屠的人?”

“对,我暂时是的,但我也是江湖人,我目前的名字叫绝杀,他呢就叫猎鹰。”凌海有点玩世不恭地道,这两年受到司马屠那玩世不恭的性格影响加上杀手兄弟们那真挚的友情所感化,将他胸中积下的那深深的仇恨淡化了很多,对这世界再非充满仇恨,再加上杀手盟那正直不阿的作风使他对好人非常看重,对坏人却疾恶如仇。

“那好,不管你是谁的人,你都得死!”冯不肥狠声道。

“我看不见得,什么大风大浪我没见过,我都活得好好的,你也不必吓唬我。”凌海依然玩世不恭地道,他这时已走到少女的身旁,猎鹰却站在少女的另一旁。

“好,那我就先宰了你,然后再将他们摆平!”冯不肥怒道。

“哧”、“滋”,一出手就是一阴一阳两种真气,空气中突然产生了一种无匹的气势,这一阴一阳有阴阳调和之妙,顿使众人压力大增,被这无匹的气势激得退后一步。刚才若一出手便是这两指,“千手金刚”定会受伤,可见他对凌海的恨之切!

“小心。”少女望着凌海惊叫道,便想出手救凌海。

没想到这时凌海却向她眨了眨眼睛,扮个鬼脸,真让这美女又惊又急。

可当冯不肥近了凌海一丈之时,凌海突然动了一下,只那么一下,腰挺了挺,头昂了昂,于是他便如一座山似的有气势,使众人的压力大减,少女眼中显出迷茫之色,是敬、是慕、是爱、是忧,复杂得让人难以辨明。

“千手金刚”眼中也射出奇光,中年人也露出敬佩的神情。

冯不肥不断地攻近,而凌海的气势也在瞬间凝至顶峰,于是他出剑了。

剑是含月珍珠软剑,如腰带一般在腰际围了两年多,这是马君剑留给他的惟一物品,这是一柄杀人不沾血的宝剑。

冯不肥发觉了这剑的可怕,剑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拿剑的剑手。这是非常可怕的一剑,冯不肥从来没有遇到过像这样高深莫测的剑手。

这一剑犹如从地狱中突然蹿出来的一般,又如旭日从绝对的黑暗中突然、骤然、遽然、倏地、蓦然、霍然蹦出来一般,一时外面的阳光射进来的光线全部被这柄剑所吸收,使之凝成了一团光球。“千手金刚”、孙平儿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剑法,只使得两眼不得不合上,朱有财及其手下的眼睛也受不了这种刺激都合上了。

没有合上眼睛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凌海,另一个当然是冯不肥,他的眼睛不能闭,因为一闭那就等于一生一世都得闭上,永远也睁不开,所以他依然睁着发痛的双眼,但他已看到了凌海的影子。他只能把指力打在剑光最盛的地方,因为他知道,这剑法是没有破绽的,只有给他制造破绽,盛极则生变,这是高手对敌的主要手段,每一个招式在没有破绽之时只能攻其最强,最强的地方一停滞整个招式将发生连锁反应,也便使两招之间产生一线空隙,这一线便是高手所要把握的。

所以冯不肥毫不犹豫地攻向最强的一点,“轰”凌海飞退五步,脸色有些发白,冯不肥飞退四步半,衣袖被割去一块,头发掉下数缕,已惊出一身冷汗。

孙平儿放弃一贯的矜持,上前赶忙扶着凌海急切地问道:“你没事吧?”

凌海故意虚弱地道:“有一点事。”

“在哪里,要不要紧?”孙平儿焦虑地道。

“不要紧,只是心里感到特别甜和舒服而已,那是因为和你在一起,我好高兴。”凌海微笑着道。

“你真坏,人家都急死了,你还和人家开玩笑。”孙平儿这才听明白,羞红着俏脸低声道。

“千手金刚”和猎鹰、黄不远听了不禁都露出了愕然的笑脸。

那边的朱有财也急忙问道:“少主,没事吧?”

冯不肥沉声道:“我没事,干掉他们。”

“杀!”朱有财一声大喝。

凌海急忙对孙平儿说:“你跟在我身后!”说完打出一把暗器。

这些暗器好美,似乎凌海打出去的不是暗器,而是一个“春天”,一个空中飘浮的“春天”。

有几朵似野花,似急似缓地向前推动,目标显然是那些扑过来的店伙计,几只蜜蜂、几只蝴蝶、几只蜻蜓,都在向那几朵野花追逐,忽急忽缓,忽左忽右,忽上忽下,甚至有的是以弧度旋转飞行。但谁都知道这都不是真的生命!

它们像是想采花的蜜蜂、蝴蝶、蜻蜓,它们更像是想吃人的蜜蜂、蝴蝶、蜻蜓,甚至连花都会吸尽人的血。

这是一个人制造的春天,这是一个要人流血的春天,这是一个并无百花但的确是“春天”的凶物。这是凌海独创的暗器手法,两年前他便已有了暗器的基本构思,直到发生惨变后,经过那百日静思,他不仅平复了悲愤,而且还创出了这空前绝后的暗器——“春毁万物”。

这个“春天”有异样的魔力,那蜜蜂的嗡嗡声,那花儿的轻香,那蜻蜓的振动声,那蝴蝶在滑翔之时洒落的一些花粉,使那些攻上来的伙计都变得痴呆了。因为那个“春天”本就是至毒的对敌手段——这是凌海一贯的作风,他的花中有千日醉,可使人醉上三年而不死,但三年后醒来便再也活不了。内脏虚弱,肌理全变,所以有“千日醉醒一世空”之说。那蜜蜂的双翼是特制的,有一种勾魂摄魄之作用;那花粉是毒的,百步断肠散!那蜻蜓也和蜜蜂一样。而这些“暗器”本身都是有攻击力的,可锥入人体内。由于这花虫全是用毒浸炼而成的,所以不重在认穴准,而重在划破肌肤,这是凌家暗器的精义。

这道“暗器”,连孙平儿都着迷了,她根本没想过这个世界中居然有这么美丽的暗器组合。她常听说唐门暗器第一,而今她真怀疑那些话是不正确的,黄不远也震惊了,“千手金刚”却有些惊讶,惟有猎鹰没有反应,因为他也打出了一把银针,一把疾若电光的银针。和凌海的暗器刚刚相反,他的暗器一点都不美丽动人,他的暗器一动就是杀,要么就是不杀,只有这两种答案,而凌海的暗器却只有一种结果:死亡、必杀!

朱有财脸色大变,冯不肥脸色也大变,他们没想到这两个年青人的修为到了这种程度。朱有财脸色大变,他便是想迅速逃了,不再和伙计一起扑杀对方,而是冲天而起,撞破楼板飞到第二层。只有这一条路,因为入地是不可能的,他便必须上天。冯不肥脸色大变,他便出手,因为这两个人太危险,若是不死,那对他冯家的威胁是太大了,或许比当年马君剑对唐门的威胁还要大,所以他出手了。

这一次出手,再也不存顾虑,再也不存愤怒,那一阴一阳两指居然达到了不愠不火的地步,那威力,那气势比前两次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强盛,那阳的一指火焰已达到一尺多长,而阴的一指居然结起了半尺长的冰柱,更厉害的是居然不再带半丝声响。

凌海也觉察到了那凌厉的杀气分一阴一阳,来到近前,自己的身体也随之而发生阴阳之异差,左半身如置入烘炉之中,而右半身却如同置于冰窟一般。凌海再也没有了半丝玩世不恭的笑意了,脸色被冰焰映得一红一白,他只好出剑。

最凌厉的一剑,是马君剑创出的“光幕无边”,庞大无匹的气势从四面奔涌而至,从地面传到手上,从手上传到剑上,那道旭日的光芒骤然亮起,并拉开一道厚厚的光屏,那光屏中间似有具备飓风力量的能量在流动,使得光屏流光溢彩。

光屏平推而出,转眼之间,冰焰便和光屏同时相撞,“哧、滋”之声便传了出来,“轰!”光屏竟被一分为二,烈焰、寒冰已全在粗长的手指上流转,凌海神色大变,因为那两只粗长的手指竟穿过剑幕插向他的胸口。

这时凌海的左手也动了,是一把短剑,乌黑的短剑,斜斜一切,这一切比刚才电光还要迅疾,不过这是一条乌龙。

“啊!啊!”两声惨叫同时传出,凌海倒飞而出,冯不肥捂臂而立,他的右手再也不属于他了,伤口之处还在流淌着比墨还黑的血。

两败俱伤!凌海面如金纸,已倒地不起,孙平儿一声尖叫,摇着凌海的身体大喊:“绝杀,你不能死!你不能死!”

猎鹰狂啸,“呀”一剑平刺而出,目标是冯不肥的咽喉,含怒的一击,所有的力量,所有的情绪都融入了这柄剑,有若空中斜掠的鹰,猎鹰是在最愤怒的时刻,这柄剑也是如此,所以这柄剑是怒剑!

怒剑无匹,怒剑无形,怒剑无痕,是龙!是怒龙!一条怒得要食人的龙!

冯不肥的神志也开始模糊,他的功力比凌海深,所以他能将剑屏击成两半,因此他的阴阳指能插到凌海的胸口,而他的眼睛被强烈的剑光所遮挡,他看不到凌海致命的一剑——那柄乌黑的短剑,那柄用天下至毒所炼出来的剑,那是艾家和凌家混合起来的产物,一招大意就得死,这是高手比斗游戏的原则,就算猎鹰没补那一剑他也得死,而且死得更惨,可是猎鹰那一剑使他了断得更痛快。

朱有财走了,他走的样子很狼狈,不如说逃要合适得多,他只是仓促地在赌场中拿了一袋银子,和几卷银票便飞也似地跑了,他知道冯不肥是死定了,因为他看到那浓黑的青石砖腐了个洞,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走了。

店中还有两个伙计,他们傻了,吓傻了,猎鹰那凶狠的杀人方法,冯不肥烂成泥巴一样的形体,躺了一地的兄弟,再加上那亮丽剑光的刺激,还有那千日醉的余香,所以他们傻了。可悲、可悲,逃过暗器之追杀,却受不住惊吓。

傻人对“千手金刚”孙重来说依然有用,他的搜灵**只需要人脑里有过这样的记忆便行,还有那被绑来一直点了穴道后放在一边的伙计,所以从他们的脑中很轻易地找到了需要的线索。十八名少女在地窖里,还有一百多坛百花酿。三楼那些可怜的妓女们终于可以领到钱回各自的家乡了,这是百花楼的钱,这是冯家不义之钱,这些事是由“千手金刚”和黄不远办的,因为凌海重伤须要人照顾,猎鹰和孙平儿先送凌海回杀手盟了。女孩子心要细一些,这是孙重说的,所以他叫孙平儿陪猎鹰照顾凌海。在他心底对凌海有一种难以解说的好感,他从凌海的眼里看出了善良、纯洁、忧郁、大方、热情,他从凌海的剑法中看到了凌海未来的前程,他是精于世故之人,当然希望孙女会有一个好的着落,他也看出了孙女的心意,所以让她去了。

杀手盟的大堂,司马屠正在和一位雇主谈话,但他也在转眼时见到了面如金纸的凌海,他便连抱歉的话都没有说,就如电般掠至凌海的身边,这是一张从百花楼里抬来的床,猎鹰抬前,而孙平儿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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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门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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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鹰扬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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