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掩盖
贝贝再次抬头,肖雨泽,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面前。
望着他缠绕白净纱布的胸部与后背。虽伤得不重,可这伤是为她受的。心中划过一阵感动,一阵感伤。
先前所想的,关于决然离开乐康山庄了,离开他的事,如青涩作家写的又一篇败稿,果断的扔进纸篓中。
缓缓站起身,眼神关切,声音低哑,“『药』这么快就换好了?”
“已经超出二十多分钟了。”肖雨泽略显歉意地说,“对了,伯母怎么样了?”
“呃……我妈她,她很好。”贝贝眼神闪烁,言词有失流畅。
“很好你还哭成这样?”肖雨泽望着贝贝红肿的眼眶,悲戚的表情,心中有些疼惜,幸亏出手及时,把她妈妈从鬼门关抢回来了,要不然,她还止不定哭成什么样子呢!
“要是你妈病了。”贝贝嘟了嘟嘴,毫不客气地说,“也像我妈这样,身边连个亲人也没有,指不定哭成什么样呢?”
“嗯,这才有点像我认识的贝贝。”肖雨泽肆意地笑,“刚才那样子,像丢了魂似的。这会儿,三魂至少回来了两魂。”
“我妈她觉得拖累了我……”贝贝心思复杂地扫了肖雨泽一眼,淡淡地说,“觉得我可怜,每回见到我,总是哭得一塌糊涂。每回看到她哭,我也会忍不住跟着她哭。所以……呵呵呵。”
“折腾了一整天,吃晚饭的时间都到了,可我们早餐中餐都还没有吃呢!你不觉得饿吗?”
“呵呵。”贝贝『摸』『*摸』平平的腹部,“是有点。”
“我们去跟伯母打声招呼。”肖雨泽转身就走,“然后回家吃晚饭,明天这个时候,咱们再来。佣人大都有厨师证,手艺不比酒楼的大厨差。再说了,我现在这身打扮,还是少在外面抛头『露』面的好。”
“我妈刚才哭累了。我出来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贝贝张开双臂,拦在肖雨泽面前,“反正明天我们还来,明天再看不也是一样吗?”拉着肖雨泽的手,就往电梯方向走。
“我看一眼就走。”肖雨泽撇撇嘴,“又不会吵醒她。”她就怕肖雨泽说这样的话,偏偏她怕什么,他说什么。
“走吧!”贝贝眼珠四转,神『色』机警,声音压得低低的,“以后有的是机会看。眼下是非常时期,若是让有心人抓住了把柄,先前做的一切努力,不就功亏于溃了吗?”
“那好吧!”肖雨泽思索片刻,贼笑,“那你以后别说我对未来丈母娘不上心,她做这么大的手术,住院这么长时间,我连瞧都没瞧上一眼哟。”
“行行行。”若不是贝贝不想让肖雨泽知道,妈妈已经不在这家医院的事,她才不会让他在口头上占这大便宜,未来丈母娘?!呸呸呸!心里不乐意,脸上却笑着,“走吧走吧!我保证,以后一定在我妈面前替你多多美言。直到她答应,把女儿嫁给你,行了吧?”人家的女儿未嫁,你呢?是未娶吗?还未来丈母娘,真是不要脸!
“嗯,也行。”肖雨泽趁机调笑,“我不相信自己未来的老婆,还能相信谁?”
贝贝很想说,“从你身上,我发现,最不能相信的就是老婆。”
终是没有说出口。
贝贝『性』格直爽率真,但一直奉劝自己,做人别太刻薄。
她与肖雨泽之间诸多交集与纠缠,全拜他老婆徐曼妙所赐。
说到底,肖雨泽是被女人耍得团团转的可怜人。
以前是徐曼佳。
后来是徐曼妙。现在是徐曼妙和她,即使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
闷不吭声地悄然离开肖雨泽,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心痛。反正她觉得自己的心很痛。
心痛又如何?
在错误的时间,遇上又对的人,在遇见的那一刻,悲剧已经注定。
他或她,都无法改变。
“刚才还伶牙俐齿,这会儿,怎么又哭上了?”肖雨泽喜欢看贝贝被他气得张牙舞爪的样子,最受不了她泪眼『迷』离的娇弱可怜样,“如果你真的那么不舍得你妈妈,你就再去陪她说几句话。如果觉得我跟着你,你跟你妈无法说贴心话……我可以先到楼下车上等你。没关系的,真的。”
“走吧!我没事。”贝贝抽泣几下,擦擦眼泪,笑,“走不走?再不走我可就呆在医院一辈子,再不去乐康山庄了哈!”
“走!当然走!”肖雨泽挤挤眉,“为了安全起见,明天也不能让你来了。免得来了,舍不得走,又在这里哭鼻子。”
“不让来就不让来!”贝贝瞪肖雨泽一眼,“谁稀罕你的施舍和同情!”越是心虚,越是要表现得强势,这样肖雨泽才不会有所怀疑。过早地让肖雨泽知道她妈妈让贝源接走了,绝对是坏处多于好处。
“这可是你说的!”
“我说的!”
两个人一路堵气斗嘴,直到停车场,才消停片刻。
“上车啊!”贝贝坐在驾驶室,打开车窗,对仍站在车旁边的肖雨泽喊。
“我背上的刀口疼。”肖雨泽挤眉弄眼,似笑非笑。
“你真麻烦!”贝贝下车,侍候肖雨泽上车,回到驾驶室,摆正了一下坐姿,双手握着方向盘,启动引掣,车子嗖地出了停车位,朝出口方向冲去。
“你开慢点。”有几次险些撞到行人,肖雨泽吓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你今天是怎么了?”
“不满意就去找代驾!”贝贝继续加速,“谁稀罕给你开车似的!”
“嘿!”肖雨泽每次看到贝贝气呼呼的样子,不怒反乐,“说件让你感兴趣的事吧?你知道安勇送到庙街去的杨双燕,让谁接走了吗?”
贝贝没搭话。她现在心里『乱』得很,哪里还有心情管杨双燕的事。再说了,她跟杨双燕总共就见过两次面,一次在397公交车上,一次就在乐康山庄。她没招她没惹她,她几次三番挑衅于她。她替她向肖雨泽求情,让他饶过她,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有人把她带离庙街的火坑,就行了,才懒得去管是谁带她走的呢!
“是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