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
序
在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Dickens)的名著《远大前程》(GreatExpectations)中,主人公皮普(Pip)曾经这样说过:“在儿童艰难度日的小小世界中,再没有比不公正更容易让人感受至深的了。”我认为皮普说得很对。他在屈辱地遭遇了艾丝黛拉(Estella)后,清楚地回想起小时候被他那喜怒无常的姐姐欺凌的惨况。其实即便是成年人,也会对不公正有强烈的感受。说实在的,让我们难以接受的,并不是意识到这世上缺乏“绝对的公正”--几乎没有人会这样指望,而是意识到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些明显可以纠正的不公正。我们希望去消除它们,却难以如愿。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遭受到有理由去愤恨的不平等或欺压时,这种感受是很明显的。然而在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中,当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存在不公时,也会有同样的情况。我们完全可以作以下假设:如果不是认识到这世上存在明显的但可以纠正的不公正,巴黎市民*或许不会起义攻占巴士底狱,甘地或许不会质疑大英帝国的殖民统治,马丁·路德·金或许也不会在号称“自由和勇敢者家园”的土地上奋起反抗白人种族至上主义。这些人并不是在追求实现一个绝对公正的社会(即使他们对那样的社会有普遍的共识),但他们的确更希望尽其所能地消除那些显而易见的不公正。
认识到这世上存在可以消除的不公正,并非仅仅只是推动我们思考公正与不公正的问题。在本书中我将说明,这其实也是正义理论的核心内容。本书的研究是以探究不公正为起点来展开批判性论述的。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这是一个合理的起点,为何不能也将之作为一个合理的终点?为何需要超越我们对于公正和不公正的感受?为何我们必须构建一套正义理论?
认识这个世界不能仅靠直觉。理性思考是不可或缺的。我们需要“解读”自己的所见所闻,探究这些感受意味着什么,以及如何才能既考虑这些感受,又不为其所左右。这就涉及感受和印象的可靠性问题。对不公正的感受可以被视为触动我们的一个信号,但我们需要对该信号进行批判性考察,并审思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否合理。亚当·斯密坚信道德情操的重要性,但这并未妨碍他构建起“道德情操论”(theoryofmoralsentiments),也并未影响他坚持以下看法,即必须通过理智的审思来对负罪感进行批判性考察,如此才能确定它是否可以成为不断谴责的依据。当我们想称颂某人某事时,也同样需要进行类似的审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