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抱着的孩子长不大(1)
银行业:抱着的孩子长不大
即使对低保人群来说,两块钱也不是个大数,解决不了一顿像样的早点。但几家大型银行(他们已经全部进行了股改并上市,再用国有商业银行的称呼似乎已经不太准确)悄悄把跨行取款的手续费从2块提到4块的新闻,还是让用户心里严重不爽。人们担心,这些大银行会不断地在收费项目上推陈出新,把原来顺理成章的基本服务项目巧立名目,统统变成额外的收费服务。
没有正式的公告,ATM机旁也没有贴出明显的布告,而且北京和上海两个交易额巨大的城市也没有涨——这一切,不由得让人以小人之心来揣测,银行涨这2块钱并不那么理直气壮,他们希望大家稀里糊涂地适应并接受多付的这2块钱。
或许,2006年那次夭折的跨行查询费依然让他们心有余悸。2006年5月9日,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于2006年6月1日起开始收取跨行查询费,境内跨行查询手续费0.3元/笔。上海市民邓维捷把交通、工商、建设三家银行及中国银联送上了被告席,要求四被告返还已收查询手续费用,同时停止侵权,并取消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几位人大代表也加入了反对*潢色小说http://wwW.56shuku.CoM/class12/1.html的行列。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银行业协会不得已取消了收费的打算。各大银行在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没有做成这三毛钱的生意。
往事不堪回首,所以面对这次两块钱的生意,大银行们似乎达成了默契,在各个省依次渐进地收取,悄悄地进城,打枪的不要。
在媒体的一片质疑声中,“娘家人”中国银行业协会出面了。协会表示,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他们所说的法规就是银监会与发改委在2003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等服务项目属政府指导价,除此之外的其他服务属于市场调节价,由银行自行规定,政府不干预。
对于银行而言,《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是一个比较好使的“护身符”。每当要涨价或者推出新的收费项目的时候,总是可以用来抵挡公众的质疑的。我们暂且不论《办法》与其上位法《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服务收费需要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相矛盾。即使在这部行政法规中也还有这样的规定:服务价格的制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符的原则。跨行取款服务费翻倍既看不出合理也看不到公开,更说不上诚信和质价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