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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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遇Peter,是在上个星期的K歌局上。
局是林艳组的。除了校园,我和林艳的人际圈子其实没有重合的地方,彼此也从未想过要涉足对方的世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情——或者应该说,正是因为有着这般的默契,我们才能真正成为朋友。所以那天晚上,收到林艳的邀约电话,我其实颇为惊讶——“有两个朋友临时放飞机,所以想问问你来不来呗。”林艳在电话里给出原因,然后她顿一顿,“失恋嘛,就应该多出来玩玩!”
没有拒绝的理由。所以我去了。所以我就看到了Peter——当我推开包厢的门时,第一眼见到的就是他。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因为在这之前我们不过只见过一次。而Peter尽管称得上高大英俊,但在林艳那堆金光闪亮的朋友里,其实并不见得出挑。性格也安静。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独自坐在角落里酌着酒。身上一件黑色外^H小说套,在灯光昏暗的包厢里,看上去就像融进了背景。是这样的一个人。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能够一眼就将他从人群里分辨出来。更重要的是,当我视线朝向他的那一刻,他竟也恰好抬头看向了我——如果将我的人生分散成一帧帧的胶片,那么当时的那一格,无疑是值得放大50倍挂在墙头的一张。我会在它的左边挂上士多店前的方宇。在它左边的左边,挂上说着“我就是那个肥婆”的林艳。它们之间共同的特征,就是都让我在彼时感觉到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玩意儿。诸如[命运],诸如[天意],又或者更好听点的,[缘分]。
我其实不太信这个。但无可否认地,这个词的存在本身,就像一块带着浓厚血腥气的生肉。我知道迟早会有猛兽循着这血味,找上门来。
事实上她已经来了。她本来就没有远离过。
“余裴裴你终于来啦!还半个小时呢,这都快一个小时了!你还能再晚点吗?”林艳的声音朗朗传来。她化了比平时浓至少一倍的妆。新烫的头发打着卷儿地垂在肩上,两个亮晶晶的银质耳环在亚麻色的发丝下若隐若现。“跟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余裴裴。”她女主人般挽过我的手臂。不等我分辨清话中的重音究竟是落在“大学”还是“最好”,对方已将我拉到了点歌处。“快点歌快点歌!”她一边叫一边递来一杯酒。“喝酒喝酒。”此时新的旋律响起,她一声“啊,我的!”便拾起话筒跑去了中场。剩我一人傻乎乎地对着点歌台。弄不懂这个女人为什么连唱个K也能搞得这么雷厉风行。然后我点了一首歌。喝了两口酒。犹豫片刻,又喝了两口,才站起来朝Peter的位置走去——在这片灯红酒绿的吵杂里。似乎只有他所处的那一小块范围,能让我稍微感觉安静。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所以我只能再次将原因归类进那些玩意儿里:
命运、天意。或者更好听点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