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创造一种和平的文化(3)

第二章:创造一种和平的文化(3)

建构和平社会

保持和平(peacekeeping)、创建和平(peacemaking)和培育和平(peacebuilding),是对冲突的三种回应。保持和平可以使人们停止相互攻击,这可以减少伤害,但并不能保证稳定与和平,我们需要灭掉我们内心的憎恨之火,但首先我们应找出引起我们内心憎恨不安的原因。

保持和平有时会以暴易暴,有时则是靠极少数人通过非暴力的方法化解暴力。当纳粹企图除掉丹麦的犹太人时,国王弗雷德里克九世宣布,如果他的犹太臣民遭逮捕,那么他也会戴上“大卫星”的标志,一同被逮捕。结果是德国纳粹没有碰丹麦的#小说犹太人。被誉为“巴基斯坦—阿富汗阵线的甘地”的班德沙-汗(BadshahKhan),本人是一位虔诚的穆斯林,却说服了他的普什图兄弟放下武器参加他所领导的上万人的非暴力抵抗大军。

1973年泰国推翻军人独裁统治、菲律宾马科斯政府的终结,都是以非暴力运动终止暴力与压迫,并给社会带来持久变化的成功案例。昂山素季通过非暴力方式与缅甸军人政府对抗,当然这需要巨大的道德与勇气。

我们应放弃布什总统以暴易暴的逻辑,美国人真正的强大之处不在于他们所拥有的财富或军事力量,而是他们所倡导的自由、民主、宽容的理念。我们必须停止战争与暴力,而代之以和平与非暴力。丹尼斯-库兹尼齐(DenisKucinich)在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个议案,要求在内阁水平上建立一个“和平部”。

应对冲突的第二种反应是创建和平,创建和平不仅要介入冲突,还要想法化解冲突。对话是创建和平的最重要的手段。我们一般称之为“对话”的经常是对话双方各说各话。真正的对话需要悉心聆听。我们需要放弃各自既有的观念,并力争做到内心平静。当对话双方各自感到对方在聆听自己的声音、积极地解决问题的态度时,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反复磋商是关键。正视过去会有利于抚平创伤、复归正义,将双方的关系导向良好的发展方向。在我们称为恢复性司法(restorativejustice)的行动中,当受害者与加害者均能静心聆听对方时——尽管这很难做到——双方肯定会有变化。此种教育,而非惩罚,可以减少人们重蹈覆辙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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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的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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