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里普的秘诀(3)
我在拙著《莎乐美的七层纱》中曾写道,美国最大牌的影评家宝琳凯尔不喜欢斯特里普,甚至说她
“脖子底下不会演戏”。姜文看完该文后,跟我说,他深有同感。我起先一惊,后一想,这太合乎逻辑了。
姜文是酒神精神的楷模,属于那种到片场找感觉的,而斯特里普则是日神的化身,即便完全
“臣服”导演的时候,也会相当理性、客观,不会迷失方向。这就像一个爱喝酒的和一个不喝酒的人在饭桌上,划拳作诗,聊得再开心,总有隔阂。
凯尔虽+激情是影评人,更像艺术家,因此看不惯斯特里普的学院做派。
说起学院派,网民里不喜欢斯特里普的,用得最多的词就是说她太
“学院派”,换言之
“放不开”。放得开的极致大概是所谓
“洒狗血”。虽是贬义词,但跟英文中
“chethescenery”殊途同归。
“嚼布景”一语,偶尔也有西方影评人用到斯特里普身上,尤其是戏份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而且镜头很长时,梅姨的确大有把布景吞掉的气势。
这些批评让我意识到,再好的东西也有人不喜欢,因为艺术没有标准答案,一个人的美食可能是另一人的毒药。
感情迸发可以狗血,内敛可以说成表演不到位,一切都看各自的立场。
对我而言,斯特里普表演最让我著迷的地方,是层次。她演的每个人物都有丰富的心理层次,不管说什么做什么,有逻辑的支撑,跟俗套不同。
这对于学西方文学起步的我来说,实在是难得的补偿。欧美经典中,往往有大段的心理描写,这些段落到了电影里就无法施展,一两页描写浓缩成一秒钟的特写。
只有斯特里普(以及少数演技派高手)才能一定程度上再现文学的厚度,为人物铺陈起承转合的心理世界。
在北京论坛上,斯特里普把演电影比作
“一系列的一夫一妻制婚姻”,跟一个剧组结合四五个月,然后进入下一个婚姻。
最终,好的婚姻记下了,糟的忘却吧。这一场场短暂的婚姻里,她恪尽职守,完美扮演该演的角色,但潜意识中,她一定知道,这事必须拿得起放得下,否则很伤神。
如此,才能把临摹生活上升为艺术,又不至于使艺术变为空中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