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二次布匿战争后期(32)
扎马会战胜利后,^H小说正当西庇阿在回“科尔内利乌斯营地”的途中之时,请求和谈的使者到了。西庇阿接受了和谈请求。在共和政体罗马,决定是否接受和谈,权利在市民大会。但是,和平谈判的权利掌握在有绝对指挥权的总司令官手中。因此,西庇阿担任了与迦太基和谈的罗马方面的首席代表。迦太基方面的首席代表是汉尼拔。曾经在战场上打得你死我活的两个人,为了走向和平,这次要相对而坐。
两人经过讨论,罗马·迦太基之间的和平条约达成了如下内容。
一.从今以后,罗马视迦太基为独立的同盟国,尊重迦太基国内的自治权。不在迦太基境内设基地,也不驻扎罗马军队。承认第二次布匿战争爆发前,属于迦太基领地的非洲一带的领属。
二.迦太基全面放弃在西西里、撒丁岛以及西班牙的海外领地占有权。
三.迦太基正式承认马西尼萨为国王的努米底亚王国。
四.从今以后,迦太基不再向与罗马有同盟关系的国家及城邦挑起战端。
五.迦太基释放所有罗马俘虏。罗马在和约签订后释放迦太基俘虏。
六.迦太基留下十艘三层桨战船,其余战船和参战用的大象全部交给罗马。
七.在非洲内外,没有罗马的同意,迦太基不得发动战争。
八.和约生效前,罗马军队驻留非洲的费用由迦太基承担。
九.作为赔偿金,迦太基向罗马支付一万塔兰特,以五十年为限,分期支付。
十.在确证迦太基遵守了与罗马签署的和约前,作为人质,由西庇阿挑选100名14岁至30岁的迦太基人送往罗马。
比较“扎马会战”前后西庇阿提出的和谈条件,我们不禁为两者之间的差距之大而深感震惊。
第一、第二和第三项与会战前西庇阿提出的第一、第三和第四项完全相同。第四项是迄今为止,罗马对所有战败国都会提的条件,不只针对迦太基。
第五项也是与任何国家之间签订的和约中必定会有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