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时代(26)
国有土地的借用已经进行了几个世纪之久,其间土地租借权的广泛转让是可以想象到的。禁止转让,是提比利乌斯农地法的关键点之一。
租借权仅在罗马公民之间转让,这个问题好办,如果不正当多租借土地,遵照农地法没收就是了。你既然是罗马公民,就有遵守罗马法律的义务。
然而,土地租借权如果转让给罗马公民以外的人,即转让给了加盟“罗马联合”的其它城市国家的公民,怎么处理?当发现这种情况多得出乎意料时,问题就来了。
如同本书第二部《汉尼拔战记》中所述,以罗马为盟主的“罗马联合”各城市国家之间,除了军事同盟关系之外,由于道路等基础设施也是同盟各国共有,各国的关系已经超越了防卫上的命运共同体,在经济方面也成为命运共同体。不仅在共渡布匿战争“国难”时期,就是在罗马的霸权遍及地中海世界期间,军事、经济上的“罗马联合”都在发挥作用,而且有越来越紧密的倾向。
然而,罗马公民和同盟城市的公民还是有区别的。可以要求罗马公民承担罗马公民的义务,但不能要求同盟城市其它国家公民承担这种义务,因为不具备同等权利者,不能要求同等的义务。假如要求承担同等的义务,就必须给予同样的权利。向不享有权利者要求承担与权利相伴的义务,就是干涉内政。“罗马联合”是以各城市国家互不干涉内政为前提建立起来的战略同盟,因此,如果出现了成员国被干涉内政的情形,联盟就会解体。
“罗马联合”是一个有效的防卫体系,这已经为“汉尼拔战争”的实践所证明。罗马元老院那些开明的领导者们,不愿意破坏这个同盟。在他们看来,“罗马联合”相当于“罗马之盾”,坚持这个同盟远比农地改革重要。
公元前146年消灭迦太基,公元前133年摧毁纽曼提亚、成功平定西班牙叛乱后凯旋归国的小西庇阿,是当时罗马最有影响的重要人物。序章中已经介绍过,在扎马会战中战胜汉尼拔,赢得第二次布匿战争胜利的军事首领是大西庇阿。小西庇阿是大西庇阿的养孙。为便于区分,人们就将他们分别称之为大西庇阿和小西庇阿。
作为军事家,小西庇阿自然知道“罗马联合”的分量,他在听取了同盟各城市国家的“陈情”后,明确表态反对提比利乌斯的农地改革。就在他预定在元老院发表反农地改革演说的那天早上,他被发现已经死在了自己的卧室里。有风言风语说他是被提比利乌斯的余党所杀,但其身体上并无外伤,脖子上亦无勒痕。小西庇阿极其肥胖,且人已进入中老年,由此可以断定为心脏病致死。公^H小说元前129年,第三次布匿战争的功臣小西庇阿去世,终年57岁。从他表弟提比利乌斯遇害的那一年算起,已经过了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