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时代(41)
其次是用分步否定的方法,将格拉古兄弟改革的核心成果《农地法》废掉。第一、认可国有土地租借权可以转让。第二、对超出《农地法》规定上限违规多占用的土地,只要支付租金即可,不必交还国家。第三、废除了租借国有土地应交的租金。本来根据反盖乌斯急先锋李维乌斯的提案形成的法律,免除租金只限合法租借国有土地者,盖乌斯被杀后,元老院索性将其改为适用于全部租借国有土地者。
这样一来,自耕农奖励政策彻底夭折,一切回归到原本的自发状态,土地向少数人集中成不可抵挡之势。
但不管怎么说,完全无视民意元老院也将难以生存,因此一部分获得好评的政策法律还是存活了下来。例如对城市无产阶级配给小麦,军人全部支出由国家负担,陪审团成员全部由“骑士阶级”人士担任,提高经济阶层的社会地位等等,都继续生效。随着经济阶层力量的日益壮大,客观上也不容许元老院忽视这股力量。而《公民权改革法》由于开启了意大利人成为罗马公民之路,招致了既得利益者罗马公民的不满,所以元老院不必担心民意,就将其废除了。
公元前120年时的罗马元老院,仍然沉迷于100年前刚刚战胜汉尼拔时元老院的思维定势,尽管已是百年沧桑,他们还是坚信:
——意^H小说大利是整个地中海世界当然的支配者;
——罗马是整个意大利地区当然的主宰者;
——元老院是全体罗马人民当然的统治者。
这是一种锁国主义的狭隘意识,取得布匿战争胜利的罗马人,在精神上已经步入锁国主义。
后世很多研究者在分析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的原因时,将其归结为“过于超前”。的确,人是关注短期行为的动物,超越大多数人认识水平的改革不容易成功。意大利学者马基雅弗利有一句名言,“没有武力做后盾的先行者难以避免失败的命运”,他这一思想的例证之一即是格拉古兄弟。实际上,他的观点在70年后被有武力做后盾,即拥有可以强制国家机器按照自己的意图运作的恺撒所证实。
然而我却不愿意放弃另外一种看法。假如格拉古兄弟不是在保民官的位置,而是在执政官或者监察官的位置上推进改革,结果会是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