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十九日之中苏交涉日记(60)
〔10〕南满铁路(满铁)根据1896年《中俄密约》,沙俄取得在中国东北修筑铁路的特权。
自1897年至1903年,完成西自黑龙江省满洲里,经哈尔滨,东达绥芬河一段,南经吉林省长春,辽宁省沈阳,直达旅顺、大连两港。
该铁路总称为
“中东铁路”,或
“东省铁路”或
“东清铁路”。该路完成后,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结果日胜俄败。
1905年9月日俄两国在美国朴茨茅斯(Portsmouth)签订和约,俄将在中国东北的特权让与日本。
日本获得
“中东铁路”南段(自长春至旅大两港)铁路特权后,遂于1906年11月设立
“南满州铁道株式会社”,经营该路。投资日币二亿元,设总社(总公司)于大连。
一般简称该公司为
“满铁”,是日本军国主义时代经营中国东北殖民的核心机构。1945年8月14日,苏联根据《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重申尊重中国东三省主权及领土完整。
中苏共管中东、南满铁路三十年。旅顺为共用海军基地三十年。大连为自由贸易港,并租用三十年,但行政权属于中国。
〔11〕
“满州国政府”1931年,日本关东军在沈阳发动九一八事变后不久,便将东北全境占领。
次年3月1日关东军指使汉奸张景惠等,以
“东北行政委员会”伪政权名义,发表建立
“满洲国”宣言,拥立清废帝溥仪为
“执政”,年号为
“大同”,定都于长春,改其名为
“新京”。同年9月15日,日本政府承认
“满洲国”,签订《日满协定书》以及附带密约,将
“满洲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置于日本关东军支配之下。
1934年3月1日,
“满州国”改称为
“满州帝国”,溥仪由
“执政”改称
“皇帝”,年号改为
“康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45年8月8日,苏联政府通知驻苏日使,从本年8月9日开始,苏日关系处于战争状态,苏军分三路立即向占领中国东北的日军进击,结果关东军大败。
8月14日,日本宣布无条件向联合国投降。18日,关东军司令官山田乙三下令,命部属全军向苏军投降,溥仪被捕。
所谓
“满州帝国”,自此土崩瓦解,永灭于世。〔12〕满州电业株式会社1934年11月,日本在中国吉林省长春市设立的垄断东北电业的企业公司。
先后归并东北的州电气会社、营口水道电气会社、北满洲电气会社(色色等日资电力企业,并吸收奉天电灯厂、长春电灯厂、吉林电灯厂、齐齐哈尔电灯厂、哈尔滨电业局、安东发电公司等华资企业而成。
1936年资本为九千万日元,次年,增资为一亿六千万日元。1938年发电量约占全东北的百分之四十。
1944年增资至六亿四千万日元。抗战胜利后,由国民政府接收。
〔10〕南满铁路(满铁)根据1896年《中俄密约》,沙俄取得在中国东北修筑铁路的特权。
自1897年至1903年,完成西自黑龙江省满洲里,经哈尔滨,东达绥芬河一段,南经吉林省长春,辽宁省沈阳,直达旅顺、大连两港。
该铁路总称为
“中东铁路”,或
“东省铁路”或
“东清铁路”。该路完成后,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结果日胜俄败。
1905年9月日俄两国在美国朴茨茅斯(Portsmouth)签订和约,俄将在中国东北的特权让与日本。
日本获得
“中东铁路”南段(自长春至旅大两港)铁路特权后,遂于1906年11月设立
“南满州铁道株式会社”,经营该路。投资日币二亿元,设总社(总公司)于大连。
一般简称该公司为
“满铁”,是日本军国主义时代经营中国东北殖民的核心机构。1945年8月14日,苏联根据《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重申尊重中国东三省主权及领土完整。
中苏共管中东、南满铁路三十年。旅顺为共用海军基地三十年。大连为自由贸易港,并租用三十年,但行政权属于中国。
〔11〕
“满州国政府”1931年,日本关东军在沈阳发动九一八事变后不久,便将东北全境占领。
次年3月1日关东军指使汉奸张景惠等,以
“东北行政委员会”伪政权名义,发表建立
“满洲国”宣言,拥立清废帝溥仪为
“执政”,年号为
“大同”,定都于长春,改其名为
“新京”。同年9月15日,日本政府承认
“满洲国”,签订《日满协定书》以及附带密约,将
“满洲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置于日本关东军支配之下。
1934年3月1日,
“满州国”改称为
“满州帝国”,溥仪由
“执政”改称
“皇帝”,年号改为
“康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45年8月8日,苏联政府通知驻苏日使,从本年8月9日开始,苏日关系处于战争状态,苏军分三路立即向占领中国东北的日军进击,结果关东军大败。
8月14日,日本宣布无条件向联合国投降。18日,关东军司令官山田乙三下令,命部属全军向苏军投降,溥仪被捕。
所谓
“满州帝国”,自此土崩瓦解,永灭于世。〔12〕满州电业株式会社1934年11月,日本在中国吉林省长春市设立的垄断东北电业的企业公司。
先后归并东北的州电气会社、营口水道电气会社、北满洲电气会社(色色等日资电力企业,并吸收奉天电灯厂、长春电灯厂、吉林电灯厂、齐齐哈尔电灯厂、哈尔滨电业局、安东发电公司等华资企业而成。
1936年资本为九千万日元,次年,增资为一亿六千万日元。1938年发电量约占全东北的百分之四十。
1944年增资至六亿四千万日元。抗战胜利后,由国民政府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