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李自成等部进军四川(2)
注释
⑴玄默在一些史籍中写作元默,是由于避康熙皇帝的讳而改。
⑵《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九九页。
⑶吕维祺:《明德先生文集》卷五;另见《河南通志》卷七六,《艺文》五;《豫变纪略》所载有删改。原任河南巡抚范景文在《备陈中州地方情形疏》中说“向来中州号称无事,自臣入境而后知非无事也。河之北苦旱,千里赤地,河之南苦水,一望白波,饥民已不聊生矣。而两河间皆苦盗,绿林啸聚,日不绝闻。民穷而盗易起,盗起而饥民附之,将祸至之无日也。”见《范文忠公全集》卷二,《奏疏》。
⑷乾隆十三年《商南县志》卷十一,《纪事》;乾隆十一年《雒南县志》卷一○,《要事》引旧志。
⑸《绥寇纪略》卷二。
⑹同上。
⑺同上。崇祯七年三月,明廷提升原大名兵备道卢象升为郧阳抚治,接替了蒋允仪,见《明大司马卢公奏议》卷一,《到任谢恩疏》。
⑻《平寇志》卷一。
⑼《绥寇纪略》卷二说:“贼之入蜀者未逾月而返楚又二、三万。”
⑽傅永淳(当时任陕西巡按):《劾总督陈奇瑜疏》,引自康熙二十四年《灵寿县志》卷一○,《艺文》下。
⑾同上。
⑿明兵部尚书张凤翼在崇祯八年二月的一件题本中说:“去岁陈奇瑜曾抚过男妇四万有奇,一激则铤而是(走)险”,见《枢政录·策寇》卷一○。陈克家补纂《明纪》卷五三和夏燮《明通鉴》卷八四,载当时陕西巡抚练国事的奏疏说:“汉南贼尽入栈道,奇瑜檄止兵。臣未知所抚实数。及见奇瑜疏:‘八大王部万三千余人@,蝎子块部万五百余人,张妙手部九千一百余人,八大王又一部八千三百余人’。臣不觉仰天长叹!夫一月抚强寇四万余,尽从栈道入内地,食饮何自出?安得无剽掠·且官军防护,一大帅止将三千人,而一贼魁反拥万余众,安能受纪律耶!贼皆借口归籍,然延安州县骤增四万余入,安集何所?合诸征剿兵不满二万,而降贼逾四万:岂内地兵力所能支?”按,文秉《烈皇小识》卷四,说受抚的起义军总数为三万四千余名。《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七,作“上籍军门者一万七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