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芝龙(4)

郑芝龙(4)

而盘据台湾的荷兰人,那时期也一直为扩大土地种植面积而向大陆招徕垦民。1636年9月,荷兰人甚至发布了一项奖励政策,就是在往后4年里,以较高的价格收购大米,贮入粮仓里,这样,他们的驻台部队就无须再向岛外购粮了。据荷兰人写的《大员商馆日记》中记载,1636~1638年的两年间,从大陆到台湾的船只每年大约有三四百艘,经商或者是捕鱼的,船从对岸来时,往往也会把招徕来的汉人带到岛上。1637年时台湾已经可以年产糖一二十万公斤了,这一年7月10日,两艘贩糖的商船从厦门驰抵大员时,船上曾载有600位来台湾耕种的人。一个多月后的9月4日,另一艘从厦门贩运绢丝的船,也运来180人。而在另一本《热兰遮城日记》中,荷兰人记载了从1655年3月至1658年2月间,乘船往台湾去的移民共有17808人,其中16241人是男人,17567人是妇女。

抛荒袒露的土地开始了春华秋实,这令一些在东南亚谋生的华侨也看到台湾的商机。

厦门同安人苏鸣岗在20岁左右即赴印尼谋生,在西爪哇万丹经商,稍有积蓄后,又迁居巴达维亚。那时印尼也属荷兰殖民地,为了“以华治华”,能文能武、并且通晓马来语和葡萄牙语的苏鸣岗,被荷当局破例第一个任命为“甲必丹”。所谓“甲必丹”,是日本人对葡萄牙语“Capito”这个字的音译,它其实是欧洲人在南洋殖民地上采取的一个制度,就是赋予原有地方上的地主、贵^H小说族以权力,通俗一点说,大约相当于一方的小头目,或者说是“侨长”。后来苏鸣岗又被聘为评政院议员。在当地,已经算是相当有名望的显赫之人了。1635年,50多岁的苏鸣岗动了落叶归根的念头,他辞去甲必丹职务,次年离开巴达维亚城。本来台湾他只是路过,目的地其实是厦门,不料那时明朝海禁非常严厉,回老家困难重重,于是只得暂且在台湾留下了,不想,一留就是3年多。(下南洋小注)

这个被认为“政治手腕比生意高明”的生意人,在台湾期间向荷兰人申请了一大片土地,然后回大陆召来大批百姓,主要以开垦种植稻米、甘蔗为主。而当地,与苏鸣岗类似,先是向荷兰人申请土地,再从大陆招徕来大批农民进行开垦种植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在渐渐增多的炊烟中,岛的生机丰盈了起来。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过台湾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过台湾
上一章下一章

郑芝龙(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