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情人独我痴——情感:创作总根于爱(3)..

千古情人独我痴——情感:创作总根于爱(3)..

家应比一般人更多情善感——生活中有些微妙情理、细小变迁,一般人不大在意、时常忽略。身为家,则须为之心灵震颤,因之感慨万千。如鲁迅说:“又因为是文人,他的是非就愈分明,爱憎也愈热烈”,“遇见所是和所爱的,他就拥抱,遇见所非和所憎的,他就反拨。”社会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使家比一般人对人间(56书库,更多欢欣也更多忧患;对世态炎凉,更易激动也更易冷静。

家还应比一般人情愫常新——“只有传达出人们没有体验过的新的感情的艺术作品,才是真正的艺术作品。”托尔斯泰把感情新颖别致看作是评判真伪高下的标志。茫茫人世,芸芸众生,缕缕思绪,脉脉衷情,人如何都能感应。这就得高屋建瓴,体贴入微,听历史足音,观社会波澜,超前把握时代与群众总体的情绪,深入探究人性与内心潜在的活动,做到感人所未感,觉人所不觉。

当然,说作家是情种,不等于说其情感就可以脱离思想根源。除去自然本能,情感是社会性的精神现象,总要受到相应信念、意志和利益的制约,总会打上一定政治、文化和道德印记。其实,想脱离也办不到。鲁迅断言:“从圣贤一直敬到骗子屠夫,从美人香草一直爱到麻风病菌的文人,在这世界上是找不到的。”

以真情尺度衡量,有一类,“繁采寡情,味之必厌”(刘勰)。究其缘故,“作者对所写人物和事件没有丝毫兴趣,仅仅因为他掌握了写作的技巧,想写一部长篇,就人为地把这些人物、事件捏合在一起。”(托尔斯泰)这样给予读者的,充其量是一个故事一点知识,这类作者即便高产,终究难成真正的作家。

托尔斯泰还指出:“任何艺术都有两条偏离正路的旁门左道——庸俗和矫情。两者中间尤为可怕的,是矫情。”对于庸俗货色,人们大多还能识别并且不以为然,但对矫情则往往不大在意,有的甚至认为作文难免造作。岂不知矫情尤为可怕:装腔作势,搔首弄姿,炒作煽情,哗众取宠,只能令人作呕。

当然,说文学是情学,不等于说作家都得直抒胸臆。家的抒情往往跟情感的素质相反,表现为“多情却似总无情”。因题材、风格不同,可分抒情、叙事两大类型。别林斯基把抒情性称为“主观的、内在的诗”,“创造者变成了自己的创造品”。叙事性“是客观的、外在的诗”,“这儿看不见诗人,一个造型明确的世界自己发展着,诗人仿佛只单纯讲述那自动完成的一切”。大多运用这种间接抒情,如恩格斯所说,“让它自己从场面和情节中流露出来”。

从创美角度,我把文学叫情学,称作家为情种,将创作定位于情人谈情。从审美过程,也无妨戏言,我读如看情书。选稿、审读以及评论,对真情浓郁篇章未免有所偏爱。其实许多读者,何尝不也是“披文以入情”的。

既然把读比做看“情书”——且不论那是否来自“意中人”,编辑应该兼收并蓄,职责使他无权自选“对象”——我首要去品味的是眼前这虚幻世界里有没有真情实感。有则留,无则弃。这是毫不含糊的,谁也别想跟我玩感情游戏。

毕竟跟情书存在本质区别:情书是个人**倾诉,可谓大众“情侣”。抒情性的“直抒胸臆”,也只不过取其形式而已。叙事性的抒情,尤其讲求含蓄蕴藉,得把浓浓情意深深隐藏在幽幽的叙事里——“道是无情却有情”。

不过,对初学写作者,还是提示“有情”为好,就像莫泊桑形容一般读者时所说的那样,你想经由我手使自己的作品问世,请先用你的文字来“安慰安慰我吧,感动感动我吧,让我哭泣吧,让我欢笑吧……”总之,别让我看稿时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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