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你得有信仰(20)

第五节 你得有信仰(20)

传教不是现代概念中的学者走穴,没有人会主动请你去授课,更没有人会待你如上宾,给你好吃好喝外加讲课费。你充其量相当于现代社会一个不知名品牌商品的上门推销员,甚至还不如。

一旦在罗马帝国境内踏上传教的旅程,你就要做好饱受白眼和非议的思想准备,甚至随时要舍弃生命,以身殉教。这可比推销员危险得多了,毕竟在正常工作范围内,推销员是不会被目标消费者杀死的。你要清楚,基督教是大多数帝国居民眼中的异端邪说,基督教宣扬者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不受政府和群众欢迎的家伙。

当你千辛万苦来到一个地方公开讲述耶稣故事时,若是运气好,多少会吸纳几个人入教,若是运气不好,讨厌你那些“荒诞”言论的百姓说不定要集体捡石头子儿砸你,把你砸得眼冒金星。或者他们可能@把你扭送到政府机关,控告你发布异端邪说。然后你可能会被长官下令剥去衣服,用棍棒抽打,再扔到牢房中,加上一种名叫“木狗”的刑具,就是把你的双腿放到竖着劈开的带凹槽的一半树干里,然后合上另一半树干,用钉子钉牢,让你双腿无法动弹。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千万别忘了使用自己的救命稻草--罗马公民权。因为在罗马帝国,任何人不能未经审判就囚禁或杀害罗马公民。

你务必在刑法开始之前就大喊你是罗马人,否则等到被打得奄奄一息,神志不清的时候你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哪里还有保命的机会?

但这根救命稻草也不是万能的,因为您老的身份实在特殊,如果赶上某个元首对基督教实行严打就糟了,那时候就算你是罗马公民也难逃一劫。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罗马帝国可是拥有迫害基督徒的法律依据的。想当年,残暴的元首“嗜血者”尼禄同志命人在罗马城偷偷放了一把大火,将陈旧的街区烧得一干二净,然后恬不知耻地造谣说是基督徒干的,对住在罗马城的基督徒大肆迫害。

你非常不理解,基督教宣扬的教义是那么地好,罗马元首干嘛如此憎恨它呢。我告诉你原因吧:

第一,你的基督教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神,这就意味着自命为神的罗马元首狗屁不是。你们竟敢否认君主的权威?

第二,你们四处宣传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会弄得人心惶惶,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你们这帮人实在自命清高,绝不参加帝国的任何公共活动,已经和社会主旋律格格不入。

第四,罗马统治者向来讨厌犹太人,他们认为这门宗教是犹太教的分支,犹太人信仰的宗教当然也不受待见。这真是冤枉透顶,因为犹太教徒从来没把基督教徒当亲人,他们也是基督徒的可怕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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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们的星空下——如果你生在罗马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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