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关于民团(2)
由于过分的共和主义小心戒备精神的蛊惑,这些人甚至认为在联邦政府掌握中的民团本身就是一种危险,要我们当心。他们说由一些经过挑选的、热心的年轻人组成的民团,可能受人利用,服从(色色小说独裁权力的意见。全国政府将来对民团的管理办法无法预测。若宪法获得批准,而我有机会向一位国会议员就建立民团的事陈述我的意见时,我将站在和反对者-那些认为民团危险的人-相反的立场,发表如下的谈话:
“倘训练全体民兵的计划能够付诸实施,其结果不但无益,而且有害。军事活动必须经过长时间的演习才能达到相当熟练的程度。决非一天或一个星期就可以实现的事情。强迫众多的农民和其他阶层的人民武装起来,接受经常的军事训练与演习,使他们成为组织优良、操作纯熟的民兵,将会是一件引起人民抱怨的事情,它予大众以极端的麻烦和损失。全国生产劳动力每年因此受到的损失,若按现在全国人口计,将会与各州民政费用的总和所差无几。还种企图显然是不聪明:若试行这个计划,结果不会成功,因为它无法持久。不使一般人民的精力消耗于军事训练,他们就可以在其他方面做更多的事情;但这件事也不可以完全忽略,每年召集一两次是必需的。
“虽然对整个民族实施军事训练的计划有害,无法实行,必须加以放弃;但是,我们必须尽速制订一个建立民团的良好计划,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政府应该特别注意如何组织一个具有适当大小的、精选的民团,务使它在国家需要它服役时,真能担当任务。根据此种计划,可能产生一个训练良好的优秀民团组织,假如各州的防御需要,它可以立即开赴战场。这不仅可以减少建立军事设备的需要,若环境迫使政府在任何时候组织一支军队,这个军队绝不可能成为人民的自由的威胁,因为社会上有一大群人准备要保护他们自己和其他人民的自由,这些人在训练和使用武器方面与正规军队所差无几。我认为这是唯一可以用来代替常备军的办法,而且在常备军万一存在时,这是防备它的最好安全保障。”
我和新宪法的反对者对同一问题的推理方法大为不同;他们认为是充满危险与毁灭性的东西,我用演绎方法证明它是安全的保障。但是,国会对这点是如何想法,则非他们或我所能预测。认为民团可以危害自由这一概念,有些地方过分牵强附会和夸张,使人不知道究竟是应该认真加以驳斥,或者是一笑置之;究竟应把它看成是一种纯粹考验辩才的似是而非的议论,或是不惜任何代价灌输偏见的阴谋诡计;抑或是一种认真的政治幻想?若是我们对自己的子女、兄弟、邻居、全国同胞都不能信任,凭常识判断,我们的恐惧还会有止境吗?这些人每天与其他的人混在一起,具有和他们相同的感觉、意见、习惯与利益,他们会成为一种危险吗?新宪法规定联邦有权制定民团管理办法,并于必要时指挥它的活动,但各州保有唯一的、独占的军官任用权,试问联邦的这种权力有什么理由值得恐惧?若是在任何可以想见的联邦政府的设施之下,民团真有可能成为受人猜忌的对象心理。无可怀疑,这一情况使各州对民团具有优越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