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4)

后记(4)

南昌某小学三年级作文课出了“好人好事”的命题,满分为3(色色小说0分,一位女生虚构了自己扶起路边摔倒的一位老人的故事,不料这篇作文只得了5分。老师的评语是:“现在这个社会,老人摔倒了还有人敢扶吗?”这评语使这个三年级小学生感到十分茫然。老师以自己的所谓“成人经验”来教训学生,从而击碎了学生的美好愿望。有评论说:“扶老人有风险,这是事实,可教师该如何教育学生?不是武断地和学生说,老人摔倒了还有人敢

扶吗?你老师不敢扶,并不代表着学生不敢扶;你一个不敢扶,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都不敢扶。我们每一个人都会老,当我们摔倒的时候,更需要年轻人来扶起我们,而且我们也该清楚地认识到,不是每一个老人都会诬陷别人的。恩将仇报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对社会对未来,我们依然要充满希望。”

2011年有关媒体盘点这一年最突出的事件和焦点问题的时候,一个不应该成为问题的问题被摆到显著的位置,这就是这个时代怎么做好事?为什么做好事这样的难?几年来,不断有关做好事遭遇尴尬的报道。南京一位男子搀扶起一位摔倒的老太太,反被告上法庭并索赔,法院一审判决称:“这名男子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这名男子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选择自行离去。”也就是说,在法官的思维中,见到一个老人倒地选择不管不顾、“自行离去”才是符合“常理”的,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反而不合“常理”。判决书还说:如果这名男子是“见义勇为做好事”,那么,“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这个荒诞的逻辑等于说:如果你抓不住罪犯,你就最好不要助人为乐。如果你贸然地救助别人,你可能成为“替罪羊”。另有一位初二学生在路边扶起一名摔倒的老人,也被老人及其子女说成是肇事者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一审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天,老人却主动撤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实是,对好人好事,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往往不是敬佩、赞美,而是怀疑、嘲讽:可能吗?什么动机?想作秀还是太傻?这些事件和现象所反映的道德伦理问题是非常尖锐的:好人好事存在的土壤已经出现了问题,在社会道德缺欠而法律又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做好事会招致一系列麻烦,首先就是被怀疑。北京一个公交车司机和售票员好心相救一位被撞倒在路边的老人,老人家属不但没有感谢,反而诬赖是他们撞倒了老人。最后是调看了道路交通的有关录像,才真相大白。另一位开红色小轿车的女子被诬告撞倒了电动车的车主,原因是她在现场挂了120急救电话,并一直守在电动车边,120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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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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