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特的噩梦婚姻(6)

女模特的噩梦婚姻(6)

另外,我们再从刑法的角度看,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说的是“妇女”,而妻子从身份上说首先是一名妇女,其次才是配偶,同时我国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例外的规定,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而承认婚内强奸构成犯罪,也是充分保障妇女权益的需要。

具体到本案,情况更是特殊,沈天违背杨梅的意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的时间是在双方分居期间,并且是在杨梅两次起诉离婚、一审判决书已经下达的时间里。虽然一审判决书没有生效,在法律上他们还是夫妻,但是在这个特殊期间里,沈天违背杨梅的意志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与通常的夫妻之间闹矛盾、打冷战,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最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沈天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说到这里,有人会叹息,沈天本来有着美好的人生,却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回首沈天与杨梅从感情破裂到走上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我们不难发现,还是沈天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和夫权思想在作祟,从不尊重妻子的事业到不尊重妻子的人格和身体,沈天总是拿着“婚姻的大棒”处处要挟妻子无条件服从,而当一个男人企图把女人变为自身的附属,甚至不惜为此逾越法律的界限时,他的婚姻也就必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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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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