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崩坏的历史
86_86964几天后,苏越再次来到主神空间。
这里的一切还是老样子,唯一不同的是嘉波不知道怎么的看起来有点兴奋过度,那张丑逼脸都揪成一团了,看起来更是丑得惊天动地。
苏越:“……你受什么刺激了。”
嘉波一瞪眼:“愚蠢的人类,谁受刺激了?!咳咳,对了看在你表现良好的份上,我跟系统商议之下一致决定给你开启一项系统特权,从今以后你可以在主神空间里看到自己即将前往的任务世界的剧情,怎么样,激动么,兴奋么?!”
苏越:“……我激动死了_(:3ゝ∠)_”
嘉波:“哼哼,那就行,你可要记住这全是本大魔王的功劳,跪谢吧凡人!”
苏越实在是对这个有着中二病的傲娇无语了,他打开主线剧情,想要看一看他的任务。
公元前不知道多少年,世人苦秦久矣,陈胜吴广率先反秦,不久各方豪雄也纷纷起义,在这些起义军中,有两拨人马崭露头角,一为楚霸王项羽,一为刘邦。
这项羽,咳咳,你们去找度娘或者谷哥吧,现在我们要说的是未来的汉高祖刘邦……手底下的一个人。
他的名字叫褚彦。
褚彦此人原是世家子弟,后来寇匪攻城,全家上下数十口人就他跟弟弟两人活了下来,幸而会些功夫才能活下来。此人为了活命,带着一帮子村民上山当了土匪。然而即便是当盗匪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山寨上有七十多人,每日吃饭就是个问题。他们不想违背良心打劫村庄,只好每日打打猎,挖挖野菜,垦垦山上那土质糟糕的田,抢抢路过的送信人的马,再不就是“劫富济贫”,以此来糊口。
一日褚彦的手下抓住了十几个在山寨附近偷偷摸摸来回走动的人,一问之下才知这人名为刘邦,此人原是泗水的亭长,因押送犯人不利被迫逃到山中。
后来,刘邦重返沛县,褚彦仍在山上做他的山匪,不久,他接到了刘邦的邀请,希望褚彦能助他一臂之力。
生不逢时,时逢乱世,要想在这乱世之中活命,很难。
褚彦答应了刘邦,成为了他手下的一位伍长,而故事也由此展开。
在投靠刘邦后,褚彦曾于万军之中取其将领性命,也能为救刘邦孤身独闯敌营,可以一敌百,连破数城,数次九死一生,立下赫赫战功,到了后来,敌人听到他的名字远远的就会躲开,人赠外号黑夜叉。
再后来,刘邦成了汉高祖,他也因显赫的战功被封为平安候,至此,他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功成名就,万人敬仰。
而当天下平定,褚彦便告老归田,重返芒砀山,成为了一位居士。
此人出现的时间不过数年,甚至直到他隐退之时年仅26岁,但他却在史书中留下了浓重的一笔,做到了真正的流传千古。
…………………………
夜。
月黑风高夜。
冷冽的风卷起落叶,一株孤树在红月的照映下投射出斑驳狰狞的树影,灰狼将自己蜷缩在树影下,微阖着一双绿油油的眼。
远处,急急地马蹄声传来,两人驾马迅速奔来,身后扬起片片黄尘。
“老大,这种赶路人,能有多少钱?”树丛间,一个身材瘦小贼眉鼠眼的青年俯身趴在马背上,压低了声音问他身边的蒙面青年。
“瘦猴!哪来那么多废话。”一壮汉面无表情的扫了他一眼。
“傻,咱们多久没好好吃饱了,宰了那两匹马吃肉开开荤。”蒙面青年拉上了兜帽,只露出一双黑如子夜的眼。“准备,3、2、1拉线!”
随着蒙面青年的一声令下,瘦猴猛地一拉手中的线,只听“簌”的一声响,平地上猛地腾起三条铁索。那两个送信人原本正在快马加鞭的往目的地赶,哪里料到会有人劫道,奔马被铁索狠狠绊倒摔断了腿,两人也摔得不轻。
“是山匪!跑!!!”送信人也顾不得那能日行千里的两匹好马了,爬起身来跌跌撞撞的就想跑。
“驾!”蒙面青年大喝一声,御马自林中冲出,抬手就是一鞭,那长长的黑色鞭子灵活的卷住其中一人的腿将他拖倒在地。
与此同时,壮汉已经追上了另一人,一个虎跃将他扑倒在地。
“想活命就别动!”蒙面青年抽出刀来,恶狠狠地威胁道。
“别,别,好汉饶我一命,我不跑就是了。”那送信人哪里见过这等架势,吓得跪倒在地,两股战战,险些给吓尿了。
“啧,胆小鬼。”瘦猴拉着马姗姗来迟。
“规矩都懂吧?恩?”蒙面青年哈哈一笑,那双漂亮的黑眼睛里闪过一丝挪揄。
“懂懂懂,尽管拿去。”两个送信人忙不迭的掏出钱来递过去,生怕慢了一秒那亮锃锃的钢刀就落到自己脖子上来。
“这么点儿?还不够我们喝顿酒的呢!”瘦猴瞪大了眼。
“哎呦喂几位好汉,真没了,小人也只是个送信的,只有些赶路的盘缠,现在兜里可比我的脸干净多了!”送信人吓得哆哆嗦嗦的,话都说不利索了,“好汉们饶过我们吧!”
“算了,走吧。阿恒把他们的马带上,今天晚上咱们吃马肉!”蒙面青年收起刀来翻身上马。
“是!”名为阿恒的壮汉板着一张能夜止婴啼的面瘫凶神脸,一丝不苟的回答。
只见他走到那两匹只有进气儿没出气儿的高头大马跟前,一手揪住一匹,竟生生将两匹加起来有两吨重的马给提了起来。
“啧啧,光有蛮力。”瘦猴瞅了瞅他,不屑的说。
至于那两个送信人,早就屁滚尿流的跑走了。
三人顺着原路回了山寨,老远就听见一帮子莽汉们吱哩哇啦的叫喧。
“兄弟们!晚上开荤吃马肉!”蒙面青年乐呵呵的走进山寨,一边走一边解下蒙面的黑布。
层层黑布被解开,露出一张英俊的面庞。
这人鼻梁高挺,皮肤是标准的小麦色,两条粗眉下一双眼睛如同狼眼一般炯炯有神,长着一张跟霸道总裁一样十分酷炫的俊脸。
他恐怕不光在山上是山花,估计就算在美人云集的京城里也能得个京城最帅的称号,毫无疑问,这就是新一任的主角,淡泊名利流芳千古,未来的平安候——褚彦。
“哎呀老大回来了啊,哪来的马?你们又抢送信人了?”长得五大三粗的宋宇笑嘻嘻的凑上来,“哎呀半个时辰不见我家老大更帅了,什么时候抢个压寨夫人回来啊?”
“滚蛋吧你,少贫。”褚彦抬腿踢了他一脚。“去帮阿恒抬马肉去。”
“哎,得令!”宋宇乐颠颠的抬马去了。
马身上好吃的肉不多,其余的又酸又难吃,但众人一个个饿得半死,谁还管得它的滋味如何,褚彦看着因为能吃到马肉而高兴的兄弟,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褚彦原本是世家子,后来寇匪攻城,全家上下数十口人就他跟弟弟两人活了下来,幸而会些功夫才能活到现在。
黑狼山寨的这帮子人,原本都是些一等良民,可惜生不逢时,身处乱世,秦朝法律苛刻、赋税劳重,豪强地主和六国的旧贵族割据地方,他们这种普通百姓生活困难,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为了活下去,这才不得已当了盗匪。
然而即便是当盗匪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山寨上有七十多人,每日吃饭就是个问题。他们不想违背良心打劫村庄,只好每日打打猎,挖挖野菜,垦垦山上那土质糟糕的田,抢抢路过的送信人的马,再不就是“劫富济贫”,以此来糊口。
最近送信人来的少了,山上的猎物也都变得鬼精鬼精不好打了,山寨里几乎米粮尽绝,幸亏弄回两匹马来,掺上别的也够他们吃几天。
褚彦深知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他也不甘心就这样一辈子做个土匪,不光是为了自己,就是为了他这些生死之交的兄弟,他也必须闯个名堂出来!
他坐在火堆旁,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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