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我续《红楼梦》(10)

附:我续《红楼梦》(10)

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排拒仕途经济,痛恨国贼禄蠹,把科举考试畏为毒药,将功名利禄视作粪土,他从不进入主流话语,有自己一套独特的具有叛逆性的思维和语言,有着博大的“情不情”的胸襟。“情不情”是曹雪芹在八十回后的《情榜》里对贾宝玉的考语,在前八十回的古抄本里,脂砚斋在批语里不止一次加以引用,“情不情”的第一个“情”字是动词,第二个“情”字是名词,意思是宝玉他以爱心对待天地万物,连对他无情的存在,他也能以真情相待。可是在高鹗续书里,宝玉奉严词两番入家塾,从不喜欢八股文到认真地接受塾师、父亲指导,一股股地认真往下作;他又给侄女儿开讲《列女传》,连“曹妇割鼻”那样的血淋淋的“守节楷模”也推荐给巧姐儿;他最后还进入考场,不负家族重望,中了举人,这才去出家,出了家还要找到父亲乘坐的客船,跪下与父亲和解告别,并给家族留下后代,使贾氏最后“兰桂齐芳”。有人说,不管怎样,高鹗对前八十回里所写的宝、黛爱情这条情节线索还是延续得不错的,毕竟也保持了一个悲剧的结局,令人扼腕唏嘘,这固然是他续书的一个优点,但他偏要写出不仅宝玉自己接受了八股文,连黛玉也支持宝玉去写八股文,这就把前八十回里曹雪芹所写出的宝、黛爱情的思想基础给釜底抽薪了,这样的宝玉,还是曹雪芹笔下的那个宝玉吗?这样的黛玉,还是前八十回里的那个独不劝宝玉去立身扬名的黛玉吗?宝、黛没有了共同的具有叛逆性价值观的爱情,纵使写来也颇缠绵悱恻,还是“断臂维纳斯”所呈现的那种富有深刻内涵的爱情吗?

我续《红楼梦》,一个大志向,就是要将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所塑造的贾宝玉这一艺术形象,不仅要正确地延续下去,还要力争能够将其人格光辉加以弘扬。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五毒不识”,他不懂得什么叫做害人,贾环故意推倒滚烫的蜡烛想烫瞎他的眼睛,他真诚地以为那不过是大意失手,我在续书里安排了宝玉离家遇到强盗的情节,他不懂何为抢劫,主动把银子交给抢劫者;后来家府败落,宝玉与贾环、贾琮软禁在一处,环琮欺侮他,他却以德报怨;及至入了监狱,同狱有个杀人犯,刑讯后浑身血迹,他小心翼翼地给那“不情”者揩血,同监的要喂那人凉水,他知失血过多猛饮凉水会导致死亡,加以阻止。曹雪芹笔下的宝玉永葆赤子之心,我在续书里就写他如何以童真待人,他总是时时检讨自己,而去努力理解、关爱别人,他在流浪中遇到坠儿,坠儿是因为偷了平儿的虾须镯,败露后被撵出贾府的,当时宝玉还为坠儿的“丑事”而生气,但当与他邂逅的坠儿道出当年做那事的动机,是为自己将来被拉出去配小子,多获得一点自主权时,他心内就后悔当年错鄙了这个小小的生命……曹雪芹笔下的宝玉特别看重社会边缘人,我续书里写他和湘云与花子们共处,在极端贫寒中亦享受到人生的快乐。我延续了前八十回里宝玉、宝钗之间在相互爱慕时难免因价值观不同产生龃龉的写法,写到他与宝钗从对“和光同尘”的理解上展开的辩驳,我把他第一次出家的原因解释为宝钗瞒着他为他谋得了国子监生员资格,又逼他去国子监就范,实在是忍无可忍,才弃家前往五台山。最后他已“王孙瘦损骨嶙峋”,在雪天里与北静王邂逅,后来引发出他对湘云就“世法平等”的阐释……凡此种种,都凝聚着我的苦心+激情小说,就是要去除高鹗对八十回后宝玉的歪曲,力图还曹雪芹八十回后宝玉形象的清白。我的续书也许确实很拙,但如果能唤起读者对曹雪芹前八十回里关于宝玉形象的再研读、再思考,不再让高续四十回里的宝玉形象败坏读者对曹雪芹的宝玉形象的欣赏,则心满意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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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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